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逆天明末三十年>第四卷 转战中原_七百九十四章 投奔闯王
  公元一六三三年,就在青弋军所部猛攻九州岛,夺取大量资源,而安庆卫的兵马正在不断扩充之际,大明的西部局势却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李自成从王左挂的部队中分离出去之后,先是参加了不沾泥的部队,转战陕甘宁,但是洪承畴麾下的兵马能征善战,虽然人数不多,却总能将不沾泥的人马打的大败,所以为了避免跟洪承畴硬碰硬,他们逐渐从陕西退出,进入甘肃境内流窜,而洪承畴不想给他们喘息的机会,步步紧逼,将他们压缩到甘肃南部一带,那时候甘肃南部人烟稀少,物资短缺,农民军的人马不断减少,编制也一再压缩,本来五万多人的队伍硬是锐减到三万多人,这样的局势下,不沾泥召开了紧急军事会议。

  “各位当家的,现在咱们的情况你们也看到了,形势不利啊,且不说跟官军的大小战斗,光是因为粮食短缺,缺医少药,我们的兵马就损失了上万人,如果这样的局面再持续下去,也用不着官兵打了,我们的人很快就会自己消亡了。”大帐中,不沾泥张存孟愁眉不展,下首是队伍中的十几个当家,按照各自人数的多少编成十二各营,其中后来投靠的李自成后发制人,因为军纪最是严明,且战斗力最强,麾下三千兵马各个都是能征善战之士,战斗力比不沾泥的老营兵还要强大,皆是因为李自成只挑选当过兵的人加入自己的队伍,农家汉子一律不要,所以他的兵本身就有武艺,加以训练自然比其他人的战斗力强。很快李自成的地位就上升到了二当家。

  “大当家的,我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李自成抱拳起身道。张存孟放下手中的酒碗,摸了摸撒上酒液的胡子,对李自成说道:“呵呵,**,都什么时候了,还有什么当讲不当讲的,有话尽管讲,只要能救咱老子脱离苦海就成,咱老子知道你是公家人出身,办法肯定比咱们这些泥腿子多,你就直说吧。”xǐυmь.℃òm

  “那好,大当家的,诸位兄弟,现在的形势,虽然我们还有三万人,但是在洪承畴的眼里,我们这三万人不过是乌合之众而已,洪承畴的兵马根本就不将我们放在心里,只是因为他兵力有限,分身乏术,又要驻守陕北,甘北,又要对付我们,而且因为基本都是步兵,所以他们当然不能追击我们,可是也限制了我们北上的道路,想要回到咱们以前的老基地肯定是不行了,咱们只能另辟蹊径。”李自成一口气说道。

  众位当家的都是低下了头,虽然李自成的话说的不好听,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不沾泥的队伍号称是五万多人,可是去掉老弱妇孺,真正能打的青壮不过只有一半人而已,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战斗减员和非战斗减员,实力早就已经大不如前,说是乌合之众也不为过,那些个没受过军事训练的庄稼汉拿着锄头木棍就参战了,一支连武器装备都不能做到人手一个的部队怎么可能不是乌合之众。

  不沾泥点点头,追问道:“二当家,你就说吧,咱老子该怎么办?”李自成沉吟了一下道:“很简单,找出路。”“哦?找什么出路?”张存孟问道。“咱们去投奔闯王。”李自成斩钉截铁的说道。“什么?投奔闯王?”张存孟惊讶道。

  “不错,我知道,咱们在甘肃,闯王他们在山西,中间还是隔了一个陕西,也就是洪承畴和杨鹤的防区,可是富贵险中求,我们现在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如果不能搏一搏,再过一段时间也不用洪承畴打了,咱们的队伍自己就散了。事到如今我就跟大当家的直说了,其实我跟闯王还有些关系。”李自成道。

  “你是说你跟闯王有旧?哎呀呀,我的好兄弟,你怎么不早说啊,你要是说你跟闯王有旧,哥哥我早就带人去投奔闯王了啊,你是不知道,这段时间我可是都听说了,闯王的兵马在山西那是越打越大,越大越多,现在已经发展到了三十多个营的兵力,他们的营可不是我们的营,他们一营可是有五千人,三十多个营那可是十几二十万大军啊,我们若是能跟着闯王干,那还用得着受这个鸟气吗?被洪承畴追的跟丧家之犬一般。快说,你跟闯王究竟是什么关系。”张存孟起身走到了李自成的面前,不断的搓手说道。

