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逆天明末三十年>第六卷 天下归心_一千五百七十三章 五路攻川下
  李自成的脸色渐渐阴沉,李岩何等聪明,当然看出了李自成情绪上的变化,可是即便这样,李岩更觉得该说的话一定要说出来,自己一日在闯军之中,就要提出有利于闯军的意见,无论李自成采纳与否,自己都要尽自己的本分。他当做没看见李自成的脸色,接着道:“秦国攻灭六国,正是因为占领了关中之地,自西北向东南推进,我们现在比秦国优势更加明显,只要能好好利用,夺取天下不是难事。难就难在闯王能否约束军纪,让百姓箪食壶浆,喜迎我义军进城,而不是让民众畏义军如虎,最起码咱们要扭转在民众中的印象,不要让百姓总是流贼流贼这么叫,陕西当地的民众知道咱们是怎么回事,可是其他地方的民众不一定清楚,再加上朝廷的宣传,不断往咱们身上泼脏水,到时候有嘴都说不清楚。陕西已经是一片白地,学生就不多说了,进了四川之后,土地肥沃,气候宜人,我们军中的饥兵闯王倒是可以让他们就地安顿,效仿曹操进行军屯,这样一举两得,大家肯定会更加拥护闯军。”

  按理说,李岩的这个意见非常有道理,闯军不能总是处在流动当中,若是吃光了这一地就打下另外一地继续吃,那么大明总归会有被吃空的一天,到时候又该怎么办,这样做就是竭泽而渔,反而对闯军不利,正确的做法就是应该打下一地就巩固一地,缓缓推进,步步蚕食。大明如此广袤,想要一口气吞下一个胖子是不可能的。但是李岩忽略了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李自成的想法,李自成现在是闯军的一号人物,笼络人心有个最简单的方法,那就是给他们好处,只有给麾下兵将好处,他们才会跟着自己打仗。给好处最快的方法是什么,就是去抢去夺,然后将抢来的东西分给手下人,要是像李岩说的还要解散饥兵,让他们去军屯,开垦荒地从事农业生产,等到粮食生产出来黄花菜都凉了,自己能等,自己麾下这些骄兵悍将能等吗?他们参加义军不就是为了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要是还在土里刨食,还他娘的参加义军做什么?

  其实这也正是李自成失败的根本原因,李自成起义跟朱元璋的红巾军起义完全不是一个性质,朱元璋是冲着赶走元廷,建立新国度去的,所到之处都是约束军纪,严禁扰民,甚至还去帮助农民从事生产。朱元璋为了笼络民心,还在南京城上演了一出斩杀义子的好戏,且不说朱元璋是出于真心还是做给百姓看,至少他做了,红巾军这才能瞬间笼络住人心,为日后定鼎天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反观李自成,一路抢掠,一路裹挟民众,虽然闯军规模不断壮大,可那并不是因为李自成得了民心,而是因为跟他们比起来,朝廷更烂,双方比烂的话,可能李自成提出的口号更能迷惑民众,但是到了他杀进京师,逼死崇祯的时候,农民军的劣根性就暴露了,追赃助饷等一系列反人类操作让李自成跌下神坛,上到士大夫,下到平民百姓,各个对闯军恨之入骨,这就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原理,指望着闯军带着他们过上好日子的贫民发现闯军比明军好不到哪里去,甚至更坏,抢掠更加严重,这让他们口中的好日子成为了一句空话,民众再次被送入虎口。归根结底就是他们不事生产,只知道以战养战,以抢掠为生,目光短浅。

  而李岩的悲剧就在于他觉得李自成是个明主,但是实际上李自成的战术素养很不错,但是战略眼光非常短浅,看不到后面的事情,本质上跟他手下的军将没什么区别,李自成也想过上九五至尊、醉生梦死的日子,李岩一直以为李自成能成为第二个朱元璋,实际上李自成的能力水平也就跟张献忠差不多,两者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哈哈哈,先生说的有道理,只不过本王信了,你也要让下面这么多军将和兵丁信才行,他们跟着我李自成若是饭都吃不上,会是什么结果?爱民可以,等闯军夺了天下吧。”说罢,李自成一撩披风,头也不回的下城去了,只留下了李岩一人站在城头,李岩心中叹息了一声,摇了摇头,恐怕从今天开始,自己说的任何话李自成都不会再听进去了,自己在闯军中的路应该是走到头了,可是未来又该何去何从呢?

