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内,饶是八柱大蛟也认认真真听着一条小黑狗在那里“讲道”。
“人主以术化世,犹天以气变万物。气变万物,而不见其象;以术化人,而不见其形。故天以气为灵,主以术为神。术以神隐成妙,法以明断为工……”
立志要做宰辅之才的狗子,摇头晃脑外加小尾巴旋得飞快,听得八柱大蛟一愣一愣的,揣摩狗子话中深意之后,更是赞叹道:“我非生灵,若要长生不灭,便要取‘术’之精妙。”
生灵可以修道,直指真仙境界,乃至更上一层楼,也是不必担心。
但八柱大蛟是器灵转化而来,这世上本没有八个脑袋的蛟龙,没有这样的物种,所以在众生眼中,它终究是奇异。
因术法而生,自然也会以术法而灭。
可如今八柱大蛟毕竟有了自我的意识,就和生灵并无区别,便不会面对消亡而无畏无惧,也就是害怕不可测的“死亡”到来。
此时狗子讲的是“人主”以明法梳理天下,但对八柱大蛟而言,它只要做自己命运的主人,那就可以了。
“术以神隐成妙,似我这等……求一个‘神隐’而得长存,即可。”
八柱大蛟作为岳阳楼的器灵,忽然若有所思,神识中诞生了一个念头,想着自己要是脱离这众生世界,不为众生所知,岂不是就能长存?
只是,要做到这种程度,无异于开天辟地,想那些天仙大神,也不过是打造一方洞天福地罢了。
可这洞天福地,依然是依附着大千世界而存,三界的纷争,还是会影响到洞天福地的存在。
一时间,八柱大蛟陷入了沉思,它忽然觉得,要是众生不能确定阴间的存在,那何异于“神隐”?
手段不为所知,才算神妙。
众生都不知道“神异”去了哪里,何尝不是“术”的极致?
对八柱大蛟而言,它没有繁衍生息的欲望,也没有锦衣玉食的念头,但畏惧毁灭,这样的情绪,却是有的。
见八柱大蛟陷入沉思,一旁正在啃糖葫芦的小龙人则是懵懵懂懂问道:“师兄,‘法’要明断,‘术’要神隐,那我这人不人龙不龙的,算神异怪异奇异之种否?”
“你就是个人,反正贩夫走卒眼中,你就是个穿肚兜的光屁股小孩儿。”
“……”
“但在妖怪眼中,你就是头角峥嵘的龙种,还保留着以前的龙种痕迹。”
狗子说着又道,“而且,有些鬼神眼中,你也是人,是没有头角龙尾的。”
“什么鬼,什么神?”
“比如五福鬼、土地神,看你便是个小人儿,不信你可以去问问看。”
“那丰隆乡的土地神怎么不这么说?”
“他为什么要说?说了土地庙被丰姓组族人泼粪吗?”
“……”
一番对话,丰今安从中获得了不少有意思的想法。
甚至,他觉得从汪摘星师兄这里学到的东西,比老东西强多了。
“‘神隐’……”
丰今安念叨着,又吃了一口糖葫芦,然后眼睛一亮,“这其中,必有说法啊。”
“自然有‘法’,而且也早就‘明断’。”
狗子没有藏着掖着,他对丰今安解释道,“自来神仙奇遇或者书生狐狸之类,只有一个‘缘’字。不可捉摸的缘分,就是冥冥之中的必然。”
“这也太缥缈了吧?总不能我跟老……我跟先生相遇,也是必然吧?”丰今安顿时不解,“若非先生嫉恶如仇、义薄云天,哪有我此生苟活?”
