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者在围裙上开了开手,笑看着他们二人,“我倒是愿意做拖家带口的生意!看你现如今,大概也是成了家的人吧?”
老者目光停在迟榕身上,一敛先前的不耐,只爽快而又慈祥的笑笑。
吴清之抢先开口道:“正是如此。此番前来,便是希望您为我岳父打一支趁手的钢笔。我也正想着与我太太再制一对成双的。”
迟榕伸手拽了拽吴清之的衣角,笑声问他:“还有我的份儿?”
吴清之揉揉她的头发,只笑道:“自然要有,迟榕,好事成双。”
凭空有了收礼物的机会,迟榕便提起了精神,兴致盎然的等老者拿出一只木盒。
掀了锁,打开来,里面是各色材质的笔身样品,还有一排嵌在绒垫上的钢笔尖。
这木盒以及其中的陈示极为朴素,但一眼便知工匠用心。
“原来钢笔能做得这样好看!”迟榕忍不住称赞道。
吴清之紧挨着她俯下身去,也仔仔细细的挑选起来。
金壳子的太炫目,迟克信既是学者,配金色的便有些俗气。大众的黑色又太普通寻常,显得沉闷。
若是选玳瑁之流的花色笔身,只怕尚未摸清岳父的脾性,教他觉得浮夸。
再三思索,吴清之最终选中一支纯铝色拉丝笔身,素雅端庄,圆润大气。
迟榕见他挑的款式特别,也在一旁琢磨:“这支倒是别致,可比什么派克万宝龙还漂亮。”
吴清之点点头,开口便是引经据典的讨论起来:“岳父从文,温良恭俭让,这支大概契合他的想法。”
吴清之是饱读诗书的,自有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和资本。
老者做钢笔多年,十年如一日,对他这般出口成章的年轻人有着极大的好感,遂亲自下场选出一支青石色的笔身,吟出一句诗来:“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这笔身的颜色乍一眼的确称不上美观,是透出点土色的青鱼皮色,像水中生了苔斑的石头。
更贴切些,便可说是比目鱼的颜色。
可握在手上,虎口的白肉便衬出这一截笔身的风雅。
女配青石色,不会过分娇柔,却能显出几分锐气。男用则有温文尔雅的气质,不会落入纯黑或碧玺色的俗套。
迟榕和吴清之当即相中了这支颜色。
“笔尖可有什么要求吗?”老者又叮嘱道,“都说女不用硬尖,我却建议你家太太选个硬笔尖。你看你将太太宠的,手指上连个写字的茧子都没有,最好用硬尖磨练磨练!”
迟榕不懂钢笔,只知道老者定是从某处瞧出了她与吴清之的过分缠绵,于是脸红成了熟虾子,藏到吴清之身后去。
吴清之垂眸,只瞥见迟榕发红的耳垂,遂和声说道:“哪舍得她磨了手,还是打一枚镀金软尖的给她罢。”
迟榕在背后戳他几下,抗议起来:“我偏不,我要听阿叔的,就选硬尖,哪需要你舍得舍不得!”
其实迟榕哪懂什么硬尖软尖,只是从字面上一知半解的做判断,大概是一种写字费力些一种写字轻顺些。
可迟榕也有自己的情绪,总被吴清之娇宠着,她心生眷恋,又暗自生怯,对吴清之产生一种欲拒还迎的思慕。
心口不一,正是如此。
笔尖软硬其实好选得很,吴清之是写字的行家,便全权交由他来拍板。
重中之重是为迟克信选的一枚锤纹镀金笔尖,柔中带刚,下笔流畅。
迟榕不谙书法之道,但她始终相信吴清之的深思和第一流的品味。
两人精挑慢选直至太阳西斜,吴清之付了定金下定,又留下名片一张,告诉老者也许成品会派家中下人来取,到时候可拨电话辨认来人身份。
老者看了看那印着烫金字的巴掌大纸片,缓缓念出纸上所写:“岳安吴氏皮革商行……”
他侧目又看了看吴清之,似是回忆起了什么,娓娓说道:“是少东家吧?吴氏的老东家也在我这订过钢笔,这双比目鱼色的笔身,最初就是专为他开的模。”
老者叹息:“时间真快啊……一晃眼,少东家带着少夫人来了,真像极了当年令堂携你姆妈来时的样子。”
吴清之呼吸一滞,眼中有一丝不可置信一闪而过。
迟榕立刻察觉出他的异样。
可那眼神里的空白只是片刻间的恍惚,只是一瞬,吴清之便又恢复了他那无懈可击的温柔笑脸。
他二人出了筒子楼时,吴清之牵着迟榕的手。
他捏握着那粉团般的小软手,忽抓起来细细端详起来:“果然没有茧子,怪不得罚抄作业把手抄红。”
迟榕立刻抽出手来,背藏在腰后,气鼓鼓的说:“你天天就知道笑话我,我不和你说话了!”
说着便急急的向前小跑而去。
吴清之长腿大步追上迟榕,将她堵在胡同角落,百般细致的望着她的双眼,语气里有些飘飘然:“迟榕,我说了那么多次岳父、岳父的,你都不驳我,怎么现在同我赌气?”
吴清之最会撩拨,知道如何挑得迟榕羞赧万分。
迟榕娇中带傲,不吃硬的,只得软硬皆施,软是千般娇纵,硬是时不时的戳中她受了他疼爱照顾的弱点。
这要比隔靴搔痒更磨人。
迟榕难以狡辩,急得脱口而出:“又不能让你直呼我阿爹的名字,只能让你凑合叫岳父,不然怎么称呼!”
吴清之厚脸皮道:“迟榕,我亦可以立刻改口唤一声爹爹。”
迟榕觉得吴清之实在恼人,总是故意调戏她,这几日尤是,更有愈演愈烈之趋势。
迟榕对吴清之已经有了特别的想法,可她偏不大大方方的承认,硬是要归结一个借口出来。
她于是伸手拽了拽吴清之的领带,他便微微俯下身来。
迟榕附耳道:“吴清之我告诉你,你生病,我让着你,你别太得意忘形。”
她这话像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传到吴清之耳朵里已然彻彻底底的变了味儿。
“迟榕,你大概会错意了。”吴清之抵上她的额头,两人的呼吸未吻上便已然纠缠在了一起,“是我让着你。”
双唇贴合前的前一秒,迟榕听到的不止是吴清之低而哑的声音,还有自己砰砰作响的心跳声。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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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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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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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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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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