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的人生恒河水>第088号 美的流变
  三候、戴胜降于桑,织网之鸟,一名戴鵀,阵于桑以示蚕妇也,故曰女功兴而戴鵀鸣。

  亲爱的嘉凤女士:

  手工业最初生产的应该是生产或生活用品,紧接着才出现了装饰品根据我的推测,装饰品应该出现在新石器时代,人类早期的美学比较简单,把美丽的石头、羽毛、兽骨制作成简单的装饰品。良渚文明应该处于新石器时代的晚期,那个时候的人们已经能够制作精美的玉器。玉器其实是石器的延续和升级,良渚时代的王头上戴着用羽毛装饰的王冠,今天印第安人也习惯于戴着这样的帽子。我们也应该经济过那个阶段,但是当华夏文明出现之后我们已经度过了那个时期,虽然也用羽毛作为帽子上的装饰物,但它只是一种点缀,不是主要组成部分。华夏文明的特点是营造一种秩序之内,在很早的时候,就形成了城市建设固定的范式。比如宫殿建设的特点是內寝外朝、左宗右社,城市建造的特点是内城外郭,东西市,都城建造有一点非常重要,南郊建圜丘,是天子祭天的场所,北郊建方泽,是天子祭地的场所。

  不光是城市建筑,就连服装,各种使用器物也有严格的等级。我有一大疑惑,衮冕最早到底出现在什么时期,衮冕最早应该可以追溯到周代,至于周自然衮冕是不是存在就不好说了,因为殷商时代的服饰制度并不为今天的人们所熟知,大致可以确定那个时代的人们是束发、右衽、窄袖,而衮冕是大袖。现在很多人推测衮冕最早出现在黄帝时代,我的感觉是这样,周朝出现衮冕必定是有所本,如此复杂的衣服应该不是周人凭空创造,要不然史书一定会详细记载是谁发明了衮冕。皇帝穿戴衮冕是华夏天子留给世人最深刻的印象,秩序井然是一种美,但这样会不会给人一种窒息感,如果秩序被打乱,是不是人可以为所欲为呢?礼坏乐崩是孔子所恐惧的,秩序井然是孔子所向往的。历史上的华夏与今天的我们有着非常大的不同,历史上的华夏崇尚秩序,今天的我们非常不喜欢于遵守秩序。

  某相声团体不是在组织的关怀和培育下成长起来的,而是在民间野蛮生长一点点做大做强。对于这个团体所表现出来的一些东西引来同业不少非议,要说我对这个团体一点负面的看法都没有,我不敢这么说,因为我没有在这个团体里生活过,我只是对他表现在外面的一些东西有些好感,在这个团体当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长幼有序。我是从小就有一点叛逆的人,所以想我这样的货色大概不会招郭先生待见,如果我这种人生活在那个团体当中会以什么样的面目示人,我的生理条件应该不错,至于人性方面还真的不好说,我感觉我这个人的口碑并不好,所以我一定要提醒自己要低调做人,少发表意见,什么问题只要感兴趣都可以研究,但要杜绝到处乱讲。如果可以,尽量把精力用在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上。

  华夏文明追求一种秩序感,认为秩序是美的,从服章的颜色、各种礼仪、城市的规格、建筑的形制、使用的器物,无一不在追求一种秩序感。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是儒家主张的,法家主导下建立起来秦制也是这样做的。道家主张弱诸侯,强天子,为了做到这一点,道家宁愿限制人与人之间的往来,宁愿国是小国,民是弱民。人们的眼见都被限制在目见的范围内,看不见可以扩大人需求的东西。需求不断扩大会对秩序形成冲击,按照一般人的感觉,法家和道家的主张是完全相反的,实际上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韩非子极为推崇老子,甚至可以这么说,韩非子思想形成的过程中,道家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百家虽然主张各异,但他们有着共同的目的,就是重建天下的秩序感。

