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珍说:“庞大哥,陪我出去散散步,好吗?”
庞统有些郁闷的点了点头,刚才在会议上,贾珍毫不留情的指出了他的问题。
这可是让一向自我感觉良好的火凤庞统,看到了一些不合时宜的东西——扎根在他骨子里的,却是饭桶一样的性格。
一切都是为了混饭吃,混好饭吃。m.χIùmЬ.CǒM
姓名测试性格,还真的是杀人于无形哪?
庞统问:“小珍,你觉得我真的是在混饭吃吗?”
贾珍反问他:“庞大哥,你就不能自信一些吗?”
当年庞大哥出生的时候,似乎没有讨得叔父的欢心,这才以统为名。
权当是庞家多了一个小饭桶。
然而庞大哥天生我材必有用,学有所成,算是光耀了门楣。
后来家中长辈赐字士元,不就是想告你——你圆了庞家的超级谋士之梦。
你已经向家人证明了自己,在整个庞家之中,谁还敢轻贱你呢?
当年你在定陶城的时候,就是无法正视自己的容貌。
要不是王爷让我去点醒你,我当时也是不敢与你见面的。
即便是后来与你相见,我也吓得晕倒了。
王爷让我对着一张恶鬼面具练了一夜的胆子,我才敢与你心平气和的第二次见面和说话。
当年庞大哥可以勉强的正视自己容貌,这才得到了王爷的认可。
想不到如今位高权重的庞大哥,居然又开始计较起自己的容貌来,还真是叫我有些失望呢?
你知道吗?
我在南山军校学习的时候,心中念念不忘的,就是庞大哥的这张脸。
当年的纸鸢已经坏掉了,只留下了一些碎纸片,可它们却是我最珍贵的东西。
它们是我努力成长的动力,而你是我努力学习的目标。
为了离你更近一些,我放弃了最喜欢的兵法科,反而选择了最讨厌的参谋科。
后来毕业之后,本来父亲让我去定陶城供职,可是我拒绝了。
为了能够见到你,我和若男姐随着后勤保障大军北上。
想不到见了之后,庞大哥还是那个听不得真话的人呢?
庞大哥,你破坏了我对你的印象。
也让我觉得当年的努力全都白费了。
你对得起我吗?
这些纸鸢碎片,承载了我儿时的梦想。
现在我把它们交给你,我要你永远的记住——正视自己的容貌,相信自己的能力。
当年我替王爷留下了你这个超级谋士,你也用功绩证明了自己。
如今正是大展宏图的时候,庞大哥,容貌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可是我已经准备好了喜欢你。
你却开始自怨自艾,那我该怎么办呀?
一个不自信的男人,有资格让人家喜欢吗?
庞大哥,王爷培养你,就像当初培养奉孝叔叔那样,一直带在身边言传身教。
可是雏鹰总有独飞日,王爷也不可能永远的带着你。
听说邓艾和姜维快要从兴汉军校毕业了。
估计过不了多久,你就得走向新的位置。
没有了王爷的庇佑,你还能像现在这样心平气和的思考问题吗?
你的容貌就是你的弱点,你要不能正视这一点,只怕王爷也不敢让你单飞。
争气一点吧!
庞大哥!
这是你腾飞的最后机会,要是你连口吃的邓艾都比不过,你就得被王爷给放弃了。
留给你的时间还有多少,你比我更清楚。
庞统问:“小珍,你说你喜欢我,是真的吗?”
贾珍怒了,敢情苦口婆心说了半天,这呆瓜一个字都没有往心里去。
人家真心实意的话,简直就是在对牛弹琴。
贾珍说:“你可以让王爷替你向我爹提亲。”
这下你满意了吧!
庞士元!
贾珍说完,也顾不上庞统呆谔的表情,直接小跑着离开了。
庞统只得亦步亦趋的追了上去,这究竟是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呢?
只是贾珍这个态度,又让庞统有些把握不准。
现在是战争时期,不管怎么说都得以大战为主。
也许消灭了蓟王公孙瓒之后,会有一段时间的休整期。
好在兴汉军是在本土作战,导也不至于思乡情切。
庞统把贾珍送回驻地之后,就去找刘正了。
刘正问:“士元,偷得浮生半日闲,你怎么不好好陪伴贾珍呢?”
现在是子龙和奉孝的表演阶段,咱们还是稍安勿躁的好。
你要是实在闲不住,就帮着贾珍把人才分析部的架子搭起来。
这个部门虽然才刚刚起步,但是深入人心的分析结果,一定会带给行军参谋部意外的惊喜。
你要是没有什么事的话,带着贾珍到四周转悠几圈,寻找一下灵感。
我这里暂时没有什么事情。
白马军有奉孝在,也不用咱们操心。
庞统说:“王爷,小珍说了,这个媒人,还得你来做。”
刘正说:“这个容易,等解决了幽州的这场战斗,也是时候让大家聚一聚了。”
庞参谋长大婚,应该算是中山城的一件大喜事了。
只不过你还得努力了,要是到时候新娘子那边出了什么夭蛾子,你就会有大麻烦了。
中山城的少女们,都是读着洛神王二火的书长大的。
对于蔡大家的作品,想来你应该不陌生吧?
贾珍的智谋,估计得了文和的真传,你可一定要小心了。
免得常在河边走,一个不小心就湿了鞋。
庞统点了点头,就出去了。
看着庞统欢天喜地的离开之后,刘正提起笔写了一封信,打算先问一下贾诩的意思。
写信好之后,使用了军中专用通道送走的。
东方月问:“王爷,你真打算替庞参谋长做媒吗?”
