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根在东方>第124章 情网如织
  比武结束后,柳义章与李文忠陪着王石光上山检查防御工事,史明亮、柳昚、邱伟等人跟在后面。

  李文忠已经看过了柳昚带来的文件,心里非常感激吴祥森,这样一来,既给足了自己面子,又为柳义章搭建起施展才华的舞台,他真诚地对柳义章说道,“柳指挥,种子山指挥所的成立标志着第五次战役进入战时状态,我们现在三个营都已经是满员的整建制,战斗人员有一千四百多人,新兵大约有九百多人,下午你主持军事会议的时候心里好有数,以后你有什么要求可以告诉我,我马上去安排。”

  柳义章听李文忠跟自己谈事,感觉像是在汇报工作,心里很不舒服。他知道李文忠是七十七军所有团级干部中学历最高的,是西南联合大学的高材生,大学毕业后,出川抗日,几经辗转参加了新四军江北第七纵队,吴祥森时任纵队司令员,他给吴祥森当了两年通讯员后调到了徐卫国团当参谋长,天津战役时升为团长,比柳义章整整大十岁,同王鹏一样属于七十七军的少壮派,他比王鹏大二岁,但比王鹏要低调的多,他跟吴祥森的私人关系也非同一般,柳义章心里清楚吴祥森把自己安排到五三五团是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七十七军、兵团、志司都清楚种子山的战略位置险要,能够在种子山胜利完成阻击美帝战略反攻的任务就能扬名立万,反之则是马谡失街亭的下场,吴祥森把爱将柳义章放到种子山就是一场豪赌,他赌柳义章是军事天才!一旦赌赢了,柳义章的前途将会一马平川,对军人来讲,战功才是硬道理!

  柳义章谦虚地对李文忠讲,“李团长,下午的会议理应由你主持,你是总指挥嘛,我建议参会人员越少越好,包括军部的王参谋长、柳昚、史明亮,五三五团的你、我、韩政委,各营长营长、连长参加就行,各级政工、后勤干部就不要参加了,他们的工作可以由韩政委单独开会安排。李团长,我知道你是咱七十七军负有盛名的儒将,无论从年龄上还从资历上讲,你都是我的前辈,你跟我说话不必那么客气,我承受不起!”wWW.ΧìǔΜЬ.CǒΜ

  王石光也说,“是啊,李团长,我和吴军长都知道你非常欣赏义章,但他毕竟是你的部下,不用这么客气,太客气了反而会让义章感到别扭。”

  李文忠听了哈哈一笑,坦诚地说,“王参谋长,我何尝不想那样,我也尝试过,就在前不久,我请柳指挥喝酒,我以为我比他大十岁,打仗比他差,喝酒总能占上风吧?结果呢,我喝的酩酊大醉,柳义章喝的是我的两倍,却啥事没有,也没耽搁下午的工作,所以我是甘拜下风,绝对不是客气。成立种子山指挥所是军部最英明的决定,我和柳指挥决不能重蹈三国时马谡的覆辙,我俩必须精诚团结,在军事上,任何人包括我和韩政委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柳指挥的命令,我带头维护柳指挥的权威,底下的人就会有样学样,这比做思想工作,效率要高得多。柳指挥啊,咱哥俩现在就是一条船上的人,同舟共济方能到达胜利的彼岸,这条大船就靠你来掌舵,你千万不要觉着别扭,西汉的霍去病率军大败匈奴时,手下的将领哪一个资历不比他深?哪一个年龄不比他大?如今种子山的战事都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了,再搞论资排辈那一套就是对革命的极其不负责任!”

  柳义章和王石光听了李文忠的这番肺腑之言,都感动不已。

  柳义章握着李文忠的双手,斩钉截铁地说道,“君有胸怀,我担道义,君信我如斯,我决不负君之所托!”

  文香寺内,吴雨桐、李淑贞、宋晓菲三人静静坐在仙女池旁的石头上,仙女池春波潋滟,垂柳如烟,幽静空灵,三人无心赏景,各怀心事。

  吴雨桐与宋晓菲今天晚上就要离开牧鹿原的消息让李淑贞颇感意外,她很清楚在过去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牧鹿原已经四易其主,先是南朝鲜的领地,然后被北朝鲜占领,再被联合国军占领,又被志愿军占领,好在这几次转换得都很干净利落,地方上的小村庄并未遭殃,吴雨桐和宋晓菲这时离开,说明牧鹿原又要开战了。

  李淑贞低声地问吴雨桐,“我师傅也离开吗?”其实她也知道自己是明知故问。

  吴雨桐黯然神伤,有气无力地说,“我倒希望他跟我一起离开,但那不现实,你师傅不但不离开,他还是这种子山防御战的主将。”

  李淑贞听了,心中窃喜,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有柳义章在身边,她心里就踏实,嘴上却安慰道,“雨桐,你也不用太担心,师傅文武双全,吉人自有天相,他会大获全胜的!”

  吴雨桐搂着李淑贞的胳膊,恳切地说,“淑贞,你可要好好地帮助和照顾你师傅,我小爹这两天就会和牧鹿原的地方政府协商你的工作,争取让你做义章的助理,对种子山进行军事侦查,这对义章很重要!”

