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嬴的语气极为认真,显然这件事情并非小事,让郝富贵也不敢怠慢。
虽然罗刹省已经到了冰天雪地的季节,其实现在不过刚刚七月,再往南方一些的地方,正是适合玉米播种的季节。
至于土豆就更不必说,这东西只要温度不是太冷,就能发芽,哪怕是在冰天雪地的北方,以楚国如今的科技,完全可以搭建温室大棚来种植土豆。
最重要的是,这两样东西无论是生产的成本还是产量,都远优于原本人们的主食小麦和大米。
只不过对许多人来说,还是有些吃不惯这两者罢了。
在交代完了郝富贵之后,楚嬴再次下达了一条圣旨。
如今朝堂上的局势随着楚嬴立下的战功赫赫,已经逐渐趋于稳定。
以往那些还想在暗地里作妖的大臣们,现在也都一个个老实了许多。
在一个兵权在握的皇帝面前,有任何小心思,那都是在自寻死路。
更不必说如今楚国的各大军队,都在楚嬴的手中经过了轮番换代。
在楚嬴登基之前,楚国最强大的军队应该是营州军和黑龙军,而这两支军队如今都成了楚嬴的心腹。
至于凉州军和西北军,更是楚嬴一手培养提拔起来的嫡系。
无论楚嬴日后做多久的皇帝,顺城乃至于西北一带,始终是楚嬴的发家之地。
此外还有朝天军、飞龙军以及银狐军,更是兵强马壮。
放眼当今世界,恐怕再难找出第二个能跟楚国比陆军的国家。
但是对一支军队来说,最重要的部分永远都是后勤。wWW.ΧìǔΜЬ.CǒΜ
只有后勤充足,才能保持一支军队的战斗力。
想到这里,楚嬴就感觉脑仁疼。
前世的他也是个历史爱好者,时常会阅读各种历史传记,当他看到历史上哪些君主因为没能给够军队后勤,导致军队落败的时候,都会不由得发出嘲笑。
尤其是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并不少见,甚至绝大部分的军队之所以输掉战争,就是因为后勤问题。
可当他真正自己当上皇帝,要考虑几十万人的食物和粮草还有军饷的时候才发现,这些问题的确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
这也让他不由得更加佩服历史上的一位皇帝。
便是明仁宗朱高炽。
朱棣自从当上皇帝之后,就一向不务正业,南征北战数十年,朝廷中的大小事情很少过问,几乎全都扔给了当时还是太子的朱高炽手中。
而朱高炽更是在这段时间里,将各种事情治理的十分妥帖,不光能凑出朱棣南征北战的军费,甚至在这段时间里,大明百姓们的日子过得也不算差。
倒不是说他的能力有多强,光是这份精力,就已经十分惊人了。
“陛下,在为何事发愁呢?”
就在楚嬴还在安安感慨的时候,一道声音突然想起。
楚嬴抬头看去,才发现原来是秦兮月抱着孩子从养心殿的大门之外走了进来。
就在半个月前,他在引经据典之后,给自己的孩子取了名字,名叫楚江山。
楚江山虽然才刚刚满月,但性子十分聪慧,平日里极少哭闹,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安安静静的看着四周。
让楚嬴也颇为喜爱,伸手将襁褓中的楚江山抱过来,笑道:“江山啊,你可要快些长大哦,等你能管事之后,朕就将这出国的大好河山全都交给你,到时候朕可就逍遥自在了。”
之所以说在这番话,也是因为刚才想到了朱高炽的经历有些感触。
虽然楚国如今遇到的各种困难,他都能找到解决的办法,但归根结底他还是个马上皇帝,在那之前,他更是一名兵王,所以相较于治理国事,他更喜欢那种在军营中的日子。
实在不行,自己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跟着身边的女人一起过着神仙眷侣的日子也好。
这话让秦兮月不由得笑出声来。
“陛下这才刚登上皇位多久,怎的就想做甩手掌柜了?”
楚嬴不屑的撇了撇嘴:“要不是楚云天逼的太紧,朕才拦得造他的反。”
说完更是感慨一声道:“早知道当这个皇帝这么累,当初只要楚云天不逼着朕去死,朕绝不会踏入京城半步,这狗屁皇帝谁爱做谁做。”
一番话更是让秦兮月咯咯直笑。
好一阵后,她才给了楚嬴一个白眼:“陛下这话可就错了,便是这皇帝之位再累,既然已经到了今日这地步,陛下可千万莫要有半点懈怠啊”
“古今多少帝王,在位时起初都是勤勤恳恳,一心为国为民,可就是因为一时懈怠,从此英名尽毁。”
楚嬴自然明白秦兮月的意思,无奈道:“好啦好啦,朕的性格你还不知道么?无非就是嘴上说两句,但家国天下孰重孰轻,朕还是分得清的。”
说到这里,听他更是心中一暖,伸手将秦兮月揽入怀中,柔声道:“月儿,多亏了你,朕才能坐稳如今的天下,若是没有你,朕还当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虽然在遇到秦兮月之前,他就已经在顺城站稳了脚跟,但小小顺城,让他衣食无忧的过上一辈子或许没问题,可让他有称霸天下的底气,还远远不足。
正是在遇到秦兮月之后,有了河洛商盟撑腰,楚嬴做事才能够不必束手束脚。
回到京城之后的这一个月的时间,是楚嬴感到最轻松的一个月。
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就一直在为了各种事情忙碌。
起初是为了自己能够生存下去,和宫中皇子争斗,和顺城当地的军阀争斗。
之后有各种机会摆在他的面前,让他不得不追随着这些机会继续前进。
这种忙里偷闲的清闲日子,对他来说也是个颇为不错的选择。
可就在两人相拥之时,养心殿门外,郝富贵匆匆赶来,一身肥肉乱颤,扑通一声在楚嬴身前跪下:“陛下,大事不好啦,营州军送来一封战报,十万火急,还请陛下过目。”
这一瞬间,楚嬴杀了郝富贵的心都有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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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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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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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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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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