刘正回答说:“士元是个内秀的人。”
能够喜欢他的女生,可不多见。
再说当初在定陶城中,两人也有着一段情分在。
经过这几年的分别,两人再次在蓟城大营相遇。
既然贾珍为了士元北上蓟城,想必文和也是默许了这桩婚事。
我写信去过问一下,也好促成这桩姻缘。
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这是一直以来的传统。
文和当初指点过士元一段时间,两家之间有一点香火之情。
东方月问:“王爷难道就不担心吗?”
要是贾参谋长误会了王爷,或者是他希望贾珍入住梅园,到时候可就麻烦了。
刘正说:“文和的性格,我还是了解的。”
再说了我的性格,文和也是清楚的。
梅园有甄宓做主,又有郭颖存在,还有林小妖主持大局。
以文和的聪明才智,肯定不会让梅园成为龙潭虎穴的。
倒是你们东方家族,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改弦易辙了。
公孙家族的那五个小子,真的要让他们自生自灭了。
东方月说:“王爷不必顾虑,儿孙自有儿孙福。”
这是世家传承的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天下东方是一家,在华夏大地上,只要复姓东方,就可以算得上是东方世家的传人。
这其中愿意替华夏守护东海的那些姓东方的人,可以升级为正式族人,立下大功之人,进入东方世家的墓园,享受后世子孙的供奉。
其实隐族九姓也是这样,同姓就是一家。
就像王爷,碰见姓刘的人,心中就会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亲切感。
这也是为什么立国之后喜欢给人赐姓,这种赐姓,是一种变相的承认。
当受赐之人的后代接受了国姓的传承之后,就自动变成了王族偏支。
前汉高祖定鼎江山,天下刘姓皆为皇族。
汉景帝颁赐族谱无数,这才有了光武帝中兴汉室。
他是不是前汉高祖的直系后人,其实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姓刘,又拥有掌控天下的力量,那就是正统的大义。
忠汉王刘备是不是真的汉室宗亲,其实也没有人会在意。
只要他是光明正大的刘姓,那就是汉室宗亲的大义所在。
试想青史之上,两汉年间,有不是汉室宗亲的刘姓历史名人存在吗?
这就是后来姓刘就能代表汉室的由来,也是世家形成的关键条件。
同姓即就是一家,天生的熟悉感和亲切感,让人不由自主的团结在一起,形成一种向心力和自豪感。
就像是天下姓刘的人,提起前汉高祖,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认同,更会以姓刘为荣。
隐族九姓为什么屹立几千年不倒,正是因为这九个世家凝聚了太多的传承。
轩辕家是黄帝的嫡系,一直以来都有壮士勇赴长城一线,用血肉之躯替华夏戍边。
很多人功成名就之后,会自发的认可轩辕家族的传承精神,守护黄帝的意志。
东方家族也是紧随轩辕家族之后,永镇东海才锻造出了一股永不磨灭的精气神。
很多有志之人自愿改姓东方,加入守护东海的行列。
这才打造了不灭的世家。
南宫和西门也是在同一时期发展起来的。
至于后来的五姓,老子传道西秦,后来在陇西留下了传承。
先秦名将李信,更是在保护百姓的战斗中悟出了守护的真谛。
有了共同的理想,就使用了共同的姓氏。
再加上天下李姓之人的响应,共尊老子为先主,为守护华夏西方边境而不断的成长,最后扎下了永不磨灭的根基。
不管天下怎么动荡,传承李姓的人永远都不会断绝。
吕马童追随前汉高祖之后,受命永镇北疆,渐渐的铸造出了吕家的忠魂。
由于吕家的守护与轩辕家族同出一脉,是以吕姓也成了轩辕家族的兄弟。
四海之内皆兄弟,这个兄弟指的是拥有共同理想的人。
冠军侯霍去病封狼居胥,霍家也拥有了和吕家相同的待遇。
天下义士,十之八九以霍去病为奋斗目标,霍氏门风也建立起来了。
轩辕家族又接纳了霍家,北方三名门,都是永垂不朽的世家。
南方周家,是八百年周王朝的遗臣流传下来的。
教化百姓,开发南海的使命传承,让周字成了团结汉人百姓的一面旗帜。
回头说起公孙家,当年张仪游说天下,驳倒了以诡辩著称的公孙龙。
后来公孙龙吸取了教训,到辽东苦寒之地自省修身。
渐渐的开枝散叶之后,公孙家也开始承担起了守护华夏东方的重任。
有公孙家帮忙分担压力,东方家族这才专注于大海之上,与南宫家族一样,勇斗无边无际的水域。
公孙家族已经把辽东当成了自留地,不许外人插手。
好在他们并没有忘记使命,哪怕是砸锅卖铁,也要把昌黎郡的乌桓人赶出去。
这就是白马义从的由来,最初是一些被乌桓人抢掠的汉人,自发组织的复仇队伍。
渐渐的锤打成了一支铁军。
为了适应乌桓人来去如风的战斗风格,白马义从都是骑战高手。
对付乌桓人还可以,要是忘记了使命想要逐鹿天下,那就只能饮恨沙场了。
东方月无限感慨的说:“世家传承,只为守护华夏而生。”
如今公孙家居然挟民意逐鹿幽州,只怕是要大祸临头了。
隐族九姓共约:专注戍边,莫图中原。
王朝灭而九姓永恒,四海倾而华夏不倒。
公孙家族底蕴不足,还没有摆脱暴发户的思想,估计还得锻打一回,才能真正理解守护与传承。
刘正说:“公孙家的反抗是理所当然的。”
如今兴汉国壮大,兴汉军已经把公孙家族想要做的事情,都做完了。
公孙家族已经在辽东扎下了根基,不愿意学习四大老牌家族那样,将守护阵线向四面八方推移。
公孙家族不想走,就只能拼死一搏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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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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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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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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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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