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俘获老师大人>第十八章 朱琦在渥太华
  王烽带着王琦回到渥太华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而这段时间正是他公司的忙碌时间。

  贾云斌那小子虽说在感情上表现得极为不靠谱,但是在生意上做的还是很坚挺的。说了加大投资合作,就真的是加大了投资。王烽回来的这些天,公司的人都忙开了。因为贾云斌的突然加大投资,所以公司的人现在开始不停的忙活着整理出新的方案,并且快速调动着新的资源。公司上的事情,王烽其实是帮不上什么忙的。因为他实在是很少去打理这些业务之类的,对于怎样去打理业务完全是一窍不通。

  所以王烽在公司所有人都在忙碌的时候,他就只是在给嗑瓜子。瓜子嗑到一半的时候,王艳华来电话了。

  “王烽,朱琦去渥太华了,你去接一下她吧。”

  听到这个消息的王烽当场就不自在了:“什么?她来渥太华干什么?不对,我为什么要去接她啊?”

  “废话,你不去接她谁去接她?让王琦去吗?”

  朱琦在飞机上其实并不知道王艳华到底做了什么。在飞机上,关掉网络。她习惯性地点开自己的电脑,没有插无线网卡。只是习惯性地开始编辑自己的文档。

  就好像在学校一样,她还是保持了写日记的习惯,只是这些日记不再是写在本子上,而是在电脑里。只有她自己能够看到的私密文件。

  她写道——

  我刚刚从美国离开,飞往渥太华。

  我原本对于渥太华并没有什么样的大概念。只是知道王烽和宫野琉可曾经在哪里生活了十年。

  十年,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过的,他们也不知道我是怎么过的。

  王烽似乎开始讨厌我了,或许也谈不上讨厌,只是不知道怎么面对罢了。他不像以前那样能够明白我的心意了。其实我也不怪他。并且也不觉得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不对。我喜欢习惯了没人理解的生活了,也习惯了独自生活。

  我心情不好的时候要么看小说电影,要么听歌,要么吃,要么自言自语。这个时候我最喜欢看悬疑,刺激类的电影,听悲伤歌曲,宣泄心情。吃的话很奇怪,我倒是没有碰到和我一样有嗜好的人,心情不好我喜欢吃面粉类的食物。馒头,面包就是我的首选。边想不开心的事变吃馒头,通常我吃完事情也就想透了。当然,肚子也就撑着了。不过我很喜欢这种自虐的方式。它会让我心情变的愉悦。

  心情好的时候,就算暴雨天,我也会觉得这样的天气真心好。我的情绪容易激动,我指的是遇到开心的事情,但是真生气的时候我反而异常安静。我不会无理取闹,也不会顶嘴。我会把不开心不满写的纸上给让我不开心的人看,让他知道我为什么不开心,他的做法带给我的不利。我只会冷暴力。我觉得大喊大叫除了让自己像个疯子外实在是不可取的行为,冲动是魔鬼。

  嘿嘿,以前,我热衷旅游摄影,立志做个杠杠的文艺女青年,要踏遍每一处美景。现在想想一个无知的少女只怀带一颗炽热的心上路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当我真正踏上外面的土地,我才发现这世界并没有我想的那么美好,并不是童话里你多善良就会有多好运。你在春天里的播种,秋天不一定会有结果。但是我确信这世界是给奋斗的人的,是你多努力你就会有多好运。你种下了一颗不会开花的种子,没关系,不要失望,一颗不行你种两颗,三颗……总有一颗会开花的。这个世界一点儿都不美好,真正美好的世界是我心里的世界,是我们用心争取的属于我们世界。

  经常听说爱笑的女孩运气不会太差,我以前很喜欢这句话,因为我超级爱笑,路边看到陌生人脸上洋溢的笑容,他们的笑有理由,我没有理由,我只是简单的看到他们的笑边会不自禁的弯起了眼咯咯咯。有时候在马路上听到别人打嗝也会笑的合不拢嘴,抱着发痛的肚子让别人莫名其妙。(现在的我也在笑着)所以我一直觉得我能感受不一样的快乐,我很幸运。而现在我更理解爱笑的女孩,不一定是时时感到快乐的女孩,更可能是面对生活,在经历了挫折,苦难后仍能笑以面对的女孩才是幸运,才是运气不差。

