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节三河于氏
金汉祖牢记着母亲的临终遗愿,为要使金氏家族人丁兴旺,大举娶妻纳妾,夜以继日,不辍耕耘,无数的努力,女儿倒是生了不少,儿子却只一个。
后来么,“金氏始祖”过世,偌大的家业传给二世,再传三世四五世,等等等等,金氏之主换了又换,但汉妃的祖训却是传传不变:金氏子孙只能从商不得仕官,嫡长主家,其余兄弟分户而治。
湖北黄冈金氏,自然秉承祖训,不管外面的世道如何的纷纷乱乱,只管顾着一心一意地经商赚银子。眼见得商道愈来愈广,银子愈赚愈多,家业愈来愈大,声名愈来愈显,只是于这“人丁兴旺”一途,实在让祖宗有些失望:自始祖至二世三世,连着的数世,虽是妻妾成群,勤耕不辍,奈何天不遂人愿,都只得独子一个,堪堪的延续着香火。
生下的女儿虽是不少,但都要择了夫婿出嫁的。按照“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纲常,女儿自然算不得金家的人口。
话说成吉思汗自是了得,仗着天下无敌的蒙古铁骑纵横大漠,后世儿孙东征西讨,建立了广大无边的大元帝国。这些个草原莽夫,少有儒家教化,只论个强者为王,偏偏一众儿孙个个的手握重兵,谁也不服谁,谁都想着“大元帝王”的座儿,兄弟相争,你攻我伐,争权夺利,城头变幻大王旗,就没个安生的时候。
汉妃之夫,金汉祖之父,蒙元十三世,在与自家兄弟的内讧中落败,追随在身边的一众心腹侍从乃至妻妾儿女尽皆殉了葬,唯有汉妃带了祖儿早早地隐在湖北黄冈,堪堪地躲过大劫。
老哥,这个汉妃,这等的先见之明,你不佩服?
再后来,大家知道的,出了个布衣和尚朱重八,赫赫大名朱元璋,高筑城,广积粮,缓称王,一败陈友谅,再灭张仕诚,三战方国轸,灭了一众的豪强军阀,占得长江边上的一座大城,名叫集庆。
老叔我在此稍稍科普一下,别嫌我啰嗦哈。
集庆这城,春秋时期的吴王夫差于此炼铁铸兵,故名冶城,越王勾践灭吴,改名越城,三国时期的孙权建都于此,城名建业,因其扼控长江,后来更名江宁,到得朱元璋的第四子朱棣,从侄儿朱允文的手中夺得江山,在自己的封国之地另置国都,此后燕京就叫做北京,应天就相应的叫做了南京。再到后来,广西一个落第秀才洪秀全,率着一众的天兵天将夺占此城,置作太平天国之都,号为天京。
嗯,建业城,应天府,江宁市,金陵城,这些个大名儿,大家都是熟知的。此外哩,丹阳、秣陵、建康、升州、上元,这些个杂七杂八的名儿,多得很,其俗名石头城,更是大家都知的,《红楼梦》那本破书儿,就有个别名,叫做《石头记》的,吴名说书,几多涉猎,老叔我也懒得科普了。
话说回来,朱元璋朱大帝建都南京,率着一众的将士“驱逐鞑虏,复我华夏”,专拣了蒙元掐架。这可苦了“黄金家族”的一众儿孙,打他不过呀,只好率了天下无敌的蒙古铁骑,灰溜溜地一路向西,到波斯湾那旮旯的撒欢去了。
大伙儿想呀,朱元璋这厮,布衣皇帝出身,父母兄妹都死在了大元的苛政之下,只剩得自己一个,孤零零地躲到和尚庙中,剃了满头秀发,端着个破瓷碗儿,拄着根打狗棍儿,名作游方,实则乞讨,吃过的苦头海了去了,一腔怨气全对着了蒙人,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全天下的蒙古族人可就遭罪啰。
嗯嗯,这金氏,湖北黄冈金氏,却因早早地脱了蒙藉,化身作了汉人,妥妥地躲过此劫。
老哥,这个汉妃,这等的先见之明,你不佩服?
偏偏的这朱元璋布衣大帝,搞起个户藉制度,军藉匠藉农藉妓藉,这商人自是隶属商藉,世代只得从商,士农工商,政治地位虽是卑贱,但征税征赋却是极为优渥,照了朱家天子的想法,你等家伙只要不造反,赚些个臭钱倒是无妨的。
得着这样的机运,金氏子孙惬意极了。一方面埋头经商,狠狠地赚钱,把个家业愈发地兴隆起来,一方面广纳妻妾,狠狠地造人儿,一心地图谋着人丁兴旺。
老哥,这个汉妃,这等的先见之明,你不佩服?你敢不佩服?