  李岩望着关城城门洞中不断通过的军队,他丝毫不怀疑这一次攻川闯军能取得胜利,牛金星虽然人品不行,但是阴谋诡计还是有一手的,李自成更是战术大家,这一点李岩甚为佩服,在战场的时机把握和细节观察上,李自成可谓是非常强悍。此次五万大军绕路入川,秦良玉怕是做梦都想不到。

  “大帅!大帅!不好了,不好了!大事不好了!”大明湖广布政使司襄阳城中的襄王府内,一阵阵丝竹之声从府中传出。看样子是府中正在举办宴会,只见大堂正中坐着一个穿四爪龙服的老人,两边坐满了宾客,为首的一人不是别人,正是湖广副总兵左良玉。而那个穿着龙服的老人就是历史上的末代襄王朱翊铭,朱翊铭今年已经六十有二,过了花甲之年在大明就算是非常长寿了,不过这在藩王当中倒不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主要是因为藩王生活优渥,又不掌兵权,不管政务,朱元璋当年分封藩王之后基本上就是把这些朱家的子子孙孙当猪养,将这些人一个个养的白白胖胖,可就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说是把他们豢养起来不让他们造反生事也不为过。所以这些分散在各地的藩王其实就是大号的富家翁,生活条件很好,又没有什么烦恼,平日里就是玩玩乐乐,有些有追求的就找寻找寻养生之法,自然长寿。

  今日襄王府内大摆宴席,主要是请左良玉吃饭,说来也是好笑,左良玉在陕西屡战屡败,或者说屡战屡败这个词也不适合他,而是不战自溃,他麾下的军队见到闯军大部队都不敢上前,见到清军就更是夹着尾巴逃跑。可是他偏偏运气不错,每次都能逃出生天,这一次得到杨嗣昌等人的庇护,跟贺人龙一起联名上奏,欺上瞒下,虽然朝廷知道左良玉有败绩,但是根本不知道他在战场上的所作所为。所以这一次杨嗣昌被调回京师,左良玉和贺人龙便也提前退往别处,左良玉率领残兵辗转来到了湖广,依靠着他原先在河南积累下的一些财富,加上对湖广当地大小流寇的拉拢,短时间内竟然拉起了一支三万多人的队伍,至少在荆州襄阳一带,他的势力最大。左良玉更是不断运作,凭借手中的几万人马,又有杨嗣昌在朝中坐镇,讨了个湖广副总兵的位置。

  如今李自成在西北势大,消息早就传到了湖广一带,襄阳又是湖广布政使司靠北的位置,襄王朱翊铭更是担心襄阳的安全,作为藩王,朱翊铭不求别的,最起码能让自己在乱世之中保得一条性命,自己今年已经六十二岁了,人们常说人到七十古来稀,自己最起码要有个善终的结局吧。听闻流贼烧杀抢掠,特别是他们这些藩王大户,更是流贼打劫的对象。在襄阳这么多年,襄王府财产巨万,朱翊铭可舍不得让这些财产落入流贼的手中。如今左良玉大军驻扎襄阳府,襄王少不得要拉拢一番,只要左良玉愿意保护自己的安全,襄阳城应该是高枕无忧了。所以今天,朱翊铭特地将左良玉约来,大家一起共饮。琇書蛧

  左良玉欣然前往,朱翊铭在他眼里不过是一个藩王而已,如今他算是明白了,手里有兵就是土皇帝,什么他娘的藩王,就算是皇帝来了也要让他三分。自己手上的兵越多,自己就越安全,真等到哪天自己成了光杆总兵了,也就离死期不远了。在这样的思维下,左良玉疯狂的招兵买马,也不管军中的士兵是什么成分,流民他要,良家子他要,贼寇来投奔的他也要,他要的就是人数上的增长,哪管其他的方面。短短一个月扩充到三万余人的规模,着实让朱翊铭吃惊,这不,上赶着来请他吃饭,疏通关系了。

  众人正在推杯换盏之际,忽然一名报信兵闯入堂中,说是有贼兵打过来了,众人一阵喧哗,朱翊铭更是有些失态的将面前的酒杯打翻。左良玉顿感失了面子,用力一拍桌子道:“混账!不经通禀安能闯入,来人,给我拉出去军棍伺候。”报信兵一脸委屈,大喊道:“冤枉!大帅,冤枉!大帅定的规矩,红色急报可不经通禀,立刻上呈!”“慢着!”左良玉一摆手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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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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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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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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