  我眼里的内在永远比外在重要,我可以接受一无所有仍然豁达的生活并努力生活着的人,也不接受一个拥有一切,却不知足负能量的人。诶……让我难过的是很多人,包括最爱的亲人们都应征了一句老话,四十岁之前拿命换钱。ωωω.χΙυΜЬ.Cǒm

  我不知道以后他们的身体会怎么样,我也不愿想那些虚无。但是他们很多时候晚睡熬夜抽烟喝酒,让我很心痛,无奈……

  他们走过的桥比我过的路还多。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已经不可能改变了。他们的选择有他们的苦衷吧。每个人路过的风景不同,每个人的生活方式生活态度也不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莫名说了这么多废话,反正挺闲的,回到家心就放下来了,有时候我想让你们了解幕后的我是怎样的,我很想有个人真正了解我,即使看穿了我的自私也仍然会对我如初。不知道什么时候人才会真正分的清什么是主要什么是次要,世俗下,人们好脸面,追求那些虚无,也许是心里的欲望太重想要的太多了。而我在以后还能保持清醒吗?我坦诚,我是一个很自私的人,自私到我想让爱我的人只爱我一个,但是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不是吗?我不可能只爱一个,所以也不可能有人完完全全只爱我一个(除了爱情)。我不愿再被人以感情之名骗我,也不会再有了。精简的人生,仅有的你们足够。我想这里好朋友的位置在很久的未来不会超过十五个,你们有啥可以和我说,好朋友就是第二个亲人。

  我承认自己是一个很懒的人,并不是褒义词,自从上大学后,这个恶习更加厉害了。与其他世界保持着最礼貌的冷漠。

  今年的中秋节,没有主动去和身边的人说中秋节快乐,这只是一个简单不过的一天。记得刚上高中的时候,每逢节日,都会批量发送祝福,真情或假意,然后收到不多的回复。很久之后,有一个高中同学说“一个会在节日给每一个人送祝福的人应该有一颗温暖的心”。我也就笑笑。只是当时因为身边的人比较注重这些,所以出于礼貌就给每个人发了祝福。

  我想,其实真正想祝福的其实也就是那几个比较知心的朋友,中秋节快乐,真心的。好了,扯远了。所说今天的事情吧。马上就要到渥太华了,其实还是有些莫名的担心。再担心也没有用,自己选择的还是得去面对。王烽现在的话,或许还不知道我就要去渥太华了。不知道他现在带着王琦去了哪里。

  我到了渥太华该怎么选择出行工具呢?在美国还有王烽的母亲王阿姨来陪伴。在渥太华却是只有我一个人吧。想想最近女留学生频频出事,我是不是应该放弃了乘的士的念头,乖乖等公车呢?在公车上打电话给王烽还是给其他人报个平安?

  下午两点多,太阳不算小。我坐在飞机上,看着飞机从云层里穿过。这些都是废弃的泪水蒸发形成的吧?

  拿起电话,打给爸爸,然后就泣不成声。只是听到哭声的爸爸当然是着急的问我怎么了,哭了好一会,才断断续续地说是想他了。爸爸让我早些回家。可是我现在已经在渥太华了。我已经好久没回家了,一直就呆在临海,希望能够等到王烽。可是等到了王烽之后,我却又离开了临海。真是造化弄人啊。

  我想应该庆幸我现在一无所成,没钱不说,也没有其他什么,不然我可能会成为****或者其他人的绑架啥的。收起对这个世界的所有善意。王阿姨说,在城市里,人心很冷漠,不认识你,凭什么给你方便?是啊,到了渥太华就彻底没人认识我了吧?

  我写的很多东西,正常人都不大看得明白,思维跳跃的厉害,没有逻辑性,应试作文更是没有高分。也就是王烽出现了,他似乎看得懂一丝背后的故事,所以我会称他为知己。可是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想表达什么情绪。因为太少问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到底介意什么,到底期待什么。

  想不到更多了,睡醒了再补充。晚安,或者说午安。等我睡醒了,我也就到了渥太华了吧。到时候,我也就能看看,王烽你生活了十年的城市到底是什么样的了。我会把我见到的听到的全部记下来,写下来。这种行为其实很痛快,也很痛苦。我在领悟你的生活的时候,却又感受不到你的存在。

  但是我乐意说我的痛苦和痛快,尽管很幼稚。Idonotcare.

  突然发现好像偏题了——好吧,就是这么任性,下次情绪泛滥再写。写很多东西,只是你都看不到了。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缝在枕头里面等你发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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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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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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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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