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大明头号反贼>第一百二十章 老张很生气
  张献忠的马军都是陕西三边的官军投降或是逃卒,还有陕北农民组成的,论作战能力,张献忠自问自己有一万马军,便能在中原横行,打的几万官军抱头鼠窜。

  骑兵身上都穿着防护的轻甲,只是没有重甲护身,马匹则是任何护甲没有。

  莫谦这边的土炸弹对付这种没有重甲在身的骑兵,效果简直不要太好。

  五千骑兵还没冲到义军跟前,便已经损失了起码十分之一,前面的士兵被土炸弹炸死一片,受伤的战马躺了一地。

  躺在地上的战马成了后方骑兵的障碍物,一时之间连带着身后刹不住马的倒了一片。

  两里地的距离,眼下却成了马军过不去的坎,一时之间急的在后方指挥作战的张献忠心里也是没了底。

  看着自己的土炸弹威力如此巨大,莫谦心里知道稳了,他知道,只要自己不傻乎乎的挪窝走到城外的宽阔地,这张献忠的骑兵就拿他一点办法。

  “全军听令,摆好阵型,不许后撤,不许出击,给我稳住!”

  两万大军,有老兵也有新兵,必须得明确军令,不让新兵蛋子害怕。

  在张献忠骑兵杀来的时候,顶在前方的都是老一营的弟兄,他们都是见过血的老兵了,对于战场已经习惯。

  但是新三营的却全是新兵蛋子,这帮人才操练不到一个月,虽然每日都有锻炼体能,但是对于第一次打这种几万人的阵地战,心里还是有些害怕的。

  莫谦坐镇中军,看着前方老一营的将士们操着火炮不停的攻击。

  几轮下来,从南昌带来的四百多颗轰天雷很快便用了一半,张献忠的五千马军已经损伤过半了。

  此时两边的距离已经拉近了仅有不到两百步了,按照骑兵的速度,两百步的距离也不过就是转瞬之间而已。

  莫谦立刻下令:“传令,炮兵后撤,弓手队出击,长矛兵顶上去!”

  五百人的弓手队早已待命,就等大帅一声令下了。

  陈七带着五百弓手站在阵营前方,看到骑兵出现在两百步的射程范围内,立刻下令射击。

  两百步以内的距离,对于弓箭来说是最具杀伤力的一段距离。

  五百弓手连发六轮羽箭,臂力就不够了,只能赶紧后撤。

  刘文秀,张献忠手下最早一批跟随造反的将领,是张献忠部分马军统领。

  刘文秀本以为自己带五千骑兵出阵,肯定能杀的前方两万江西来的同行片甲不留。

  他却万万没想到,这跟人家连照面都还没见着呢,自己就损失上千人马。

  上千人啊,这可是自己部下兵力的五分之一了。

  死伤惨重的刘文秀眼睛都红了,他对身边几名手下说道:“给我冲,一定要宰了那群狗娘养的!”

  几名手下也是心狠手辣之人,手上也不知沾了多少人的血,不消刘文秀开口,他们自己肚子里也憋着一股子气呢。

  五百步...四百步..三百步...

  两百步,终于,距离足够了,刘文秀终于可是施展自己精湛的射术了。

  “给我放箭!”

  骑兵必备装备,马刀和弩。

  弩的射程有限,但是却是骑兵的重要输出和骚扰手段。

  张献忠能够在中原陕西四处流窜,主要原因就是他的马军可以在中原腹地来去自由。

  跟官军相遇时,除非地形不利,只要有平原地带交战,朝廷那点骑兵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农民军与官军作战,必先以马军用弩进行骚扰射击,以此消耗官军力量。

