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饭再走吧。”顾昭留人,“沈哥推荐的人不错,厨师手艺挺好,饭菜做得合我口味,糕点也能做不少花样。”
她看了元弗一眼,眼看着她这便宜表哥每天嘴不停,小脸上都开始长肉了。
沈蔚撸了撸袖子,毫不见外:“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齐泗没说话,直接去帮忙端菜。
罗挺有些局促,跟着沈蔚帮忙。
吃饭的时候,眼睛里是掩饰不住的兴奋。
他们吃完饭告辞不久,厨师娘子彭氏来了。
“小姐,这眼看着天气暖了,该做春衫了。”彭氏负责针线,过来提醒顾昭。
这位新主人是个年轻姑娘,彭氏怕她没有经验,缺了成算,到时候天气热了才想起来做新衣就太赶了。
顾昭一拍额头,确实,这段时间忙着案子,还真没想着这事。
“正好,前些日子陛下赏赐了一些衣料,拿出来给大家做衣服。”
守正帝赏赐彩鹤服的时候,还有各种物品赏赐,包括不少江南进贡的锦缎丝绸。
太子殿下当日也送了乔迁之礼,里面也有一些布匹。
这都是宫中出来的贡品料子,不仅材质好,样式也都是最时新的。
说到做新衣,顾昭一下来了兴致,让人开了库房,把这些布料搬到花厅里挑选。
彭氏看着那些在灯光下流光溢彩的布料,精美罕见的花样,一下子紧张了起来。
“小姐,这些料子太好了,我不敢动手。要不出去请人来家里做吧。”
她这辈子都没有接触过这么好的料子,万一裁坏了,自己都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顾昭不以为意:“料子就是料子,再好的衣料也是给人用的。怕什么?”
她拿起一块牙白色描金冰纹提花缎,往一边斜倚在罗汉榻上的元弗身上比了比:“这个颜色衬你,给你做件外袍正好。”
元弗靠着一堆迎枕,被这块料子一遮,只露出一张眉目精致的脸,就像是躺在锦绣堆里的瓷娃娃。
他动也不动,任由顾昭在自己身上比划,眼神含笑。
却是要比那没有生气的瓷娃娃灵动太多。
“绣个什么花样好看呢?”顾昭沉思,神情严肃,如果让控鹤司的同僚看见,多半会以为她遇到了什么疑难案件。
彭氏鼓起勇气提建议:“元公子皮肤白,这牙白色也就是他能架得住。奴婢觉得,不如绣一枝金边玉兰,雅致大气。”m.xiumb.com
顾昭想了想:“玉兰正当时令,倒也不错。不过既然料子已经是牙白色,那玉兰花就不能太素了。
“否则整个衣服都太淡,显不出精神来。等会儿我画个花样子给你,你照着绣就行。”
彭氏也定下了神,要是顾昭真的不介意,她也愿意鼓起勇气,拿出自己的看家本事,肯定不能让主子对自己失望。
想到这里,她打点精神,陪着顾昭从一堆料子里又挑了两匹其他颜色的料子,用来给元弗做衣服。
彭氏算是看出来了,小姐待这位表公子就像是对自家手足一样,关心得很。
做饭要紧着表公子的口味和时间,做衣服也是第一个想着给表公子。
回去要跟自家那口子提个醒,让他千万不要怠慢了表公子。
顾昭自己也挑了几块料子。
虽然她现在大半时间都在穿官服,但是哪个女人不喜欢新衣服呢?
