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大明头号反贼>第四十章 正月十五
  同样的日子,也是正月初六,在中原大地却是另外一副景象。

  农民军攻占了河南重镇荥阳。

  农民军高迎祥、张献忠、老回回、罗汝才、革里眼、左金王、改世王、射塌天、横天王、混十万、过天星、九条龙、顺天王十三家七十二营农民军领袖大会于荥阳,商讨如何抗击官军。

  此时五省总督洪承畴还在等待朝廷东西南北四路大军的集结。

  李自成对十二位首领说道:“各位兄弟,现在我们十三家七十二营的弟兄全都缩在荥阳这么小小的一个地方,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朝廷现在征调各地守军前来围剿我们,我们不能再抱团在一块了,大家再抱团在一起的话,搞不好就让官军给一锅端了。

  我建议,咱们分兵突围,跳出官军的包围圈。”

  闯王高迎详笑着问道:“自成兄弟,你说咱们怎么个分兵法?”

  李自成手指地图道:“我建议,革里眼,左金王两部,向西和南突围,进攻湖广,四川方向,击退这两地的官兵。

  横天王,混十万向西突围,击退陕西方向的官兵。

  罗汝才,过天星沿河北上,击退山西方面的官兵。

  闯王,张大哥和我,则领兵向东,进攻凤阳,去掘那朱重八的祖坟。

  其余人等,则领兵在河南境内流动,以做策应,兄弟们觉得如何?”

  十三家领袖一听顿时个个举手赞成,当日,十三家便开始点兵点将,分兵进发。

  李自成和高迎详张献忠亲率大军,直逼东边的中都凤阳。

  .......

  正月初八,又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好日子。

  宜春春台山以东的昌黎书院内,聚集着六十多名童生和秀才。

  这些读书人今日相聚于此讨论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要不要去参加反贼莫问的招贤考试。

  学院中的学生们分为两派,一派认为莫问自占据袁州府以来勤政爱民,对百姓秋毫无犯,实乃是不世出的明主,众人应该前往参加考试,以效犬马之劳。

  这派人多数为贫苦人家的学子,家中多为务农为生。

  而另外一派则认为反贼莫问乃是十恶不赦之人,他杀官造反,洗劫乡绅地主的土地财产,且私自发布什么均田策,令乡绅地主的合法权益遭到严重的损害。

  这一派人则多数出自乡绅地主阶级,家中的土地在反贼莫问的强迫下无奈交出,所以对反贼莫问极为厌恶。

  两排人在书院内吵的不可开交,一时之间分不出个胜负。

  众人只好把目光投向了前不久才来的新任教谕田一同。

  田一同是云南人,四十五岁才考上举人,平日里官话说的就不怎么好,此时学生们用方言吵成一团,他这个外乡人根本听不懂他们在吵什么。

  田一同觉得自己很倒霉,年近五十了都考不上进士,没办法,只能托关系弄了个袁州府的教谕当当,想着混到退休就回云南老家去。

  哪晓得自己前脚刚踏入袁州府的地界,后脚知府田有年便被反贼给打了个大败。

  他这个新任教谕第一天上任就成了反贼的俘虏。

  不过好在反贼并没有为难他,还是让他继续在学院教书,并且还按月给他开银子和米粮,甚至过年的时候还给他送了五斤肉。

  田一同活了五十岁,这辈子还是第一次遇到反贼给自己开俸禄的,一时之间竟然呆在袁州不想走了。

  此时看学生们吵的不可开交,田一同不禁忍不住说道:“诸位,诸位不必如此争吵,有愿去者可自去参加,不愿去者就留在书院读书,何必为了一件事情伤了同窗的和气呢?”

  田一同说完,在场的童生秀才们都不说话了,直接摔袖子走人。

  寒门出身的秀才童声们约有三十余人,他们组团前往袁州府的考棚。

  至于剩下的二三十人,则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他们约定,明日便前往省府南昌,去宣扬莫贼的暴政,并且上书巡抚,请他派兵征讨反贼。

  袁州乡试考棚内,莫谦今日早早的便赶来此处,因为今天是非常重要的日子。

  招贤纳才的告示已经贴了有段日子了,今天是第一天纳贤的日期。

  莫谦对这次纳贤非常看重,他特意下令,不论是童生秀才还是举人,不论是文是武,只要有一技之长的,都可以来面试。

  面试内容也是五花八门,学文的问策论,学武的考射箭及武艺,还有其他特长的也可以来参加。

  莫谦信心满满,认为自己这次起码能把袁州府一半的读书人给引出来。

  可是一直等了足足一个多时辰,考棚门口居然连一个人影都没有。

  负责监考的汪秉忠和曹国祺两人在门口站了一上午,见人都没有,顿时脸上有些难看。

  “主公,无人前来,莫非没人看到咱们贴的告示?”曹国祺好奇的问。

  莫谦摆了摆手,说:“不是告示的问题,是那帮读书人现在的心还在大明朝那,看来我这反贼依然不得他们的人心啊!”

