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逆天明末三十年>第二卷 鏖兵北地_二百九十九章 神奇戊戌上
  吴东明的大军动身的同时,戊戌已经接近到了敌军哨探的区域,金兵哨探一般是前出二十到三十里,为什么前出这么个距离呢,这是有讲究的,不仅仅是金兵,包括蒙古兵和明军都是知道这个距离的。哨探距离的设定是和马匹有关,众所周知,蒙古各部和建州女真各部一般用的是蒙古马和山地马居多,而中原的明军在搞不到蒙古马的情况下一般是使用高原马,西番马,自己小马场出产的杂种马或者是从更远地方贸易来的阿拉伯马,这些马的耐力是比不上蒙古马的,但是速度要快很多,蒙古马的极限冲刺距离一般是三十里,剩下的马匹大多是二十里,所以将哨探设置在二三十里的位置,敌军从这个位置上发起突袭,那么即便他们的马速要超过哨探,全力冲刺到攻击目标的位置时已经是精疲力竭,口吐白沫了。所以只要哨探能在这个安全距离上发现敌军的踪迹,只要全力回奔那么敌军一般是不可能拼命追的,他们必须留一半的马力决战之用,这就给了被攻击方一定的时间进行准备。ωωω.χΙυΜЬ.Cǒm

  戊戌虽然个子不高,看起来比较瘦小,可是浑身都是腱子肉,瞬间的爆发力是惊人的,他打马飞奔,为了逼真,还从军医那里讨要了一些伤员身上带血的换下来的白布缠在自己头上,并且在棉甲上淋上一些鲜血,造成一种从敌军包围中逃出来的假象,这是为了应对可能被巡哨发现的情况而准备的,一人一马在雪原中奔驰,马速并不是特别快,戊戌多年的经验告诉自己,多观察一下总没有坏处,其实最危险的就是在城外的这一段,真要是进了城反而要好一些,建筑物多,城内的人又多,更加有利于隐藏自己。

  戊戌的真名就连吴东明也是不知道,加入青弋军之后,和甲午等人一样,戊戌早就将自己的真名抛到脑后去了,就连刘毅因为每天戊戌戊戌的喊,也已经忘了他的真名,只知道他姓盛,戊戌的过去刘毅是比较清楚的,但是其他人不清楚,这一批私兵卫士都是从江湖上网罗的,戊戌在多年前曾是江湖上的顶级杀手,擅长伪装跟踪刺杀,但是他接单是有规矩的,忠臣不杀,良善不杀,穷人不杀。只杀狗官和为富不仁的人。

  他犯下的最大的一起案子就是在天启四年,只身一人潜入应天府,刺杀了原来的应天府尹杨少林,原来此人在位之时****,屈打成招,草菅人命的事情时有发生,不知道多少无辜的冤魂丧生在他的铡刀之下,此人更是无恶不作,看中哪家的田产房屋,就一定要想办法巧取豪夺过来,应天府城内的达官贵人比较多他不敢下手,但是应天府其他各县可就遭了殃,他在动手前一般会调查一下这户人家的背景,如果这人没什么后台靠山,那可就不得了,他会立即罗织罪名强加于主人身上,然后将此人打入监牢,从了的就抄家,不从的就问斩,万历末年和天启年间本来就是吏治败坏,九千岁独揽朝政,此人又是依附阉党,结果在地方上只手遮天。后来天启三年他已经六十高龄,这才致事,抱着他以前搜罗的财产享清福去了,这样的人也不知道多少百姓想寝其皮,食其肉。戊戌来到应天府听闻了这件事,也没有人雇佣他,他自己决定一定要为民除害,然后他趁着夜色潜入杨少林的府邸,砍了他的头并将他的人头挂在府邸大门的门梁上,这件大案轰动一时,大家都在纷纷猜测到底是哪一家的怨鬼来索命报仇。谁也想不到竟然是一个貌不惊人的年轻人义愤出手。

  这件事戊戌一直将它埋在心中,对谁都没有提到过,也就是刘毅问起,他才对刘毅说了来龙去脉,刘毅不置可否,既然他已经成为了青弋军,那么戊戌就是他的新身份,过去的刘毅不想追究,只要他能为自己效力便好。戊戌参加青弋军也是因为他已经对大明的军队和吏治彻底失望,没想到在江南太平府竟然还有一支画风如此清奇的队伍,不仅仅是兵,整个队伍从将军往下全是军纪严明,士气高昂,所以戊戌心中久违的感觉被唤醒,义无反顾的加入了这支队伍,进来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才是真正的王师。

