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还是秦钟南提醒了她,她这才回神,而后,找出药箱子,强打着精神给黄花蛇擦洗了身上的血迹,然后给它包扎了身体。
而在安红袖哭泣的时候,秦钟南则是带村长去后院看了一眼那几具尸体。
看着地上的几具尸体,村长的脸色极为复杂,好一会儿才吐了口气,问道:“是他们找来了?”
“嗯。”秦钟南应声,目光沉沉地盯着地上的尸体,没有再说话。
村长看了秦钟南一眼,移开目光又是叹息一声,方才道:“你什么时候走?”
秦钟南愣了一下,转眸看向村长,见他负手而立,一双苍老而锐利的眼睛望着远山,敛去神情中的复杂,收回目光道:“应该很快……”
村长点了点头,隐去心下所有的不舍和难过,浅笑了下,道:“也好,这里,本就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闻言,秦钟南狠狠蹙了下眉头没有吭声,村长道:“回去吧,同你娘说几句话,她……很疼你。”
秦钟南身子僵了僵,眸中似有风雪,又似有光亮,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转身往前院走去。
刘氏不是傻子,她虽不清楚,却也明白,张长远这样的孩子,不是乡野之间该有的孩子。xǐυmь.℃òm
可是,她真的很喜欢这个孩子,即便她清楚这个孩子总有一天要离开,可她真的盼着这一天能来得晚一点,再晚一点,然后在心里骗自己说:这就是你的孩子,他不会离开,永远不会,他会扎根在这片土地上,在这里娶妻生子,然后过一辈子的安稳日子。
可是今天,当她走进来,看着安家随处可见的血迹,以及那浓浓的血腥味儿时,她忽然就明白,这个孩子,终究不是她的,也终究不是她能够强留的。
她苍白着一张脸,就连安慰安红袖的力气都没有,她就那么坐在院子里的桌子前,一动不动,完全无视了周遭的血迹和血腥味儿。
只有眼泪,一滴、两滴、三滴……不断落下,不断增加。
刘氏是真的伤心,她就这么一个孩子啊,她在他身上倾注了所有的心血,从未想过这个孩子有一天会离开自己,可现在……
“娘……”
听到唤声,刘氏侧眸,泪眼模糊中便看到了秦钟南俊逸的眉眼,她心下一时间更痛了,像是有人在用力撕扯她的一颗心似的。
她张了张嘴,想要跟张长远说“儿子你不要走”可话到嘴边,却是什么都说不出来。
眼看着刘氏哭的颤抖的说不出话,秦钟南眉头蹙了蹙,似是不忍一般,走过去抱住了刘氏。
前世,他二十多年的人生里,所得到的最炙热最真诚的爱便是村长夫妇给与的,他面前的这个女子,虽然没有读过太多书,也不像安红袖那样有一手好厨艺,可这个女人却是真的疼爱他,小时候怕他磕了碰了,后来长大了他怕伤了痛了。
她对他的疼爱体现在壹饭壹粥,体现在一言一行。也体现在那些衣帽鞋袜里。
从小到大,他的所有鞋袜都是出自刘氏之手,这个女人,即便自己一年四季都不买一件新衣服,却也不忘每年都给他做新衣服。
一针一线,亲手缝制。
每一针,每一线,都是她所能给的最好的爱。
曾经,秦钟南曾不甘心地想着为什么那个人能好好的在京城里享受锦衣玉食的生活,而他却要在这样穷山恶水的地方过这样的日子。
可后来,当他真的身处高位,看尽繁华后,忽然就开始怀念在秀水村的日子,那种不用日日防备,能够静下心来看日出日落,云卷云舒,下雨飘雪的日子。
可后来,他再也没有这样的心态。
日日防备,日日算计,日日计较。日日想着如何不被别人杀掉,但又能不动声色吞噬对方的方法。
他活的不像是个一个人,他就像是一个狩猎者,一个狼王,时刻警惕,时刻狩猎。
那些坐等日落,坐等日出,在坐等星光乍现的美好日子,与他而言,终究是一去不复返了。
所以,要如何安慰刘氏呢?
明知道要走,明知道无法留下,似乎……所有的安慰都无济于事吧?
秦钟南叹了口气,侧眸望向远山。
那座大山,从他来,到他即将离开,似乎始终都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他不知道,他的有生之年,还能否在回到这里……
-
后院里,当秦钟南离开后,村长望着远山出了一会儿神,方才冗长地叹了口气,然后似是感慨,又似是无奈一般道:“终归是留不得啊……”
四下寂静,远山苍翠,身后的那一具尸体还放在那里,浓郁的血腥味儿遮挡不住,但村长好像没有察觉一般。
他就那么站在那儿,似乎是在出神,也似乎是在看那座矗立了数百年的大山。
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有七月的风缓缓在吹,带着野花的香气,野果的香甜,和浓浓的青草香味儿吹过来。
然后,不断吹向远方。
可是,远方,究竟有多远呢?
-
等小丁把马车上的东西一一搬到安家门口时,安家的院门总算是打开了。
铁门的声音清晰响亮,小丁被吓了一跳,方才回过神来,抬眸便看见一身玄色衣裳的秦钟南从里面走出来,他脸上没有太多表情,眸光有些暗沉。
不知怎的,小丁看着他,忽然控制不住地颤抖了一下。
他这一抖,自己更害怕了。一时间全身的神经都紧绷了!
秦钟南淡淡瞥了他一眼,便移开了目光,看着放在门口的东西道:“这些都是安红袖的?”
“……嗯,对,没错,都是红袖姑娘的、”小丁愣怔了一下,这才回神,忙点头答道。
秦钟南又问:“所有的东西都在这里了?”
“对!”小丁狠狠点头。整个人都有些愣怔。
“嗯。”秦钟南应声,然后拿出钱给小丁,道:“你可以走了。”
小丁低头看着手中的银子愣了一下,道:“那个……你误会了,红袖姑娘也、也算我们东家,我送她回来,不用给钱的。”
“嗯。”秦钟南没有看小丁,淡淡应声后拿起地上的东西道:“那是赏你的,回去吧。”顿了顿,目光冷厉如巨狼一般道:“另外,管好你的嘴,不要乱说话。”
小丁莫名其妙得了赏银,还没回神,就听见秦钟南这句包含威胁的话,小脸当即白了一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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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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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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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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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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