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徐弘基拖入自己的阵营,那么就等于是将勋贵阶层绑在了自己的马车上,南京毕竟是以前的国都,还有六部这种完整的机构在南京呢,可想而知应天府的勋贵阶层是多么强大的势力,如果说复社代表了文人士子,那么魏国公要跟自己站在一起,勋贵元老全都会出力支持,除此之外,周延儒还需要一个外援,自己的周家肯定会出面,但是自己已经下野,若自己仍是首辅,那么调动江南官场的力量应该不在话下,可自己不在这个位置上,现任的官员能有多少卖自己的面子可就打个问号了。不过,等等,此人应该可以胜任,周延儒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张脸,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南京镇守太监韩赞周,这家伙以前是阉党,算他走运,魏忠贤倒霉的时候此人官不大,所以也就糊弄了过去,之后才慢慢升任南京镇守太监,他跟刘毅不可能对付,这太监因为不是正常男人的缘故,有些时候在另外方面的欲望更加强烈,比如金钱,刘毅的新军加上徽商总会在南直隶横行霸道,难道韩赞周看不见,本来能装到韩赞周口袋里的银子,都被徽商总会拿走了,他韩赞周能不眼红?不可能,韩赞周一定快要疯了,自己若是能给他一些好处,太监嘛,不过是皇帝的狗而已,他一定会跟在后面摇尾巴,有了韩赞周的加入,江南官场的很多官员的态度就稳了,这样一来,士绅勋贵官员三方联手,集合的力量恐怕不是刘毅能撼动的。
说干就干,周延儒兴奋地搓了搓手,天气寒冷,可是周延儒却丝毫感受不到凉意,这可是个大行动,要是完成妥当了,自己岂不是名流千古,也让皇帝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给大明朝去掉了一个心腹大患,最终还是要自己这种老成谋国的大臣出手,温体仁这种小人是解决不了大问题的。他一边给各个势力写信,一边在脑中详细谋划着行动的方案,复社是最重要的棋子,他们不仅有经济实力,还掌握了舆论,只要复社的人动笔大书特书,不断给刘毅抹黑,那刘毅肯定是非常难受,这时候再发动官员上书顺天府,反正就是各种弹劾刘毅,朝廷就是想不动作都不行,刘毅要想维持他的形象,就一定要放粮平抑粮价,否则老百姓吃不起粮食了,中军都督府和漕运总督府的地位肯定是一落千丈,同时刘毅跟他们这个大集团拼财力,最后就是被耗死,以他一个中军都督府的力量,怎么能跟他们斗,最后他是人财两空,哭都哭不出来,这不正好中了他们的计策。
一口气写完了十几封信,周延儒唤来小厮道:“你立刻找人将这些信按照地址全部送出去,找些好手,务必保证这些信的时效性,另外准备准备,将咱们的行李收拾一下,过几天咱们就动身回宜兴。”小厮张大了嘴巴道:“老爷,您是说要打道回府?”周延儒抬头不耐烦道:“怎么,我说的话你没有听见吗?”小厮连忙躬身道:“小人明白,小人明白了。”小厮一边退下去一边犯嘀咕,老爷自从下台之后就一直待在顺天府没走,每日深居简出的,若是旁人不到府上来,一定不知道老爷还在京师,可是这说回去就要回去,难道是因为五老爷的信件?莫非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情?一定是这样,要不然老爷犯不着火急火燎的收拾东西。想罢,将手中的信件看了一遍,咂了咂嘴,这还真是上面动动嘴,下面跑断腿,这府上的仆从本来就不多,老爷下野后精简了许多用度,可是一下子十几封信,还都在不同的地方,那是要找十几个人去送,还需要配置十几匹快马,这一时半会的,让他到哪里找人去。
南京应天府,虽然是冬季,但是得益于稳定的环境,应天府街头的行人还是摩肩擦踵,跟北方的萧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闯军在西南西北肆虐,那里的民众苦不堪言,北部的民众又面临着建虏的威胁,哪像应天府的百姓,最起码他们不用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只要能安分守己做工或者做生意,那活下去还是不成问题的。今日是情报军应天府情报站采买的日子,应天府作为最靠近江南十府的明末特大型城市,又是大明朝的陪都,自然是受到了新军的重点关注,刘金的情报军第一个大型情报站就设立在应天府,应天府对于新军来说实在是太过重要,最起码情报军在应天府可以探听到朝廷的动向,基本上不出意外,京师的政令在朝会上通过后都会立刻快马加鞭送到南京六部,所以掌握了南京六部的消息,基本上就掌握了京师的消息,而且时效性也有保证。
应天府情报站是三天采买一次,说是应天府情报站,实际上也是由一大三小四个站点构成的,各自的站点采买各自所需要的粮食物资等,时间错开,各站点之间除了互通情报之外,剩下的都不发生联系,这也是防备敌对势力顺藤摸瓜,跟住一个点就能找到其他点。现在在街上的三个军士是大站,也就是总站的情报军战士,他们穿着普通民众的服装,身上挂着钱袋,如果从表面上看去,就跟一般的民众没什么两样,只不过他们的眼神很锐利,虽然动作上看着比较散漫,但是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人群中扫视,看看有没有可疑人员。今日他们需要买一些粮食,总站的人员有两个小旗,比一般的小站大两倍,他们开了一间茶行,来掩盖行动。人员吃住都在茶行里面,所以自然需要买粮食和副食品。他们走进了一家粮店,这家粮店他们来过几次,基本上,按照情报人员的素质,是不会每次都在同一家粮店进行采买的,每隔几次就会换一家,今天这家店他们还是几个月前来过。wWW.ΧìǔΜЬ.CǒΜ
店主一见三人进门,立刻道:“客官眼熟的很,要买点什么?”几人不禁看了店老板一眼,这也难怪,做生意的人记性好不是什么奇事,哪怕是只见过几次面的顾客,他们也能认出来。为首一人道:“哦,咱们到粮店来自然是来买米的。”大明的粮店跟后世的粮店差不多,经营范围是食品,不仅仅是大米,像是鸡蛋、面条、一些调味料、食用油什么的都有得卖。那店主有些尴尬道:“不知道几位客观要买多少米?”为首人想也不想回答道:“少说得一百五十斤,若是便宜我们就多买一点,两百斤也行。”“两石?这么多,这。”店主反问了一声,随即面露难色。几个战士互相看了看,真是奇怪了,两百斤米对于一个小粮店来说算是大生意了,怎么这个摊主好像还不愿意做似的。他们说两百斤也是有根据的,战士们都是青壮汉子,一人一天两斤粮食是要吃的,二十多个人一天五十斤不奇怪,三天可不就是一百五十斤,有时候价格合适就再多买一些,得个实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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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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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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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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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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