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养家小农女>第五十九章 掌握知识就是掌握财富
  淸瑶给自己的新式木风箱打了三个标签。

  即成本领先、产品差异化和目标集聚。

  木风箱的创造没什么技术含量,在成本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材料易得,成本低廉。

  而且这项发明集中服务于特定的顾客群,占领特定的地区市场。

  谁家没伙房?谁能天天下馆子?

  古代的灶台生火很浪费时间,大户人家还有个专门看火的下人,如果需要火力旺盛一些,那是什么费柴火的,城里人烧柴还要用买的,非常麻烦。

  而且一旦生火后,需要随时有人在旁边看着,防止火星溅到外边发生火灾危险。

  有了风箱就不一样了,你想掌握火候没问题,你想省柴火也没问题。

  淸瑶找了好几个木匠来打造风箱,这些木匠有的学了去,回去自己打来卖,她也不拦着,毕竟她发明这个也是拾人牙慧,造福百姓的东西。

  等成品一出,她一面加班加点进行玻璃的烧制工作,一面派人把一部分成品送给了萧景瑜,一部分拉倒阳城联系黄家铺。

  两个大老爷们自然不明白这玩意是啥,可是家里的仆从懂啊!

  试验之后,确实是好东西,以前设宴款待贵客,有些菜需要炖半天,因为火候不够,饭菜都是硬焖熟的,还浪费柴火。xiumb.com

  有了这个东西,就不一样了。

  做菜起码好吃了点,也不会因为某些菜炖的太老而难以下咽。

  萧景瑜除了自家和冯家更是进献给了远在河北邺城的本家,黄家铺也把这个东西介绍给了交好的人家,还有……背靠的大人物。

  淸瑶顺利的靠这个积累了短期财富,玻璃的前期启动资金稳了。

  最大的收获则是,淸瑶的名字顺利在有心之人的心里记住了。

  还不够,只是记住了还差的远呢~

  淸瑶开始拿这次的盈利投入玻璃的制造,一事不烦二主,她还死皮赖脸的求了萧景瑜给弄到一个会烧制东西的师傅。

  甚至村里上的两个厂子,她都暂时停工一半,腾出来部分地场地研究玻璃。

  但是这技术别人还帮不上,只能打个下手,他们不懂淸瑶描绘的玻璃具体是什么样子,也不理解阳光能穿过玻璃把屋子照的亮堂堂的是什么概念。

  但是,他们最大的优点是听话,少爷说的都是对的!

  少爷要他们干啥,他们干啥!而且他们还嘴特别严实,自发组织了三班倒得巡逻方式,就是怕人搞破坏。

  就连赵家村的大部分村民都变成了锯嘴葫芦,休假的时候,村里的老人们都围在进村必经之路处吃着瓜子聊着天,眼睛却瞄着来进货的商人。

  年轻人则是全去修管道,大大的加快了下水道系统的进程。

  今天又是放假日,难得可以睡到日晒三竿。

  覃锦元有阵子没出庄子了,出庄子面对到处是坑坑洼洼的村子,也没啥好看的,还会把他唯一的鞋弄脏了。

  前段时间庄子里的马三娘抽空给他做了一双鞋,以前瞧不起这种粗布丑了吧唧的覃锦元,那是开心得把鞋套在了脚上,每天宝贝的不行。

  果然啊,还是稀少的东西最宝贵,容易到手的东西就不受重视!

  平时在庄子里,他还是穿草鞋的时候居多,看孩子的时候,小孩子乱跑容易踩脏自己的鞋。

  谭锦元自己丝毫没发现自己的改变,一双家里下人都不穿的鞋,他现在珍惜的不行,而且好像还胖了一圈,不过他就一身换洗的衣服,还都是淸瑶淘汰下来的。

  谭锦元穿在身上需要裹一圈,所以也没发现自己胖了。

  他现在的工作就一个,早起练武,带着庄子人一块儿练武,带着村民们整体一块儿练武。

  等到了村民们上班的时间,村里的孩子们,大的小的,嚎啕大哭的,调皮捣蛋的就成帮结伴的来了。

  庄子的一角俨然成了学堂,除了下雨天,大家都在这里学习玩耍。

  老师就一个,谭锦元自己,但是好在他还有两个帮手,姓王的胖子说那个叫助教。

  王铁蛋也实现了比书童更高级的梦想,以前喜欢的村花,现在虽然还喜欢,但是显然事业放在了前头,他成为半个先生,每天的任务就是找谭锦元求学!

  偏偏王铁蛋还学的贼快,一天问的比一天难。

  覃锦元一个不爱读书的人为了应付王铁蛋,天天的啃起了书本,根本没空出去溜达。

  要不是为了众人看自己的眼神带着崇拜,孩子们毕恭毕敬的捧着他,他早就把这该死的书本全都撕了!

  在盛京的时候,别人可是嫌恶他到躲着他走,在赵家村,他摇身一变竟然成了除了王大胖子以外,第二个被如此尊敬的人。

  每个人都会主动跟他打招呼,不管老少都尊称他为元先生,虽然是化名,他内心里也美滋滋的。

  看吧,谁说他一无是处比不得那个人人称赞的庶长子!

  那家伙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最不是个东西,居然还有人说自己不如他!

  都是姓祈的那个妖女的错!

  算了算了,不提那两个狼狈为奸的人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假期,覃锦元想出去溜达一圈,享受下众人瞩目的目光,毕竟庄子上的人太忙了,一到假期他的两个小帮手都不见身影,也不知道人干啥去了。

  他原本以为的跟众人不好相处,根本没有的事,因为压根见不到人影,只有晚上的时候才能打个照面,但是也来不及寒暄,大家都匆匆忙忙的,像是累的半死的模样。

  覃锦元溜溜哒哒地出了庄子,这刚踏出大门就傻眼了,他却感觉好像有人连夜把庄子换了个地方。

  原本的到处是坑的赵家村已经不算什么了,地都没有了,哪里还在乎坑。

  一脚踏出大门的他差点没摔个嘴啃泥。

  只见从庄子大门开始原本整齐的土地,仅仅留下一人宽的小路,剩下的全被挖开了,而且越往村子里走,坑越大……

  覃锦元小心翼翼地在小路上走着,深怕一个不注意载坑里去。

  走了一段距离,除了鸟鸣,连个人影都没见着!

  人呢?都去哪里了?

  覃锦元懵了,难不成真的有传说中的仙人施了移天换日之法,把自己变了个地方?

  可是他一想不对呀。

  仙人也住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吗?

  不管了,先拜个山头再说!

  覃锦元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倒头便拜,嘴里还念念有词着什么仙人仙人,你把姓祈的妖女带走吧之类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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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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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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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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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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