下人们也统一做了几身衣服,就连沈蔚和齐泗,顾昭也挑了一些料子送给他们和家眷。
全家人都喜气洋洋,搬着料子放回去的时候,仍旧一个个眉飞色舞。
人都走了,花厅里只剩下元弗和顾昭。
顾昭顺手把锦被往上提了提,盖住元弗的肚子,自己坐在罗汉榻前的椅子上,笑眯眯地叫他“表哥”。
因为两个人都知道他们并不是什么表兄妹的关系,顾昭这声“表哥”就带着一种你知我知的笑意。
元弗努力往上伸了伸脖子,想要坐起身来,却被顾昭动作利落地按在肩膀上。
他的身体有瞬间的停滞,本能地想要反击,却被自己压制下来,顺着顾昭的力道重新躺在了枕头堆里。
“你躺着就好。”顾昭又坐回去,瞧着外头的天,有了新想法,“天天在家里待着,腻不腻?改天太阳好的时候,我带你出去转转?”
元弗乌溜溜的眼睛盯着她,不知道在想什么。
“没事,不耽误我做事。过几天休息的时候,带你去玩。你想在城里玩还是城外?”
黄院判说过,元弗的身体状况会受到情绪影响。
上次他吐血大概就是想起了什么伤心事。
而这些天里,元弗吃得好睡得好,每天笑眯眯的,不仅脸上有了血色,腮帮子也微微鼓起来了。
顾昭深感欣慰。
可见黄院判说的没错,想让元弗身体好,首先要保证他有好心情。
这些时日天气渐暖,风中的寒气已经消失殆尽。
若不是彭氏提到,她还真的忘了这正是踏青的好时候呢。
见元弗没有反对,顾昭就自己合掌决定了:“那就说好了,到时候带你到郊外踏青,放放风筝,看看新绿,一定会心旷神怡。”
元弗望着离自己不过数尺的少女。
她才十六七岁,比自己小了这么多。
跟她同龄的侯门千金,这个时候最关心的就是嫁一个好夫婿,好此后一生富贵荣华,绵延不尽。
可是她却完全不同。
她每天早起习武。
她每天去控鹤司办案,抓人,审讯,拷打……
她每天回家都记得给他带些小吃、糕点。
明明她自己才应该是那个被庇护在羽翼之下的人,却非要倔强地伸张翅膀,来保护一个跟她完全陌生的他。
就是因为这张脸吗?
不是。
至少不是想要用这些换他的身体。
元弗能够分辨别人看自己的目光中包含的是什么。
顾昭看他的眼神有欣赏有喜爱,更多的是怜惜和保护。
元弗对着顾昭露出了一个没有保留的笑容。
典老头子做错过很多事情,只有这一次,算是没有搞错。
在顾昭身边,他身心宁静,安详无忧。
这是他二十多年的人生中最珍贵的礼物。
————
夜色中的红袖招灯火辉煌,是北街最亮眼的存在。
来自上京四面八方的客人纷纷涌入其中。
丝竹缠绵,歌声悠扬,香气蔼蔼,笑声起伏。
小鹤们已经在红袖招的前门、后门、侧门埋伏了一天。
后门对面的客栈房间里,赶来替换的沈蔚收回了从窗帘缝隙观察的目光。
“栾德一直没有出来?”
小鹤摇头:“后门没有。”
当初那个极似栾德的人是鬼鬼祟祟从后门进去的,所以他们也把后门当成了重点监视地点。
但是没想到的是,栾德进了红袖招已经三天了,却一直没有出来。
当初仁心药房营业时,他从来不在红袖招过夜,不管多晚,栾德都会回到自己的住处。
沈蔚提出疑问:“他怎么会在里面停留这么久?”
“也许是因为仁心药房已经关门,他处于休息期,不用再顾忌规矩。”
“我也觉得是这样,当初是在执行任务,在青楼过夜万一说句梦话,都可能引来杀身大祸。”
“对啊,就是因为那个时候憋坏了,这一次才三天都不出来。”
“吃得消吗他?”
沈蔚皱起了眉毛:“这样不行,红袖招这样的地方很可能有隐秘的离去通道,万一他要是偷偷溜走了,以后就不一定能碰到这样的机会了。”
仁心药房一关门,这些东昊奸细就像是针入大海,无处捕捞。
必须抓住栾德,顺藤摸瓜,才能把他们一网打尽!
“我带人进去看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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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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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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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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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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