  对秩序感的追求其实并非华夏文明独有,只不过我们在这方面表现的更强烈一些。现在我们在秩序感上表现的差了很多,相比之下,岛国在这方面表现的强烈许多。比如在一些礼节性的场合,男士们穿着黑色的燕尾服,女士们都穿着晚礼服,所体现的就是一种秩序感。在一些工作场合,男士们西服革履,女士们穿着职业套装。相比于追求秩序感,我成长的过程中,人们更多的是追求一种打破传统的超脱感。衮冕到底是不是美的?但它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受到皇帝们的欢迎。唐高祖曾经问过大臣,为什么皇帝穿衮冕呢?把衮冕穿在身上干什么都不方便。可在历史上的大多数时候,衮冕得以延续。有一种说法,崖山之后无中国,明亡之后无华夏。今天很多人不认可这种说法,我不方便在这里说自己的真实看法,只希望能够在洋历二一四四年前后完成对华夏文明的重建。

  忘记是在什么时候我曾经看过一个动画片《兔八哥的故事》,里面那头猪曾经在兔八哥的家里借宿,他对秩序感有一种强烈的追求,甚至想让家中所有东西的陈列表现出一种体系。在兔八哥终于忍受不了的时候,那头猪终于搬走了。我妈在农村全是一个有洁癖的人,到了城市里,其实还好。这世上有这样一种人,家里摆放整齐,她感觉像是住在酒店,如果弄的乱七八糟,她反而觉得非常温馨。嘉凤,我希望自己那种强烈的想要说话的冲动能够终于消失,我希望在群体里不要有什么存在感,不要成为别别人讨论的话题。我希望自己像是一个摆件,放在角落里困难尘埃而不感到失落。我现在对秩序感的追求没有那么强烈,因为现在我的经济条件不允许这么做,如果经济条件具备,我希望自己与那些优秀的人保持一致。我希望自己清静的本心不被破坏,希望我能够像水一样灵动清澈,清凉美好。

  根据史书记载,越国的人们生活状态与中原很不一样。中原一带的人们束发右衽,而越国的风俗是断发、身上刺画着文采。良渚遗址距今五千年,站在古代的角度良渚位置非常的偏僻,中原文明才真正点亮那个时代。只不过在今天河洛古国遗址远没有良渚古国演遗址著名,这可能会冲击我们对历史固有的认知。我曾经看过一个介绍岛国历史的纪录片,早期的岛国百姓梳着奇怪的发型,脸上涂抹着油彩。可能那个时候的人们觉得脸上涂了油彩或者身上刺花纹才是美的,由此可见,因为时代的变化,人们对美的认知也会跟着变化。在很多人的记忆中,曾经有这样一个阶段。比如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生的人在新世纪第一个十年,很多妙龄女子选择断发,追求一种中性的美。当时城市里很多年轻的男士要打耳洞、戴耳钉,以我对美浅薄的认知,实在瞧不出来它美在哪儿,也许这就是当时的一种潮流吧!

  当时还有一种现象就是人们在扎辫子的时候,不是规规矩矩扎一个马尾,而是习惯性的把辫子扎的偏一些,以此彰显自己的个性。我到省城的时候是是洋历二零零六年,那个时候选秀节目的余韵犹在,许多同学在台上唱歌的时候会不自觉的表现出一些东西让人们看出来选秀节目对他的巨大影响。不过零零年代的选秀,与今天人们所熟悉的选秀有非常大的区别。那个时候只选一项技能就是唱歌,现在不同了,歌舞都在考核的范围之内。过去选的是个人,现在选的是团体。洋历二零一八年是选秀元年,这里所指的选秀是选团体,我也把这一年称作是杨超越年。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梦幻的年份,但这一年的前半年没有给我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后半年某视频平台播放了一个综艺片叫做《横冲直撞20岁》,通过这个节目,让我第一次认识了杨超越,让我看到一群美好的人。

  作为一个成年人必须知道,一个人在镜头下表现出来的状态与他的生活当中的样子有着非常大的区别。孟子曾经说过,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我虽然只有一张大专的文凭,却也有好为人师的毛病。觉得很多大多数人没有想到的问题,我却想到了,我有义务把这个问题报告给大家,希望能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并且按照我提供的方案加以改正,我太拿自己当回事了。我也因为自己的这个毛病,吃过苦头付出过代价。所以在年初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不许议论单位的事,不许议论别人家的事,至于天下大事,更不要议论。我可以研究,但不要发表议论,哥白尼发明日心说,却并没有将它公诸于众。这是聪明的布鲁诺公开宣扬日心说,最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一个真正聪明的人尚且不可以表现的过于聪明,一个原本愚蠢的人如果强撑着要表现的很聪明,要么成为众人眼中的笑柄,给自己带来无穷的屈辱。要不用自己的光明映衬众人的黑暗,会给自己招来无穷的灾祸。

