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大明头号反贼>第七十三章 按兵不动
  黄大勇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今天竟然会马失前蹄,死在了南方的一块稻田里面。

  他所率的三十精骑居然跟对方拼了个鱼死网破,反贼队伍中的那名小将很是厉害,在身中三刀的情况下居然反杀了自己三名手下,还把他也给重伤了。

  黄大勇泡在田里闻着稻田里的腥味,不禁有些后悔,自己干嘛去招惹他们啊!

  黄大勇所率的精骑和袁兴祖的亲兵卫队拼了个两败俱伤,双方都没有一个能个活着离开的。

  袁兴祖在使出最后一丝力气一刀捅中黄大勇的腹部后,他也被黄大勇的马刀捅穿了腰子。

  官道上横七竖八的卧着几十具尸体,失去主人的战马在战场上久久不愿离去,它们用头不停的去拱倒在地上的主人.....

  莫谦被袁兴第和其他四名亲兵的拼死护卫下,最终还是安全回到了临江府城中。

  追击他们的骑兵一直追到离府城一里多地的地方才选择放弃。

  袁兴第和四名亲兵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刀伤箭伤,袁兴第更是为了保护莫谦,用身体帮莫谦挡住了一支利箭,利箭从肩甲穿插而过,索性没有造成重伤。

  守城的士兵把莫谦给迎进了城内,一入府城,莫谦便对钱大有下令道:“马上派一百骑兵前往黄土岗,我的亲兵队长还在跟官军的游骑恶战!”

  钱大有一听连忙请罪道:“末将死罪,让大帅受惊了!”

  “死不死罪回头再说,把骑兵队的人全派出去,一定要把袁兴祖救回来!”

  莫谦的义军有两万人马,可是基本上全是步兵,骑兵仅有一百多人,其中四分之一的人马是莫谦的亲兵卫队,剩余一百人,是莫谦军中的王牌杀手锏,专门负责侦探敌情和突击作战用的。

  南方这地方不比北方的一马平川,这里多山多河,属于丘陵地带,骑兵根本发挥不了什么作用,真正的大战靠的是步兵和水兵。

  步兵一登船就成了水师,无论是在战船上还是小船里都能站的稳稳当当的,不会出现晕船的现象。

  这得益于江西发达的水系,成年男子基本人人会水,不会水都不好意思说是江西人。

  钱大有率一百骑兵西出城门,不到半个时辰便赶到了黄土岗镇,骑兵队到达的时候,只见满地尸骸。

  大帅的亲兵队全部躺在地上,有在路上的,有在田里的,剩下的是一些穿着甲胄的官军,这些人也全部阵亡。

  “快,看看有没有活着的!”

  骑兵们赶紧下马搜寻,众人分开寻找,不一会便把二十五名亲兵的尸体全部找齐。

  “副总兵,这些弟兄全死了,没一个活着的!”一名骑兵报告说道。

  钱大有一听愣了,他盯着骑兵的眼睛问道:“什么?全死光了?”

  骑兵低下脑袋,懦懦的说道:“是,都断气了!”

  钱大有没想到他以最快速度出发,依然还是没能来得及。

  “把兄弟们的尸首都带回去!”

  “是!”

  众人搜集了尸身,牵上正在吃秧苗的战马,返回了府城。

  等回到府城后,钱大有把二十五名亲兵全体阵亡的消息告诉了莫谦,莫谦听后不禁落下了眼泪。

  亲兵队的人每日都跟他在一起,是他在义军里最熟悉的人,虽然很不想去相信,但是莫谦心里基本也清楚,他们是没多大生还希望的。

  “传令,厚葬兄弟们,亲兵队长职位由袁兴第接任,其余将士,按照规矩加倍抚恤家人!”

  “是!”

  抚恤阵亡将士是义军的规矩,自莫谦起事后这规矩就没变过。

  夜幕降临,黄大勇派出的五名骑兵赶在夜色降临前回到了营地。

  一入营帐,骑兵们便把今天的遭遇禀报了总兵刘良佐。

  刘良佐一听自己的游哨差点抓住了反贼的首领莫谦,顿时后悔不已。

  他指着五人骂道:“你们为什么不回来禀报我?”

  “大帅,当时他们离临江城很近了,黄把总怕求援兵的话会来不及,所以才让兄弟们去追。”

  “那黄大勇他人呢?”

  “黄把总跟那反王的亲兵队打了个两败俱伤,两方人马都死完了,小的本想去把黄把总的尸体带回来,可是路上遇到了反贼的大队骑兵,小的没办法,只能先跟几位兄弟回来!”

  刘良佐听完游哨的禀报后点了点头,他说:“行了,你们这次也算有功,下去领赏吧!”

  “谢大帅!”

