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周少卿>第114章 军营较艺
  罗素摇了摇头,拱手道:“将军是我一族的恩人,没有什么话不能说的。”

  顿了一顿,说道:“实不相瞒,突厥各部对唐朝非常不满,若不是这几年气候恶劣,导致突厥实力一直无法恢复,恐怕早几年就开始反抗唐朝了。”

  “他们因何不满,是因为朝廷对他们不好吗?”

  罗素沉声道:“单于都护府基本上无法干涉突厥内部的事情,突厥人不满的原因是因为唐国不尊重突厥文化,不尊重突厥人,而突厥人希望有一个自己的可汗。”

  武承嗣沉默半晌,问道:“你也是这么想的吗?”

  “是的,我的想法也一样,唐人歧视突厥人,不尊重突厥人。”罗素低声道。

  武承嗣陷入深思,中原王朝能打败游牧民族,却不能让他们臣服。根本原因恐怕就在文化差异上面。

  古时候,中原王朝自视为天朝上国,视四方为蛮夷,这种观念是几百年形成的。

  李世民其实已经提出过种族平等的观念,唐朝也是思想最开放的一个朝代。若能保持其强盛,几百年后,这种歧视也许会淡化。

  然而安史之乱后,唐朝便衰弱了。

  要想让后世永久强大,估计每个皇帝都想过,不过再杰出的皇帝,也只能在自己活着时发挥影响,死后的事谁也控制不了。

  汉唐以后,中原王朝与游牧民族的战争中,开始逐渐落在下风,辽国、金国、蒙古、大清都是很好的例子。

  从宋朝开始,中原文明逐渐趋向于保守,缺少了对游牧民族的主动性,首都逐渐南迁。

  朱棣虽然将都城迁回北平,但进取心也远不如唐汉时期,将漠南诸卫都迁回关内,还将河套地区的诸卫迁到北平护卫,让首都反而成为累赘。

  中原王朝进取心的一个重要体现是丝绸之路,这条丝绸之路不仅能给国家带来巨大财富,也是中原王朝对外开放的体现。

  只可惜自唐以后,丝绸之路逐渐荒废,明朝中后期甚至开始闭关锁国,这种对外界进取心的消失,最终导致了国家的衰落。

  只要国家走向封闭,失去对外界的好奇和探索,将必然导致腐朽和灭亡。

  不过话说回来,宋朝之所以重心南移,主要是因为失去了两个重要地区,其一是河套地区,其二是辽东地区。

  河套地区是与游牧民族战斗的必争之地,进可攻、退可守,而且是西进的关键地区,丝绸之路就是因为丢了河套,而被强行阻断。

  辽东地区则因为地势好,土地富饶,是许多游牧民族的发源地,而且这里是农耕文明和游牧民族的混合区域,拥有极强的文明包容性。

  若被游牧民族占领,很容易形成一个团结而强大的游牧政权。

  宋朝因为一定的偶然性,两个地方都丢了,河套被辽国和西夏平分,辽东的燕云十六州也被辽国占领,这也是宋朝经济虽强、军事却十分弱小的原因。

  明朝曾一度收回河套地区,可因朱棣时期主动放弃了河套平原,导致蒙古诸部族入驻,从此明朝国土永无宁日。

  为了保护首都,占据半个辽东的明朝守而不攻,缺乏进取之心。

  相比之下,唐朝现在的形势好得多,河套和辽东大部分土地都握在手中,丝绸之路每年都源源不断给帝国带来财富。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是强大的唐朝,这两个地区也不是毫无隐患。

  尤其是河套地区,吐蕃王朝便是最大的威胁者。他们想要断绝河西走廊,从而通过中转东西方的商业,谋取暴利。

  辽东地区也没那么安稳,高丽一直在跟唐国争夺辽东地区,这也是唐朝执着于攻打高丽的原因。

  就算灭了高丽,契丹人也是隐患,虽然唐朝时期他们还无法成气候,但到了五代时期,他们便建立了强大的辽朝。

  对武承嗣来说,打击契丹人的优先级甚至比高丽人更加迫切。

  一旁的罗素见他久久不语,还以为他对他刚才的话有所不满,躬身道:“将军,虽然我怀恋家乡,但您拯救了我整个部族,而且我再回到突厥也不会被他们接纳,所以还请您相信我的忠诚。”

  这家伙说话够直的,武承嗣瞥了他一眼,问道:“为什么他们不会再接纳你?”

