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逆天明末三十年>第二卷 鏖兵北地_二百七十章 叛明者必杀上
  游弋军在蓟镇给了蒙古军极大的震慑的之后,将蒙古各部的兵马吓得不轻,蒙古各部都是色厉内荏,如果真是正面的进攻,他们也只能和大明的边军打个平手,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单靠他们自己的力量无法攻入腹地的原因。只是因为大明末年军队败坏所以他们才有了一些可乘之机攻入大明内地。即便是这样也从没有像这次一样长驱直入,所以没有金兵支持的草原各部不过是一盘散沙,在对大明的威胁程度上远远比不上八旗兵。

  经过游弋军的威慑,土谢图等人坐拥数万兵马,但是却不敢出城一战,游弋军在城下立威,将很多蒙古贝勒吓的心惊胆战,看来在没有金兵支持的情况下蒙古兵的腰杆还是挺不直,游弋军在城下树立了一面上书,犯我大明者,虽远必诛的大旗,然后排着整齐的队列从丰润城北绕了过去继续向东,继续向滦州方向前进。他们走后阿济格的报信兵才赶到了丰润城,可是一切已经晚了,游弋军大小三战,已经歼灭了满蒙两军八千人马,而且是歼灭,不留活口的肉体消灭。如果按照这个势头,游弋军就会向愚公移山那样,这里一铲子,那里一铁锹,终有一天会把整个满蒙联军分批给吃个干净。

  代善攻下了滦州之后麻登云又带着金兵劝降了永平,永平作为紧邻山海关的一个重要关隘,其地理位置也是相当重要的,为了保险起见,而且永平因为是投降,所以城池并没有损坏,代善便留下了阿敏的镶蓝旗镇守永平,阿敏可不是一个能闲的住的人,等到代善和投降的明军一离开永平,他马上就对永平城进行了大规模的烧杀抢掠,永平城的老百姓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就陷入了地狱火海之中,不仅仅是城内,围绕永平城方圆二三十里的范围内,都全部被纳入了打草谷的范围,老百姓哭嚎着惨叫着被驱赶到永平城,然后残暴的金兵对他们进行了惨无人道的三光政策。一时间整个永平范围内变成了炼狱。只有少数人逃向了山海关方向,被朱梅等人救下,阿敏的暴行才被明军知晓。虽然朱梅和徐敷奏还有全体明军将士在听取了逃亡的百姓诉说阿敏的暴行之后无不是咬牙切齿,义愤填膺,可是奈何山海关仅有八千步军不到一千人的骑兵,能守好山海关已经是不错了,无法分兵前去攻打永平,更不要说永平城内还有一个镶蓝旗的兵马,主力是步兵的明军如何能抵挡的住后金骑兵的冲击。朱梅只能不住的叹息,吩咐手下的兵丁将逃亡出来的百姓妥善安置。

  代善留下了麻登云的一部分明军和济尔哈朗的一个甲喇镇守滦州,本质上,代善是不太相信明朝降兵的,或者说是一种本能的不信任,他认为这些伪军还是跟大汗在一起比较好,用他们去打草谷恐怕效率没有自己的勇士们高,而且可能还会有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况且这些明军大部分都是蓟镇,北直隶,或是辽东人。在当地也有盘根错节的关系,代善不是阿敏那种鲁莽的人,不可能动不动就**或者是把见到的明朝老百姓全部杀死。他和皇太极的看法还是一致的,消灭一两个城池的目的只是震慑,明人本来就和绵羊一样不敢反抗,有时候一个壮达领着十个士兵就能看管住一个村子一两百个老百姓。偶尔遇到不识相的才会进行杀戮他们,让其他的村子或者堡子不敢反抗。

  因为蓟镇离辽东本来就近,蓟镇的老百姓对于大金来说就像会下蛋的母鸡一样,代善和皇太极都认为要想每年都能吃到新鲜的鸡蛋,那就不能把母鸡杀死,所以蓟镇的老百姓仿佛变成了一种可再生资源,一种可以被金兵任意掠夺的资源。交代完滦州的事情之后,代善密令济尔哈朗带着剩下的四个甲喇的人马和麻登云还有杨春一起去遵化面见皇太极。其实本质上就是代善并不相信麻登云和杨春,不想让他们留在自己身边,代善仅仅留下了五千伪军在自己军中辅助,主要是火铳手和炮手还有骑兵。剩下的步军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用,他借口新加入的兵马按照大金的规矩应该先去拜见大汗为由,打发麻登云他们北上。www.xiumb.com