  李自成之所以一直没有说,那是因为他不知道张存孟的真实想法究竟是什么,既然自己拉起队伍干,如果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谁也不愿意寄人篱下,便若自己,自己也不想做什么二当家,而是想拉起队伍单干,在张存孟营中,李自成已经深刻的意识到,光是靠张存孟他们这种组织松散,军纪一塌糊涂的队伍傻乎乎的蛮干,他们是不可能成功的,跟朝廷周旋,不仅要麾下的兵马能打,更要充分的利用自己灵活的优势。并且一定要改变自己流贼的身份,自己不是什么流贼,而是替天行道的农民军,是给贫苦百姓带来希望的队伍。而张存孟这些人根本就不知道怎样给贫苦的百姓们带来希望,所以有朝一日,自己一定要拉起一支队伍来,将自己的意志给贯彻下去。

  李自成清清嗓子回答道:“哦,大当家的,闯王是我的舅父,虽然不是亲的,但是也是远房的表舅,小时候我还去他家里玩过,如果我现在去,他也应当是认识的。”张存孟击掌道:“太好了,啥也不说了,那什么,二当家的,赶紧给咱老子引荐引荐,闯王高迎祥可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咱们这些个义军队伍谁不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别说是追随闯王,若是能见到闯王一面,咱老子现在死了都值当了。”张存孟兴奋的满脸通红,座下诸将也是起身,一个个摩拳擦掌。可是瞬间,大家的情绪又冷静下来,因为他们还有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就是他们和闯王之间还隔着一个陕西,他们怎么能穿过杨鹤和洪承畴的防区。

  李自成当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他顿了顿说道:“各位弟兄,为今之计,我们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困在这里是必死之局,冲过去咱们还有机会拼一拼,洪承畴的兵马不多,不可能处处设防,我们沿着陕川的边界前行,如果洪承畴的兵马来拦截,我们就退入川北,这样跟他们打游击,要是说全部人都能完好无损的过去,那是说大话了,可是能过去一半人还是有可能的,只要咱们主力不失,到了闯王麾下,又是一条好汉。”

  李自成一番话煽动起了大家的情绪,众人纷纷吼道:“大当家的,二当家的说的对,咱们干吧!咱们干吧!”张存孟环视了一圈,朗声道:“你们都是这个想法?”众人纷纷点头,张存孟用力一拍面前的桌案,“他娘的,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咱老子干了!”

  入夜,张存孟全军尽起,直奔陕南的方向而去。

  与此同时,陕西的局势也很微妙,当年王左挂所部被洪承畴击败,洪承畴升任延绥巡抚,而王左挂也被杨鹤招降,成为了富平县的守备千总,麾下有余部一千余人,这些人摇身一变成为了朝廷官兵,虽然王左挂作为流贼投降过来的将领并不被明军将官们重视,但是他毕竟是守卫富平县,如果只是从富平县一地的角度来看,王左挂也算是土皇帝,日子过得还是挺舒服的。可是富平县有一点不好,富平县属于西安府,就在杨鹤的眼皮子底下,王左挂倒不是想反叛,而是想在富平县作威作福,过过土皇帝的日子,可是事与愿违,杨鹤盯得紧,他根本就没有办法乱搞。

  流贼的日子过惯了,现在让他老老实实的当良民,别说是王左挂,就算是他手下的士兵们也不答应,大明的军饷也不多,大部分的饷银都优先供给给了边军,他们这些内地的卫所兵根本就是吃了上顿没下顿,饷银那是月月拖欠,这些人以前都是打家劫舍,抢到银子就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哪像现在,军营里的伙食不过是杂粮馒头,里面还掺杂着大量的石子。

  “日他先人板板,这样的日子老子受够了,天天吃这些个黑馒头,还是有一顿没一顿的,你们闻闻,这些他娘的是给人吃的还是给猪吃的,咱们是来当官兵的还是来当畜生的,以前天天能吃肉,现在呢,我可去他娘的吧。”富平县军营,一名士兵举着手中有些馊味的黑馒头,对身边的士兵们说道。

  “住口!一个个的都他娘的活腻歪了?你们现在是官兵,记住你们自己的身份,谁要是在军营里乱嚼舌头,别怪我王左挂腰里的刀不认人。”不知什么时候,王左挂出现在军营中,他负手怒喝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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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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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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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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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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