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大明头号反贼>第二十二章 谢巡抚出兵了!
  程之敦,字催科,湖广行省黄冈人,举人出身,去年才刚刚升任萍乡知县。

  程之敦虽然是举人出身,但是他本人能力却是非常高的,在萍乡仅任知县一年,便将萍乡县治理的井井有条。

  据<<袁州府志>>记载此人精明浑厚,崇祯丁丑年(1637年),一群流寇差点就把袁州府给打了下来,紧急时刻还是程之敦率领官兵赶到,这才击退流寇,保住了城池。

  程之敦出身普通农户家庭,自小便过的是清贫日子,对百姓疾苦有着切身体会,在看到莫谦在百姓中执行的各种政策后,程之敦的内心动摇了。m.xiumb.com

  读圣贤书近三十载了,为的是什么?

  为的还不是上报君王的知遇之恩,下报黎民百姓的养育之恩。

  现在忠君和爱民的理念发生了冲突,程之敦的内心纠结了起来。

  君王太远,远在北京的紫禁城中,遥不可及。百姓太近,近在咫尺距离,日日相见。

  当看到百姓们因为分到田地和粮食那脸上挂着的笑脸时,程之敦做出了他的选择。

  他主动找到莫谦,向他坦言自己要为百姓做事。

  看着自己带着这群官员在各村忙活了一个月,现在总算是起到点作用了,莫谦心里欢欣。

  他笑着招呼程之敦坐下,对他说:“程知县能够为民做事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不过你可得想好了,我现在可是反贼,现在江西巡抚正在厉兵秣马想要来剿灭我呢,你确定要跟我干?”

  程之敦拱了拱手道:“大王,为官者当以民为本,造福百姓,王者以民为天下,而民人以食为天。

  大王所行之政,件件为民出发,事事为民着想。

  大王每到一村,百姓必箪食壶浆以迎大王,且大王爱民如子,百姓皆称大王乃千年难遇的圣人,吾读圣贤书久矣,今日方知何为圣贤。”

  莫谦笑了,被人当面夸成这样,弄的他都有些不好意思。

  莫谦知道自己不是圣人,但是自己的所作所为在古人的眼中却是比圣人还要圣人的举动。

  分田,分粮,给百姓一个安居乐业的政策,不剥削百姓,不征税,这在百姓的眼中的确是此前他们从未想过的事情。

  在古代,哪怕是一个皇帝给百姓减免几年赋税,百姓就会感谢皇帝,为皇帝歌功颂德了。

  现在莫谦不光不收税,甚至还给百姓发粮,这简直就是千古未有的事。

  老百姓能不爱戴么?

  莫谦给程之敦倒了一杯茶水,问:“你真的不怕背上反贼的罪名?”

  程之敦大手一挥道:“若天下反贼人人能学大王这般,那天下百姓岂不幸甚?”

  莫谦知道程之敦这是彻底想要投靠自己了。

  他是目前第二个向他投降效忠的明朝官员,至于第一个袁州府同知史延昇那种废物,莫谦压根没打算把这种人收归到自己麾下。

  “那好,萍乡是你程知县的地盘,我放你回萍乡,再给你五百人马,一个月的时间,你要是能把萍乡全县境内的均田政策执行到位,我便让你做我这个反贼的总理大臣,你看如何?”

  程之敦听到这话顿时喜形于色。

  他起身给莫谦深深的鞠了一躬,说:“固所愿也,不敢辞尔!”

  程之敦带领五百人马返回萍乡,莫谦给了他两个任务,第一就是均田政策的实施,第二便是要他训练民兵,巡抚谢学龙马上就要打过来的,莫谦手上的武装力量不够,必须得加紧军事训练。

  在这一个月的休整时间内,莫谦的小班子也基本有了雏形。

  莫谦为义军首领,总揽军政大权,由于治下人马不多,莫谦没敢称王,而是自称总兵。

  手下头号大将卢照被他封为参将,是军队的头号大将。

  参将之下设立游击将军若干名,目前为止有游击将军彭金洪,易九,易成桂。

  这四个人乃是跟莫谦造反的第一批人,对莫谦绝对是忠心耿耿。

  在几次战斗之后,易九和易成桂两人完成了从一个农民到将军的蜕变。

  两人每日早晚跟随卢照习武,白天则率领民兵训练,每日必练之大汗淋漓方休。

  秋收已经完成,莫谦在分完田后马上在村民中挑选精装男子练兵。

  没有兵,就算是再好的政策再好的世外桃源,等朝廷大军一到全都是狗屁。

  莫谦打着保卫家乡的口号竖起招兵旗,并且严令各村村长必须把村中的精壮男子送来。

  他还组建了民兵系统,凡是不符合入军标准的男子都得参加村里或镇里组建的预备役部队,进行军事训练。

  民兵战时为兵,闲时为民。

  这一套系统莫谦还是照着朱元璋卫所制度建立的,不过又在卫所制度上结合了后世的预备役制度。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莫谦迅速完成部队的建制。

  此次募兵,在袁州府周边募兵五千余人,老百姓听到莫大王要招兵,纷纷踊跃前来报名,报名者多达数万人。

  有些才十三四岁的小娃娃甚至要跑来要当兵。

  莫谦当然不可能把所有要求参军的人全都招进来,他只挑选那些十八至三十五岁之间的精壮男子。

  并且还优先挑选家中兄弟多的,如果家中是独子的,或者没有结婚的,这种男子都得往后排。

  在如此严苛的征兵条件下,莫谦依然征得五千人马。

  卢照看莫谦只要五千人马,还有些担心的建议莫谦道:“大王,仅五千人马,我怕朝廷官军一到,咱们不是对手啊!”

