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云风在阮梅面前毫不避讳的谈论郭先生和和先生的事情也是让阮梅知道他自己的情况。
1亿多筹码转眼之间就烟消云散了,不光1亿多筹码烟消云散,曾云风还倒欠阮梅2000多块。琇書蛧
回到香江之后,曾云风没有带阮梅去其他的地方,而是来到了一个坟墓,这是一个公墓。
香江很早就开始修公墓了,曾云风带着阮梅沿着一个一个的走,很多墓碑上都是一些年轻的面孔,最后两人走到了一个墓碑面前。
曾云风看着眼前的墓碑,对着阮梅说:“阿梅,这是我老妈。”
阮梅有些怯怯地看着曾云风,他不知道曾云风把她带到这里来干什么。
“老妈,我把阿梅带过来给你看看。”曾云风看到墓碑上的那个头像,心中有一些哀伤。
这个母亲从丁孝蟹十几岁开始就没怎么见过,最近找到她是在1983年。
那时的她以及头发脱落,牙齿也掉的差不多,整个人一股颓然之气,身体瘦的就像一颗骷髅。
当曾云风看着这眼前的这位瘦的已经不成人样的女人对她说自己是他的儿子的时候,这个女人更是泣不成声。
有太多的人受过这个毒品的摧残,也有太多的人因为它而倾家荡产。
曾云风的这个便宜老妈。很明显。被这个东西折磨的已经不成样子了,她死在澳岛,可曾云风却不能让她一直埋在那里。
曾云风把她的遗体带回香江安放在香江的公墓里,时不时来看一看她,看着这个女人坟墓上照片清秀的面容,曾云风有时候真的替丁蟹悲哀。
他不知道丁蟹在追求什么,也不能理解丁蟹的神经质究竟是从何而来。
坟墓墓碑上的这个女人,曾云风了解过她的过往,她并不是一个刻薄的妇人,单单看她能给丁蟹生四个儿子,足以说明问题。
在这一方面也解释了丁蟹另外一个黑暗面,那就是丁蟹他的神经质真的可以逼疯一个人,这个女人就是他的受害者。
这个女人弥留之际,还在呼唤着她的几个孩子,她也偶尔偷偷回去看过曾云风他们几人,只不过也只是敢偷偷而已。
坟墓上的名字叫郭素娇,曾云风想来丁蟹估计已经不记得她了,也不记得她是谁了,可是曾云风和他的兄弟们应该记得。
阮梅双手合十,对着坟墓拜拜说道:“阿姨你好,我叫阮梅。”
曾云风把花放在坟墓前,又掏出一些冥币烧了起来,这个时代烧冥币还是一种习惯?还是一种几乎不可以被丢弃的习惯。
好在现在没人说在公墓烧纸会被投诉,甚至是治安处罚。
看着眼前的公墓,曾云风也不好说什么,看起来公墓依山傍水,实则真的如果有地下或者说是灵异世界的话。
那这个公墓真的会很吵,家家户户住在一起,更是会吵吵闹闹,倒是也热闹。
曾云风给墓碑擦了擦,对着墓碑说道:“老妈,我把你儿媳妇带给你看了,我应该会是兄弟几个最早成家的。”
阮梅脸色羞得通红,她没想到曾云风居然这么直接,甚至是这么不要脸
她更没想到曾云风居然直接带她来见家长,还是以这样一种形式会见这样的家长,甚至这么直言毫无保留。
只因曾云风知道有些事情不需要太过退缩,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很喜欢阮梅,而且想把她娶成娶回来当老婆。
他非常坦然,也不需要遮遮掩掩,因为没有必要,曾云风说完看着阮梅:“阿梅,我要娶你当我的老婆,你愿意吗”
阮梅瞪大可爱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曾云风,很是有些呆愣。
就在这儿吗?这跟她想的完全不一样,说好的白马王子呢?说好的浪漫的求婚典礼呢,看着阴风嗖嗖的公墓。
虽然现在还是大白天,虽然现在阳光普照,可是她感觉还是有点煞风景。
曾云风淡淡的说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全然敌不过我的一片真心。”
谷</span>曾云风单膝跪下来,掏出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是一个宝石戒指,蓝汪汪的宝石如同一个微型的海洋,宝石里面的蓝色在阳光下光艳流动。
“我在我母亲的坟前发誓,我有的。必定让我的老婆有一份,我没有的也要争取让我的老婆有一份。”曾云风举着三根手指头食指、小拇指和拇指捏在一起,指天发誓说道。
阮梅赶忙抓着曾云风的手颇为感动,曾云风的话真的是一句土味情话,而且土的不能再土了。
而且这没有太好的浪漫可言,可是阮梅这个小姑娘非常容易就被打动了,而且是还很被打动。
这世间有太多太多的人因为不敢开口而错失机会。
相方双方相互试探许久,可最后没一个人敢先开口,最后这一段看似浪漫美好的感情,就这样消失不见。
也许一方选择了一个她不想嫁的人,一方娶了一个他不想娶的人。
这世间,太多太多都是因为退缩。
这就好像就像有人说的,有些事情总要试一试,试一试,有50%的机会成功,可是,如果不试,也许连1%都没有。
“我可是有心脏病的,也许活不到三十岁!我不想害人!”阮梅有些激动可更是有些恐慌,眼中带着拒绝却又带着期望!
“相信我,我一定会治好你!我还要跟你一直走下去!”曾云风看着她大大的眼睛真诚地说道。
对于女孩子,也许不需要那么复杂,简单直接一点,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看着阮梅娇羞的眼神,以及红到脖子根的表情,曾云风知道这事儿成了,脸上露出笑容。
阮梅看着曾云风的样子喜不自胜的样子,突然板起脸说道:“可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曾云风看着眼前严肃的阮梅不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
阮梅看着曾云风严肃的说道:“答应我,阿孝,你以后不能再入赌场!”
“我知道你很厉害,可是我真的好怕,好怕有一天会突然失去你。”
“就像是在医院的那些天一样,我等了久都没有你的消息,谁知道哪一天你又突然发神经消失不见,到时候天涯海角,我该去哪里找你!”
“我宁愿节衣缩食,扣扣搜搜,宁愿被你称为小吝啬鬼,也不愿意看着你如此冒险。”
“答应我,好吗!”
曾云风盯着眼前这个翘首等待答案的女人,深深叹了一口气,伸手就把女人搂在了怀里。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漂亮女人千千万,能得一片真心的只不过是一个。
男人真的动情?想要的就只有一个情,其他的还都可以抛却。
如果男人跟女人斤斤计较,只能说明一件事情,他不是太爱这个女人,至少在他的这份情面前,女人不值得,大家凑合着过吧。
当然也因为这样,很多男人的情感被女人肆意的玩弄。
女人高高在上,自以为赢得胜利,实际上又何尝不是一种互相伤害?
男人绝情的时候对女人又会是意想不到的残酷。
这世间,互相伤害的又何止男人和女人。
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这种争斗永远不停止,这也许就是人类的惰性,这也许就是人类的缺陷。
斗争一刻也不停,斗得大家万事皆休,斗得大家精疲力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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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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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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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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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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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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