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你为什么要把我调回来?为什么连商量都不和我商量一下?”一个女孩哭得梨花带雨,俨然是八星村出场过的林怡。
坐在椅子上的是个很儒雅的老人,正是林家的顶梁柱—林文哲,林文哲不像钟老爷子钟青山以打仗勇猛不怕死出名,他是在部队里做政教工作的,他和钟老爷子从1944年起就一直拍档,相互配合,被敌军戏称为“黑白双煞”,因为钟青山皮肤黑得跟黑炭一样,而林文哲则是一个文质彬彬的白面书生。
“不把你调回来难道任由你在s市丢人么?”林老爷子失望地看着下方痛哭的林怡。
林老爷子有两子一女,大儿子林思云,也是林怡的父亲,是林老爷子的第一位夫人孟婉云所生,孟婉云是他的大学同学,两人志向相投,一同投奔革命。但婉云却在47年逃脱敌军的追捕途中早产生下他们的长子后血崩而死,长子的名字思云也是取自思念婉云之意。大女儿林思雅和小儿子林思江是后来的妻子上官青所生,上官青也是他的大学同学,当初他、孟婉云、上官青三人一起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婉云牺牲后,上官青对林思云疼爱有加,日久生情,他也就和上官青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婚后上官青生下一女一子,上官青虽然没有婉云那般美貌,但是温柔小意,将他的生活起居照顾得妥妥贴贴,而婉云因着从小家境优越,且貌美才高,对于生活中的琐事不屑一顾,他们婚后大部分时间都是他在照顾婉云。现在想来,就算当初婉云没有那么早牺牲,也许他们两人也不会走到最后吧。
但也正是婉云早早走了,留在他心里的永远都是她撅着小嘴似喜还怨的娇样,当初两人浓情蜜意时的场景不时在他心里浮现,也因此他一直都对长子一家颇有照顾,且由于孙女林怡的眉目中有几分像她的祖母,他一直都对这个孙女另眼相看,谁知道林怡却令他失望之极。
“我丢什么人了?我就是喜欢韩简,我就是想要嫁给他!”林怡索性也豁出去了?
“可是韩简他不喜欢你,他喜欢的女人你也看见了,人家除了家世比你差,其他哪点比你差了?”林老爷子淡淡地陈述事实。
韩简那个年青人他去年在老钟家见过一次,表面看着虽然斯文有礼,内向害羞,但他知道这只是表象,实际上这个年青的王子内心高傲冷酷,对于旁人不屑一顾,但如果韩简真的爱上一个女人,那么这个被爱上的女人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所以他之前才会支持林怡去接近韩简,如果成功了,那么孙女一生的幸福有望。另外一个原因也是他的私心,老钟家人丁兴旺,子女都很有出息,地位也水涨船高,而他林家却日渐式微,唯一有出息的也就林怡的父亲林思云了,但也只是混到了高官的级别,思云已经60多了,政治生涯差不多到头了。女儿倒是挺有上进心,可是能力有限,现在是卫生部的处长,他看将来最多弄个副厅长做做就到顶了,小儿子长得最像他,但也是他最不愿意提起的,林思江对于政治经商都不感兴趣,只想做个艺术工作者,现在是Q大的美术教授,在Z国名气倒是很大,可是这有什么用?
哪像钟家的几个子女,上将的上将,王妃的王妃,就算是钟家最不听话的小儿子钟浩然现在也是跨国公司的总裁。而小一辈就更不用说了,个个不凡,也不知道老钟这个大老粗走了什么狗屎运,生的子孙个个都是人中龙凤,不像他林文哲却一代不如一代。
林思云和林思雅生的都是女儿,不用说了,唯一拿得出手的也就是小孙子林正了,林正今年21岁,是林思江的儿子,不像他父亲那样对于政治漠不关心,林正从小就对政治表现出了敏锐的直觉,令林老爷子欣喜若狂,将小孙子接到身边亲自教育,免得被他爹妈教得和他们一样,成了书呆子。
他这几年已感到自己的身体大不如从前,民间常说,一上了八十岁,命就不是在自己手里了,他得为林家留下一条后路,免得他两眼一闭,林家就会淹没在京都这滚滚大浪中。可是林正年纪还太小,撑不起林家,他只有寻找外援,本来老钟的孙子是最好的人选,可是老钟的五个孙子大的三个都结婚了,小的两个年纪又太小,只得找上年纪最合适的韩简,可惜韩简却看不上林怡,本来他还想着借着两家的老交情看能不能让老钟给韩简施压,可老钟却说韩简的婚事只有他自己同意才行,就是他父王母妃都没权利插手。看来他只得另找人选了,林文哲在心里默默地删选着京都的适龄男子。
此时的林怡还不知道她早已被她的爷爷当作了振兴家族的工具,她以为自己还是爷爷最宠爱的孙女儿,撒娇道:“爷爷,您让我回S市吧?我会让韩简爱上我的,那个女人不仅离了婚,还带了个拖油瓶,钟爷爷和韩简的父母不会同意的。”
“离婚了又怎么样?带着儿子又怎么样?架不住韩简喜欢她,小怡,你要认清一点,男人只要喜欢你,不管你有多黑,在他眼里都是白的,但他如果不喜欢你,则不管你有多白,在他眼里都是黑的。”林文哲在心里冷笑,他自己就是男人,对于男人还了解吗?而且那个莫莉的相片他看过,确实很漂亮,也很水灵,根本不像是29岁的少妇,正是男人最喜欢的那种类型。再说只要男人喜欢,离不离婚,有没有儿子又有什么关系?英国的温莎公爵不就是为了个并不漂亮的有夫之妇抛弃了江山吗,何况那个莫莉可是个大美人!xǐυmь.℃òm
见林怡似乎不服气还想反驳,他也懒得再和她废话,直接呵斥让她回房间了,对于脑子不开窍的人他是真的不想再多管,以前看着这个孙女还有几分小聪明,现在看来完全就是像了她那个娘,爱情至上,哼,爱情能当饭吃吗?爱情能保证林家永远繁荣昌盛吗?
林思云的大儿媳廖丽妍他是一直都不满意的,结婚后为了事业迟迟不肯生孩子,一直拖到思云快四十了上才生了个女儿。虽然廖家是Z国排得上号的书香世家,但是这对于林家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大用处,
他需要的是在政界、军界有影响力的家族,实在不行就是商界也行,你一个文化界的有什么用?也就是听着好听,一点实际用处都没有,可是耐不住大儿子自己一定要娶,他也没办法。
要说以前他还有些看不起大老粗的老钟,现在他倒是真的有些佩服了,能生能打仗,几个孩子都听他的话,早早地结婚生孩子,现在都快五世同堂了,哪像他林家人丁凋零。而且小辈们娶的妻子也都是家世不凡的人选,就是女儿嫁得那么远也嫁得不错,**国虽然小,可架不住人**国有钱啊,财大气粗,地位自然就高了。钟家与那几家姻亲就如同大树一般,盘根错节,将钟家托得稳稳的。
唉!林老爷子重重地叹子口气,他林文哲自问从不输给任何人,可是就在老钟那,一次一次地被他给比下了,眼看着大家都快要去见马克思了,怎么地也让他赢一次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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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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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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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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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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