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辰进了金銮殿,而叶清语等一众人则是等在叶清辰的必经之路上。
今日人潮涌动,百姓纷纷观望,挤得他们七倒八歪。
“你踩掉我的鞋了!”
“天呐!是谁的脚这么臭!”
“不要拉我不要拉我!衣服要被扯烂了!这可是喝粥一个月才...”
撕拉...
“我干你们...啊!!!还扯还扯!亵衣就别扯了吧求求你们!!!”
“你敢扯我闺女衣裳,你可知她今后是要嫁给状元郎的,信不信到时候让你人头落地!”
一老者一边护住自己胖得看不见眼睛的小闺女一边破口大骂。
嫁给状元郎?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这么一声喊吸引过来,尤其是杨柳村的村民们。
她要嫁给叶清辰?他们怎么不知道?
再将目光转向目瞪口呆的叶清语等人,哦...一看这样子就不像是真的,就说嘛,清辰才不到十岁,怎会娶个这么大年纪的姑娘,这一看得有三十几岁了吧?
“嫁给状元郎?你可别胡说!我闺女才是真正要嫁给状郎的人,亲都定了,就等他中状元娶回去了!”
一中年男人满脸得意,指着自己那如同叶清语刚穿来时一样干瘪的小丫头,大言不惭道。
“呸!你们谁都别想跟我抢!看看我闺女这长相,你们谁能抢得过!”
把自己闺女推出来,另一中年男人一口唾沫吐在了他脸上,“别想!”
抹一把脸上的污秽之物,前面那个男人看向他闺女,原本想骂几句,可却瞬间哑了声。
的确是美得不可方物,但...怎么越看越眼熟?
“月娘?你要把月娘许给别人?你们怡红院欺人太甚!之前不还说要等我凑钱赎月娘的吗!”
一白发苍苍的老者从人群中钻了出来,一拉那叫月娘的妖娆女人就想跑。
“诶诶诶!你给我滚开!要是耽误老娘嫁状元郎,看我不让人打死你!”
月娘被拉得一个踉跄,脸都气红了。
她唯一的机会就在眼前,谁放着状元郎不嫁,要跟他这个浑身上下没一块硬骨头的老头儿跑!
“什么?月娘?你不是答应过要跟我走的吗?”
“月娘,你竟然同时答应了三个人?”
“什么三个?还有我!也答应了我!好你个月影,老子在你身上砸这么多钱,你竟然敢骗老子!”
还没等他们见着状元郎呢,月影和装作她爹的怡红院打手就被一群男人胖揍一顿。
现场混乱不堪,杨柳村的人左躲右闪,生怕一不小心被误伤。
乖乖咧,没想到高贵的京城人,跟他们乡下人竟是没有一点差别,都是撸起袖子就干!琇書網
他们算是小打小闹,真正来挑选女婿的富人们此刻正坐在各个店铺的二楼,正在悠闲喝茶,看着楼下的闹剧。
“可笑。”
穿着锦衣华服的大老爷们都在暗笑,他们算什么东西?也敢跟他们抢人?
“爹爹,女儿我定要嫁给状元郎,就算是探花都不行,女儿就喜欢学识渊博的男人~”
一长得有几分姿色的女子,拉着她爹的袖子撒起娇来,惹得他爹一个劲的说着好好好。
这场面叶清语一家也是头一次见,书中看过,电视剧里瞧过,但亲身体会,他们还是觉得这一切有些令人...觉得可怕。
面都还没见过呢,到底那人是好是歹都不知道就想嫁给人家了。
虽然他们清辰肯定是好的,但...咳咳...年岁也不太好配吧?
一家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纷纷憋不住笑了。
实际上他们今日也应该坐在上头的,但村里人太多,没有合适的地方供他们坐着等,也就只好等在这下头了。
杨柳村的村民们也是今日被带出来才知道叶清辰考上了状元,欣喜之余又后悔没有带贺礼来,只想着等回去后,就算倾尽所有,他们也要给清辰准备一份好礼。
那可是他们杨柳村的骄傲呀!
想想都喜滋滋的,全场除了家中有适龄或者不适龄闺女的人,就属他们脸上的笑容最灿烂。
从金銮殿到长安左门,要经过太和门、午门、端门、承天门。
在墨玉恒传胪唱名之后,在状元带领诸进士拜谢皇恩后,叶清辰走在最前面,带着一众喜气洋洋的进士们走出宫门。
正门只有皇帝能出入,皇后也只在大婚入宫时才可以走一次,今日状元、榜眼、探花三人也能从中而出,其余人只能走掖门。
许久未走过这道门,叶清辰在跨步之前思绪万千。
一步踏出,脚踏实地,步步稳妥。
他这个新科状元今日风光无限,被所有人注视着,高昂起头,他允许自己骄傲一点。
不止他,所有考上进士的人,都算是鲤鱼跃过了农门。
他们也都接受着所有人的注视,即使...所有人并没有往他们身上瞧,他们也都昂首挺胸。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他们今日经历了人生一大喜事,至于洞房花烛夜...
指定是不远了!
站在殿外看着自己意气风发的父皇,墨玉恒笑得合不拢嘴。
他父皇啊...这可是他父皇!
转身阔步离开此地,他不敢在此久留。
他怕控制不住自己,他怕出丑!
......
率领新进士看榜,叶清辰望着黄榜上自己的名字,想想自己为之付出...两辈子的努力,他感慨万千。
但当听到身后有人小声呜咽的声音,他又感觉自己比他们幸运许多。
上辈子做皇帝,这辈子做状元,他的人生,好似比身后这些人要好上不少。
感谢上苍,他在心中默默想着。
看完黄榜后,顺天府尹给叶清辰插花、披红绸。
一身上下的行头都是按照他的尺寸做的,合身且显得无比威风。
其实墨玉恒打算让李苗亲自给他做这一身衣裳,但李苗拒绝了。
规矩就是规矩,她希望儿子能跟其他状元一样,穿上朝廷发下来的状元服,她总觉得那样才有感觉。
身后所有人都眼含羡慕的看向他,尤其是榜眼及探花,他们想着要是再努力一点,也是有机会穿上这一身的。
不过他们身上穿的也不错,完全彰显出来了自己的气质,这辈子,也就这一身行头,最值得他们回味。
榜眼长得平平无奇,探花则是最好看的那个,让人忍不住感叹老天不公。
人家有脑子还有皮囊,他们一样都比不过,羞愧羞愧!
等叶清辰骑上御赐的高头大马,后面的队伍也都跟上了他的脚步。
礼炮轰鸣,叶清辰头戴金花乌纱帽,身穿大红蟒袍,手捧钦点皇圣诏。
脚下踩着金鞍,威风凛凛!
旗鼓开路,气势非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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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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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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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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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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