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梅把眼角的泪用袖口擦干,恶声道:“你来干嘛!看我的热闹是不是!”
“对呢,娘可真聪明。”李秀英竖起大拇指道。
当家的来了,你又来是吧!
李秀英无视孙红梅冒火的眼睛,把玩着木头缠线板,道:“娘,你救济小孩子我没意见,即便对方是头白眼狼。但成年后,对方有手有脚,不至于饿死自己,那时候我就不太愿意看到您跑去做善人了。”
毕竟当初说好的,她当家,那她就有这个发言权。
更何况每个月她还带孩子们回大队,给老俩口沾荤腥。荤腥沾了,就是让你滥发好心的?要是知恩图报的人也就算了,可顾杏花那样的孩子,连亲妈沦落风尘都只管要钱的……
别说什么人性本善。
人的本性是定了的,只不过有些会受到后期影响,像顾杏花这种,李秀英将其归为白眼狼行列。你想用善意感化她,也得看人家会不会接受,能不能接受改变吧。
孙红梅怒地起身:“你有什么资格说我,我才是婆婆!你是儿媳,你想以下犯上是不是!”
李秀英咧开唇角,笑容肆意,“娘呐,您忘了,当初我投机倒把的时候,您和爹答应过我,谁才是这个家里当家做主的?”
孙红梅顿时一阵心虚。
孙红梅这时的嘴硬显得有几分心虚,“我是你婆婆!”
“是的呢,您要不是我婆婆,我管你心善谁。”
顾富英抖了下烟杆,“杏花也是我们顾家的种。”
李秀英视线落在这个向来话少的公公身上,孙红梅整天跟个炮仗一样,思想封建不说,还很奇葩,一般人跟不上脑回路,但唯独能压制孙红梅的就属这个公公。
“爹似乎没听清我说的话。”李秀英敛了笑意,眸子如同夜风中的刀子,刮得二老面色青疼,“我也不是那种心狠手辣,能看到孩子无人管教,活生生饿死的毒妇。但杏花长大后,我希望爹娘不再插手杏花的事,毕竟小时候杏花背着二老,在李招娣的暗示下做了不少伤害兰花花的事,兰花花常年不自信,性格缺陷,除了这个家庭,还有杏花和她娘的缘故。”
“当然,李招娣死了,这笔账就先算清了,顾杏花以后是死是活,都与我无关,既然你们二老是跟着我和亭哥过的,接受了咱的好处,好歹也要听我这个当家做主的劝吧?大房的爱国就算了,若你们以后还真想为杏花当家做主……啧。”
后果不用李秀英多说,顾富英也知道。
等李秀英走后,孙红梅惴惴不安地看向顾富英,“当家的……”
顾富英苦笑,“刚刚你没听到?这个家早就不是我在当了。”
以前只是饿肚皮,现在心却越来越累。顾富英想,人大概物质上追求达到了,就会受到精神上的折磨,这是必然的过程吗?m.χIùmЬ.CǒM
爱国对后山很熟悉,在大队里人缘也好,最主要的是小孩子们觉得他沉稳可靠,大人等着他继续“犯病”杀鸡==
一路走来,不少小萝卜头跟他打招呼。
“爱国哥。”
“爱国哥,来捡柴火啊?”
爱国:“看到我姐和弟没?”
年纪小的还想问是哪个姐,稍微大点的,连忙拉住制止,然后对爱国道:“瞧见了,在前面呢,狗蛋还给兰花姐编狗尾巴草玩。”
狗蛋确实无师自通,用狗尾巴草编了个戒指送给兰花花,“姐快看!好看不!”
兰花花无名指被戴上了狗尾巴草戒指,然后就听狗蛋笑嘻嘻道:“娘手上有的,姐也要有!”
李秀英无名指上戴了个金戒指,是顾长亭用自己额外的奖金买的,送给李秀英当天,后者还故作严厉地摆了脸,“你奖金不都给我了?怎么,还藏了私房钱买戒指?”
当时顾长亭反应也够快,连忙道:“为了给你惊喜啊~怎么样,我这个险冒对了吗?”
当然是冒对了。
狗男女感情为此还更添一层楼。
当然,金戒指只限于家人面前戴着秀恩爱,出门在外的,李秀英可不敢过于炫耀,死得快。
之后,狗蛋果然下套,好奇地问过金戒指的事,又被喂了一嘴狗粮。然后他就发誓,他也要给姐一个戒指!让爹娘也羡慕!
或许是狗尾巴草做的戒指太磕碜,狗蛋为此还解释:“姐,我年纪还小,给不了你金戒指,等我长大了,一定赚大钱,让你十根指头都戴上金戒指!”
兰花花纠结地掰着手指头,“可是金子太重了,十根手指头都戴的话,我手没法活动啊。”
兰花花:“没法写作业,没法洗碗,没法挑花绳……”
狗蛋想了下,道:“娘在外和做事的时候,戒指都取下来了的。”
“娘只用取一个戒指,十个戒指取下来好麻烦啊。”
狗蛋苦恼了好会儿,灵机一闪,激动地小肚腩上的肉肉差点没兜住,“有啦!我帮姐取!这样姐就不麻烦啦!”
兰花花好奇地看着狗蛋,“你不觉得麻烦吗?”
“不麻烦不麻烦,帮姐做事为什么会麻烦咧?”狗蛋露出那少了门牙的笑。
跟上姐弟俩脚步的爱国:“……”
爱国给狗蛋吃了颗爆栗,“现在就知道哄女孩子开心了,长大了还得了?”
狗蛋捂头哼唧唧,“我又没哄其他人,我哄我姐咋了?”
兰花花抓住关键词:“好啊,给我买十颗戒指是哄我的,那帮我取戒指是不是哄的?”
狗蛋连忙摇头晃脑,“不是不是,是真的!”
兰花花和爱国哄然大笑。
三小只捡了不少柴火回去,孙红梅这边已经熬出雪白的猪油,馋得左邻右舍关门打骂嚷嚷着要吃肉不懂事的孙子辈。
兰花花一到家,就跟李秀英嚷:“娘,弟弟说长大了要给我买十颗金戒指,每根手指头上都戴一颗!”
“哦?”李秀英扫了眼白眼狼儿子,醋溜溜道:“姐姐有份,那娘呢?”
狗蛋瞬间头皮发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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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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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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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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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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