  李淑贞心里狂喜,自己终于可以与柳义章名正言顺的在一起工作了,为了柳义章上刀山下火海也心甘情愿,她也恳切地对吴雨桐说,“雨桐,你是我最好的姐妹,柳义章又是我的恩师,我父母双亡,无亲无故,你俩就是我最亲的人了,我当然会竭尽全力地帮助和照顾师傅了。”

  “淑贞,你不但要在工作上帮他,在生活上也要照顾他,我知道你大咧咧地也不会照顾人,但总比兴章、徽章他们强多了,至少你可以隔三差五地给义章炖锅兔子肉吃,义章饭量大,不吃点外食根本满足不了他。”

  李淑贞显得很为难的样子,“雨桐,不是我不想照顾师傅,是他太依赖你了,昨晚他一个人在我家,他没吃饱也没喝好,就急着要回去陪你,跟我在一块除了谈论武术,其他的话一句也不多说。”

  吴雨桐听李淑贞这么说柳义章,心里很高兴,也很放心,她太了解柳义章了,李淑贞说得不错,柳义章现在对自己太依赖了。

  “淑贞,你不用为难,晚上义章送我回兵团的时候,我会好好地嘱咐她,条件允许的话多往你家跑,有肉吃有酒喝,何乐而不为?淑贞,你对义章的好我会加倍感谢!”

  李淑贞打了一下吴雨桐的胳膊,故作生气地说,“雨桐,你咋能说出这样令我伤心的话,照顾师傅是我的责任,谈啥感谢呢!”

  宋晓菲一声不语,她心里比吴雨桐还难受,今天吃早饭时,柳昚告诉她要离开牧鹿原的时候,宋晓菲都哭了,不是扑倒柳昚怀里哭,而是趴在宿舍的床上哭,要离开了,她知道自己彻底没有亲近柳义章的机会了,自己的很多优点还没来得及向柳义章展示呢,她很不甘心就这样败给了吴雨桐,吴雨桐除了有个当军长的叔叔,其他方面都不如自己呀,再说了,柳义章也不是趋炎附势之徒,就怪自己下手太晚,让吴雨桐抢了先机。此刻宋晓菲的脑海里全是柳义章,她根本没心思听吴雨桐与李淑贞的谈话,她决定走之前偷偷给柳义章写封情书,大胆地向他表露心迹,无论柳义章回信与否,自己也不留遗憾!说些就写,宋晓菲站起来挪了个位置,从挎包里拿出笔记本放在膝盖上写了起来,吴雨桐和李淑贞并没在意,都以为她在给柳昚写离别信呢。

  亲爱的义章哥:你没想到我会给你写信吧?更没想到我会用亲爱这样的词汇来称呼你吧?当你读完下面我写给你的这些文字时,也许你会有更多的想不到。

  义章哥,我和雨桐是闺中密友,是无话不谈的那种好姐妹,我早在南京读书的时候就从雨桐嘴里听说过你很多次,当然都是雨桐夸奖和爱慕你的话,说实话,那时候,我从未对你动过心。我和雨桐来到朝鲜后,雨桐对你立即展开了疯狂地追求,我甚至怀疑雨桐得了花痴病,我不知道从那天起,我也喜欢上了你,也就是从那时起雨桐和我有了罅隙,她把我当成了情敌,处处提防着我,在喜欢上你的同时,柳昚也在猛烈地追求我,我曾经在你的粗犷与柳昚的细腻之间摇摆过,直到有一天在你和柳昚住的西厢房里无意间发现了你的一个笔记本,出于好奇,我随意翻阅了一下,你知道,我从小就喜欢诗词歌赋,读过的诗词基本能做到过目不忘,因此我的脑海里曾经有上千首诗词,但现在只有两首,那就是你写得《老鹰岭》与《砥辛里》!很万幸,,如果你真爱雨桐,就凭你的才情不可能不为她写情诗,甚至我可以断定她根本就不知道你会写诗,不知道你会写出如此豪放的诗词,你的才华不是柳昚所能媲美的!义章哥,我是含着热泪跑回到宿舍的,我的心彻底被你征服了,我无比清晰地告诉自己,我爱的人是你!

  义章哥,你现在对我给你写信还很吃惊吗?对我爱你还很困惑吗?那么我再告诉你,我的一个难以启齿的秘密,这个秘密吴雨桐问了我无数遍,我都没告诉过她。因为我只想告诉我爱的人,但这种事在信上实在无法下笔,因为我不敢保证这封信在交到你手之前后会不会出意外。义章哥,如果你觉得我这么做是为了哗众取宠,你就当没收到过这封信,一烧置之,如果你对我宋晓菲尚有丝毫的情义那怕是好奇心,我俩可找机会单聊,我相信你会有另一个想不到!

  今晚上我就要离开牧鹿原了,我相信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义章哥,你的前程不管是万丈深渊,还是青云万里,我,宋晓菲,一个得了诗痴的江南女孩永远对你不离不弃,至死不渝!

  宋晓菲!1951年4月13日于文香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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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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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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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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