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逆天明末三十年>第二卷 鏖兵北地_一百八十九章 誓师出征
  一排排的士兵笔直的站立在大校场上,让人眼前一亮的就是千余骑兵,头戴六瓣笠形盔,外罩铁叶棉甲,身穿鱼鳞甲,内衬精钢锁子甲,最里层还穿了一层丝绸软衣,要说这丝绸软衣的好处可是不为外人知晓,此时建虏对于骑兵的远程杀伤都是用弓箭,而弓箭一旦刺入人体,凭着箭头上的倒刺很难拔出,就算拔出来也要带掉一大块血肉,让士兵们痛苦不堪,但是丝绸的好处就在于,弓箭很难穿透,如果是箭支刺穿了前面两层铁甲射入人体,那么它会连丝绸一起射入,众所周知丝绸是非常光滑的,那么射入之后,丝绸会牢牢裹覆在箭头之上,拔箭之时只要扯动丝绸就很容易带出箭支,而且丝绸还有止血的作用,只要不是射中要害部位,有很大希望保住骑兵战士们的生命,这个方法刘毅也忘了是从后世哪本军事小说上看来的,到大明一实验发现效果真的很好。

  骑兵们北上二八式骑铳,黑色的铳管在阳光下反射出摄人魂魄的光芒,左右的马袋中各插着一把二八式双管手铳,全套的铁臂护手,左手佩戴袖里箭,右臂挂着小圆盾,手里握着长长的骑枪,马刀跨在腰间,胯下高头战马皆是披着前挡甲,青弋军骑兵队可以说武装到了牙齿,是这个时代最精锐的马队,他们一言不发,静静肃立,给人带来巨大的压迫感,步兵战士们也以小旗为单位纷纷站立在马车旁,等待刘毅训话。xiumb.com

  咚,咚,咚,呜~三通鼓声,一声长号,刘毅身披鱼鳞叶明甲,头戴虎头六瓣盔,披着阮星当年送给他的穷奇赤色披风,手提神威烈水枪,腰跨勇字刃出现在大校场上。一身银甲银盔,二十岁的他人高马大,线条分明的脸庞上写满坚毅,目光锐利注视众人,身后一水的将领都是顶盔贯甲。他骑在飞龙驹上,飞龙驹已经十几岁了,刘毅早已想好,这一战回来就让飞龙驹退役,安享晚年,跟着自己南征北战这么些年确实也辛苦它了。

  飞龙驹好像在向主人证明着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它在刘毅胯下不住的打着响鼻,前蹄不断的在地上摩擦,仿佛刘毅一声令下,飞龙驹就能以离弦之势飞奔而出,刘毅拍拍飞龙驹的脖颈示意它安静,数千将士,包括不能出征的陶宗和芜湖县民团的战士们也站立在一旁。

  刘毅大枪前指,鼓声戛然而止。他一抖缰绳,飞龙驹开始沿着校场小跑起来,“我青弋军的将士们,同志们,十数万建虏攻我大明,杀我百姓,当今圣上发出勤王诏书,今天本将将要带你们出征,你们都是江南人士,未在北地可能没有感受过边关百姓的苦楚,但是你们当中很多人参加过平定白莲教的战斗,参加过东南大战,知道兵灾对于百姓的伤害,我们是太平府的子弟兵,请你们牢记,作为一个男人能取得的最高荣誉当是为敢做敢为而生,为保家卫国而死,他们的马队比我们多得多,他们的步兵也比我们多得多,但是我们害怕吗?”

  “不怕!不怕!不怕!”数千将士高声呼喊道。

  “我青弋军的将士们,我刘毅将和你们一起,将敢于阻挡我们前进脚步的敌人碾为齑粉,我们要让他们知道,我们会用手中的刀枪,我们会用我们胸中的热血,拼死战斗,我青弋军!”

  “必胜!必胜!必胜!”战士们高举手中的武器,声嘶力竭的喊道。

  “全军出发,目标京师!”刘毅一马当先飞奔出大校场,身后跟着三百亲卫,接下来是吴东明带着骑兵大队,然后步兵们翻身坐上马车,一辆辆马车从大校场使出,最后是炮队辎重由骡马牵引跟在最后,青弋军浩浩荡荡踏上了勤王的路途,奉皇帝诏书,全国的勤王兵马在京师城下集中。他们沿着官道快速向京师移动。

  太平府的百姓们箪食壶浆,手中的热包子,热馒头,新鲜的鸡蛋不住的往士兵手里塞。

  手持拐棍的老人道:“儿啊,跟着刘将军打个大胜仗!”

