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破阵录>第二百一十二章 猎场
  就在那御玄宗预备着重启百脉会武,以选拔武林新锐之际,似是呼应着武道新锐即将再起波澜一般,一年新春已是到来,自去岁寒冬霜降,终日昏沉薄暮,甚是沉闷,如此愁云惨雾地便过了一整个冬日,待得此刻春至云开,方始见天日,中原大地之上,再现勃勃生机,与这早春时雨,一同普照万里。

  大魏京都坐落于中原核心,天下富庶之盛,莫过于此,王公卿相,皆居于此地,只是多年盛景如画,城中贵气氤氲,看多了反倒令人眼前昏昏,故而近些年来,许多朝中权贵反倒着眼于京都郊外,圈起各处私宅府邸,划而收归,成就各方园林,备着休沐之日,可带全家老少,到郊外过些不同的生活,伴着青山绿水,赏些春和景明,更是舒畅身心。

  只是京都郊外美景虽繁,却也终归有数,自大魏立国之初,便已圈定了多处皇家猎场,自是选了风景最为繁盛之所,京都郊外最负盛名的“幽云八景”便被圈了六处,旁的公卿贵族,也只好绕道另择他处,虽也各有风韵,终是比不上皇家猎场那般巧夺天工。

  而这皇家园林之中,若说仍要择出一个最佳,便要数那“破虏猎场”,此地盖为当初太祖武帝立国时便已设下,当时军破江南,虎步关西,天下大定,便以这“破虏”二字取下名号,以备日后大魏子孙,万不可舍却弓马之术,仍需时时挂念破虏卫土之心。

  这破虏猎场既是大魏第一个皇家猎场,所圈景致,便是再也无出其右,其中包含了幽云八景之中的“琉璃湖”、“万蓬连天”、“炽火燃枫”,以及“玉砌飞龙”,含四季之数,尊时序轮回,其中,那琉璃湖便是在春日观览,据传春日光照普临,湖水之中竟有七彩琉璃光照,映在四下里古木之上,上泛虹桥,下流碧波,可见隐约仙人之姿,介时光气之中仙人踏临虹桥,更可拱手四拜,寓意大魏兴盛,有仙人庇佑,煞是神妙。

  只是此刻,这破虏猎场之中,却无人有半分赏景之心,只听得马蹄杂沓,马鸣啾啾,忽然间,只见一只偌大飞雕自林中猛地窜出,随后便见着十余人马,亦随之奔驰而出。xiumb.com

  为首的少女,一身赤红大氅,有若烈火,映日生辉,其胯下骑着一匹枣红色高头大马,亦是分裂昂首,眉目精光,威势凛凛,这少女看着年岁不大,也不过十七八岁的模样,但一身衣着华贵至极,所骑马匹,亦远胜于一旁十余扈从,不过数丈距离,便已转瞬之间拉开差距。

  少女一对眸子漆黑如墨,灵巧似鹿,死死地盯住那上下翻飞的鹰隼,虽马行甚速,少女却也身躯平稳无比,显然是弓马娴熟,少女樱唇微张,粉扑扑的面颊上露出几分喜色,笑道:“这‘虎头金隼’今日算是我的囊中之物了!”

  说着,自马侧取下一柄雕弓,张弓便射,少女看来纤瘦玲珑,但这张弓搭箭之姿却是飒爽勇烈,可比男儿,却听得“刷”地一声弦响,虎头金隼听风振翅,猛地便上扬数尺,却并未中箭,一旁扈从吃了一惊,心知这位主子打猎打到心情不好,吃苦的还是自己,慌忙也各路弓箭,要帮着一齐射去。

  岂料那少女却回眸冷哼道:“把你们脏爪子都放下,本郡主方才与这畜生玩笑,莫非看不出来么!若被你们脏手射落,我可不要这畜生!”

  扈从一听,吓得纷纷将弓箭藏回马侧,再不敢多有动作。

  少女摆了摆手,显是厌烦这些扈从马慢耽搁,当即喝道:“尔等便在此地等着,本郡主自去猎这隼子去!”

  说罢,也不待扈从多说,双腿便在马腹一夹,枣红马猛地一声马嘶,一团火似的便朝前奋蹄而去,她这红马极是健旺,奔驰起来无出其右,顷刻间便已跑出十几丈的距离,只剩下十几个扈从愣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是好。

  “范大哥......”其中一名扈从小心翼翼地开口问道,“郡主她独自纵马,我们可还追得上么?”

  “废话!”扈从之中,为首一人摆弄着马侧刀剑,一脸不耐烦,“郡主的骑乘,可是北境来的战马,我们骑的哪里追赶得上?”

  “既是如此......我们如何可护郡主周全?”

  姓范的眉眼一横,训道:“又是废话!咱们苍合郡主,那身手可是上了那《破阵录》上‘璞玉榜’的,这帝都之内,可就只有她一人,她不去惹别人麻烦就是旁人造化,谁敢来招惹她?”

  “是是是......”那小厮显是新接到这等差事,事事小心谨慎,口中不停应和,可面色却狐疑不定,“可郡主毕竟孤身一人......”

  姓范的却是把缰绳一勒,说道:“偏你话多,你这般不放心,你去追她好了,郡主说话,从来说一不二,见了你上去,莫非还得谢你保护不成?看不骂你一顿,若你扰了她猎那金隼,怕是将你那腌臜胳膊腿都给卸下来不可,她可是夏侯英奇,旁人谁敢招惹她!”

