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从她医生的角度,她是不赞同抽烟喝酒的。
烟对肺不好,酒则伤肝。
但入乡随俗,在一个大氛围下,并不是每件事她都非要特立独行,去扫别人的兴致。
听到沈萤儿的问,沈晨星微笑着摇头:“小酌怡情,大酌伤身,喝酒适可而止便好。”
沈萤儿赞赏的看了他一眼,感觉是遇到了知音。
而偏偏这时候,堂屋里传来大兰的大嗓门:“你呀你呀,就不能见着酒的面儿,一喝上就停不下,喝得脸都红啦还不撒手,下昼还要去田里干活呢,不准喝啦!”
看来,这是来旺在贪杯,大兰正拦阻呢!
沈萤儿和沈晨星都听到了,两人相视一笑,一种叫做默契的东西在彼此之间缓缓流淌。
“行,那我给你装饭。”
沈萤儿洗了把手,拿了一只干净的碗来到里面大锅旁,揭开锅盖后,一股带着点焦香的大米饭的香味儿扑面而来。
她用锅铲给他碗里压着饭的当口,听到他在旁边问:“桌上那么多菜,有你烧的么?”
沈萤儿唇角扬起,并没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他:“菜的味道咋样?”
沈晨星不假思索:“非常好,是我吃过的最开胃的菜!”
沈萤儿这时将饭碗递给他,莞尔一笑:“喜梅和大兰两位嫂子听了这话肯定高兴。”
沈晨星错愕,“怎么,萤儿你没炒?”
沈萤儿摇头,如实道:“我今个的人物是塞柴火。”
沈晨星恍然。
低头看到碗里压得严严实实的饭,他嘴角轻抽了下。
萤儿这是把我当猪么?
但一股暖意还是悄悄划过心田。
当沈晨星端着饭往堂屋去的路上,他遇到了喜梅和大兰。
二女看到沈晨星竟然自己来灶房端饭,都跑了过来说着客气话。
喜梅说:“沈掌柜,咋这么快就吃饭呢?不多喝两盅?”
沈晨星微笑说:“喝得已经尽兴了。”
喜梅说:“没啥菜招待哦,家常便饭。”
沈晨星:“嫂子客气了,一桌子的好菜。”
大兰也凑了过来,问沈晨星:“沈掌柜,菜的味道咋样啊?”
沈晨星怔了下,眼角余光扫过灶房那边,微笑着说:“火候极好。”
火候极好?
那是什么鬼?
待到沈晨星进了堂屋,大兰还一头雾水。
她扯了扯喜梅的袖子问:“火候极好,这是啥意思啊?到底是咸了还是淡了?我咋听不明白呢?”
喜梅也满脸迷糊,“我也听不明白,或许,就是火候好吧!”
大兰啧啧:“火候好不好这都能吃出来,沈掌柜牛!”
酒席接近末梢的时候,沈晨星跟桌上的其他人招呼了一声,提前下了桌子。
喜梅赶紧泡了一碗茶给沈晨星。
沈晨星手里端着茶碗,站在屋檐底下陪小福宝说话。
小福宝也吃饱喝足啦,拍着自己圆鼓鼓的小肚皮,不知跟沈晨星说些啥。
说着说着,他就拉着沈晨星的手跑到灶房门口对沈萤儿说:“娘,我带带沈叔叔去我家,钥匙给我!”
沈萤儿正用锅铲将锅巴铲起来泡到米汤里。
柴火饭的好处就是有米汤泡锅巴吃,很香。后世很多城市人去郊区农家乐,就冲着这个。
而在这个时代,根本不需要刻意,处处都是纯天然。
“啊?去咱家?去干嘛呀?”
沈萤儿随口一问,抬起头才发现沈晨星就站在小福宝身后,温润的目光望着她,就像平静的湖面被洒下一片阳光,温暖明亮。
“福宝儿说,想要介绍他的宝贝给我看。”沈晨星摸了摸小福宝的脑袋,跟沈萤儿这解释。
“若是不方便,就算了,以后有机会再看。”他又说。
然而,小福宝听到沈晨星要打退堂鼓,当即就急了。
他跺着小脚跟沈萤儿这撒娇:“娘~”
“沈叔叔是我的客人呀~”
沈萤儿满头黑线,这小子,人小鬼大,路都走不稳就朋友遍天下了。
“行行行,钥匙给你!”
沈萤儿将手在腰间的围裙上擦拭了几下,就去掏钥匙。
自从发现家里的门锁被楚云涧不打招呼的就给换了新的后,沈萤儿便再也不往门楣上藏钥匙了。
如今这钥匙是随身带!
小福宝接了钥匙,欢天喜地的往回跑,拉住沈晨星的手:“钥匙拿到啦,沈叔叔,我带你去我家!”
沈晨星从未去过沈萤儿家。
沈萤儿的情况……他这段时日跟火生喜梅那里聊天,有意无意间全打听清楚了。
福宝的亲爹叫萧承渊,两年多前出了意外客死异乡。
当时萤儿刚生下孩子没多久,接着便被夫家人以分家的名义赶到了老宅住。
夫家人霸占了四房的六亩田地,萤儿母子这两年多来,都是靠着那点微薄的口粮度日,日子过的很苦很苦。
生活上的拮据是其次。
主要是精神上的孤单和无依无靠。
且寡妇门前是非多,小福宝的热情让沈晨星没法拒绝,但是,沈晨星是个成人,不得不考虑此行合不合适。m.χIùmЬ.CǒM
于是,他迟疑在灶房门口,目光望着沈萤儿,斟酌着用词,小心翼翼问:“方便吗?”
“啊?”沈萤儿挑眉,有点没反应过来他这突如其来的一句问。
“我是说,我去你家,会不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沈晨星不得不挑明了问。
这下,沈萤儿听明白了。
她笑容明朗,目光清澈:“你是我儿子的客人,光明正大,不必有顾虑!”
什么叫寡妇门前是非多?
那是女人们自己给自己建起的一副十字架,压在自己背上。
她沈萤儿才不讲究那些呢!
她是自由新女性,不可能为了萧承渊那种死鬼渣男把自己一辈子搭进去。
现在也是没遇到合适的男人,加之她眼下关注力都放在发家致富这块,等将来日子滋润了,如果遇到了心仪的男人,她肯定会再婚的!
等等,为什么要用‘再婚’?
她前世是一只专心念书的单身狗,连恋爱都没谈过好吧!
就算接替了沈氏的身体,直接就升级做了娘,可某些方面的滋味和体验感,沈氏却半点都没留给她。
甚至,她有时候无聊,努力去回想沈氏跟萧承渊同房的记忆,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太亏了!
所以,她将来必须得找个合适的男人,把该走的流程再从头好好走一遍。
啥寡妇人家的屋里就不能带男人回去?
她才不给自己立牌坊呢!
“我刚好也要回去洗把脸,咱一块儿过去吧!”
沈萤儿索性摘下围裙,走过来牵住小福宝的另一只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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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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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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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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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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