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逆天明末三十年>第五卷 漠北南洋_一千三百四十七章 老营堡下
  把总姓徐,一直就在大同军中当兵,因为资历老的缘故升任把总,但是在军队中没什么背景,所以虽然当上了把总,也只能到这个偏远地区执勤,不过徐把总心态倒是很好,反正当兵吃粮,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就只能服从上级的命令,自己最起码项上人头还在,还能吃吃喝喝,总比那些战死沙场的弟兄们要好很多了,这个沈总旗也是大同军的老兵,从一开始就跟着徐把总,从士兵一直升官到了总旗,所以两人虽然级别有高低,但是私下里也算是兄弟了,徐把总称呼一声老沈也不为过。一行人来到了南门处,只见南门城楼上已经聚集了不少士兵,城门洞里也有一队兵,好像就在等着徐把总打他们过来下令开城门,这城外难道有什么好东西不成,怎么这些人一个个都急吼吼的。徐把总招招手,城门洞里立刻出来换一个小旗,徐把总问道:“你们这些兔崽子,他娘的一个个不好好守城,全部聚在这里干什么。”小旗官立刻抱拳道:“大人有所不知,外面来了很多大车,说是山西地方来劳军,将士们看到大车上有酒有肉,还有不少蔬菜哩。”边关将士平日里的伙食非常单调,基本上就是面饼、馍馍最多能有少量的肉食,毕竟他们靠着草原,跟草原人交换一些肉食的事情常有发生,但是蔬菜在他们这里可是紧缺物资,因为这里的土地并不适合种植蔬菜,且这些士兵最重要的任务是守卫边关,这也是边军为什么战斗力强于内地卫所兵的重要原因。

  从朱元璋建立大明开始,就有意识的将军户安置在一地且不许流动,所以被安置的人只能世世代代成为军户,给大明当兵,但是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他们也要生活,光靠那点可怜的还经常断发的军饷他们根本不能生存下去,所以他们就只能进行军屯,在周围开垦荒地,自己种植粮食,多余的甚至还能用来交易,这样一来,第一代兵丁可能还好一些,到了第二代第三代就已经变成了农民,所以内地卫所兵的战斗力和军纪才如此差劲,因为他们放下兵器跟普通的农民没什么区别,根本不能算作军人,边军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他们一般是职业兵,不进行生产,所以战斗力要比卫所兵强很多。但是不从事生产也有负面影响,在大明军队保障机制不完全的情况下,他们就算是最基本的蔬菜都难以获得,所以经常会有士兵因为缺乏蔬菜而生病,当然那时候的人不知道什么叫缺乏维生素,只是很多士兵牙龈出血,眼球突出,浑身酸痛什么的,他们都认为是没有蔬菜吃的缘故,现在这个小旗官竟然说外面有山西地方劳军,还送来了蔬菜,怪不得士兵们都聚集在南门,眼巴巴的等着上面下令呢。

  徐把总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今天还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自己老营堡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竟然还会有人过来劳军?还带来了这么多补给品,真是奇了怪了。徐把总发出这样的疑问一点都不奇怪,因为地方官府劳军的事情虽然有,但是跟他们这种一线的军队基本没有什么关联,其一是这种事情发生的前提条件是地方官府要有钱才行,徐把总可不认为方孟亭有钱,闯军在山西南部肆虐,也把方孟亭折腾的够呛,他们自己的坑都还没填上,难道还能有多余的钱来劳军,想想就不太可能。另外一点,就算是方孟亭脑子开窍了,东西也应该直接送到大同府才对,劳军这种事情不过是地方官府加强和边军关系的一种手段罢了,即便是要做也是做给侯拱极看,没必要真的给他们这些大头兵看,而且老营堡是什么地方,苦寒之地,他们的车队犯得着来这么远的地方吗?徐把总想了想道:“这样吧,本将先上去看看,若是没什么问题,再开门。”小旗官立刻领命去了城门洞。徐把总回头招呼道:“走,老沈,咱们上去看看,方大人今天是脑子开窍了还是怎么滴。”

