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全能学霸>第一章 高中第一天
  1998年9月1日,星期二,晴。

  这天开始,马小龙就是一名高中生了。

  骑上自行车,和朱砂、陈珺一起去上学。

  南方在闹洪水,北方却连天的大太阳,气温依旧很高,还好北方干燥,倒是没怎么出汗。

  一中,当地高中教学质量最高的中学。

  开学第一天,学校门口有很多送孩子来上学的家长。这些家长是周边村镇考过来的学生家长,一中的高中教学辐射能力很强,几乎覆盖了周边所有村镇,甚至附近县城的孩子都会往这边考。

  原因很简单,一中的高考升学率很高,一本过线率超过15%,本科过线率超过90%,对一个小镇来说,有这样一所高过线率的中学,周边县镇的家长自然希望把孩子送进来。ωωω.χΙυΜЬ.Cǒm

  当然要进来的难度很高,一中录取分数线很高,今年新生只有八百多人,分成十二个班,每個班七十人出头,按照分数排列,学习最好的一百五十人被分到一班和二班。

  以马小龙和朱砂、代钰的分数,自然分到了这两个班,但是分班规则是交叉分,也就是中考第一和第三分到一班,第二和第四分到二班,以此类推。

  这么一来,中考第六的朱砂和第二的代钰分到了二班,而马小龙被分到了一班。

  当看到这个分班之后,朱砂很是不满,推着自行车找校长去了。

  但这次,她吃瘪了,不管她怎么说,校长就是不松口:“这位同学,你不用再说了,档案都已经用微机归类,并上报了教育局,学校无法擅自更改。”

  “……”

  朱砂很生气,但又没办法,她总不能为了跟马小龙在一个班,找到教育局去吧?

  “呜呜,林妹妹,我好惨啊!”

  还好有林妹妹陪着她,不然她哭都来不及。

  “……”代钰很无奈,但是二班的男同学都很兴奋。

  天啊!新生里最漂亮的两个女生都在他们班,这不是做梦吧!?

  二班的男生很兴奋,一班的女生更兴奋。

  随着马小龙走进教室,班里的女生看到后,都有着瞬间的失声,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被这盛世美颜瞬间击倒。

  读秒之后无法起身。

  输了!输给了这该死的颜值!

  女孩们一个个低声议论起来:这帅哥是哪个学校的?以前怎么没见过?

  有几个女生是从二中升上来的,还有一个是96班的,内心对高中还能和马小龙同班兴奋不已。但女孩腼腆,不好意思主动跟马小龙打招呼,只能默默看着他。

  一中的教室是教学楼,比二中的平房漂亮多了,白白的,光线很干净,就连课桌也是单人课桌,这就不需要三八线了。

  时隔一个暑假,教室里的卫生还没有打扫,学生们各自散乱的坐着,马小龙因为身高鹤立鸡群,自动走到最后排,在中间的位置坐下。

  课桌按照竖行排成了九列,第一二列紧挨着教室左墙,三四五六七列连在中间,八九列贴在教室右墙,因为竖列多了一列,导致最后一排有不小的可活动空间。

  坐在最中间的第五列,马小龙正琢磨朱砂会不会转到这个班来?但直到班主任走进教室也没看到她,看来是失败了。

  对走读生来说,今天是开学第一天,但早在几天前,就已经有住校生办理好了住校手续,他们基本上每两周放假一天,平时都在学校待着。相对于走读生,他们有更多的学习时间,也许是基于这种考虑,大概90%的学生办理了住校,像马小龙这种走读生很少。

