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迟晋手里吃了亏之后,我研究过一段时间的天星风水,多少也算懂了点儿皮毛。”
“之前我观测此地风水,只看了山脉地气,却没去想过看看星象。”
“如果只看山势,这里除了能修缮大型神像,或者兴建燥火神庙之外,不可能有别的用途。”
“简单来说,这座山峰,有形有灵,但是有些太过极端,只有神灵庙宇能够建立其上。”
说到这里,周密顿了一下,一脸凝重的样子。
“这座山奇异的地方就在于,我刚才看到的风水大势,只是白天能看到的。”
“但是到了晚上,尤其是月明星稀的夜晚。云遮月,月为阴精之极。月影之下,风水之势,瞬而颠倒。”
周密兀自惊叹了一番,我们三个一个比一个懵圈。
“说明白点儿。”我开口斥责了一声。
周密装模作样的摸了摸下巴上的胡茬:“简单来说,白天和黑夜,是两种截然相反、相对的风水格局。”
“白昼间,它是神庙的基址。到了晚上,它可以成为一个上佳的风水葬地。”
“不过,因为它只有一半的时间算是好的葬地,虽然不完全影响对于埋葬者后人的气运。但是却对自身,大有弊端。”
“也就是说,埋在这里的人,会加持后世子孙的气运。但是自己,会因为阳升阴沉之气,最少八成的概率,会起尸成僵!”
听到这里,我脑海中瞬间闪过义庄中的画面,那些年代不已的棺椁、被割去头颅,并且割走了一条大腿肉的僵尸、还有那口没敢被打开过的棺椁。
“密密,我知道马旺昨天说的‘大贼’死什么意思了!”
我深吸一口气:“金大师这伙贼人,很可能是盗墓贼!”
“义庄中的那些棺椁,最大的可能,就是出自这座风水奇异的山峦!”
“我刚才想了一下,火龙镇的地理环境,本身就是三面环山一面临水。没有任何人有任何理由,会费尽千辛万苦,找到那么多不同年代的棺材,运来火龙镇。”
“而且,那些棺材里,多数都有成僵的尸身。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那些棺材,原本就是本地的。”
“金大师那一伙人,将不同时期埋葬在这座山中的棺椁,全都挖了出来。”
“当然,他们的主要目的,肯定是棺椁所在的古墓。”
我抬手拍了拍周密的肩膀:“你能想到摸金盗宝的歪脑筋,人家在三十年前,就已经做完了。”
周密一脸郁闷:“这群人太丧心病狂了,不光盗墓,连墓主人的尸体都拿来入药,真是一点渣儿都不给别人留啊。”
“确实如此!”我赞同了周密的说法:“不光是山上的古墓,还有山下的火龙镇,都成了翟明志谋私夺利的聚宝盆。”ωωω.χΙυΜЬ.Cǒm
“他坐上镇上的位子,是做关键的疑点。利用权力和身份,他就可以一边肆无忌惮的挖坟,一边去奴役镇民。”
“而且,火龙镇上的居民,大概率才是那些棺材里的墓主人,真正的后人!”
这是用多条线索,互相印证出的历史真相。
我们脚下这座无名山,因为奇异的风水格局,所以在不同的时代,都有人埋葬与此。
而在火龙镇出现之前,山下原本是多个散落的村庄。每个村子,说不定都是一个墓主人的后人或者守墓人。
随着时间流逝,岁月更迭,这些人已经忘记了祖辈居住于此的目的。
最终,这些个原本没有接触的村子,融合聚拢,形成了现在的火龙镇。
“时间,真的可以掩埋一切!”
我起身拍打了一下身上的泥尘,抬头眺望,送葬队伍已经离我们很远了。
“走吧,我现在相信,翟志明可能是真的死了。”
“这种人真的是贪得无厌,生前挖人坟墓,奴役剥削其后人。死了之后,居然还要再去抢别人的墓穴。”
周密适时的插嘴补充:“忒不要脸了。”
我冲他点了点头:“上路,去看看翟志明到底会给自己选个什么风水宝穴,既然守着座山挖了一辈子的坟,他肯定知道哪一处是最好的。”
“彭爷,赶路就赶路,能不能别说‘上路’这俩字儿,有点子瘆得慌。”
周密嘀咕了一句,马上又挺起腰板:“我也不是害怕啊,就是这地方的氛围感太足了,阴森森的。”
我讥讽了他几句,边聊边走,追到距离送葬队伍还有不要五十米的距离,才收敛了嬉闹的态度。
“彭爷,他们怎么停下来了?”
送葬队伍不光停止了前进,而且连丧乐敲打声都消停了下来。
整个队伍鸦雀无声,跟中邪了一样,在山野之中显得极为诡异。
我们猫着腰继续跟进一段,终于看清,队伍是被人跟拦了下来。
拦截送葬队伍的,是老疯子,在他身后,立着大量的木质人偶,密密麻麻的站了一地。
“那些木头人,跟我烧掉的那个好像啊。”
周密低声说了一句,乌堂青眼力较好,开口道:“是出自同一人之手,但造型不一。”
我瞬间明了:“密密烧掉的那个,也是出自老疯子之手,但他不是想要害我们,只是用于恐吓。想让咱们离开火龙镇,别蹚这趟浑水。”
议论了几句,前方的丧葬队伍终于有了动静。
翟彪还是用土铳拄着地面走路,来到队伍最前。
“你个老不死的,大半夜的不睡觉来这儿干嘛?”
老疯子未有言语,屈泉安怅然叹气:“贤侄,给我个面子,让他走吧。”
“我不走!”老疯子终于开口,果然没有半点疯癫的迹象,他一直都是在装疯卖傻。
翟彪脾气火爆,立马就要抬枪,屈泉安赶忙给他摁了下来,继续规劝老疯子。
“这些年,你过的也不容易。现在老翟走了,镇上的人也都能离开火龙镇了,你就哥那种他们一起走,不行吗?”
老疯子仰天狂笑了几声,带着悲愤:“他死了倒是一了百了,可那些被他害死的人呢?”
“还有你!你骗我说一直跟着金永田学医,但你这辈子救治过的人,有你害死的人多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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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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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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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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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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