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纯回到草原后,才惊觉一点,情敌没回来。
情敌去哪儿了?
她那么大一个,活生生的情敌呢?
汗王十分平静,说被人带走了。
雷纯用脚指头想都能知道,肯定是被项恬带走了,问题是汗王您竟然这么冷静的吗?
那可是你妻子哎,你媳妇哎,你香香软软的媳妇,被别的狗男人带走了,你不气吗?你不会觉得不舒服吗?你丫不吃醋吗?你就不觉得自己帽子颜色有点儿不对劲?
雷纯恍恍惚惚,果然,错的是世界,这个世界有毒。
情敌都不在,雷纯当然选择跑路。
她前脚刚跑了,后脚就被人带回去了。
雷纯认识对方,二周目的时候,他们一度是结庐而居,门对门的好邻居。
刀客傅光行,传闻被各种迫害追杀,最终逃到草原,被汗王所救,于是甘愿成为汗王座下走狗,唯汗王之命是从。
汗王命他保护好天后,天后没了,她想跟着一块跑,被这人抓了回去。
雷纯叹气,想当年,我们那可是把酒言欢的拜把子关系,那关系,老铁老铁了。
如今怎么还整得刀兵相向了呢?
刀客没有雷纯的感慨,他冷着脸,把人带回王帐,雷纯后知后觉,好家伙,替身竟是我自己!
雷纯又双错了,替身不是她,因为她还是稳稳当当地走了。
而此时此刻,汗王退位,任务目标,更是和情敌在一起了。
雷纯心想,注定扑街的结局,是主动投了,还是坚决不投,输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输骨气,一定要坚持到彻底无力回天板上钉钉的那一幕?
雷纯选择后者,她一生要强,当年尚未意外身故,也没有被系统带走,还是一个平凡且沙雕的普通人的时候,打游戏从来不带主动投降的,就是要坚持没有意义的坚持,直到最后一秒。
如今也一样。
第一年,雷纯听闻情敌和目标去了山上,她心里呵呵哒,扭头跑去江湖选美,生生掀起一波究竟谁才是真正的第一美人的热潮和讨论。
当她脚踢魔门圣女,拳打正道仙子,登顶江湖第一美之后,她又觉得腻了,没意思,于是又跑去找情敌。
情敌没找到,但又一次听到了她的消息。
这一回,听闻任务对象还是想要入情,然后忘情,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凑合着搭伙过过看。
雷纯叹息,汗王没死,但却比死了还要走得不体面,不安详。
什么?长生天后对外亡于恶疾?
哦,那没事了。
又过了几年,雷纯没有特意追寻情敌脚步,但却偶遇了情敌,明明自己有一张和对方一模一样的脸,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雷纯就是更喜欢看对方的脸。琇書蛧
她遇到两人的时候两人做寻常夫妇打扮,一个戴着帷帽,一个依旧一身玄衣,两人在花灯节上,万家灯火辉煌之间并肩而立,宛如神仙眷侣。
雷纯远远地看了一眼,往后缩了缩,心里难免有点儿悲愤,若不是这个世界有毒,她怎么也不能摆烂。
可恶,反正无力回天,大度点,说不得还能留下超超超超清白的美名呢。
彩衣华服的仙女,只应天上有,不应在人间。
等到雷纯步入中年,再也不能自称一句小姑娘了,她决定退隐,其实退隐的日子还是蛮舒服的,主要是只要有钱,享受还是有的。
咸鱼嘛,她很擅长当个咸鱼。
咸鱼的雷纯在大雪纷飞的季节,见到了草原青年。
对方仍旧是一副可靠到令人一眼就觉得,所谓长生汗王,就该是这般模样的气场。
那张脸也依旧优秀。
雷纯有时候不禁感慨,明明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为什么哥哥只是没有如养尊处优的大魏贵族般白净得好像白斩鸡一样,而弟弟就几乎逼近黑皮呢?
大概这就是天分吧,同样是晒太阳,有的人怎么晒都晒不黑,有的人拼命做防晒,最后生生黑了无数个度。
嗯,同人不同命,雷纯对此深有所得。
出于他乡见故人的欣喜,雷纯上前打过招呼后,静静陪伴于其身旁。
她发现,退休后的草原青年,很喜欢雪,他最喜欢做的,是站在雪中,哪怕什么都不做,只静静地看着某处发呆,直到他满头黑发,变得雪白,然后,他才会回到遮挡之下,避开纷纷扬扬的雪。
雷纯不是很理解这个爱好,直到她某日像是幻听一样,听到了微不可察的一句话。
“两处相思同淋雪,也算此生共白头!”