“你如何知晓,这不是无数个君子,在无数次跟你素不相识、擦肩而过之后的一次相遇呢?”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丰今安抱怨归抱怨,但多少也已经明白了过来,他丰今安的奇遇,就是遇上了魏昊,这缘分,就是他现在还能拿苟活的道理。
甚至这已经不能说是道理,而是法则。
因为他内心悄悄地假设过自己如果没有遇上魏昊,会发生什么。
他会被蓬来都水司像杀一条黄鳝一样杀了,没有什么天崩地裂,也没有什么沧海桑田,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日常,只是三界之中微不足道的过场。
他的挣扎,他的反抗,他的不甘,他的愤怒……都是微不足道的,甚至是无意义的。
因为众生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小龙人,经历了这么一件事情。
甚至在一小撮知道的人眼中,这不过又是一场“舍己为人”的壮举,当代云中君继承了历代云中君的高风亮节……
想得越深入,丰今安就越毛骨悚然。
缘分,果然是一个不错的法则啊。
“你现在不懂,也实属正常,等以后跟着君子去得地方多了,你就明白了。”
狗子一脸骄傲,下巴昂着。
忽地,狗头感觉一软,扭动了一下身子,却挣脱不开,狗眼一翻,才发现是“鲸海大公主”将他抱在了怀中。
“你这小狗儿,可比那死鬼会教学生多了。”
“嘿嘿……”
狗子吐着舌头,一脸不好意思,但还是颇为得意地说道,“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我观摩君子锻造兵器时,还悟出了‘天地烘炉炼体法’,别看我现在模样可爱,凶起来那也是三界第一灵犬。”
“……”
大公主一脸无奈,暗道不愧是那死鬼家的“来福”,这魏氏客卿倒也半点谦虚都没有。
不过这光景大公主却是侧腿而坐,将狗子放在腿上,一边撸狗一边问道:“你说的这个‘术以神隐成妙,法以明断为工’,的确颇有道理……”
“我也是跟着君子参悟出来的,当年在大巢州,在地府,多有精怪百姓视君子为君王,乃至地府鬼民,只知有‘魏公’而不知阎罗。后来决战,三界多惊叹君子战胜‘朱厌’,君子却是从不在意这些。”
汪摘星被撸得下巴扬起,竟是不由自主地发出“嘤嘤”声,心中更是暗道这大公主的手艺,比白娘子、莹莹姐也不差多少。
大公主手上不停,心头揣摩着狗子所言,然后又问:“那为何是悟出‘人主’的治统道理?”
“害,大娘子有所不知啊。当时地府兆亿鬼民拜君子为地府之主、鬼神之王,然而君子却不以为意,只道这是众鬼之力,他不过是借了这一份力罢了。”
汪摘星小尾巴又转了起来,继续说道,“我后头仔细揣摩,便觉得,世人只做自己的君王,自己的人主,那就够了。人人都是君王,人人都是人主,这何尝不是‘法’呢?”“群龙无首,吉。”
大公主点了点头,应了一句。
“倒也是类似,但却还是有些区别。”狗子嘿嘿一笑,有点小得意,“其中关窍,还跟那金甲鳄王的干娘有关系哩。”
“咦?金甲鳄王?”
大公主自然知晓大巢州一战的后事,金甲鳄王最后助战,是有不少人纪念的,但是它又犯下大罪,在阴间受尽酷刑,每天都要比剁成肉酱,如此反复一天又一天,也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重新投胎。
就算投胎,金甲鳄王第一次投胎,还只能是畜生,不能是人……
想想也知道,这金甲鳄王投胎之后,少不得还得被人吃上一回。
但大公主知道金甲鳄王虽多,对金甲鳄王的干娘,却是不甚了解。
随后,狗子才娓娓道来,将“洪老太君”这位人瑞的前世人生粗略说了一通,然后才讲到了“洪老太君”的功德。
没有“洪老太君”,就没有善行的金甲鳄王,这是前因后果。
狗子又将“洪老太君”在阴曹地府种出粮食的事情一说,顿时让大公主大为震惊:“阴间能种粮食?!”