  等到官军人心恐惧之时,再以骑兵发动冲锋,在平原地带来回冲杀,用战马的速度来收割官军的性命。

  这一招张献忠用起来是屡试不爽,作为张献忠的铁杆手下,刘文秀自然也知道怎么利用骑兵的优势来取得作战的最终胜利。

  两百步的射程一到,两边相互射击。

  这一次义军这边中箭者极多,足有两三百人中箭倒下。

  老一营的老兵作战都已经极有配合了,见到受伤的战友,马上先抬了下去,然后空出来的位置立刻有人顶了上去。

  刚刚升任百户的莫欢此刻正一手拿刀,一手举盾在招呼自己的部下顶上去。

  作为大帅的堂弟,莫欢终于等来证明自己的机会。

  自打跟着大哥以来,他便被雪藏在了义军之中,每天除了出操,便不再有其他的活派给他干。

  这次随军出征,借着自己父亲的厚脸皮,他总算得到了一次证明自己的机会。

  长江水战,他悍不畏死,跟着曹岩划着快船跟官军搏斗,战后,莫谦也兑现了他的诺言,给他从旗官升到了百户。

  看到身边战友不时中箭倒下,莫欢心里还是生出了一些恐惧,因为他也不知道下一个中箭会不会是自己。

  不过作为百户,作为两百个人的主心骨,他得装出不害怕的样子,要让手下的老兵们看得起他这个军官。

  一百步,站在最前方的莫欢已经清晰的可以看到对方马匹抖动的鬃毛。

  弓手已经后撤,两千长矛兵和一千步兵顶着盾牌就迎了上去!

  这是防御骑兵最后的招数,长矛兵使用的武器都是用十尺长,这么长的距离,不管是刺人还是刺马,那都是有着足够长的长度优势。

  骑兵的主要兵器是马刀,马刀刀身比起长矛来就是小孩跟巨人的区别。

  随着距离的拉近,刘文秀看清了离自己三百步远的莫谦中军大旗。

  他脑海里立刻想出了一个作战方案。

  他对身边的几名手下说道:“给我听着,攻那江西反王的中军,那厮就在帅旗之下,擒贼先擒王,咱们把那个什么反王拿下了,这仗就赢定了!”

  几名将领一听,立刻回道:“是!”

  七十步。

  骑兵越来越近,压迫感越来越足。

  刚刚从步战退下来的参将曹岩此时忽然来到阵前。

  五十步。

  一营总兵官卢照带着他那标志性的草帽也拿着弯刀和盾牌来到阵前。

  看着越来越近的骑兵,卢照一挥手扔掉了自己头上的草帽,露出了他额头上令人害怕的伤疤。琇書蛧

  他高声喊道:“老一营的兄弟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稳住阵脚,咱们今天杀他一个片甲不留!”

  似乎是总兵官的到来鼓舞了众人的士气,大家看到卢总兵都来了,心中的斗志更甚了。

  “杀!”

  老一营的老兵们在这一刻迸发出了昂扬的斗志,连刚才还心存恐慌的士兵此刻也不害怕了。

  有什么好怕的,反正自己死了,阵亡的抚恤会发到家里,自己的亲人不光会得到大帅的抚恤,自己的儿女大帅还会将他们养大成人。

  没有后顾之忧,一条命卖给大帅就值。

  万一没死,还能宰上几条人命,那就是妥妥的军功,不光能升官,还能有不菲的赏赐。

  十步。

  刘文秀终于带着人马杀到义军阵前了。

  却没想到迎接他们的却是十尺长的长矛。

  “杀!”

  长矛的枪尖磨的极为锋利,义军将士们照着马上的骑兵就刺了过去。

  长矛的扎入马身,扎入农民军的身体内。

  骑兵座下的马匹却因为刹不住车,马匹在惯性的作用下直接冲入了义军镇中,巨大的惯性力量将手持长矛的士兵也给带飞了起来。

  战马在连冲十余步后,终于因为惯性力量不够,又加上义军士兵四面八方的长刀挥来,战马连带马上骑兵的几乎都被剁成了肉酱一般,死的不能再死了。

  刘文秀驾驭着自己的快马冲入敌阵之中,很快便陷入了重重包围。

  他身边跟着八十人的亲卫队,这八十人护卫在他的左右。

  刘文秀本以为能凭借马的冲势把眼前这帮江西来的同行给冲散。

  结果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眼看离帅旗下的莫谦越来越近,但是他却死活杀不进去了,被堵在了距离莫谦一百步开外的地方原地打转,不能动弹。

  高居帅台的莫谦也看到了这一幕,他立刻对身边的彭金洪说:“带着你的人,把这些冲进来的骑兵给我吃掉,一个都别放跑!”

  彭金洪心里早就憋着一肚子气呢,看着自己老表在前面打的火热,他也早就跃跃欲试准备动手。

  他对手下两名参将喊道:“刘元章平,带着你们的人随我来!”

