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后金围困应州的时候他们的斥候曾经来到关前观察形势,见地势险要便没有进攻而守关的士卒对于应州被围也装不知道就这么混了过去。
但是今天守关的士卒惊奇的发现有一支衣甲鲜明的队伍从南边来到了关前,看旗号上打着登莱总兵的字样,关上的守备急忙出关迎接。
“末将见过李总镇!”
李信早在到达小石口之前便已经派人提前通知了守关的将领,这个守备在收了李信的银子之后对于这个出手大方的上官自然是极尽谄媚。
“陈守备不用多礼,本将奉命出关救援大同就不与你客气了。我想请问陈守备应州附近现在还可有敌踪?”
“额,有大半个月没有见过建奴了,听说他们全部都在大同那边。不过他们也白费功夫,大同他们拿不下来,到时候还得老老实实滚回辽东。”
陈守备对于后金攻坚能力不屑一顾,要知道大同既是边镇又是代王驻地以现在后金的能力确实拿不下。但是这位守备显然没考虑周围百姓的处境。
“李总镇,您可以到应州北边的五里寨驻守,或者到怀仁驻守,等建奴退了追击一下就可以了。”
看在银子的面子上这个小石口守备向李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李信也懒得与他废话,点点头表示知道以后大军便继续出发。
“嘿嘿,反正我已经和你说了,你不听老子的话被建奴收拾了也不怪咱。”
看着远去的李信大军陈守备冷笑连连,他身边的家丁有些疑惑的问道:“这登莱镇的兵马看着威武的狠啊,您咋认为他输定了。”
陈守备横了家丁一眼,然后解释道:“曹文诏厉害吧?三千人追着十几万流寇打,结果呢?到了大同还不是被建奴追着打?之前被围在朔州,后来建奴撤了才好不容易脱身,现如今跑到大同左卫(左云县)死活不出去了。这位李总兵要是听我的驻守怀仁或者五里寨还能活命,要是不自量力真去了大同就够呛能回来喽。”
听了自家长官的话,那名家丁连忙溜须拍马称赞长官**远瞩又跟着一起嘲讽李信所部的不知死活。对于他们的话早就已经出发的李信自然不知道。
此时的他被应州城周边的荒凉所震惊,一路上到处都是倒毙腐烂的尸体,很多尸体连衣服都没有明显是被扒掉了。从腐烂程度能够看出来已经死去好几个月,但是却没人收敛。
一路上经过的一些村镇也不复存在,只有那残垣断壁以及草丛中的野狗让众人明白这里曾经也是人烟繁茂之地。如今它们的主人不知是被杀还是被掳,家养的狗也变成了流浪野狗。
“宁宇,不要看了走吧。”李信骑在马上对跟随在他身边的李定国开口说道。
自从进入应州境内之后李定国便被随处可见的白骨以及尸体还有那到处被烧毁的房屋田地所震惊。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有人会为了取乐来杀人。
要知道他跟随张献忠的时候流寇也没少杀人,但是流寇杀人都是有目的的或者为了震慑反抗,或者是为了获取粮食,而官军杀人则是为了人头领赏。
像后金这样部分男女老幼一律杀死的行为在李定国看来简直就是一群疯子,李信却早就习以为常。
现在这些杀人又算什么,再过十六年多尔衮、阿济格两人为了发泄攻打大同受挫的愤怒将整个大同城屠杀的只剩下几百人。这还不解气,又下令将大同的城墙拆低了三尺称之为“斩城”,如此残暴的一个民族,做出什么事来都可以理解。
“前面就是应州了,咱们大明曾经有位皇帝在应州与鞑靼人大战了一场,打的当时强盛一时的鞑靼人多年不曾进犯宣大,现在想来都让人神往。”m.χIùmЬ.CǒM
为了不让李定国心情太过抑郁,李信在快到应州的时候向他讲述一些历史故事来分散他的注意力。
“用诚说的是武宗陛下吧。”
左光先有些好奇李信为什么对李定国这个出身流寇的孩子如此重视,在他看来这就是一个半大孩子嘛。出于好奇他便跟在一边观察,听到李信开口当即接话。
“没错,就是武宗陛下,当年鞑靼小王子何等威风,武宗陛下之前不曾领兵作战却能一战破敌实在是天生英武。”
“总镇,我听说武宗陛下总共斩首鞑靼才十六人,王师伤亡五十三人,这不算什么大胜吧。”
也跟在李信身边的韩廷宪作为一个读书人显然对离经叛道的明武宗没什么好感,他认为应州之战不过是明武宗吹牛皮罢了。
“双方将近十万人先后作战六天,就这么点伤亡这可能吗?何况武宗陛下还亲自斩首一级。”
“不过是那些文臣看不惯武宗陛下四处巡游不肯端坐京城之中罢了。若是武宗陛下尚在又哪里有现在建奴嚣张的份。”
韩廷宪听了李信的话之后不由脸色微变,他从这些话里听出了李信对朝廷以及当今皇帝的不满,但是又无力反驳,当今皇帝的表现确实是让有识之士都无言以对。
就这样李信所部越过应州继续前进并在三天后抵达了桑干河畔,由于天气寒冷水面已经结冰李信的辎重火炮等得以顺利渡河。
“这建奴也是嚣张啊,这桑干河天险他们也不防守就围住一个大同城在那里耗。”李信在抵达西安堡之后与前来相会的孙守法笑着说。
“总镇,建奴可能要走。”孙守法说出了一个让李信意外的消息。
“哦,你怎么知道的?”
“末将刚抵达这里的时候与建奴的斥候打了几仗割了几个首级,他们也没有大队人马前来这不是建奴的作风。还有就是大同左卫一带的曹总镇也出兵前进到距离大同不远的高山千户所,在那里与建奴打了一仗。建奴将曹总镇击退后也没有追击。”
【作者题外话】:第一更!今天四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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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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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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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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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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