雷纯:……
得,一个情痴种子。
话是这么说,但雷纯却发觉,草原青年其实并不困在过往之中,许多故事模板人物,阴差阳错与心上人失了缘分,彼此错开,没能在一起,于是变得颓废,醉酒,一蹶不振。
比如神话传说中三圣母喜欢的凡人郎君。
但草原青年并不如此,他仍旧有自己的目标,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他的理想跟追求,从来都不是草原,不是为王,也不是争霸天下。
那么,他的理想和追求是什么呢?
雷纯不知道,要知道,对一个男人生出强烈的好奇心,想了解这个男人的过往和一切,往往是沦陷的开始。
雷纯不是猫,没有好奇害死猫这个选项。
不过吧,她对这种感情状态倒是十分欣赏,也是,人没了爱情没道理就不能活了,爱情从来不是全部啊。
她这种攻略为生的任务者除外,攻略任务者,没有爱情就真的会死。
死得透透的。
雷纯也蛮喜欢雪的,只不过,她喜欢的前提,是自己窝在温暖舒适的小屋里,透过窗往外看去,觉得冷了能够立刻变得暖和,而不是被活活冻死。
雷纯很快看到了第二个喜欢雪的,帝后还是伉俪情深,被女主俘虏的年轻丞相,一身官袍,看起来并不如何耀目,却会给人一种,越看越顺眼的耐看感。
她遇到这位官员的时候,对方一身素色常服,服饰料子并不昂贵,衣袍边缘更是透着一股浆洗次数过多从而出现的磨损状态。
雷纯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她干脆跟着对方跑了。
她原本是任务攻略者,一开始野心勃勃,眼中是能将整个世界都当成游戏场看待的随意,鬼知道她什么时候变的。
当系统觉得她彻底没救了,还算有良心地打了声招呼,果断脱离她跑路的时候,雷纯在剧痛过后,仰躺在地上,眼中倒映着蓝天白云,她呼唤系统,却得不到半点回应,在心里咒骂系统,也没得到任何惩罚,慢慢的,她露出了一个释然的笑。
在她看不到的遥远天空,跑路的系统化为一道在白日几乎看不分明的流光划过,而后一头撞在无形屏障上,激荡起电光火石相遇般的灿烂火花。
火花中,传来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说好的无魔世界,天道不显,生灵全是普通个体的呢?这特么叫普通个体?这特么叫天道不显?淦啊~~”
火花过后,什么都没剩下,天空还是一样的蓝,白云也依旧是一样的白。
…………
项澜觉得自己阿爹今日有些怪,首先,他感觉今日的阿爹有点儿让人害怕。
项澜觉得自己很难形容那种感觉,像是自己不知轻重,犯下大错后,惹得阿娘生气落泪,而后被阿爹拎着后脖颈提走遭遇惩罚时一样的让人感觉害怕。
但是好像又和当时不同,非要说的话,项澜感觉,今日的阿爹,格外没有人味。
咦?奇奇怪怪,我怎么会知道人味是什么味?
小朋友搞不太懂自己的想法,他挠了挠头,一溜烟往回跑,才回头就撞在阿娘身上,阿娘今日穿了一身大红色的衣裙,颜色艳丽如枝头开得正艳的石榴花。
小朋友喜欢颜色缤纷的彩色,不喜欢单一的素色。
他仰脸看到阿娘正低头看自己,眼里带着疑问,项澜顿时露出笑脸,宛如找到了最大的靠山。
“阿娘,你看阿爹,他今日怪怪的。”
小朋友一边说,一边张开手要抱。
他此时不算小了,有个懂药理,武功更是天下第一的亲爹,还有两个没有徒弟能rua,变得格外无聊的师公从小手把手教导,小朋友身子骨长得格外健壮敦实。
通俗一点,他很重。
很重又超级黏人的小朋友往往心里十分没有ac数,总喜欢往自己阿娘身上挂着。
这次也不例外,女郎俯身将他抱起后,才抬眼看向前方。
第一眼,女郎也觉得今日的玄衣郎君有些怪怪的,可她偏偏说不上来哪里怪,而且,她直觉这不是别人假冒的,她眼里带着疑惑,直直地看向玄衣青年。
青年也抬眼望来,与她静静对视,待移开视线时,青年骤然大步向前,将她拥入怀中。
小朋友被挤得差点喘不过气来,他闷闷地在两个大人的缝隙之间努力求生之余,耳边听到低不可闻的一声叹息。
他听到自己阿爹说:“真好。”
什么真好?
