在很多人的映像里,金字塔是用来埋葬法老的,然而并非所有法老的陵寝都在金字塔地下。
金字塔的下方是个失落的地下世界,有隧道和洞穴,并且不仅仅安葬精英阶级,普通人、甚至动物的木乃伊也可以在金字塔下方安葬。其中一个墓穴里安置有供奉奥西里斯的祭桌,墙上刻画着冥界的主宰奥西里斯,他负责对亡者进行审判。
其实在拿破仑之前,埃及的王陵就有很多已经被盗了,金字塔上的石灰层被运往开罗修建建筑,值钱的随葬品也被盗墓贼给洗劫一空。
要是只是拿走那些金银器还好一点,关键是那些盗墓贼会破坏墙上的壁画,留下自己曾经来过的痕迹。就算没有拿破仑,埃及的文物也在“自然消耗”。
早从第一位法老下葬开始,盗墓现象就存在了。为了防范这些盗墓贼,坟墓的设计者可谓是想尽了办法,有重重机关防守。
流沙竖井、巨型石门、隐藏入口。藏住了墓穴的入口,凭借着金字塔本身坚固的结构,盗墓贼就没法进入了。
除此之外墓穴的设计者还会设计“迷宫”,只要入侵者不进入停放棺椁的地方就不用担心随葬品被盗。
然而即便如此大费周折,生前位高权重的法老们依旧没有办法阻挡住盗墓贼的鹤嘴镐。
不仅是贵族的墓会被盗,事实上人人都难以幸免,如果局势艰难,地上的活人就会向死者“借钱”。家族成员会偷走祖先的财产,这些“家贼”比外面游荡的盗墓贼还难防范。
盗墓贼们来自各个阶层,不只是穷疯了的底层,曾经统治底比斯的贵族,阿蒙大祭司也曾多次进入帝王谷,将当地墓葬一个接着一个打开,取走一切他们觉得有价值的物品。
机关设计地再精巧,也挡不住知道怎么破解的人。
盗墓和考古最大的区别就是挖掘的速度,考古学家会拿着小刷子,将墓穴上的封土、灰尘一层一层地刷走。
盗墓贼则掠走能够被快速打包的一切,比如首饰和器物,然后拿到市场上去出售。
西方人“考古”则狠绝了一些,就连那些不能搬走的石头雕塑也被炸药炸过后带走了。
卢浮宫埃及馆的第一任馆长,被誉为“埃及学之父”的让·弗朗索瓦·商博良将整个古埃及都搬过来了,力图复原一个完整的古埃及世界。
不只是法老的棺椁,古埃及人用过的书写工具、农作物标本、服饰、乐器、玩具,全部都被收藏了。可能西方人所了解的古埃及,比现代埃及人了解自己的祖先还要多。
波莫娜没有去看那些法老的坐像,也没去看那个很有名的书吏雕塑,她关注的是一个小型雕塑。
它的底座是镶银的,一只大小比例失调的金色巨鹰面前跪着一个双膝跪着的人,他的手里拿着两个球形的东西。
鹰在埃及象征着神圣,奥西里斯的儿子荷鲁斯便是一个鹰头神,不过塞特只夺走了荷鲁斯一只眼睛,也就是代表月亮的左眼,这个雕塑似乎是荷鲁斯两只眼睛都失去了。
荷鲁斯的右眼代表太阳,埃及人也崇拜太阳,是什么让埃及人失去了太阳?
波莫娜想起了埃及十难,其中有一难便是黑暗之灾。
也有可能这尊雕塑不是用来“写实”,而是表达了埃及人的某种情绪,对黑暗的恐惧。
然而埃及馆里却不乏用黑色的石材雕塑的石像。黑色给人的感觉总是庄严肃穆,用于墓葬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黑色的裙子一开始代表丧服,现在却成了日常穿着,似乎人们已经不在乎这种忌讳了。
西里斯·布莱克,他的名字“西里斯”代表着古埃及人崇拜的天狼星,每当天狼星从东方地平线上升起时,也是一年一度尼罗河水泛滥的时候。
泛滥的河水不代表灾难,反而代表着丰收,它会从上游将肥沃的土壤冲到下游来。
这么重要的日子当然会有献祭活动,古埃及人会盖神庙来供奉雕塑,献上祭品给雕塑。
古埃及人这么做不是寻找心理安慰,而是在举行一种仪式,目的是让神明住进那些被供奉的雕塑和画像里。
供奉尼罗河神的除了要念经文外,还要用一只鹰,取十一滴血,将它洒在尼罗河神地雕塑旁边,请尼罗河神的灵附身于雕塑上。
意思就是说这些存放在埃及馆里的雕塑,很可能是曾经举行过降灵仪式的,它们具有某种超自然的力量。
很多埃及雕塑的鼻子都没了,其中包括著名的狮身人面像,科普读物里写的那是自然风化的原因。
在科学欠发达的时代,人们试探一个人是死了还是活着,通常是探鼻吸,呼吸没了,人就死了。
古埃及的雕像是有生命的,这个“生命”和之前在女神柱厅看过的古希腊雕塑不一样。或者说,古埃及人没有艺术这个概念,这些雕塑全部都是“装备”。琇書網
雕像代表的是神明和尘世的交汇点,破坏雕塑就是在破坏雕塑里蕴含的强大力量,打断雕塑的鼻子会让雕像无法呼吸。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雕塑鼻子都会被破坏,这些破坏雕塑的人能很精准地把雕塑的鼻子破坏了,却不破坏雕塑的其他位置,至少证明了他们训练有素。
在早期基督时期,这些附身在雕像上的古埃及神明被当作异教恶魔。
中国的造纸术传入西方之前,莎草纸和羊皮纸是主要的书写工具,尤其是莎草纸,那是教会的官方书写工具,连教皇的法令都是用它来书写,这种轻薄的纸张比牛皮纸和羊皮纸在潮湿的环境下更耐用。
