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这可是东市,在这里买东西的大都是平民百姓,和一些小富之家。
万金??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谁家会花钱买这么贵一个东西?
就是有钱也不会买啊,更别说没钱了!
“我说老头,你这宝贝要是真值这么多钱,那就该去别的地儿卖去,你想在这里卖出去,不可能!!”
“是啊,你呀,还是赶紧的换个地方吧,南边和西边都是些大户人家,你可以去那边看看去。”
......
大家七嘴八舌的劝导着老头,只是这老头固执的很,偏偏就蹲在这个角落里不动弹。
大齐流行的是七弦古琴,像这样的西域胡琴确实是少见,更何况是价值万金的西域胡琴,就更加的稀有了。
大家自然是感到好奇的,这种稀罕玩意儿,虽说买不起,但是看一看又不会少一块儿肉。
很快,东市有个老头在卖价值万金的胡琴一事,经过人们的口口相传,立马的引爆了整个京城。
前来围观的人,那叫一个络绎不绝,将这个老头所在的地方围的水泄不通。
唐景年和铁头当时正在采买过年用的东西,免不了也去凑了个热闹。
也有高官、富商前来问价,只是这个东西无人能证明它的价值,这老头还死活不肯降价,东西又贵的要命,一时间根本就无人出手。
大家都以为这个老头的胡琴,今天只怕是要砸在自己手里了。
就在这个时候,陆恒远从天而降,二话不说就掏钱买下了这把胡琴,十分的豪气。
现场简直就是一片哗然。
毕竟,一万金就是拿车拉也是不少了。
大家就眼睁睁的看着,陆恒远派人拉了一车的金子过来了。
这可是真金啊!
一车明晃晃金灿灿的金子啊!
大家的眼睛,都被这耀眼的金光刺的流下了泪水。
“在下对于这种胡琴十分的擅长,今日得到了这样一件宝物,实在是一件天大的幸事。
某将于明日,在卧云楼为诸位演奏一番。
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还请诸位按时前来。”
陆恒远说完,就抱着这把价值万金的胡琴走了。
唐景年的心里是十分的震惊的,因为这个套路他感觉相当的眼熟。
甚至对于陆恒远接下来准备干什么,唐景年的心里也是有了猜测。
第二天一早,唐景年就到了卧云楼的门口。
卧云楼是京城里的老牌酒楼了,经过昨晚的发酵,今天一开门,卧云楼的门口就挤满了人,后头还有人源源不断的往这边来。
唐景年远远的站着,也没凑上前去。
等到人来的越来越多了,陆恒远才慢悠悠的抱着那把胡琴走了出来。
陆恒远站在人群中央,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在他的身上,就在这时,陆恒远的一个举动吓坏了所有的人。
他高高的举起了胡琴,重重的往地上一摔,就把这价值万金的胡琴摔了个稀巴烂。
“这把胡琴对我而言一文不值,而我的诗文却价值百万。
在下其实并不会弹奏胡琴,在下最擅长的其实是诗文。
就像大家对于那把胡琴的价值一样,大家对于鄙人的诗文也是一无所知。
今天我就是想让大家见识一下鄙人的诗文。”
陆恒远昂首挺胸环顾四周,十分自信的说道。
说完,一旁的陆书就将陆恒远的诗文分发给周围的人,几乎是人手都有一份,直到发完为止。
来到此地的人不知有多少,就这样陆恒远的诗文到最后都没发完,可见陆恒远为了今天做了多少的准备。
周围来的人鱼龙混杂,难免就会有一些识货的。
再说,今天的事情,很快就会传遍整个京城。
一个不在乎钱财的举人,花费了这么大的价值,就是为了宣扬自己的诗文,这样的行径自然是会产生轰动的。
很快,陆恒远的大名就会传遍整个京城。
这一招,着实是高啊!
陆恒远可以说是瞬间就登上了今日头条,成为了整个京城的焦点人物。
并且蝉联了春节前后的热点话题,要是这时候有个热搜排名,就可以看见前十名的热搜都是关于陆恒远的。
果然啊......
唐景年现在几乎可以确定,陆恒远应该也是和他一样,是个穿越者。
这种扬名造势的手段,唐景年还真不是第一次知道。
“奇变偶不变?”
等到人群渐渐的散去,唐景年犹豫了好半天,还是决定上前相认。
这要是别人,唐景年指定就将自己也是个穿越者的事情,死死的咽在肚子里。
不过,陆恒远好歹也是跟他共患难的交情,相认了也就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罢了。
“什么鸡,藕的?你是想吃鸡了?
正好,今天完成了一项大事,我请你吃饭,想吃什么随便点!!”
陆恒远看到唐景年的时候,有一瞬间的心虚。
但是事情成功带来的喜悦,很快就将这小小的心虚给掩盖了下去。
陆恒远还十分大气的准备请唐景年吃个饭,毕竟,这主意也是他剽窃来的。
??
唐景年仔细的观察着陆恒远的神色,将他脸上的变化一丝不漏的看在眼里。
怎么回事?
陆恒远不是穿越的吗?
可是,这分明就是唐代陈子昂的故事啊!
难不成陆恒远天赋异禀,在这个时代中,就是当代的陈子昂?
还是,这一切都是巧合?
唐景年从陆恒远的脸上,实在是看不出什么痕迹,脑子里转了转也就放弃了。
是不是当代的陈子昂,对他的影响也不大。
反正他是没有钱来搞这一出的!
既然不是老乡,那就算了。
“行啊!在哪儿吃?”
饭肯定还是要吃的,一顿饭对于有钱的陆恒远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陆恒远这一套骚操作的效果是极好的!
至少,现在整个京城的名流显贵纷纷以结识他为荣,各式各样的名帖开始纷涌而来。
就连大家都孜孜以求的官职,都开始找上门来。
陆恒远现在正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住的地方更是客似云来。
唐景年和铁头却在寺庙外,简简单单的度过了,在京城的第一个春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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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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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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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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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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