  两支兵马立刻分成了两股,一支是代善领的两红旗和两千多明军骑兵在滦州和迁安一线打草谷。而三千明军炮手和火器手则是配合正蓝旗的一个甲喇镇守滦州,另外让麻登云再分出三千人马和济尔哈朗的一个甲喇前去迁安。这样就能保证每个城市都有金兵防守。解决了后顾之忧他们就可以放心的打草谷了。而济尔哈朗领着剩下的三个甲喇和麻登云杨春的一万明军步军前去拜见皇太极。

  三个甲喇的马甲,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济尔哈朗亲领一个甲喇和麻登云杨春等人在中军。麻登云心中隐隐不快,这他娘的哪里是去拜见大汗,明明就是金兵在押送他们,前后都是金军骑兵,等于是将一万明军夹在中间,然后济尔哈朗陪着他们在中军,即便自己想有异动,也是有心无力。一万人排着松散的长蛇行军阵,就算是想要造反,前后的马队立刻就能将蛇头和蛇尾按住,而中间这个甲喇就在七寸的位置,正是这个长蛇阵的阵眼,麻登云心中不禁一阵苦笑和悲凉。自己选择投降金兵到底是对是错,当时情况危急,自己并没有想那么多,就是想保全麾下将士们的性命。如果早知道是这样的情况,还不如和孙祖寿一起战死算了。但是他又摇摇头,分明是自己贪生怕死才投降的,扯什么大义呢。

  他这种似哭似笑的表情在杨春看来甚是诡异,杨春投降的理由很简单,第一是麻登云亲自来劝他,顶头上司都降了,自己还有什么理由不投降。第二就是本来自己对朝廷就多有不满,朝堂上下张口闭口就是辽饷,可是每年这么多辽饷分到自己手上的少的可怜,麾下的弟兄们是饥一餐饱一餐。大部分的钱都给了关外,关内的蓟镇就跟后娘养的孩子似的。没人疼没人爱,既然朝廷和督师对自己不仁,那就休要责怪自己不义。麾下的兵丁们跟他的想法差不多,他们的理由更简单,谁能让自己吃饱饭,他们就跟谁混,当兵不就是为了吃粮嘛。

  此时杨春的心思到没麻登云那么复杂,他只是看到建虏的阵势,心里不住的感叹,谁说建虏都是茹毛饮血的野人,就这个行军阵一摆下,四千人牢牢的锁死了明军一万多人,他们分明就是知道兵法的,怪不得明军抵挡不住,拥有野人的战斗力,又拥有汉人的兵法智慧,这样的军事集团,明军这些连肚子都吃不饱的士兵如何能抵挡的住。

  两人各有心思,只有济尔哈朗在一边笑而不语,这些明人,也没什么了不起。打不过了也就是投降一条路,战斗力这么差劲,还都是步兵,如果老汗王当年知道明军内地的兵马如此不堪一击,早就可以绕过宁锦防线和山海关,从蓟镇长城突破了,也不会有那么多大金的勇士白白死在辽东了,正想着,远处有两骑飞驰而来。

  排在队伍前面的正蓝旗第一甲喇马上做出反应,立刻由一个壮达领着麾下的马队前去拦截。此时他们的队伍刚刚经过迁安。前去迁安布防的兵马已经从队伍中脱离,由济尔哈朗手下一个心腹甲喇章京领着前去镇守。他们现在的位置是在迁安西北方向,再往前就是三屯营,然后就是遵化了。从迁安到三屯营还有很长的距离,在这荒郊野外的怎么会有骑兵出现。

  壮达领兵迎上,双方距离越来越近,到了近处,壮达才发现,这两个骑兵竟然穿着黄色的棉甲,从飞虎旗来看竟然是大汗的正黄旗人马。他们在壮达面前勒住马匹,说了几句什么。壮达不敢怠慢,领着他们回归本阵,径直来到了济尔哈朗面前。济尔哈朗使了个眼色,打马出了队伍,他不想让麻登云他们听到自己的对话,虽然麻登云也听不懂满语,不过保险起见,他还是让壮达把两个报信兵带到了一旁。

  “说吧,大汗让你们带来了什么消息。”济尔哈朗淡淡问道。“奴才回贝勒的话,近期有一支明军深入蓟镇腹地,全部由骑兵构成,战斗力很强,善用火器,已经伏击了阿济格贝勒的队伍,咱们损失了一个甲喇的勇士,大汗让咱们传令,让勇士们集结,不要单独行动,打草谷的事情可以先暂停,当务之急是集合兵马将这支部队找出来消灭,鲍先生估计这支部队不会少于五千人,请贝勒爷小心,我们还要赶往滦州给大贝勒传信。”说完两人给济尔哈朗施礼,然后继续向南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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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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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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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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