同时,埃及也是基督教传播的重要场所。
倘若早期基督教修士是认识莎草纸上所写的象形文字的,那么他们可能是照着铭文上的描述,有目的地破坏那些雕塑。
随着时间流转,一千年过去,认识象形文字的人几乎没有了,一直到罗塞塔石碑出土,人们才重新获得了破译这门语言的能力。
商博良是第一位破解象形文字,并且破译罗塞塔石碑的学者。他就像是明星一样,走到哪里都会被礼遇,教皇利奥十二世想认命他为红衣主教,法兰西学院为了向他表示敬意,专门给他一个埃及学主席的职位。
但是他死于中风时年仅四十一岁。大部分中风出现在六十五岁的老年人身上,少数年轻人也有,中风并没有特定的年龄限制,毕竟引起中风的原因有很多。
比如一个夜凉如水的夏天,商博良忘了关上窗户,让夜风吹了脸,然后就一命呜呼了。
当商博良的名声如日中天的时候,一个名叫约翰·加德纳·威尔金森的年轻人来到了亚历山大港。
他不像其他“埃及学者”般热衷于挖掘,而是抄写那些铭文拓印下来的复制件,默默地将它们整理起来。
他几乎是一个人工作,当时翻译埃及象形文字几乎是一件民族主义的事件。法国人率先找到了翻译的办法,而那些有文字的文物几乎都被英国人给搜到了大英博物馆。
又加上当时的上流社会流行收藏,每家都会有那么一两件埃及文物放在自己的展柜里,因此从事埃及文字翻译是有政府资金支持的。
与拥有庞大资源支持的商博良不同,威尔金森完全是靠最少的资源,将商博良那位专横的权威给推翻的。
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商博良破译了象形文,威尔金森却认为商博良只是认识一部分文字,还不到破译的程度。
和那位在繁华的巴黎,在社交场合出入的权威不同,威尔金斯住在底比斯西岸一座早被盗空的坟墓里,铺上地毯,摆上他的埃及家居,布置好图书馆,一边欣赏着尼罗河的日落,一边抄写那些古代文卷。
据阿不思说,当时的埃及学者有个奇怪的习惯,冬天的时候壁炉里会焚烧木乃伊的木头棺椁。
这不知道是谁开始的习俗,那些木头燃烧会发出一种极其难闻的臭味,木乃伊在下葬前都会做好防腐处理,撒上香料,不会有尸油和尸水之类的物质穿过裹尸布,将木头给污染了。
不过威尔金森没有在意这些细节,他很开心地在自己的隐居地招待朋友们,并且那股臭味虽然刺鼻却很淡,一顿丰盛的早餐就足以将它给驱散了,远不如巴黎粪山散发的恶臭难闻。
威尔金森很长寿,活到了1875年,只是因为他的研究结果,底比斯遗迹被毁了,神庙的石材被拆了下来建工厂,很多石像被丢进了尼罗河里。
阿不思喜欢听室内乐,有首歌是他年轻时在开罗听过的哀调,一位竖琴师是这样唱的:
他们的居所已如何?
他们的墙壁已残破。
他们的居所已消失。
就像他们从未存在过。
也许这就是他如此看重和历史学家巴沙特之间友谊的原因吧。
即便他已经上了巧克力蛙画片,被每一个当代的巫师记住了,他还希望以后的巫师们知道他。
‘别忘了我。’
这或许是阿不思内心真实想法。
然而他却说,当所有人都忘了他的时候,他才会真的离开。
但阿不思是什么时候说的这句话的?
波莫娜皱着眉回忆,怎么都没有映像,她转头,奇怪地看向那个告诉她这句话的人,此刻他正在看一尊很写实的雕塑,一个书吏摊开了莎草纸卷,在一尊狒狒雕塑前阅读。
那个雕塑脸书吏手上莎草纸上写的字都清晰可辨,就狒狒的鼻子被“风化”了,大自然鬼斧神工可真会找地方。
她冷笑着摇头,没有问西弗勒斯是在哪儿听到阿不思说这句话的,继续参观这个昔日辉煌,如今被人们遗忘的展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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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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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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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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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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