  一中的教学模式和衡中差不多,只是没有衡中那么极端,但这足以保证一中成为周边县镇最优秀的高中了。

  高中第一天,没有正式上课,时间基本落在了各种收费上,比如书本费、学杂费、校服费,还有重新排定座次,打扫卫生等等。

  因为上辈子没上过高中,今天马小龙看什么都新鲜,跟普通高中生没什么区别。

  别的不说,一中的规模是真的大,而且建了逸夫楼,楼高五层,是一中的门面楼。

  二中可没这待遇。

  操场也很正规,属于足球场加跑道,周围还有看台,这一点倒是跟二中差不多,当然二中也是占了马小龙的光,才建了一座正规操场,不然也是没法和一中比。

  其实二中校长对马小龙高中选择一中是既恼火又无奈,恼火是他去了一中之后,二中就没了明星学生;无奈则是二中在高中的教学质量方面的确比一中差的远,选择一中是人之常情。

  归根究底,教学质量就是一切,升学率就是一切。小地方的学子,除了拼命之外,几乎没有别的渠道去追赶大城市的孩子。

  马小龙知道未来二十几年华夏的教育状况,所以他对所谓的快乐教育嗤之以鼻,尤其对社会底层的学生来说,搞快乐教育就是让他们永远翻不了身,是赤裸裸的压迫。

  看着教室里一张张年轻的面孔,马小龙希望他们未来都能冲破阶层的枷锁,向上、再向上。

  因为一班是最重点的班级,所以老师在排位上并没有按照成绩先后进行排序,纯按照身高进行了排列。

  有趣的是,因为在前150的排列中,是按照奇数选择的一班学生,而奇数生竟是女生占了70%以上,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一班阴盛阳衰,按照男女分列排序,马小龙竟是在第五排第一列就坐下了。

  因为他是男生中最高的那个,导致他右边和身后的都是女生,这让他有点不自在,而且他个子太高了,很明显遮挡住了后排女生的视线,于是在排列结束后,第一时间站起来,道:“老师,我个子太高,会挡住后排的视线,能不能让我去最后一排?”

  一班的班主任是个四十多岁的语文老师,女性,听到马小龙的诉求,看一眼他一米八五的大高个,再看看他身后只有一米六的女生,想想就答应了:“好吧!马小龙之后每个女生左前挪一个位置,马小龙去最后一排最后一个位置。”

  话一出口,原本和马小龙同桌的女生满脸的不情愿,但老师的话又不能不听,只能幽怨地看了他一眼,开始挪位置。

  班上有75个学生,马小龙坐在了最后一排的第三列,没同桌,空间大,舒服。

  换完桌,班主任开始选班干部,作为全市第一,马小龙被班主任钦定为班长,兼三组组长,其他班干部各有任命。

  中午放学前,班主任宣布下午三点前到校,进行全校大扫除,同时分配了各组的任务。

  一中可比二中大的多,好在学生数量也比二中多,倒是可以均匀的分配给初中和高中各班级的学生,工作量并不大。

  马小龙运气好,三组被分配为留在教室里打扫教室卫生,把其他组的同学羡慕坏了。

  就这样到了中午放学,同学们各自走出教室,绝大部分朝食堂走去,少部分,像马小龙这样的走读生直接去车棚推自行车,离校回家吃饭。

  二班和一班在同一层教学楼,且门对门。放学以前,朱砂和代钰就跑过来跟马小龙碰过面了,这会儿放了学,三人一边往外走,一边聊起来。

  “我们班大部分同学都住校了,你说我们要不要也住校?”代钰问道。

  作为一心学习的学霸,她觉得自己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因为走读生不能留下来上晚自习,这会让她减少很多学习时间。

  “我觉得学校就是故意的。”朱砂轻哼一声:“不让我们走读生上晚自习,就是要逼我们住校,好让他们多赚点伙食费。”

  “也别把学校想的那么糟。”马小龙笑道:“毕竟大晚上的不安全,学校也是不希望学生遇到危险。”

  “但是学习时间减少是实打实的。”朱砂道:“一天两天还看不出来,三年积累下来,那就是不少时间了。”

  “嗯。”马小龙点点头,看着代钰,问道:“林妹妹,你要住校吗?”

