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掌灯判官>第三十章 我不是徐志穹
  戌时,也就是晚上七点,徐志穹等十一名新人,穿着整齐的杀道学子长袍,来到了掌灯衙门。

  掌灯衙门就在皇城司正堂旁边,皇城司和皇宫就隔着一条街,属于京城里最繁华的地带。

  眼下皇城司正堂大门关了,武威营营地也关了,青衣阁朱楼也关了,掌灯衙门大门敞开,灯火通明,正是忙碌的时候。

  一名穿白衣的提灯郎走到新人面前,喝道:“站齐了,点卯!”

  掌灯衙门的所有官员,无论大小,甚至包括武栩在内,都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叫做提灯郎。

  提灯郎分四等,一等叫红灯郎,二等叫绿灯郎,三等叫青灯郎,四等是白灯郎。

  眼前这个穿白衣的,是提灯郎里级别最低的。

  级别低,也是官,白灯郎是正九品官。

  徐志穹虽然是新人,但他也是掌灯衙门的白灯郎,所以现在他已经有了正九品的官身。

  白灯郎拿出名册开始点名,第一个是徐志穹,第二个是楚禾。

  第三个人叫吴春杨,这个人来历不一般,他的父亲是碌州知府,正四品官,在掌灯衙门的新人里,吴春杨的出身最为显赫。

  出身虽说显赫,但吴春杨的父亲不是京官。

  吴春杨也是刚来京城,虽说他是杀道九品,但他不是武彻书院的学生,他父亲在碌州为他请的武师,把他培养成了九品中段。

  通过选士,吴春杨和这批新人一起进了掌灯衙门。

  既然不是书院的学生,为什么能参加皇家书院的选士?

  徐志穹不知道,也不想问,他只知道外官要比京官有钱的多,尤其像知府这样的一方大员。

  这股一方大员的气质在吴春杨身上体现的非常明显。

  按照点卯的顺序,众人站成一排,跟着白灯郎进了掌灯衙门。

  掌灯衙门很大,前院、正院、后院、东西跨院……加起来一共有十二座院子。

  楚禾兴奋对徐志穹道:“这还是我第一次进衙门。”

  徐志穹笑道:“谁不是第一次!”

  平民百姓,若不是摊上了官司,没有人进过衙门。

  楚禾看着周围一切都新鲜,还想和徐志穹多说两句,却被吴春杨在背后推了一把。

  “走快些,磨蹭什么?”

  楚禾一皱眉,回头看着吴春杨。

  吴春杨目露凶光;“你看甚?”

  吴春杨自小在碌州长大,虽说不是知府的长子,可自从他父亲当上碌州知府,除了父母和兄长,整个碌州没有人敢直视他。

  楚禾攥了攥拳头,徐志穹拉住了楚禾,冲他眨了眨眼睛。

  第一天上班,犯不上惹事。

  走到西院库房,白灯郎抬手一指说道:“王灯郎和史灯郎在里边等你们,进去领衣服、佩刀、灯笼、被子。”

  说完,白灯郎走了。

  这里距离库房只有不到二十米,都把他们带进院子了,为什么不把他们带到门口?

  脚懒?不想多走这几步?

  徐志穹偷眼看了看白灯郎,那白灯郎也微微回头看了看他。

  他脸上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

  白灯郎走远了,但这丝笑容,触动了徐志穹的一些回忆。

  老员工欺负新员工。

  老学长欺负新学生。

  前世这种事情见过不少。

  对付这类人,徐志穹有两个原则,一是别高估了他们的智商,二是别低估了他们的恶毒。

  思索之间,又听吴春杨在身后催促:“你们聋了怎地?让你们走快些!”

  楚禾大怒,刚要回头,不想徐志穹一个趔趄,摔在了地上,楚禾被徐志穹撞了一下,脚下不稳,也被绊倒在地,还不慎踩了吴春杨一脚。

  “你瞎么?”吴春杨看着鞋上的泥印,咬牙切齿道,“若不是在衙门,我非让你舔干净不可。”

  楚禾正要起身,却被徐志穹紧紧拉住。

  吴春杨绕过楚禾,自己先推门进了库房,忽觉脚下一绊,一头抢在了地上。

  这下摔得狠,脸摔破了,手也伤了。

  库房里传来一阵笑声,白灯郎王世洁看着趴在地上的少年,问道:“你就是徐志穹?”

  吴春杨摔懵了,半天没说出话。

  王世洁上前拍了拍吴春杨的脸,笑道:“不是说你有大天赋么?还说什么怒火助虎威?我看这天赋也不怎么样!

  且不说什么天赋,规矩懂吗?进屋先叩门,你懂吗?”

  说话间,王世洁一直在拍吴春杨的脸,吴春杨一把打开了王世洁的手。

  王世洁朝着吴春杨的脸上啐了口唾沫:“还他么挺狂!”说完又对着胸口补了一脚。

  吴春杨刚要开口,又被这一脚跟闷了回去,趴在地上不停咳嗽。

  王世洁指着吴春杨,对众人道:“今天你们进了掌灯衙门,以后就得学会衙门的规矩,虽说都是白灯郎,但我和你们辈分不一样,我当差的时候,你们特么还不会站着撒尿呢!

