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李二小姐认为,是什么事情诱使蝗虫们在这里横冲直撞?”杨聪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难道蝗虫们的目标是杀一个大人物?”
李秀宁忽然反应过来,自己最初跟踪杨聪的目的也是为了杀死他。
李秀宁大怒,“杨聪,你,你讽刺我是支蝗虫!”
“非也,非也,子非虫,焉知虫之乐?”杨聪拿出庄子的名句来反驳李秀宁。
李秀宁虽然从小喜欢刀枪棍棒,但是李渊对自己这个二千金的教育可没有落下。
“哼!”李秀宁张嘴就接上了下一句,“子非我,安知我不知虫之乐?”
杨聪一愣,然后仰天大笑,“我当然知道,因为‘在天愿做比翼虫,在地不做单身狗’啊!”
“哈哈哈哈~~~~”程咬金和王八汤,哗然大笑,附和着,“聪哥,我们也不想做单身狗!”
李秀宁一人难敌三嘴,只能避其锋芒。
一行人距离蝗虫庙后方的山地越来越近。
这是座较小型的山头,山上的树木依旧是光秃秃的,被蝗虫蚕食殆尽。
山脚下,孤零零矗立着几座房屋,房屋的构造非常古老,看起来上百年都不止,而且房屋的外墙,雕刻着巨大的蝗虫图案,和蝗神庙的雕塑无差。
“没想到山底下还有人家,看样子这里有很浓的蝗神文化啊!”杨聪指了指前方的房屋,“徒弟,上去问问当地人,有没有关于蝗神的线索!”
王伯当麻溜上前,摇了摇栅栏的门,“有人吗?我们是过路的旅人,想来打听点事!”
古屋的房门打开,走出一个黝黑驼背的中年男人,王八汤二话不说,便递给中年男人一块碎银子。
“各位官人,我只是这飞蝗山的乡野村夫,你问吧,我知道的自会倾囊相授!”男子紧紧攥着碎银,心情大好。
杨聪骑着鹿王,雄姿飒爽来到男子面前,“既然这里叫做飞蝗山,肯定与蝗神有关了,明人不说暗话,本公子就是为了蝗神而来!”ωωω.χΙυΜЬ.Cǒm
“官人,小的叫做卢耿,世代在飞蝗山长大,这里蝗虫虽然多,可真没见过蝗神,官人打听打听别人吧!”
听了卢耿的回答,杨聪点点头,眼神示意王八汤,王八汤心领神会,再次给了卢耿一锭银子。
“卢耿,你说的是没见过蝗神,但你也并没有否定,这里没有蝗神,本公子猜测的对吗?
“对,对!实不相瞒,我这飞蝗山卢氏,自古就是守卫蝗神庙的!”村民卢耿一言,引起杨聪一行五人大惊,尤其是李秀宁。
“蝗神庙在哪?你带我们去啊!”李秀宁兴高采烈道。
“可笑的是,这只是我先人传下来的消息,实际上我并不知道哪里有蝗神庙......”卢耿摊牌道。
气氛再次陷入僵局,杨聪望了望这山路,很陡峭,明显走的人不多。
“麻烦卢先生带我们上山转转,聊一聊这里的风土人情!”
在金钱的诱惑下,卢耿岂会不从,“行,各位随我上山!”
山路陡峭,杨聪五人将坐骑绑在卢耿的栅栏里,便上了‘飞蝗山’。
飞蝗山虽然并不高,但是却异常难走,山路窄且陡峭,有些位置就是踩着悬崖上的石头缝前进,令程咬金苦不堪言。
“公子,这座半山崖就是飞蝗山视野最高点,将整个山景一览无余,根本没有什么蝗神庙,这几十年我也没找到任何线索,我甚至都怀疑我的祖先一直在坚持着一个错误。”
卢耿刚说完,便看到远处飞来一道‘黄色龙卷风’,“蝗群飞来了,都趴下躲好!”
在卢耿的指挥下,众人并没有受到损伤。
这成千上万的蝗虫,在飞蝗山中左右徘徊,就像到了一个乐园,过了好长时间,才向北飞去,消失的无影无踪。
王八汤挠了挠头发,“师父,这山上的树叶早就吃没了,它们并不像来进食的,没准真的是来繁衍后代的!”
杨聪解释着,“在海外,有种大马哈鱼,每年都会不远千里,回到自己的出生地繁衍,大千世界,就是如此神奇。”
“你祖先有没有流传下什么密码啊,暗号之类的?或者这山里有没有出现过什么诡异的事情?”
卢耿深思许久,似乎想起了什么,“公子,几年前,也有一批人马进了山,也是想搜寻蝗神庙,当时我送他们绕过了山崖,目送他们进了山底,就再也没有出来过!这可能是我见过最怪的一次了。”
王八汤依旧是那么警觉,“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出来?不是你把他们杀了吧?”
卢耿立刻吓得哆嗦了起来,“官人饶命,卢某弱不禁风,又如何能杀得了那么多壮汉!”
“只是他们进山之后,说是寻找什么洞,然后他们的马匹依旧拴在我的栅栏里,小的等了一个多月,都没有人出来寻马,便将马匹卖了,发了一批横财!”
杨聪点点头,“徒弟,别吓唬卢先生了,他的解释没有问题,正常人不可能将马给扔了跑回家,恐怕是死在了他们要找的洞里。”
“麻烦卢先生,为我们指名他们进山的方向,第六感告诉我,真相已经距离我们越来越近!”杨聪的心中已经燃起了对未知的探索欲。
卢耿也没有阻拦,带着杨聪五人绕下了半山崖。
山崖下就是一片安静且平坦的山地,杨聪怎么也联想不到,这里曾经会走失好多人。
卢耿跟在队伍的最后方,瑟瑟发抖,“公子,还是不要继续前进了,若是落到和那批旅人同样的下场,后悔可是来不及的。”
李秀宁掏出水纹短剑,程咬金扛着山神巨斧,王八汤握着三枚羽箭。
三人将杨聪团团围住,步步为营,这阵势仿佛连一支蜜蜂也飞不进来。
随着众人的逐渐深入,能见度变得越来越低。
“大家都小心点,这里好像真的有点邪门!”杨聪提醒众人提起精神来,因为大白天的山地,竟然生起了浓浓的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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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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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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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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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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