  人因为无知,所以无所畏惧,而一个成熟的人,总能够保持一种战战兢兢的状态。每做一件事,每说一句话都陪着小心。我希望自己在单位能够保持这种状态,一定要做到慎言。人常常会在自己意识不到的时候说不该说的话,做不该做的事。一句话,如果可说可不说那就不说,话必须要说也要少说。对旁人如此,如果上天让我做了家翁,我也一定要告诫自己,不要让自己成了这样一个人,一句话翻来覆去的在那念叨。这么说的时候我已经犯了这样的错误,我在书信当中多次提到一个相同的话题。

  我是一个警戒心非常差的人,一不小心就会忘记对自己的承诺。嘉凤,但我试图讨论有关于美的问题,我会很自然的想到你。因为在我的心中你永远是美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你是我见过最美的异性。之所以现在我不敢再说你是我见过最美的异性,是因为你留给我的印象越来越模糊。我已经记不清你的样子,我也没办法继续欺骗自己了。我不知道自己的艺术方面到底有没有天赋,如果上天允许我从事一份跟这个有关的工作,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只可惜我现在干的这个营生与艺术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在这里我要稍微说一下我所感兴趣的艺术不是工艺美术,而是那种纯粹的艺术。回首过往,我觉得把目标定的太大,想的太远实在不是一件好事。比如孩子还在上小学,我就在想将来他从事一份什么样的工作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你完全不知道他将来功课怎么样,他在哪一方面能够表现出一种韧性?就拿我来说我想的很远,可是到现在我的职业规划完全是乱套的。

  一个人少有无效的想法,少有无效的做法。把主要的精力都用在有用的事情上,它就会在职场上表现出很大的潜力。汉服复兴是在本世纪初发生的事情,一零年代前后的这一理念在不断的传播,现在已经越来越多的被人们理解。更难能可贵的是,这种理念已经得到了主流的认可。将来汉服复兴还会发展下去吗?还是说到此为止。对这个我不好妄做评论,华夏文明的东西做到哪一步才叫做现代化?在其他国家人家的文明是一直延续下来的,所以在那个地方看到的现代与传统之间的关系是相对融洽的。而我们不同,我们的现代化是建立在否定传统的基础上,现在又复兴传统的一些东西与我们固有的现代化的理念形成了强烈的冲突。想要在现代化与传统中找到一个平衡点,重建现代化与传统之间的和谐关系,这无疑考验着现代学者的智慧。

  有一段时间关于大元和大清两个朝代的问题引起了大家强烈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大元和大清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这两个朝代的精英群体在没有完成汉化的基础上就荡平以内,两个朝代的粗暴程度不相上下,但大清的危害更大,因为这个朝代的精英群体,做了一件破天荒的事情,这件事在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名称叫做剃发易服。即便是在今天这样一个开放的年代,也很少有人公开歌颂剃发易服。大清的问题不止于此,在攻占辽东全境的时候,曾经干过一件叫做屠儒的事,比如他们抓到一群人,如果你是个工匠,说明你有用留下了,如果你没有什么特殊的记忆,但有力气,大清也会给你机会,让你卖苦力。如果你连力气都没有,这个人是一个读书人,那对不起了,你是个无用之人,会被送上西天。

  当然后来大清的做法也稍有调整,比如在康熙时代,曾经开博学鸿儒科取士,为大清物色了一批忠心耿耿的人才。康熙、雍正、乾隆是大清的黄金时代,可也就是在这个时代,大清一次一次在文字方面立威,从那之后再没有人敢耍弄文字技巧表达自己对前朝的怀念之情。从那之后,人们对现有的一切都是建立了强烈的归属感。比如每个人都觉得脑后垂着一根辫子是非常光荣的一件事,因为这是他们的先人留给他们的。到域外使者以束发右衽的面目示人时,中原的百姓对他们进行了冷嘲热讽,觉得这些人的穿着像唱戏的。《白鹿原》当中有一个叫鹿三的人,不幸生在了新旧时代交替的时期,面对社会上剧烈的变动,他坚决要留下脑的那一根辫子,因为他觉得留着那根辫子才叫人,而剪掉那根辫子就叫做非人。