  拿着篮子的妇女道:“相公,家中有我,你放心打仗。”

  脸上还有着青涩之气的少年道:“大哥,家里的田地俺照看着呢,等你回来啊!”

  牙牙学语的幼儿道:“爹,必胜,必胜。”

  他们是谁的儿子,谁的夫君,谁的大哥,谁的父亲,此刻他们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大明军人,他们是青弋军的战士,是新军的战士,他们是保家卫国的栋梁,他们相信跟着将军他们一定会赢得属于自己的军功,会赢得属于家人的荣誉。

  送行的队伍一直将大军送出城外十几里,王嵩带头,史可法跟在后面,还有一大堆总会,制造总局等等等等文武官员,工匠百姓。史可法头一次看到一地的民心如此,他呆呆的说不出话来,望着刘毅高大坚定的背影,望着青弋军每一个将士坚毅的眼神,他不禁痴了,王嵩叫他,他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对王嵩说道:“大人,此地军心民心竟然如此,下官下官。。。”王嵩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不要说你,多年前我也曾和你今日一般模样,但是在太平府待久了你就会习惯,这里军就是民,民就是军,真乃鱼水之情也。。。”

  十月九日,青弋军全军出发,刘毅下令保持一天八个时辰行军,务必在二十日以内赶到京师,哦对了,自从上次郑芝龙送了刘毅一块怀表之后,刘毅又花钱托他带了几块,给吴东明,陈宝他们都是一人配了一块,出发前大家在一起校对过时间,刘毅教他们认识西洋时钟,其实很简单,西洋时钟是将一天分成二十四个小时,区别于华夏的十二个时辰,不过基本原理是一样的,只不过日晷转一圈而西洋钟转两圈而已。

  有了怀表更有利于将领们对行军时间的掌握,大军一路疾驰,一面白日蓝月战旗,一面天启皇帝御赐的金边青弋军军旗,一面斗大的刘字将旗,三面大气在大风中猎猎作响,指引着队伍前进的道路,坐在马车上的步军战士们大声的歌唱起来,自从引入了文化教员之后,将士们都认识了不少文字,有时候他们互相取笑说对方是秀才举人,而刘毅有一次训话的时候开玩笑说大家现在都是知识青年,都是文化人,引得大家哄堂大笑。

  后来有一个文化教员提到知识青年这个名字好,不如赋诗一首以壮军威,刘毅听到了这个建议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首军歌,那是抗战时候著名的一首军歌“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男儿应是重危行,岂让儒冠误此生?况乃国危若累卵,羽檄争驰无少停!弃我昔时笔,著我战时矜。一呼同志逾十万,高唱战歌齐从军。齐从军!净胡尘,誓扫倭奴不顾身!”刘毅将歌词的最后做了修改将倭奴改成了贼奴。这样刘毅剽窃的一首,不,应该说是原创的一首的军歌就此诞生,刘毅命名为知识青年从军歌,并且将乐坊中的乐匠们找来,刘毅唱一遍之后让他们根据这个谱曲,就这样这首军歌就诞生了,也是作为青弋军的一首常备歌曲,和旗正飘飘一样,刘毅露的这一手让大家,特别是文化教员们叹为观止,没想到将军不仅打仗厉害,竟然还能行文,真是文武双全,本来这些教员们还有些看不起大头兵,毕竟那时候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心理还是深入人心,刘毅找他们来教授士兵们识字,他们有的人心里还觉得天天跟大老粗打交道有辱斯文,没想到军中也有大才,自此之后这些教员们更是认真教书,很多教员们都要求参军留在军中,青弋军不仅待遇好,而且氛围好,跟旧军队截然不同。

  刘毅也决定了这些士子以后都是有用之人,他将会分批带他们感受战场氛围,毕竟以后青弋军肯定还要扩大,那么就需要**一样的机构存在,打仗不是他刘毅一个人的事,不管什么时候一支军队都需要一颗聪明的大脑,这时候很多旧式军队里是有师爷,赞画。以后青弋军肯定要成立一个赞画司,可是目前还没有机会遇到一个顶尖的谋士,如果能把刘伯温,姚广孝之类的人借给自己用用就好了。

  伴随着嘹亮的知识青年从军歌,战士们士气高昂,官道上夹杂着轰隆隆的马蹄声还有车轮滚动的声音,留下一大片烟尘久久无法散去。

  就在青弋军出发的档口,已经有离京师比较近的一些部队赶到了,他们被告知不得进入京师城内,只能是在京师周边扎下大营,拱卫京师,皇太极,袁崇焕,崇祯,各人心中心思繁杂,各处战场陷入诡异的宁静,显然一场酝酿已久的暴风雨即将来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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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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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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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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