  莫谦解释道:“兵在精而不在多,田有年的兵少吗?他光正兵就比咱们多一倍多,还有三千多民夫,结果呢,还不是被咱们给灭了。

  你好好的练兵,把这五千人练好了,就算朝廷来三万大军我也不怕!”

  卢照看莫谦那么自信,也就不好再劝了,只能埋头练兵。

  .......

  深夜,温汤镇某住所内,一盏昏黄的油灯照亮了屋子。

  屋内,汪秉忠卢自田曹国祺石国柱四人围坐在桌旁。

  汪秉忠看了一眼身旁的三人,率先开口道:“三位,而今莫贼已经越做越大,整个袁州府已经糜烂,而今我等却被困于此,三位可有脱身之计?”

  石国柱摇了摇头道:“没办法,莫贼虽然对百姓仁义,但是对咱们可是严防死守,这一多月来,莫贼每日外出必带咱们,而且晚上派人把守住所,咱们想走也走不了啊!”

  汪秉忠听石国柱说完又把目光投向了曹国祺。

  曹国祺看了一眼众人,说:“三位大人,你们为什么想跑?”

  汪秉忠三人一听这话不禁鼻子都差点要气歪来。

  他不悦的说道:“莫贼扯旗造反,咱们不跑,难道你还打算给反贼效力不成?”

  曹国祺苦笑了一声,说:“汪老,程之敦已经在给莫贼效力了,这事你难道忘了?”

  汪秉忠顿时愣了一下,他这才想起,就在半个月前,程之敦率领五百人马回萍乡县了,临走前,程之敦还来劝过他们四人,说莫贼是什么明主,劝他们为他效力。

  当时汪秉忠就气的把程之敦给臭骂了一顿。

  此时曹国祺又重提此事,他不禁瞪了一眼曹国祺,问:“曹县令,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曹国祺苦笑了一声,道:“没什么意思,我只是突然想起了程之敦走前说的几句话。”

  ‘啪’的一声,汪秉忠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

  “曹国祺,你想从贼?”

  曹国祺看汪秉忠居然跟他拍桌子,顿时脾气也上来了,今年才二十七岁的他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

  他不甘示弱的拍着桌子道:“从贼又如何,敢问几位,你们可曾见过有莫大王这样的反贼,他造反一不劫掠,二不嗜杀,他还主动给百姓减负,如此行为,焉为反贼所为之事耶?”

  汪秉忠此事脾气也上来了,他反驳道:“残杀朝廷命官,逼得乡绅地主交地,如此行为,不是反贼是什么?”

  “郑秋平等人贪赃枉法,百姓苦其久矣,乡绅地主他们占着天下八成的土地,不纳税,不纳粮,鱼肉乡里,与贪官污吏为祸百姓,却从不给朝廷交一文钱的赋税,此等害国害民的奸诈小人,人人得而诛之,莫大王只叫他们交出手上的土地,这已经是最仁慈了。”

  “咋的,你还想杀了他们吗?”

  “此等小人,杀之方能强国!”

  两人一时之间在屋内是吵得不可开交,眼看就要打起来的时候,这时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众人转头一看,只见反王莫谦正在门口鼓掌看着他们。

  “啪啪啪啪!”

  “曹知县说得好,说的对极了!”

  莫谦走入屋内,在曹国祺的身边坐下,他拍了拍曹国祺的肩膀道:“曹大人,我手下还缺一个掌管分宜县的主官,不知你可愿往?”

  “但凭大王调遣!”

  曹国祺毫不犹豫的就接下了这个差事。

  曹国祺走马上任分宜县令,不过这回他不是大明朝廷的分宜县令,而是莫谦这个反贼政府的分宜县令。

  十天之后,谢学龙要求的七府知府所凑的七千兵马终于慢悠悠的来到了省府南昌城集结。

  此时距离谢学龙所要求的一个月的期限已经远远超出了十天。

  不过谢学龙已经没时间去责怪七府知府了,现在已经快十一月底了,再过一个月就要过年了。

  谢学龙为了给崇祯皇帝过年一个好的贺礼,顾不得天气寒冷,当即点兵点将,在拉了五千民夫运粮草之后凑成一万二千大军,对外号称五万大军,杀气腾腾的奔着袁州府而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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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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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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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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