鬼神可以通过法术变化出粮食来,但那终究只是法力变化,不是真的粮食。
种粮食,是有规则在其中的。
水肥土种光照气候……
有一样不适宜,就会改变结果。
阴间的问题是,从一开始就没有这样的基础,因为阴间本就不该有“生”,这是亡者的世界。
可现在“洪老太君”种出了粮食,也就有了“生”。
大公主难以置信,也想不通如何做到的,她语气惊讶道,“阴间亡灵若是不投胎,想要维持住灵体,就需要人间香火,哪怕只是小小的一段记忆,有人还记得,亡魂就能维持,再微弱,也能存在。一旦被人遗忘,又或是在人间没有了只言片语的承载,就会彻底消失……”m.χIùmЬ.CǒM
“咦?大娘子为何对
此知道这么多?”
也是有些诧异,被撸得爽翻了的汪摘星,扭头看着大公主。
“你这狗儿,莫不是忘了我那苦命的二妹,正是那死鬼从‘龙墓’带回来的?”
回想起来,还是唏嘘,大公主感慨道,“在此之前,我也是想尽了办法,拜托了诸多旧时相识,寻章查句翻找记载,所以也知道了不少。”
“难怪……”
狗子点了点头,然后继续趴着被撸,想要把肚皮翻过来的,但一想到会露出胯下兵器,有些不好意思,最终还是趴着。
“要是阴间种出了粮食,长此以往,亡灵就算没有人间香火,怕是也能生存。”
“粮食收获不易,如今也是多劳多得。”
“那不是应该的么。”
一旁吃完糖葫芦丰今安,抄起一把鲜枣,甩了一颗在嘴里。
“哪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这阴间长此以往,想来跟人间也无甚分别。”
狗子觉得,阴间早晚也会再分三六九等,有的会多拿一点,有的会少拿一点。
他也问过魏昊这怎么办,然而魏昊却说“一切有我”。
狗子当时寻思着,自家君子再活个百年,都已经是血赚,等到老死的时候,你还能打得过谁?
不过现在,汪摘星早已明白,“一切有我”的意思,就是“处处有我”。
如今的“魏昊”,何尝不是越来越多?
倘若有的“魏昊”变成了“朱厌”,自然会有新的“魏昊”站出来,将旧时“魏昊”打倒,一如当年当时。
只是这番话,狗子却是没说,仿佛沉浸在被撸狗头的愉悦舒爽之中。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大公主突然觉得,倘使真有一天阴间如人间,那也未尝不好,想来到那时,阴间也能如人间一般生存。
进而大公主竟是有些期待起来,倘若自己到时候去了,又该如何?
她竟是没有任何不吉利的想法,只是觉得若如此,大抵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人间再好,那也是人间。
这个念头一起,大公主娇躯一颤,手指用力捏了一下狗头,让汪摘星头皮都要向后揪走,一双狗眼宛若瞪着,看上去极为滑稽。
丰今安毫不犹豫地哈哈大笑,而大公主也赶紧松手,然后一脸的不好意思,但此刻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好一会儿,她才问道:“适才那句话,是如何说的?”
“术以神隐成妙,法以明断为工……”
狗子翻了个白眼,叹了口气,趴着说道。
“唔……”
大公主微微颔首,忽然小声问道,“摘星,那死鬼说过要上天?”
“这不是都知道么,大娘子怎么会这么问?”
“上天做什么?”
“屠神戮仙。”
狗子打了个呵欠,仿佛在说什么微不足道的小事。
“可若是有人不愿意跟着屠神戮仙,也想自己登仙成神呢?”
“害,大娘子怎么了?谁要当个神,君子封一个便是,虽说神权不整,但有总比没有好吧?”
“我的意思是……罢了。”
大公主戛然而止,不再追问,不是她不想问,而是她发现,汪摘星这是不想告诉她。
很显然,那死鬼跟这小狗,有过一个约定,而且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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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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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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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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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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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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