等被放在地面上时,小朋友抬头望了望天,今日的太阳公公性子超好,一点不热,于是,他扬起笑脸,觉得阿爹说得对,真好,可以出门玩小狗小猫了。
小朋友哒哒哒地跑远,然后他又又一头撞到了人。
小朋友:???
师公说我阿爹是天才,我也是天才,小天才,我天资绝伦,唯一限制我的便是年龄,即便如此,我放在江湖上,也是数得上名的最最最年轻的小高手一名了。
撞上阿娘是我在和阿娘撒娇,我故意的,这怎么转头又撞人了?
小朋友很不理解。
他抬头,哦,是阿爹啊,那没事了,打不过阿爹多正常啊,他才是小天才,但阿爹已经是大天才了。
小朋友低声抱怨了一句,转头继续跑。
等他将周围的猫猫狗狗都玩了一遍,他才回家。
回去后,阿爹又变回来了。
咦?
这就是番番说的男人的那几天吗?
项澜似懂非懂,但他大受震撼,大受震撼的项澜上前宛如一个小棉袄一样给了自己亲爹前所未有的关怀,然后亲爹投来充满嫌弃的一眼。
小朋友扭头找靠山,作为他的靠山的阿娘手心撑在自己下巴上,像是在发呆,又像是在和什么东西对话,项澜顿时秒懂,是番番。
番番说,不能告诉别人它的存在,不然就永远不能见到它了。
阿娘肯定也和番番有着一样的约定,所以不能被别人发现,他得帮阿娘才行,不然阿娘就再也见不到番番了。
【大概是那么回事吧,你就当平行时空,过去未来,万法归一这么理解就行,你要是科技侧的人,我就直接告诉你遇事不决量子力学了,你既然是有着不科学武功的世界的人,那就是平行时空万法归一。】
‘你特意回来就是为了说这事?’
【……这事不重要吗?你知道他来干嘛的不?他是来毁灭所有平行时空的自己,将所有时间线归束为一条,从此唯我独尊来了,我要是不来,你要守寡了。】
‘呵~’
【好吧,还有一个原因,我来看澜朋友的,哈哈哈,我觉得他很有反派潜质,不如跟我混反派这碗饭吧。】
‘滚。’
【你凶我!好吧好吧,我走了,我等你死了再来接你哈,再见!】
女郎眨了眨眼,从脑海中和某统的吵闹中回神。
她想起今日见到的青年,同一个人,但是不同时间线吗?
那么,不同的平行时空当中,如无意外,她是不是会有着大同小异的结局?
毕竟,她的结局原本是固定好了的啊。
多思无益,不如多干一碗饭。
很多年后,小朋友长大了,他开始行走江湖。
他见到了自己阿娘每每提到总要露出一种奇怪情绪的女人,算起来,对方和自己爹娘一辈,他其实还得唤人家一声许姨。
许姨是个自来熟的人,她生了个女儿,许姨的女儿要行走江湖,许姨立刻跟着女儿一起,对外号称姐妹花,如果不是许姨的女儿不认,坚持叫许姨娘,于是暴露了的话,别说,母女两站在一起,其实说姐妹也不牵强呢。
自来熟的许姨说他这么好看的郎君,她这一生也就见过两个半,两个是故人,半个是眼前的他。
当知道他的名字后,许姨一脸正经严肃,压低了声音说:“我叫澜,魏都刺客,这次的任务目标,是个叫蔡文姬的小孩。”
项澜:?????
抱歉,他不是刺客,也不是来自魏都,虽然大魏都城,有人称呼为京城,魏京,魏都,国都等等,那儿也是他的故乡,可他随爹娘,不固定住在某处。
还有,他没有杀小孩的爱好,以及,当年首屈一指的杀手组织摘星楼,早已经成为了历史,将其连根拔起的人,他爹,亲爹。
许姨并不在乎他的反驳,她自顾自地欢乐得紧,反倒是她的女儿,论年纪比自己大了不少,打扮得英姿飒爽的女刀客,朝他拱手道歉。
项澜虽然不理解,但倒也没放在心上,很快就把这茬抛在脑后不提。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离了论辈分,以及老一辈恩怨不牵连下一辈的理念,他得唤一声姨的许姨后,再见到自己的小舅舅,他会再一次听到一样的话语。
所以,他叫项澜,有什么问题吗?
等等,为什么忽然感觉爹娘给自己起这个名字,好像也不带什么好心的样子啊!
