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什么?
龙命菲骑着火吼狮,火速回到庆州城,天色昏暗,白色的雾气笼罩着这个城市,眼见越来越多的僵尸涌向城墙,她本想加入战斗,
奈何身体太过疲乏,提不起精气神。
她恨不得回到房中睡个三天三夜,她直接跃到城墙上,在众人惊骇的眼神中,回到唐家的宅中。
小院中空无一人,龙命菲推开木门,看着熟悉的场景,下意识的往自己的房间走去,忽然,她身形一转,走入赵无忧的房中,
“为何,我,是不是忽略了什么?”
龙命菲看着熟悉的字画,熟悉的布置,她捡起掉落在地上的毛笔,桌上还放着一幅未写完的字画,她抬头扫一眼周围,发现所有的字画都是一人所写,赵无忧。
“赵无忧,赵无忧,赵无……是谁?”她默念着这个名字,竟然没有丝毫的印象,仿佛这人从来没有出现过,可是,看这景象,这赵无忧,应该和他一同生活过。
她躺到赵无忧的木床上,闻着枕头上的幽香,分外的安心,沉沉的睡去。
“你记得我吗,你不记得我了吗,你记得我吗,你不记得我了吗……”
睡梦中,一个带着面纱的男子,背对着她,喃喃着,问为什么她不记得他了,
“你是谁,我是谁,不对,你是谁?”龙命菲慌忙的追向那人,潜意识中,她觉得那人对她极为重要,可是那男人越跑越远,
她舍命的追逐,终于,她摸到了那面纱男子的肩膀,
“我抓到你了!”
龙命菲猛然清醒,看着呆愣的李灵绾,原来她抓着的是李灵绾,窗外天色已经昏暗了。Χiυmъ.cοΜ
“龙姐姐,你怎么睡在神仙哥哥的房间?”李灵绾被龙命菲猛然抓住肩膀,心中同样一惊,看向龙命菲的眼神中隐藏着一抹复杂之色,
“神仙哥哥,是赵无忧吗?”龙命菲开口。
“对啊,是赵无忧,”
鄂,不对劲啊,李灵绾记得,龙命菲对神仙哥哥挺为尊重的,几乎没有喊过他本名,她习惯称呼神仙哥哥为三少爷,或是少爷。
“能不能告诉我,赵无忧是谁?”龙命菲抓住李灵绾的肩膀,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啊?什么意思?”
“赵无忧,赵无忧,我对他应该很熟悉,可是为什么,我脑子中,没有他的印象,好像,从来不存在这个人。”她抱住自己的脑袋,将自己的头发弄得一团糟,急切的说道。
看着龙命菲痛苦的样子,她好像真的把赵无忧给忘掉了。
“龙姐姐,你不是去救神仙哥哥了吗,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我去救他了?可是,我醒来的时候,我在后山呐!我真的是去救一个叫作赵无忧的人吗?”
“龙姐姐,你真的不记得了吗?”
“嗯……”
“你不能将他忘了,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的,你和我说过,要全面的了解神仙哥哥,再认真考虑是不是喜欢他,今天我看到你不顾一切的冲了出去,我看得出来,你才是最喜欢他的人,你不能将他忘了!”
“我会后悔一辈子!”龙命菲跑到屋外,一桶凉水浇到身上,她冷静了一些,她想,是自己出了问题,一定是自己出了问题。
“剑灵大人,告诉我,我为什么记不得赵无忧这人,我会忘了他吗,他真的对我很重要吗?”龙命菲想起了魔剑,魔剑剑灵一定会知道的。
“你很幸运,也很不幸。”
脑海中闪过一道低沉的女声。
“???”
“你很幸运,能活下来,本以为你会死在那里,我不喜欢你的安排,那个李灵绾,我不喜欢,我已经决定你死后,让赵无忧当我的下一任宿主了,但是,他救了你!”
“你很不幸,你活下来的代价,是忘掉他!”
“你很幸运,因为还有我,能够帮你恢复记忆。”
“你又很不幸,即便我让你恢复记忆,你也只能面对那个残酷的事实!”
“够了!”龙命菲头脑欲炸。
“100条人命,献祭100条人命,或是1000头僵尸也行,我助你恢复一部分记忆。”
“只是一部分吗?”
“我的能力有限,一次只能帮你恢复一小部分的记忆,便会进入虚弱期,需要更多的血祭,才能帮你恢复其他的记忆。”
“好!1000头僵尸。”龙命菲没得选择,夜晚将近,她提着魔剑奔向城外,真正杀完1000头僵尸时,已经到了午夜,她满身血污的回到住处。
“告诉我吧!”龙命菲喘着粗气说道。
话音刚落,脑海中闪过那面纱男子的影像,是赵无忧,她看清赵无忧的面貌了,
脑袋轰的一声,嘶鸣不止,一幕幕影像将要闪现,硬生生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
好美!我怎么会忘掉他,他一定对我很重要,他一定对我很重要!
那面纱男子刚准备揭下面纱,影像忽然中断了。
“???”
“我累了,刚才血祭的生命力,我已经用光了,我需要更多的血祭……”
“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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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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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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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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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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