  从今往后,你们要记住一件事,我说的话,和你们老子说的话一样,我吩咐的事,你们老老实实给我照办!我不管你们什么出身,是虎给我趴着,是龙给我盘着,规矩都给我学明白了,谁他么敢在我面前呲牙,徐志穹就是下场!”

  吴春杨颤抖着声音道:“我不是……”

  “你他娘还敢说话!”王世洁又一脚踹在了吴春杨身上。

  库房里还有一名白灯郎,名叫史川,是武威将军史勋的族弟。

  史川走到众人面前,笑道:“诸位,刚才王大哥说了衙门的规矩,这都是为你们好,你们在书院骄纵惯了,衙门里可不许你们放肆,

  我们在衙门里是你们长辈,说话难听些,但不会害你们,徐志穹,你起来吧,记得这回的教训,以后好好学学规矩。”

  吴春杨缓缓站了起来,喘息半响道:“我不是徐志穹。”

  史川眨了半天眼睛,问道:“你是……”

  “我叫吴春杨。”

  史川一愣,王世洁也有些紧张。

  “吴春杨是谁?”

  史川低头看了看名册,与王世洁咬耳朵:“碌州知府的儿子。”

  “特么的……”王世洁抬头看着众人道,“哪个是徐志穹?”

  徐志穹憨憨一笑道:“是我。”

  “你,你怎么,怎么回事你……”

  王世洁想问徐志穹为什么没第一个进来,但这么问又好像不太合适。

  徐志穹心下暗道:他为什么要针对我?

  余杉让他这么做的?

  应该不是。

  余杉做事虽然狠毒,但目的性极强,当初他找刘德安痛打了我一顿,是为了聚元丹,在大考上难为我,是为了彻底废了我的功名。

  如今雇了一个提灯郎过来,只为了揍我一顿?投入和回报明显不成正比,这显然不是余杉做事的风格。

  而且余杉做事非常谨慎,这个叫王世洁的白灯郎根本不认识我,就敢贸然出手打人,余杉做事不会这么莽撞。

  不是余杉又是什么原因?

  我和这个王世洁有仇?

  还是这个王世洁看我好欺负?

  徐志穹终于猜对了,王世洁就是看他好欺负。

  王世洁在掌灯衙门当差十几年,一直都是白灯郎,他只有九品上段的修为,也基本没有提升的可能,这也就注定了他大概率要干一辈子白灯郎。

  作为资历最老的白灯郎,王世洁每年最大乐趣就是欺侮新人。wWW.ΧìǔΜЬ.CǒΜ

  因为他是底层,除了新人,他谁也欺侮不了。

  在折磨新人方面,王世洁很有经验,想要震慑住新人,得先拿一个人开刀,凭嘴说没用,得真动手打。

  可打谁合适呢?

  不是谁都能惹得起的。

  像这位知府家的公子就不该惹。

  像徐志穹这种没爹没娘的穷小子才是最佳人选。

  于是他和门外的白灯郎说好,让徐志穹走在第一个。

  欺侮新人不仅过瘾,而且还有不少好处,门外的提灯郎也愿意配合他。

  只是没成想,这次没教训到徐志穹,反倒把吴知府的儿子给打了。

  王世洁有点抹不开面子,转过脸没有吭声,史川赶紧上前帮吴春杨拍了拍尘土,笑道:“王大哥没坏心思,都是为了你们好,别在意,都别在意啊……”

  吴春杨推开了史川,指着王世洁道:“你给我记住!”

  说完,一摔门,走出了掌灯衙门。

  王世洁冷哼一声道:“狂什么?当你爹是京官么?”

  别看他爹是四品知府,只要不是京官,拿他这个小小提灯郎还真没办法。

  徐志穹不知道其中的原因,他暂时没有心情去想这个问题,他的注意力全都在王世洁身上。

  这个人很特别,他的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深深吸引着徐志穹。

  用罪业之瞳望过之后,那气质更迷人了。

  王世洁一挥手:“都过来领东西吧!”

  按照提灯郎的标配,徐志穹应该能领到一把彪螭之刃(佩刀),一盏白灯笼,一顶官帽,两件官袍和两双靴子。

  可徐志穹没领到佩刀,楚禾也没有,几个平民出身的新人都没有。

  但是杨武有。

  官袍也不合身,徐志穹八尺的个头(一米八一),长袍一穿,勉强盖住膝盖,袖子刚过胳膊肘。

  袍子小了也就罢了,鞋也小了。

  最可恨的是楚禾这身袍子和徐志穹的差不多大,长袍穿在他身上成短裙了。

  但杨武的衣服很合身。

  杨武他爹虽说是八品官,可京官的身份还是管用……

  即便如此,徐志穹也不生气,他还时不时偷看王世洁两眼。

  这犄角至少有四寸长。

  发了,这回发大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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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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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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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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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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