  又往前走了五里地,距离遵化城已经不足二十里,戊戌的运气不错,虽然选择的都是密林道路可是也没有遇到任何一支哨探队伍,但是幸运女神不会永远眷顾他,果然就在他又穿出了一片密林的时候,前方隐隐传来了说话的声音,戊戌立刻勒紧胯下战马的缰绳,这匹战马也是训练有素,在戊戌收紧缰绳的同时它就停下了脚步,然后轻轻的打着响鼻,并没有发出多大的声响,戊戌侧耳倾听,发现对话的人说的是汉话,看来又是一队蔡裕的汉兵,戊戌轻轻的催动马匹,透过前面一人多高已经枯萎发黄的灌木丛,戊戌看见前面有五个士兵,五个人都是跟自己一样的打扮,他们的马匹拴在一旁的树上,几人围坐在一个小火堆旁边,火堆很小,一点也不旺,可能他们也怕被金兵发现他们偷懒然后挨一顿皮鞭吧,这些士兵们说笑着,有的人还从怀里掏出了军用水壶,一人一口的喝起来,戊戌立刻判断到,那一定是酒。戊戌也将马拴在一截树干上,然后从悄悄地潜伏过去。

  这次为了保险起见,戊戌的左右手都带上了袖里箭,因为行动的隐蔽性并不能携带火铳,所以戊戌的全部装备就是两套袖里箭,一柄腰刀还有插在袖子里的解手刀,另外怀中还放了五把飞刀,都是冷兵器,马匹上还有攀爬用的绳索和一杆军弩,这就是全部装备了。

  戊戌手脚并用,猫着腰在灌木丛中缓慢前进,已经能比较清楚的听见士兵的对话声音了。

  “他妈了个巴子的,老子们不在城里享福,竟然被派出来巡哨,这他妈的离着迁安城十万八千里,有个毛的敌军啊。”一个大胡子汉兵大声抱怨道。

  旁边一个瘦高个也是说道:“就是啊,说起来咱们有马,还是蔡大帅的亲兵,你们说,不在城里搂着几个小娘子睡觉就算了,就因为咱们有马竟然被派到这个鬼地方来,你们说有没有天理,那些步兵竟然还在城里享福,他妈的,老子们这嫡系哪他妈有点嫡系的样子。”

  又有一个士兵说道:“大冷天的,狗建虏还让咱们剃头,一个个都他妈的光着脑袋,真是冻死大爷了。”几个士兵一边传递着手中的酒壶,一边抱怨着。

  “好了,差不多就行了,哪那么多废话,别忘了咱们现在的身份,这条路走了就很难回头了,赶紧的起身,把火堆熄灭,别一会又被建虏看到,咱们少不了挨鞭子。”一个领头人一样的汉子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积雪,一边吩咐着众人,一边走到树干旁边解下拴马的绳子,几个人没办法,依言站了起来,大胡子小心的将酒壶收好,准备和同伴们一起上马。

  原来这几人和被孙兴伏击的士兵们一样,都是蔡裕的亲兵队,因为他们这些家丁都有马,所以才被派出来巡哨,但是豪格对他们可是不太放心,所以将巴牙喇和他们混编,巴牙喇在巡逻的同时也负责监视这些士兵,比如这支小队就是由五个巴牙喇和五个家丁组成的,队正是女真人,队副就是刚才站起来的那个汉子,两支人马因为语言不通所以分开行动,金兵也瞧不起这些汉兵,认为他们都是下贱的尼堪,带着他们只是累赘,所以也懒得和他们一起行动。大胡子将酒壶收好,用脚踩灭了火堆,边上几个士兵一起动手将火堆用积雪覆盖住。

  戊戌准备等他们走了再行动,继续赶路,没想到好死不死,大胡子来了一句:“队长,等一下,我尿个尿,马上就来。”大胡子说罢,就向戊戌藏身的这个灌木丛走来,戊戌汗毛倒竖,背后已经被冷汗浸失。怎么办?现在动手吗?还是赌一把,戊戌的脑中天人交战,大胡子已经越来越近,必须要有所动作了,戊戌猛地起身,丢下腰刀,朝灌木丛外跑去。

  “什么人!”铿啷,几人只见一个人影从灌木丛中跌跌撞撞跑出,几人同时抽出了腰间的佩刀。只见戊戌一个猛子栽倒在雪地中,不住的**着,几人看到这人个子不高,穿着打扮和自己一样,不禁面面相觑起来,队副招呼几人围上去,众人小心翼翼的包围过去。

  “胡子,你去看看!”队副命令道。“怎么又是我,老子尿还没撒呢。”胡子不情愿道。

  “你他娘的哪来的废话,叫你去你就去。”队副狠狠的瞪着大胡子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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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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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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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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