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逆天明末三十年>第四卷 转战中原_七百八十二章 接亲
  阮星说完便启程上路,剩下的事情就要交给刘毅亲自去办了。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接亲,毕竟叶小鸾住在苏州府,这可不是从街东头走到街西头的事情,而是要穿过好几个府前去接亲,将新娘和新娘家人还有亲朋好友给迎入太平府,路程并不算近,所以沿途的安全措施就显得尤其重要,大婚的日子,刘毅自然不希望出现任何问题。接亲的路线也是直接规划好的,除了苏州以外,其他的府一律不穿城而过,直接从城外绕过去,城内人多眼杂,如果从城外绕过去的话,既免了很多安全隐患,无形中也加快了接亲的速度。

  明代的接亲其实跟现在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工具要原始一些,常说的八抬大轿就相当于现在的婚车,而新郎官都是要穿着大红袍,骑上高头大马前去接亲的。当然跟现在的程序差不多,新郎官也需要一个伴郎,只不过那时候叫傧相,而新娘也一样,有一个伴娘,叫做全美人,图一个十全十美的意思,规矩倒是没区别,找一个年轻的,没有出嫁的姑娘即可。

  刘毅为了准备接亲,特地从军队中挑选了六百六十六名骑着高头大马膀大腰圆的骑兵师战士,他们的战马统一换成白马,而大明本就尚红,正好军服就是红色,所以干脆,刘毅给每人配了一套崭新的军服,这样从远处看去,白马背上端坐着穿着火红色军服的军人,说不出的威武雄壮,用后世的话说,就是气场非常强大。而刘毅的打扮更是简单,明代结婚有这样一个规矩,并不像现在可以选择西式婚礼或者是中式婚礼,新郎穿着马褂或者西服,当时的规矩是如果是一个普通人结婚,那么要去县衙借一身九品官服穿着结婚,如果本身就是官员或者武将,那要穿官袍结婚,刘毅作为二品大员,他的袍服正好就是绯袍,三品以上官员都是大红色的绯袍,穿起来极其应景。所以刘毅只要穿上绯袍,带上乌纱帽,活脱脱就是一个新郎官的样子了。跟考中状元一样,胸前也要戴上一朵大红花。Χiυmъ.cοΜ

  刘毅为了迎接新娘,特地准备了特制的四马香车一辆,这种四匹马同时拉着的马车在大明已经极其少见,可是刘毅不在乎,婚礼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为了能让叶小鸾高兴,刘毅只要能做的,都会做到。香车周围全是花瓣,老远就能闻到香味。将整个巨型马车装点的更加富丽堂皇。而今天的傧相是特地从前方赶回来的袁承志,袁承志比他年轻,又未婚,还是袁崇焕的儿子,非常适合做他的傧相。

  六百六十六名骑兵已经在城中列队,簇拥着四马香车,后面还跟着一排普通的马车,都是统一的漆上了红漆,打扮的喜气洋洋,每匹白马的脖子上都挂着红色的铃铛,奔跑起来一路叮叮当当,很是热闹。家家张灯结彩,大家蜂拥到太平府的主干道上,都想一睹新郎官的风采。漕运协同府的大门打开,穿着大红绯袍的刘毅翻身上了赤电驹,成康率领一众官员前来送行。刘毅对大家拱手道:“诸位这段时间为了我的事情都辛苦了,刘毅多谢诸位了。”

  成康笑眯眯地说道:“将军,此行去接亲,在下祝将军一路顺风,顺利接到新娘子,赶紧返回太平府,大家可都等着喝你的喜酒呢?你们说是不是啊。”成康身后的安庆卫官员们一起起哄道:“喝喜酒!喝喜酒!喝喜酒!哦!哦!哦!”刘毅笑着指着他们道:“好好好,都稍安勿躁,酒少不了你们的,可先说好了啊,六月初六不醉不归!”

  “娘,娘,将军来了!”已经上三年级的福松拉着田川氏的手兴奋的喊道。郑芝龙跟刘毅的五年之约眼看着就要到期,可是现在郑芝龙的家人在太平府已经丝毫感受不到战俘的氛围,而是完全融入了太平府的生活,福松在书院上学,书院的院长观我先生吴应宾得知他是福建水师总兵郑芝龙的儿子之后给他取了大名,叫做成功。以后他的大名就是郑成功。刘毅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差点晕倒,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国姓爷竟然是在太平府读书的时候被赐予了这个神圣的名字,看来自己的到来确实改变了国姓爷的生活轨迹。