  两名参将立刻应声,拿起佩刀就跟着彭金洪冲了下去。

  战斗打到这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刘文秀带的五千骑兵深陷义军的重重包围之中,一时之间杀不出去,被困在原地疯狂打转。

  随着时间的流逝,刘文秀发现自己身边带来的兵马越来越少。

  一开始他身边还簇拥着一千多人,可是自打进入义军阵营之后,他们很快便被分散开来,被人数众多的义军给杀的越来越少。

  身边的八十亲卫也已经倒下了二十多人。

  刘文秀一看形势不对,马上喊道:“快,组织人手,跟我冲出去!”

  有看到刘文秀军旗的骑兵赶紧向着刘文秀的军旗杀了过来。

  莫谦一看阵势,立刻知道了刘文秀的意图,他对陈七说道:“陈七,能不能射死那厮,千万别让他跑了!”

  陈七瞄了一眼,估算下足有一百五十步的距离。

  “大帅,您看好吧,我这就送他归西!”

  陈七张弓搭箭,瞄准了在义军阵营里左冲右突的刘文秀,看准时机,嗖的一声,羽箭直奔着刘文秀的脑袋直飞过去。

  一箭射出,陈七立刻再抬手放箭,连放三箭,每箭都朝着刘文秀身体重要部位而去。

  似乎是多年战斗经验,让刘文秀感知到危险的到来,他转头躲开了头上飞来的第一支箭。

  刚躲过第一支,却没想到第二支箭突然飞到,一箭命中他的肩膀,刘文秀吃通知下不禁眉头一皱,刚起了想要伸手拔箭的念头,第三支箭又飞了过来,直接命中他的肩胛骨处。

  这一箭力气极大,刘文秀被弓箭的惯力给射下了马。

  周围的亲卫一看主将中箭,顿时大惊。

  “快,保护将军,保护将军,有神射手,保护将军!”

  几名亲卫赶紧下马把中箭的刘文秀给扶起来,扶上了自己的战马,然后亲卫又上马护在刘文秀的身后。

  陈七一看刘文秀要逃走,又再度张弓,连发三箭,可惜三箭都被刘文秀身后的亲卫挡住,刘文秀身后两名亲卫当场中箭落马,被围上来的义军将士乱枪捅死。

  刘文秀死里逃生,终归是义军将士第一次面对骑兵,还没有丰富的作战经验,刘文秀带着两千溃兵杀出了义军的包围圈,仓皇逃回了张献忠身边。

  “大王,刘将军身重两箭!”

  刘文秀身边的亲卫回到张献忠身边后立刻把刘文秀中箭的消息告知了张献忠。

  张献忠一听大惊。

  刘文秀跟他出生入死,可是他身边的悍将,又是自己的养子,连他都中箭受伤,今天这仗打的张献忠非常恼火。

  “妈的,这江西来的是哪个狗娘养的,我非他拼个鱼死网破不过,传令,全军出击,给我灭了那帮江西杂碎!”

  “义父,义父不可,那江西反王颇知兵法,今日咱们已经死伤惨重,若是再打,怕是这两万家底要没了!”

  出来说话的是张献忠的二养子李定国。

  李定国没有出站,但是却在场外把一切都尽收眼底。

  看完正常战役,李定国也是惊讶不已。

  他想不到在江南的江西,居然会出来这么一个厉害之人。

  愣是用步兵把自己义父战无不胜的马军给打败了。

  虽然只败了五千马军,但是却已经让李定国异常吃惊了。

  要知道,李定国自己也是马军统领,他带着五千马军,能把十倍于他的官军打的落花流水,仓皇逃窜。

  但是对面的那个江西反王,却仅用两万人马,就把义父的五千马军给打成这样。

  这种人,再跟他打下去绝对讨不到好果子。

  李定国立刻出口向张献忠建议撤兵。

  “义父,这仗不能再打了,那江西反王颇知兵法,部下有训练有素,还有火器的犀利,再打下去,咱们必输,义父,当下咱们应该马上撤兵,回黄陂休整。

  这莫问此次北上,定然是打武昌府的主意,咱们在黄陂可以随时叮嘱他,一旦他打武昌有变,咱们那时候再出击,定能取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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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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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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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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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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