  “我其实还好。”代钰说道:“毕竟我家离学校就几步路,就算不上晚自习,也有爸妈帮我补习功课,不会耽误什么。”

  “我也没问题。”马小龙笑道:“高中的知识我已经提前学完了,就算现在参加高考也不是问题,不上晚自习反倒是给我增加了不少课余时间。”

  “你们都不上,我也不上。”朱砂说道:“反正有不会的找你们辅导就够了。”

  “没问题。”马小龙道:“不过高一还好说,高二分班的时候,你们打算选文科还是理科?”

  “我大概会选理科。”代钰说道:“文科有太多的阅读理解,我爸爸建议我选理科,不用费神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嗯。”马小龙点了点头,扭头问朱砂:“你呢?”

  “老公选什么,我就选什么。”朱砂挽着他的胳膊,道:“反正我大学考京影,有个二三百分就够了。”

  “……”

  “到时候再说吧!”马小龙主观上想选理科,因为理科得到的技能似乎更强,许多都和科技以及生命本质相关,而文科的技能大部分是对他的事业更有帮助,就比如买卖、控场啥的,直接就把他送上了霸总的宝座。

  两者各有好处,但具体选择,还是等到明年上高二以前,文理分班的时候再说吧!

  “我觉得老公选文科比较好。”朱砂突然说道。

  “为什么?”

  朱砂眯眼一笑:“这样一来,高考的时候林妹妹就能成为理科状元,而老公就是文科状元,你们就能包揽这两份荣誉了。”

  “……”马小龙和代钰四目相对,都笑了。

  “这样,好像也不错。”马小龙笑道。

  代钰含笑点头:“是很好,如果三年后的高考,我们成了文理两科的状元,学校门口两边的荣誉墙上,贴的就是我们两个的照片了。”

  “听起来挺不错的。”马小龙道:“不过现在说这些还早,明年再说吧!”

  “嗯。”

  ……

  三人走到教学楼外,去存车处推自行车,此时陈珺已经在车棚里等着他们了,见他们过来,立即挥了挥手。

  三人挥手回应,来到车棚,马小龙问道:“小珺,上午怎么样?”

  “挺好的。”陈珺说道:“老师还让莪当了文艺委员。”

  “哦?”马小龙有点意外:“你们老师知道你会唱歌跳舞?”

  “是老师问我们,谁会唱歌跳舞什么的,班上没人举手,就我举手了。”陈珺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

  “……”

  朱砂轻笑一声:“还是咱们小珺多才多艺,你们老师也算是慧眼识珠了。”

  “没有的。”陈珺虽然已经是出过两张专辑的艺人了,但在生活里,依旧是那个略显羞涩的女孩。

  “一中的文艺活动不多,文艺委员基本就是个摆设。”代钰一语道破残酷的现实,道:“小珺不用有压力,好好学习就是了。”

  “哦……”

  “……”

  马小龙揉揉她的头,道:“你们初中的走读生上晚自习吗?”

  陈珺摇摇头:“不上。”

  “看来初高中都一样。”马小龙道:“那你要不要住校?”

  陈珺没回答,反问他:“哥哥呢?”

  “我们不打算住校……”

  “那我也不住校。”陈珺说道。

  “你先听我说完。”马小龙道:“住校生能上晚自习,日积月累,三年里就比走读生多了大量学习时间,你和我们不一样,属于勤奋努力型的学生,如果学习时间不足,我怕你三年之后考上一中的概率会降低。”

  “我想让哥哥帮我补习。”陈珺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而且给出的理由让马小龙无话可说:“我觉得哥哥辅导我的时候,我的学习效率比在学校高很多。”

  “这倒是……”

  Lv3的传授可不是闹着玩的,学习效率增幅300%,相当于学一个小时顶四个小时,而晚自习加起来不到两个小时,只要每天晚上辅导陈珺半个小时,就能追上进度。

  如果再把传授升个两级,估计就是500%的增幅,那还上什么晚自习?每天在家辅导个一刻钟就足够了。

  “好吧!以后每天晚上我给你辅导一个小时,效果应该不比上晚自习差。”马小龙说道。

  陈珺顿时憨憨地笑起来:“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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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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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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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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