  小厮骚了骚头,不再多说,随着众人一并去了。

  却说那少女夏侯英奇便是这大魏的苍合郡主,地位极是尊崇,其父更是北境隶王,兵势极重,在这京城之内,若提起那新立的小皇帝,或许众人还无有太多印象,但这位苍合郡主夏侯英奇的名号可说无人不知,平素最喜欢入身行伍之间,舞弄刀兵最是擅长,弓马驾驭之术更是连朝中诸多武将看了也各自称奇,此刻跨马疾行,盯着那空中虎头金隼更是恶气满盈,非得猎到不可。

  可那虎头金隼是天下闻名的凶鸟,双翅一展足有数尺,通体皆是暗棕色翎毛,唯有额头上生着点点金色绒毛,极是少见,夏侯英奇平日里猎些麋鹿,早就厌烦,此刻见了这等稀罕物,自然不肯放过,更是骤马奔驰,不肯想让,不多时便一头扎进山间道路,将那猎场范围抛之脑后。

  这一人一马一飞禽,便在这广阔平原上互较短长,夏侯英奇一连几响弓弦,却不搭箭,只听着“嗡嗡”风响,惊得那金隼上下翻飞,欲要振翅而走,偏偏那枣红烈马奔驰起来好似流火飞电一般,一时之间竟也甩之不下,来去之间反倒愈发消耗自身气力。

  可虎头金隼性子也极是凶悍,半空之中陡然将身子一折,咆哮一声,反朝着夏侯英奇面门啄了过来,这一下电光火石,流转急速,夏侯英奇心中一震,原来这金隼以虎相称,除却额上闪金之外,便在于这鹰啸之声,粗狂凶戾,与虎吼颇有类似,更兼那尖喙似箭,猛然间啄了下来气势极是惊人。

  “好畜生!反倒来啄我!”

  夏侯英奇见了这般凶禽,竟也丝毫不惧,这才从马侧抽出一支箭,搭弓急射,一番动作,极是流畅,金隼见她又做射箭状,此前多番箭响,皆是虚招,金隼也不再躲闪,却不曾料想这一番却是真真切切一支利箭破空而来,当即身子侧摆,堪堪避过,然而夏侯英奇一箭煞有气力,虽避开命门,飞箭仍是将金隼翅膀划伤。

  金隼甫一受伤,立时飞鸣振翅,更起血勇,扑杀过来,夏侯英奇猛勒缰绳,让过一击,却见素手宛若新月璞玉,在背后一划,凭空多出一口狭长弯刀出来,朝着那金隼背身便砍了过去,霎时间只见金隼背羽染红,猛地悲鸣一声,振翅又朝着密林之外冲了去。

  夏侯英奇哈哈大笑,纵马又追了去,只是这一回鹰隼终是长了教训,不再直线飞行,转而便连飞了数个山坳,偏找那急转颠簸处,夏侯英奇胯下烈马虽快,但面对崎岖山路终是不及,眼见着鹰隼几折过去便要消失在视线之中,夏侯英奇心中一急,竟自舍却鞍马不顾,施展起轻功,踏着路侧山壁,好似飞燕一般轻轻巧巧地跟了过去。

  只是这一番轻功虽灵巧迅捷,哪比得上这飞禽本就靠着飞天过活?虽一时也未能失了踪迹,终归是越离越远,终是不见半分身影。

  夏侯英奇见如此珍惜之物,就此丢在眼前,当真是满心愤懑,气哼哼地沿着山路继续前行,口中念叨着:“这虎头金隼是天下猛禽之属,极是珍贵,我若得了,下次皇兄来了,也能见个新鲜,偏就不见了踪影,总之无论如何,非得将这家伙带了回去,活死不论,便是只死鸟,也是个珍贵的死鸟,但凡没有被人扒皮烤了来吃,我便可以接受。”

  正说话间,一股炙烤气息便从一侧山道中传了出来。

  夏侯英奇心中一沉,大叫不好,连忙顺着气味一溜烟跑了过去,果然越跑,香气越浓,烟雾也就越重,夏侯英奇气得七窍生烟,暗暗想道:“不知是哪家的小子,竟将这金隼烤了吃!不教训他可是白瞎了我夏侯英奇的名号!”

  她猛地转过一片山壁,却见着一人,背身而坐,身着厚实长袍,面前生着一簇篝火,正徐徐炙烤着一样事物,而那事物模样正是已被拔了皮的虎头金隼!

  夏侯英奇几步便走上前,一把按住那人左肩,喝道:“你这杂碎!本郡主打的鹰隼,你也敢吃!”

  她性子暴烈骄横,功夫路数也是走得刚猛一路,故而这一出手,便是重手,擒拿之术未留半分余力,只是她方一触到那人肩膀,却又略感后悔,只是旁人若受了这一掌力道,怕是肩骨都要伤,若说只是吃了一只飞鸟,便要被卸去臂膀,未免太过,但她这一掌既出,带着怒气,再要收手,却没有这般收放自如的从容,故而这一掌下去,力道极沉。

  “你自己作孽,却怪不得我!”夏侯英奇心中一横,掌力便吐,只是这一掌拍下去,那人身子却也不过微微一晃,不见半分躲闪,更不似有半分痛苦。

  夏侯英奇自习武以来,还未见过旁人能全无戒备地受下自己这全力一击,当即掌上使劲,便要将这人掰过来看看清楚,岂料掌力方出,却发现对方安坐如故,哪有丝毫撼动?夏侯英奇左右使劲发力,对方只是自顾自地转着树枝,炙烤金隼,不见有丝毫迟滞。

  “你是何人!”

  夏侯英奇性子倔强得紧,虽开口询问,却也不松掌上力道。

  那人听她呼喝,这才缓缓扭过头来,只是这方一转头,夏侯英奇见了却是面色一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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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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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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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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