  上了城墙,映入眼帘的便是一支长长的车队,徐把总看的仔细,少说得有十几辆大车,要知道他们这里只有五百人不到,十几辆大车的物资足够他们大吃一顿了,他甚至看到还有几头大肥猪被人绑了腿脚扔在大车上,这么多大肥猪,今晚能让弟兄们放开吃,想着大吃一顿,徐把总自己的口水都要下来了,这鬼地方还不像海边的军堡卫所,最起码能有海货吃,他们背靠着关河,最多就是捞些淡水鱼,可是关河的水也不是特别好,捞上来的鱼个头小不说,还带着一股鱼腥味,除非是他们馋的受不了了,否则徐把总自己可不吃这些鱼,军堡里面也没什么好厨子,他们也不知道如何烹饪,最多就是炖一锅鱼汤,放一些盐巴,凑合吃一吃,徐把总自己嘴里也快淡出鸟来了。但是他基本的警惕性还是有的,立刻走到垛口处向城下喊话道:“我是老营堡的防守把总,请你们当家的出来答话。”立刻便有一个披着羊皮袄子的汉子抱拳出列道:“大人,小人正是领头人,家中排行第四位,就叫我老四好了。”徐把总混了这么些年,江湖上的规矩还是明白的,立刻也是抱拳道:“原来是四爷,敢问四爷,你们从哪里来,到老营堡所为何事?”应该说徐把总还算是非常客气的,毕竟这些人看起来没有什么恶意,而且很明显是来劳军的,若是将他们得罪了,这些人一走了之,自己和弟兄们的大餐岂不是没有了,最重要的是山西这个地面上,有权有势的人物不少,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把总,没必要得罪人,谁知道他们跟上面有没有关系,说不定是总兵大人的朋友。

  四爷扯着嗓子道:“小人特地奉咱们老爷的命令前来送给养,这里有一封信,大人一看便知。”听见四爷这么一说,徐把总立刻看了看身边的人,他明白四爷这样说就意味着这帮人的身份可能要保密,也就是这帮人的背后应该是一个大人物,并且是这些普通士兵最好不要知道的大人物,只要他这个把总明白就行了。徐把总给沈总旗使了个眼色,立刻便有一个吊篮从城头放了下去,四爷上前从怀中掏出信封放进了吊篮里,吊篮缓缓升了上去,徐把总将吊篮里的信件抽出来展开一看,立刻便明白了这些人的身份。这些人竟然是八大家的家丁,这倒是徐把总万万没有想到的。八大家在山西的名气不小,即便是普通士兵也听说过他们的名号,而作为大同军中级军官的徐把总更加知道这里面一些隐秘的事情,八大家跟边军的关联很深,不仅跟边军做生意,也帮助边军跟草原上有往来,也就是说他们的势力深不可测,自己一个小小的把总在他们的眼里就跟蚂蚁一般,今天他们来,是要跟自己商量一些事情。信中没有明说,但是徐把总心里可是门清,他们还能跟自己商量什么事情,肯定是跟生意有关的事情,跟边关守军商量生意,说不定就是些见不得人的买卖。今天他们这么殷勤,这些物资铁定就是买路钱了,后面应该还有银子孝敬,只要自己收下了,那么以后他们在老营堡做生意就算是畅通无阻了。

  徐把总心里有了数,便对下面喊道:“开门,放他们进来。”他明白,有些东西肯定不会在信中明说,只能先把人放进来,听听这领头的四爷怎么说。吱呀一声,南门打开,四爷领着车队直接进了军堡,徐把总已经下城带着几名军官在等着四爷了,既然是八大家的人,就不能当作普通的百姓来看待,必须要给这位叫四爷的人一个面子。“大人,在下就是姓乔,您就叫我乔四吧。”四爷一进城门,迎面便对徐把总说道。徐把总正要答话,忽然身边传来一声惊呼,“乔老四!是你!”四爷也是一脸惊讶,难道这个鬼地方还有人认识自己,自己也不算是什么出名的人物啊。他抬头一看,发现是徐把总身边的一个军官正在说话,他看着此人的脸,这么一说还真是有些眼熟,就是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ωωω.χΙυΜЬ.Cǒm

  “乔老四,是我啊,老殷,咱们一起在五里寨待过,中屯卫你忘了。”殷小旗急切道。四爷一下子醒悟过来,这竟然是他自己当马匪之前落难时候的一个朋友,当年自己身无分文,流浪到五里寨的时候也遇见了一帮跟自己差不多的叫花子,其中就有这个殷小旗,只不过世事如棋,自己落草为寇成了马匪,这人竟然加入军队,摇身一变成了军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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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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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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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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