小舅舅调侃完后给他讲了个故事,故事是关于刺客和任务目标的。
故事不错,但是下次大可不必拿他开玩笑,谢谢。
项澜冷着脸。
小舅舅是外祖父最小的儿子,成年后,小舅舅选择了经商,天南海北地到处跑。
危险有,但他乐此不彼。
而外祖父,项澜记忆中的外祖父吧,沉迷钓鱼,往往在湖边一坐,就能消磨一整天时间。
但项澜记得,外租父手艺不行,一整天也没怎么钓上过鱼。
有时候外祖母会过来陪外祖父住几天,外祖母过来的时候,外祖父往往会在回家前,让人给他买条活鱼,假装是他的收获,以此在外祖母面前当做炫耀的谈资。
实不相瞒,当年但凡他在,帮外祖父买活鱼的事,往往都是他干的,因为有外快,会得到一些奖励。
外祖父不怎么管小舅舅,小舅舅越长大越放飞自我,小舅舅对自己极好,对阿娘更好,大有他就是阿娘的,阿娘的还是阿娘的架势。
不过小舅舅看阿爹不顺眼,项澜小时候一直觉得,小舅舅看阿爹不顺眼,是因为阿爹比小舅舅好看的缘故。
现在他还这么觉得。
小舅舅这个人呢,唯一的毛病,就是老大不成家。
但他人很好,很小的时候,项澜就很喜欢和小舅舅一块玩,小舅舅会拿他当伙伴,带他看自己的秘密基地,看各种好玩的。
长大了也一样。
项澜到处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他及冠那年,他爹突破了。
这个世界似乎并不允许超凡的力量存在,仿佛冥冥中有一股意志,这股意志规定了,最强的力量,便是大宗师,更高,便要遭到整个世界的排挤。
项澜曾感受过那股排斥力,那次感受险些让他当场逝世。
但阿爹硬是顶着这股排斥力,一直不走,项澜觉得,若他是世界,他得气死。
咳~
阿爹是在阿娘病逝后走的,带着阿娘的遗体一起。
青色的风,金色的雷霆,以及被洞开的混沌虚空,所有的排斥瞬间加大,惊天动地的天地异象中,项澜一夕间失去了爹娘,只剩他自己一人独留世间。
他刚想伤心,小舅舅突然出现,对他说,他其实不是自己爹娘亲生的。
项澜:???
小舅舅有证据,证据就是阿娘身体不好,不能冒险生子,某日,爹娘游山玩水,路过某处时,遇到一名哇哇啼哭的婴儿,爹娘原本没想自己亲自养,只是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人家,就干脆先自己试着养了。
这一养,就养到了他长大成人为止。
项澜:?????
等等,你真不是为了不让我太过伤心,所以故意驴我的?
他不肯相信,如此质问小舅舅。
小舅舅却表示没那回事,本来他们就决定找时间告诉他一切的,只不过,项澜从小就喜欢把我阿娘,亲的,我阿爹,亲爹这种口头禅挂在口边,这让真心疼爱他的大人,总担心他会接受不了真相,于是便一拖再拖。
项澜:……
待到一切事实水落石出,项澜找到了自己真正的身世,但他并未认回亲生父母,他的生母早就死了,生父膝下儿女成群,府中姨娘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闹腾得欢快。
而往深了查,当年他被遗失,其实是生母故意所为,因为生母要借他的失踪,绊倒府中十分得他生父喜爱的姨娘。
项澜还是叫项澜,但事情不知道怎么传到了许姨口中。
许姨直接当面叹气,说:“难怪我虽觉你也生得不差,容颜也算顶尖那一批了,气质更是绝佳,却还是觉得你只能算我见过的这么好看的人当中的半个,原来如此,不是亲生的啊,那没错了。”
项澜:???
项澜的一生,脑门上时常充满了无数个问号。
项澜娶妻生子的时候,小舅舅还是孑然一身,他问小舅舅为什么不成家,小舅舅却说,“为什么要成家?”
“可世人大都如此……”
“我却偏不做那世人。”
项澜彻底没了声音,他想,许姨说得很对,他永远没法成为阿爹阿娘,乃至于小舅舅这样的人。
对此,许姨有不同看法,她说:“也许你小舅舅心底深处住着一个人不能说出口的人,所以他才选择孑然一身地过一辈子呢?”
小舅舅对此说法回以冷笑。
项澜是小辈,他可管不了长辈们的事,再说了,有那时间,多抱抱自家的两孩子不好吗?
说起自己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取名那日,他脱口而出,给儿子取名文姬……罢了,文姬其实也还好啊,没什么问题,就这样吧。
项文姬:???
嗯,项澜的问号,传承给了下一代,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啊!
等项澜的孩子都长大成人的时候,项澜的长辈那一代的人,大都逝世已久。
再过几代,大概就连只言片语,都不会留下,只能在几段文字记载中窥探到一二往事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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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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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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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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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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