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芳菲心里疯狂呐喊。
呐喊完毕,许芳菲依旧十分纳闷。
所以说,什么样的扑街作者才会同时写出两个穿越者?
是生怕一个穿越者搞事搞得不够复杂吗?
还是这货觉得读者老爷们都是男帅女靓,智商最低一百八的大可爱们?
好气啊,这不该是我的专场吗?
哪怕被生活毒打过,许芳菲仍旧是骄傲的,穿越者早就烂大街了,是的,从这个题材火起来之后,最初穿越还讲究个仪式感,什么九星连珠,前世今生,千年难得一见的百年自然奇观等等。wWW.ΧìǔΜЬ.CǒΜ
再不济,也得去古玩市场捡个漏,不想去古玩市场问题也不大,你高低去地摊上整个地摊货,也能成为捡漏的借口。
不管你买的是玉佩还是钗子还是嘛,总归这东西就是能够来历不凡,不是成为你的金手指,就是带你飞升……阿不,带你穿越。
现在就不一样了,现在穿越,眼睛一睁一闭,穿了。
许芳菲的穿越就是后者。
前世今生是没有的,她试探过了,神婆就是个骗子,当初说自己被鬼祟上身,中邪,拿柳条拼命抽自己,抽得自己不得不痊愈。
其实全是假的,就是在骗人而已。
这个世界没有仙人,有也是骗子,骗术低劣得许芳菲简直都没眼去看。
千年难得一遇的自然奇景自然也是没有的,她还记得那是一个平常普通的下午,她因为前一天晚上熬夜的缘故,实在没能撑不下去,于是休了半天的假。
回到宿舍她就睡着了,然后,醒来就成了个营养不良不受重视,被爹妈当工具人使唤打骂的古代黄毛小丫头。
还是乡村版本的,连大户人家的貌美丫鬟这个级别的地位都没混到。
而且也没能有个金手指什么的,唯一的金手指大概是她在现代和平社会接受的九年义务教育,??
大概吧。
哪怕如此,许芳菲偶尔还是觉得,自己定然就是天命主角,主角光环就在自己头上大大地罩着自己。
否则,怎么解释她明明不是经商奇才,上辈子也没什么成功之处,不过是在一家小公司当个混吃等死的小文员度日而已,来到古代却总能大获成功呢?
又怎么解释,她随随便便一找,就能找到沈羲和这样的优质竹马?
可别提什么古代什么都是纯天然的,大自然的美,你们不懂,可拉倒吧,背朝黄土面朝天,个个肌肤黝黑,稍微不那么黑的,五官再端正点,放村里就是神仙姐姐了。
现代社会随便一个没怎么晒过太阳的青年男女,脸上再没什么满脸痘这类皮肤病,放在这个时代,那就是贵族人家出来的少爷小姐,那通身的气度甚至比普通小门小户的少爷小姐还要来得更甚一些。
就这么个地,偏偏就能出个沈羲和,许芳菲觉得,这就是自己的主角光环。
许家的生意做大之后,许芳菲一直都在背后出谋划策,她倒是想走到台前,可惜,这些个猪猡们,得知她是女人年龄又小,就不拿正眼看她。
有时候她和自己兄长一起出门,见到那些个掌柜什么的,她不过开口说了句话,立马就被一通讽刺,大意就是男人说话,女人闭嘴这么个意思。
许芳菲倒是没有非要挑战这个世界全体阶层的野心,于是便渐渐安心当她的幕后之人。
当然,随着许家从山村之中搬迁出来,许芳菲就发现,越是贫穷的地界,对女人的限制便越大,而抵达繁华之地后,这些人家因为其家中贵女也有出色之人,并非每户人家的父母,都只拿女儿当个物件。
基数大了,自然会出真心疼爱女儿的人家,这些人家若是再有权有势,为了女儿的未来和幸福,他们自然会有意加重女儿的地位。
所以,繁华之地,女人的地位确实高一些,哪怕也没高到哪儿去,可高低是高了不少。
而来到京城,她第一次看到这么出尘的男人,和这个男人比起来,她曾追过的爱豆统统都成了浮云。
爱豆能不靠威压从天而降吗?
爱豆能不涂脂抹粉天生丽质吗?
能是能,可爱豆会和她近距离接触,甚至上演羡煞旁人的凄美绝恋吗?
不能的。
方才遇见的却不同,难道我这八百多斤,穿越了时空的有趣灵魂,竟然还无法吸引那个臭男人的目光吗?
不可能,你看,那男人见到她有危险,不是立刻立马上马就从天而降,来拯救她于水火之中了么?
“我猜到了开头,却没能猜到结局。”
许芳菲捶胸顿足,“为什么?为什么啊,是我八百多斤的有趣灵魂不够耀眼吗?”
她说的话自然是没人能够听得懂的。
至少,将她带到这边的人听不懂。
老六倒也没不管这人,还是让人将她带到安全地方,因为老六觉得,这姑娘虽然脑袋有点什么毛病,但其实看她的脸,虽说不是自己妹妹那种惊艳众生的样吧,可其实也十分耐看,可爱。
而且,她的眼睛,特别纯,纯且媚,也是令人印象深刻的那一挂,就这么不管,似乎也不太行,于是就随意吩咐了下面一句。
许芳菲嘀咕完,心说今天的我你爱答不理,明天的我你高攀不起,然后她就翻窗跑路了。
对此,听从老六命令将她带走的人,就很无语,有门不走,你为什么要翻窗呢?
关键姑娘你翻窗的模样也不见多么潇洒,相反,N你翻窗的样子,可真是狼狈啊。
回到家中,许芳菲仍旧愤愤不平,她的样貌确实没见多么出色,毕竟她爹娘就在这儿摆着了,她娘若是貌美,怎么也轮不到她爹这个庄稼汉来娶。
美貌之人,这美貌要么为自己带来灾祸,要么,便是成为自己扶摇直上的筹码。
很少会出现例外。
许家发家后,许芳菲一直有精心养护自己,这才给自己养出了一身还算不错的皮肤,她对自己的脸,最满意的部位就是眼睛了,单看这双眼睛,谁不得说一句好一个绝色佳人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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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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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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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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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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