  由此可见,大清对百姓的影响到了什么程度?大清的功德大概是非常巨大的,史书当中把康熙雍正乾隆三称作是盛世,袁先生把这三位皇帝称作是三朝圣主。在对比明清二朝的时候,袁先生毫不犹豫的表现出对明朝的厌恶和对大清的喜爱。在他看来,大明并没有传承大宋的遗风,相反它深受元朝的影响。而大清就不一样了,每一个皇帝都非常的勤快,是之前历代王朝应该学习的榜样。我从来不否认大清的贡献,只不过在有些时候,有些问题上我有过一些批评的。因为这个,我与程先生产生了一些争执,程先生跟袁先生一样,可谓大清的孝子贤孙。相信只要有这二先生在,大清的遗风不仅可以传承下去,应该还能够发扬光大。凭借我对美学浅薄的认知的脑袋,但我不觉得脑后垂着一根辫子是美的。就好像我不太喜欢岛国武士的发型,岛国公家的发型,与故国的束发非常相似,我们到底有没有传承故国的东西,要说一点没有,当然是不合适的,但我觉得传承的也非常的有限,我们之于故国,未必比狱外之人了解的更多。

  今天我们要不要尝试重建一种秩序感?在那种秩序当中,我们能不能够感受到一种美学。今天我们似乎非常的推崇多元化,我并非主张世界上只应该有一种颜色,一个音符,而是应该把所有的颜色,所有的音符都纳入到一定的秩序当中。非如此不能组成美丽的图案,构成美妙的音乐。而这一种秩序应该是什么样子呢?我们应该有所本,还是应该去凭空创造。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非常叛逆的人,比如小的时候,祖母常说叔老子和长哥,一搧两打是可以的。在我看来这种说法非常的野蛮,绝对不能够接受。也许在祖母看来,老子打儿子老汉打老婆是天经地义的,虽然他自己非常的厉害,可以完全把我的祖父捏在手里。www.xiumb.com

  但他希望他的儿子们能够把儿媳捏在手里,把她们管教的服服帖帖。很显然他的儿子们没有那么争气,而且因为一些变故,儿媳们纷纷反抗,从而让祖母在家中的地位也极大的被动摇了。可能很多跟我接触过的人觉得我是一个非常保守的人,但只要了解我的经历,就知道我是一个比较叛逆的人。而我之所以对传统产生一种认可,完全是建立在我对传统不同的理解上。因为从古到今,负责解释传统的从来都是那些强人,他们或者是凭借自己在智力方面的优势,或者是凭借自己在体力方面的优势。他们并不是老老实实的在解读传统,而是不断的放大传统赋予强人的权力,与此同时有不断的加重传统,赋予弱人的责任。传统所宣扬的是二元的概念,不管是义务还是权利都是二元的。可今天我们所能够接触到的是一元的,我从来只听说传统教人尽孝,却从来没有听说过传统怎么教人做一个父亲。从来只听说传统教人要尽忠,却从来没有听说传统教君主要如何使臣以礼。

  在重建秩序这一方面,孔子并非完全不尊重世事的变化。所以他要恢复的并不是周公在世时的那种状态,只希望恢复到东周就可以了。孔子所理解的东周不是春秋和战国,而仅仅指的是春秋前期。那个时候天子虽然没有能力在维持天下秩序了,但霸主趁机崛起,他们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维持着天下的秩序。所以当有人质疑管仲的时候,孔子却表达了对这个人的尊敬,因为他九合诸侯,不以兵车,拯救华夏文明于危亡之中。我期待的秩序感,是每个人都能够在秩序当中找到自己的位置,都能够充分挖掘自己的潜力,展示自己的才华,而社会能够及时看到这个人的价值。有识之士虽然对未来充满了忧虑,却从未丧失信心,我为未来祈祷,也希望你在接下来的每一天都能够快乐,愿你的心愿都能够达成。

  此致

  敬礼

  你的朋友陶唐

  新丰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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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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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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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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