  田川已经习惯了太平府的生活,现在就是郑芝龙叫她搬走她也不想搬走了,或者说她要为郑成功的学业着想,太平府全是名家,跟着他们能学到知识,郑成功天资聪颖,别看才三年级,可是已经能做四年级甚至五年级的题目,郑芝龙也颇为欣慰,他是因为历史原因不得已走上了海盗的道路,既然现在已经是朝廷的官员,他不希望郑成功走上自己的老路,所以对郑成功的学业看的很重,郑成功已经适应了这里的学习环境,而且以刘毅跟自己现在的关系,自己的家人在太平府甚至比在福建还安全,干脆,郑芝龙出钱买了块地皮,造了新房,将冯澄世的家人和自己的家人全部接到了一个大院子中,互相照应更加方便。

  这几天将军大婚,太平府全城放假七天,全城狂欢。道路上已经是人山人海,水泄不通,福松踮起脚尖才能勉强看到一点街上的情况。眼见刘毅出现在人群中,福松兴奋的拍着巴掌。田川氏的脸上也挂着微笑。她摸摸郑成功的头,眼看郑成功已经长成了一个小大人,她非常欣慰。冯锡范就站在郑成功的身边,两人是铁杆,为了看清楚前面的情况两人竟然想到了轮换背着对方的想法。冯锡范一把翻上了郑成功的背。“喂喂,说话啊,锡范你看见什么了。”郑成功急不可耐的问道。“我看见了一辆马车,一辆好大的马车,四匹马拉着呢,可气派了。”

  “哇!来来来,换我,换我,给我看看。”“我再看一会,你坚持一下。”“喂喂,你怎么不讲信用,我也要看,我也要看。”两个小家伙吵闹着,引得大人们哄堂大笑。

  “全体都有!立正!”刘毅骑马来到了队伍中间,跟在后面的傧相袁承志大吼一声道。站在白马旁边的将士们整齐划一的出脚,哗的一声,人人挺胸收腹,立正在白马旁边。“稍息!”哗又是一声。

  刘毅看着生龙活虎的将士们还有满城的百姓们,他端坐在马上抱拳道:“刘毅何德何能,自己的婚事竟然让满城父老乡亲费心,刘毅在此多谢诸位了。”刘毅在马上团团抱拳。老百姓们热烈的回应着:“将军一路顺风!一路顺风!一路顺风!”嘈杂的声音汇成了震天的呼喊。刘毅大手一挥道:“上马出发!接新娘子去!”将士们翻身上马,城门大开,马队一阵风似的出城,直奔苏州府。

  沿途的官府已经全部接到了讯息,刘毅既然不从城里过,那么道路两边的安全肯定要保证,应天府,镇江府,常州府在官道上全部做好了准备。应天府竟然是侯峰亲自带队,数千士兵在侯峰的带领下排列在道路两边。每隔几步就有一名士兵,沿途保护着接亲队伍的安全,镇江府,常州府那边,程勇更是重视,让城内的衙役配合驻军一起保卫官道的安全。

  蔡方更是调动全部的衙役将苏州府城外的官道封锁,过往的行人都要检查。这是明线,各地的情报军人员也是全部出动,沿途部署,总之是确保万无一失。

  苏州府内,也是一片忙碌的景象,这两天叶府更是不得了,六月初六就是定下来要举办婚礼的日子,而迎亲的队伍在六月初三就会到达苏州府,也就是明天。入夜,叶小鸾就要开始梳妆打扮,因为两地相隔甚远,叶小鸾也算是远嫁了,沈宜修当然舍不得,所以亲自给女儿梳妆打扮。

  “小鸾,嫁过去可要孝敬公婆,相夫教子啊。”沈宜修叮嘱道。“娘,你忘了,刘将军可没有父母。”叶小鸾小声道。“哦对对,你看我这记性,女儿要出嫁,我这个当娘的竟然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不记得。”沈宜修拍拍自己的脑门道。

  叶小鸾又用蚊子哼哼的声音说道:“再说了,女儿还没跟刘将军举办婚礼呢,哪来的什么子。”沈宜修看见叶小鸾已经红的跟熟透的苹果一样的脸。心里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女儿终究是长大了。沈宜修将一根金钗别在了叶小鸾的头发上。然后转身走出去,不一会,她回来,手上多了一个锦盒。“娘,这是什么?”叶小鸾好奇道。“这个啊,小鸾,这是一些男女之事的典籍,你出嫁之前,娘自然要跟你交代清楚。”沈宜修笑吟吟的说道。

  “哎呀!这!娘!”叶小鸾用手捂着脸,万分娇羞的喊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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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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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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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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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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