  曹国祺一看赶紧说道:“主公莫要灰心,而今大明朝不过是苟延残喘而已,不出三年,这大明就将临近崩溃的边缘,依卑职愚见,咱们不如先整顿兵马,等待开春后闪击吉安临江两府,把这两地占据之后,迅速屯田练兵,秋收后北上攻瑞州,占据高安,上高等地,如此明年可图南昌九江。”xǐυmь.℃òm

  “介之所言与我不谋而合,我也正有此意。”

  话音刚落,考棚门口突然走来三十余名读书人。

  三十余人一眼便看到了站在考棚门口的莫谦。

  “莫谦,你怎么在这?你也是来参加考试的吗?”一名秀才上前拉着莫谦的手热开心不已。

  莫谦定眼一看,眼前这人看起来有些眼熟,仔细一想,原来是跟自己同院的秀才苏和。

  在他身后的是他的兄弟苏隐,苏稵,以及曾经的同窗等人。

  众人一看莫谦在考棚门口站着,都以为他也是来参加考试的。

  可是当一名士兵给莫谦行礼时,众人才感觉到一丝不对劲。

  苏和小心翼翼的问:“莫谦,那个反王莫问该不会就是你吧?”

  莫谦微笑着点了点头。

  这一下众人顿时炸了锅,想不到才几月不见,曾经的同窗居然成了反贼的大王。

  “哎呀,我说是谁呢,居然能想出均田策这种高招来,原来是你小子,我就知道,早晚有一天,莫谦定能成大事。”

  苏和好一通把莫谦给夸奖的。

  莫谦虽然脸上高兴,但是心里却并不以为然,在他的记忆里,他在学校可不是什么厉害人物,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中等生而已。

  不过他跟一些寒门出生的同窗倒是还算融洽,因为大家家庭条件都不咋滴,所以都比较谈得来。

  “苏大哥这是来参加考试的吗?”

  苏和笑道:“当然,我初三才看到你在城门口贴的告示,这不,今天我们兄弟三人便一同前来,莫谦,你现在贵为大王了,怎么样,我们三兄弟想在你手下效力,你看有什么职位可以合适的安排给我们啊?”

  莫谦想了想道:“几位兄台,目前特别合适的位置倒是有有,府城周边的几个镇正缺镇长,几位兄台如果愿意的话,可先到镇上任职镇长,如若能将一个镇治理好,回头便可升为知县。”

  “镇长?这是什么官?”众人好奇的问。

  “就是一个镇的最高长官,如同一个县的知县一般。”

  众人秒懂,不过很快便陷入了沉思之中。

  他们都是读书人出身,考科举走仕途的话,起步那也是县一级别的官,可是现在莫谦居然让他们去做镇一级别的,这不禁让众人心里有些觉得膈应。

  莫谦看他们一个个的情绪似乎并不高,不禁问道:“怎么,各位同僚是嫌弃官职太小吗?”

  众人沉默不语。

  “各位同僚,咱们也同窗数载了,我也不瞒大家,今后在我的地盘,想要做官的话,都得从基层做起,镇长乡长那是最低级别的官员,只有在基层经历过锻炼的官员,才有可能升任知县,知府,乃至巡抚的高官,想要一步登天从知县做起的,对不起,我这不欢迎!”

  三十几名学子立刻明白了,想要做高官那是不可能的,只有最低级别的官员。

  苏和想了想,第一个站出来说道:“我愿去做一镇长,我等读书之人,如若连一乡镇都无法治理的话,又岂能知县一方?”

  莫谦拍手赞道:“苏兄说的好,我这就任命你为温汤镇的镇长!”

  莫谦的招贤纳士活动还是取得了一定成绩的,袁州府周边十个镇的镇长全部从这群读书人里录取。

  莫谦对他们上任有着严格要求,那就是下到地方后,必须参与农活,春耕秋收一定要在,而且必须知道田产多少,必须知道百姓疾苦,且负责税收工作。

  另外,严禁贪污行贿,哪怕是只贪污一两银子一石粮食,那也是要立刻革职查办的。

  轻则坐牢,重则砍头,能接受的就去,不能接受的就走。

  三十余人最后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选择愿意担任镇长的职务,其余人都觉得这官做的没意思,转身走人了。

  剩下的十人,莫谦给他们每人一张委任状,并且派兵十人作为镇长的治安部队,负责辖区的治安及保卫工作。

  三天后,这十人分别上任各镇,莫谦亲自送至城门口处,以显示自己的重视。

  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渐渐的发展前进。

  正月十五,元宵佳节,在千里之外的中都凤阳,城内歌舞升平。

  侍女如云,笙歌彻耳。

  凤阳留守署正朱国相,正和千户陈弘祖陈其忠两人一边喝酒一边观看歌舞表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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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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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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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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