有明二百七十余年,这黄冈金氏也不知传至几十世了,反正,愈发地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地窖里满了黄澄澄的金锞子白亮亮的银锭子。
或许是心诚则灵吧,也不知金氏哪一代的,竟破了“独子传家”的魔咒,母猪下崽般地繁衍起来,嗷,长子,嗷嗷,次子,直至嗷嗷嗷,第四子第五子呱呱坠地,主家方才歇过气来。
有嫡立嫡,无嫡立长,这个万古不变的规矩,金氏主家是断不敢破的。但是,偏偏主家喜欢的老三金仁贵,既非嫡出,亦非长子,承继家业是肯定没份儿的,别立门户似乎也非所愿,那就弄个官儿来当当吧,于是花费重金,买了个“黄冈县令”的官儿,一心地想着光耀门楣,却把“只得经商不得为官”的祖训甩到爪哇国去了。
时正崇祯当政,天下大乱,饥民遍地,盗匪横行,更有李自成、张献忠等一众义军揭竿而起,纵横两湖,兵连祸结。这黄冈之地,元初尚是荒僻之地,历经三百余年的与民休养,早成繁华富足之地,一班子穷哈哈苦出身的义军垂涎已久。
张献忠无有生育,却收了四个义子。第一个义长子名叫艾能奇,是麾下第一猛将,若论起凶残暴虐来,便是酷烈如张献忠,怕也比他不得的。
艾能奇兵围黄冈,偏这金家之子金仁贵,怕是忠君之事,以死报国的书儿读得多了,率了一城的百姓拼死抵抗,惹得艾能凶性大发,“城破之日,屠城三日,金家男女,一个不留!”
可怜金家一众人丁,勿论男女,勿论老少,都被这个不遵祖训的家主,害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整个的黄冈县域内,金姓人氏不剩一个。
巧了,嘿嘿,巧了。金家第五子,也就是老幺,金远方,奉了主家指派,前往四川贩运井盐。听说黄冈屠城,金氏人口一个不留,没敢回去。
这个漏网小子金远方,虽是躲过了一时之患,但“金远方”这名儿是不敢用的了,便化名“余元迈”,留在了大公井这个小山村,娶王氏为妻,过起了生活。m.χIùmЬ.CǒM
这个“公井村”,就是现在赫赫有名的盐都自贡市。
余元迈,这名儿?
嘿嘿,“余”,取“金”字少底一横,再把“远”字的走之挪到“方”字儿上,“元迈”变作了“元迈”。
再后来,张献忠进剿四川,屠戮人民,十不存一,就有了“湖广填四川”,将那两湖两广之民,绳索捆了,绑来四川,以实人口。这个事儿,吴名说书,是讲过的。
“七杀碑”的事儿,大伙儿是听过书的,都知道噻。张大帅屠川,其残暴程度,比起蒙古鞑子,只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余元迈吓得不轻,我的妈呀!所居大公井,虽是小村小镇,却为川盐重地,商贩走卒甚众,再不逃之夭夭,怕是祸在眼前哩。还有,这名儿,也得改改,嗯,改改。“余”“金”两字,极易误写,更易误读,安全系数实在太低了。
于是,“余元迈”便成了“于运方”,带着王氏,连夜西遁,远远地,躲到咱双度来了。
——“于”字为“金”“余”两字共有笔划,且与“余”谐音。
其时明末清初,还没有“横断山”这系山名。于运方逃难躲灾的地儿,只是个寨子而已,散落在大山余脉与川西平原交界处,二十多个民族杂居,偏远蛮荒的化外之地。其时,还没有响水高桥这样的街场,当然,更没有三河县双度市这样的大城市了。
化名“于运方”的金家小子,本是到自贡贩盐的,所带钱钞自然不少;从自贡避难到咱双度,自然也带了钱钞的,便将此作本,做起了生意。正妻于王氏也还争气,二子一女。于运方又娶了个瑶族美女为妾,继续扩大着兴家添口的事业,又生一子一女,家业日丰,人丁渐旺。
双度市于氏先祖于运方,一妻一妾,三子二女。
长子于明浩,不消说的,留在双度。后来,西南大山里几个土司作乱,这场祸绪来得猛烈,竟波及到了一山之隔的双度,于家受损最重,万贯的家财被洗劫一空,满门的人丁也一个没留。
二子于明海,亦是大妻所生,按了于氏老祖之训,自当分脉出去,独立门户,自谋发展。只是这安置之地,却是隔得老远:达州的开江。
第三子于明洋,乃是瑶族小妾所生。这个瑶妹妹,极得于老太爷的宠溺,不忍独子远离,老太爷爱屋及乌,也就分置在了三河口,离双度不远的,水路不过大半日行程。
大雪山中溪谷纵横,其中盘龙山脉河谷盘龙河,玉龙山脉河谷玉龙河,于此汇流而成一河,名叫大龙河。因三河交汇,故名三河口。
三河交汇,水运极是方便,更有一条大道,连接省城和藏地,渐渐地便有山民定居,做些食店旅馆的营生,渐渐地生意兴隆起来,渐渐地人口繁盛起来,民间称谓:三河堡。
改土归流那时节,依了朝廷的统一规定,“堡”的名儿是不能用的,便有了正式的官方称谓:三河寨。
三河寨么,嗬嗬。再后来,人口更增广,经济更发展,村呀寨呀的名儿太小气,当不得名实相符,便升置为三河镇,而后扩镇为县,便是而今的三河县了。
对头。三河县的于氏先祖,便是于明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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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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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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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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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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