  刘良佐军中有一支三千人的骑兵,这些都是刘良佐辛苦培养出来的精兵,这三千人中有一半是自己的家将。

  刘良佐对他们可是极为大方的,不管是赏银还是口粮,那绝对是给的最多的,他能在跟北方流寇作战中一直处于不败之地,这些家将精兵们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名游哨刚走,帅帐的门帘就被人拉开,是江西巡抚刘宗祥来了。

  刘宗祥一进来就问:“刘总兵,为何不率兵攻城,那清江县城小墙矮,你有两万大军,只需一个冲锋,便能将城拿下!”

  刘良佐听后不屑的看了一眼刘宗祥说:“巡抚大人,这打仗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哪有你想的那么容易,那清江县城是不大,可是里面有上万反贼,且个个都是精兵,兵法有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

  我才两万兵马,那城中就有一万反贼,你让我怎么去攻?

  万一攻上了三五天一直打不下来,反贼其他各路的援兵一到,我两万大军界时刚好疲惫不堪,岂不成了反贼案板上的肥肉?”

  刘宗祥一听这话气的鼻子都要冒烟了。

  这个刘良佐,他现在算是见识过了,打仗的本事有多少不知道,但是祸害百姓的本事绝对一流。

  这厮一入临江后便又开始纵兵抢劫,临江府北边村镇的百姓都让他祸害的差不多了。

  这厮每次派人出去抢劫的时候,都会故意把自己引开,然后派一队人出去抢劫,来临江府两天了,没杀过反贼一兵一将,惨死的百姓倒是多达上百人了。

  现在又按兵不动,刘宗祥不禁气的大声喝问:“刘良佐,你到底什么意思,陛下派你来是让你来剿贼的,不是让你来祸害我江西百姓的,本官一定要上奏陛下,把你这些天的所作所为都告诉陛下,让陛下治你的罪,哼!”

  说完,刘宗祥便甩袖而去,出了营帐大门后,刘宗祥对手下说道:“去,马上去告诉张应诰(广信知府),放浙兵入赣,火速前来剿贼!”

  “是!”

  刘宗祥已经对刘良佐这厮不信任了,在亲眼见过了刘良佐那败坏的军纪后,刘宗祥觉得崇祯犯了一个大错,那就是派刘良佐这个混蛋来江西剿贼。

  这个刘良佐,不等他开始剿贼,这江西不知道有多少百姓要被他逼成反贼了。

  思来想去,浙江那一万兵马还是得放进来,否则这仗真的不知道会打成什么样。

  幕僚带着刘宗祥的命令骑马快速奔往广信府。

  不过此时玉山知县沈世伦已经急的要骂娘了,因为城外的浙兵说再不给粮食,他们就要去抢了。Χiυmъ.cοΜ

  沈世伦为了稳住这些浙江的兵马,把县里的官仓粮食都拿出来了,可是就那点粮食,根本不够一万人吃上几天啊。

  城外的浙兵在第七天的时候又断粮了,叫嚣着要攻城抢劫,沈世伦急的上窜下跳的,刚好这时,刘宗祥的命令来了。

  张应诰告诉沈世伦,说打开城门,放浙兵入赣,让他们去临江剿匪。

  沈世伦不敢耽搁,马上出城把这消息告诉了带兵的参将李士忠,李士忠一听这消息,顿时恼了。

  他指着沈世伦的鼻子骂道:“娘的,你们江西人把我们浙江人当什么了?想要我们来剿匪就请圣旨把我们调来的,来了又不让我们进城,搞得老子这帮弟兄在城外窝了快半个月了。

  现在你他娘的又说让老子去临江府剿贼,他奶奶的,你当老子是你家的丫鬟么,想怎么使唤就怎么使唤啊?想要我们去临江剿贼,好办,先拿两万两银子和一万石的军粮来,否则我马上带他们回浙江!”

  沈世伦没想到这李士忠突然玩这么一出,一时之间人傻了.....

  一万浙兵在玉山县呆着不往前走,刘良佐又按兵不动,这给了莫谦足够的时间调集南边的兵力北上。

  一营总兵卢照亲自领兵六千北上临江,他只留一千兵马在泰和据守,其余兵力全部带来了。

  吉安府的守军也被莫谦抽调北上,两万大军除镇守各地的兵马外,一万六千人全部集结在了临江府境内。

  莫谦安置兵马,府城清江县守军五千,新喻县五千,其余六千人驻扎在清江县东边的重镇樟树。

  樟树镇是天下药都,虽然是镇,但是规模跟城没啥区别。

  樟树在赣江南岸,清江县在赣江北岸,清江又有袁河作为护城河,刘良佐想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得大军过河才行。

  两军就这么耗着,谁也不敢主动出击,都在等着对方出招,争取一击毙命。

  而此时,在赣江之上,一条小船载着一名五尺六寸高的壮汉正在快速南下。

  在壮汉身边放着两个大包裹,每个包裹里都渗出了鲜血。

  自打这名壮汉上船之后,船夫连看都不敢乱看,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壮汉可千万别把他给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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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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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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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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