  罗素恳切道:“突厥如今声望最高的大酋长名为阿史那德温傅,我夺走了他的女人,因此他一直想杀死我。”

  武承嗣暗暗好笑,想不到罗素这个突厥小王还干过这种事。不过对于罗素的忠心,武承嗣还是相信的。

  之前将其部族迁移到河套地区,除了示恩外,也是将他们当做人质,这样就不怕罗素敢背叛他。

  接下来的两天,武承嗣一直在军营中四处转悠,这边瞧瞧,那边看看。

  各郎将经常会将部队拉到附近的山上训练,他都会跟过去观摩,然后记录下来。

  这一日上午,武承嗣正在军营附近的居狼山上观看士兵操练,视野前方的空地上,一队枪兵围成方阵,每一名枪兵之间间隔一丈多的距离。

  枪兵前方百丈远的地方,矗立着一队骑兵。只见一声令下,骑兵如同黑云一般,纵马向枪兵疾冲,以恐怖的速度从枪兵之间穿插过去。

  整个过程中,那些枪兵都如同树桩子一样,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有些类似后世的心理训练,让这些枪兵熟悉骑兵的冲锋,将来在战场上遇到骑兵冲锋时,心理压力就会减少很多。

  正瞧着,与他一起观摩的裴行俭忽然道:“将军,末将以为军队应该重新划分一下编制。骑兵、步兵混搭的队伍虽然有利于训练,但打仗时不利于调动指挥。”

  武承嗣也早有此意。

  目前唐军每一军都是骑兵、步兵各一半,作战时步兵会拉慢骑兵速度,当即颔首道:“等午饭过后,再召集各将商议此事吧。”

  午时末,众将领受令来到帅帐,武承嗣将裴行俭的意见提了出来,黑齿常之大咧咧道:“末将赞同重编部队,请求担任骑兵郎将!”

  话一出口,罗素、武攸暨、侯延景等将领纷纷提出希望担任骑兵郎将的请求。

  武承嗣想了想,微笑道:“骑兵郎将只有四个,谁能当上,各凭本事!”

  众将眼光具是一亮,齐声道:“请将军示下!”

  武承嗣站起身道:“一起去校场,立靶射箭,谁的骑射能力强,就由谁做骑兵郎将。”

  众人都是心高气傲之辈,本就谁也不服谁,当即齐声叫好。

  来到大校场,让士兵在十丈外设立十个标靶,每人射十箭,中靶次数最多的四人为骑兵郎将。

  武承嗣麾下共有七名郎将,分别是黑齿常之、罗素、刘审礼、侯延景、韩成、武攸暨和元彪。

  这七人中,武承嗣只知黑齿常之箭术极佳,对其他人都不甚了解,这次正是个熟悉他们的好机会。

  “我先来!”

  罗素率先出列,骑马横行,一连射出十箭,每一箭都射中标靶,其中九箭皆射中红心!

  众人皆大声叫好,罗素昂首挺胸,颇为自得。

  接着刘审礼、侯延景和元彪也接连出手,刘审礼九箭中靶,两箭射中红心,侯延景十箭中靶,三箭射中红心,元彪十箭中靶,三箭射中红心。

  三人虽然都远不如罗素,却也展现出不错的骑射能力。

  接下来是武攸暨和韩成,武攸暨只有八箭中靶,倒在武承嗣意料之中。

  令他吃惊的是韩成,他竟然十箭全部中靶,六箭射中红心,仅次于罗素。

  其他几名郎将之前一直不太把韩成放在眼里,见他骑射能力如此惊人,心中这才对他生出几分敬意。

  黑齿常之压轴出场,他没有令武承嗣失望,十箭中靶,而且全部射中红心。

  众人齐声喝彩中,裴行俭微笑道:“将军,可否容末将也试试?”

  “当然可以。”武承嗣满口答应,正想见识一下他的实力。

  见远处的士兵正要拔标靶上的箭,裴行俭朗声道:“不用拔。”

  等士兵走远后,一边骑马横行,一边搭弓射箭。

  十箭下去后,不仅全部中红心,甚至将黑齿常之射在红心的十支箭全部贯穿!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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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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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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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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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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