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战请缨豪杰气,魏王直接笑呵呵。
曹操感觉到——儿子长大了。
这可是比拿下平丘城还要值得高兴的事情了。
曹操问:“子脩,你得了几分七郎的真传呀?”
曹昂回答说:“父王,七叔可以斗战超神吕布,我却连夏侯惇大伯都打不过呀!”
这根本就没有办法相提并论。
曹操继续发问:“你跟七郎学武三年,难道他就没有用心教你吗?”
曹昂只得如实回答说:“父王言重了,七叔只传给了我一句话,还有一把枪。”
这一句话就是——天下武将本无招,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这一把枪据说是先帝赐给七叔的,名字叫做“梅花枪”。
相传这“梅花枪”是前汉武帝年间,冠军侯霍去病的武器。
此枪伴随着冠军侯征战一生,更是在“封狼居胥”一役中,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七叔将此枪转赠给了我,还留下了一句话——神枪有灵,练枪也是做人。
七叔的意思是说,想要我为大汉开疆拓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曹操说:“子脩,看来你七叔还是偏爱于你的。”
你拿了冠军侯的梅花枪,就得拥有霍骠骑的志向,否则就会遭到神枪反噬。
这也是梅花枪尘封百年的真正原因。
没有匹配得上冠军侯的志向,就没有资格使用“梅花枪”。
七郎有了梨花枪,当然没有必要喜新厌旧。
也罢,当年先帝为了奖励为父,把冠军侯的盔甲赐下。
为父自认为没有资格穿,这才封存了起来。
一直随身携带,时刻提醒自己——汉家危难仍旧在,吾辈男儿当自强。
既然梅花枪已经启封了,冠军侯的甲胄,也是时候重见天日了,就把它赐给你吧!
曹操命许褚取来了尘封多年的冠军侯甲胄,当场让曹昂换上。
曹昂穿好甲胄之后,亲手解开了包裹梅花枪的红布。
曹操大吼说:“冠军侯,我曹家的忠心天日可表!”
说完,曹操翻身下马,将爪黄飞电交给了曹昂。
曹昂说:“多谢父王赐甲赐马。”
曹操看着威风凛凛的儿子,老泪纵横的说:“子脩,一定要坚守本心,不负梅花枪的野望。”
爪黄飞电是魏军第一神驹,可以作为你的助力,望你善待宝马,在沙场上留下新的传说。
曹昂纵马飞驰,梅花枪寒意乍现。
兴汉王刘正的开山大弟子曹昂,终于拿着梅花枪,穿着冠军侯的甲胄,骑上爪黄飞电,隆重的登上了历史舞台。
长垣之战,留下了曹昂的传说。
爪黄飞电速度奇快,梅花枪上冷意凛然。
曹昂抖擞精神,一击必杀。
田树瞪大了眼睛,扑通一声掉下了战马。
曹安民气喘吁吁的退回了本阵——打仗有风险,想要回家找妈妈。
曹昂沙场斩将,一招建功。
田光愣住了,盯着梅花枪,燃起了熊熊的战意。
田家剩下的十二个人围住了曹昂,开始了复仇之战。
夏侯惇说:“大王,田家倚多欺少,待我出马助子脩一臂之力。”
曹操摇了摇头,慢条斯理的说:“元让,这是子脩的舞台,就让他一个人表演吧!”
夏侯惇沉默了,曹操锻炼儿子,这就没有话说了。
曹操能够说这样的一番话,其实是有底气的。
毕竟梅花枪的选择,从来都没有弱者。
兴汉王刘正看中的人才,也没有草包。
既然刘正选择了曹昂传承梅花枪,想来是相信曹操的儿子,不会令冠军侯霍去病的武器蒙羞。
就在曹操胡思乱想的功夫,战场之上也有了新的变化。
田家十三英已经有七个人横尸沙场。
曹昂扶摇直上,梅花枪撒落无数片雪白的花瓣。
这既是美仑美奂的枪招,又是实实在在的催命符。
田光心声警兆,不敢拿眼睛观看,忙闭上了双眼,凭借着那虚无飘渺的武者本能,轻轻的挥出了一招。wWW.ΧìǔΜЬ.CǒΜ
武器相撞的声音,令田光肝胆俱裂。
田光使用的是一把长一柄大刀,曾经受过高人指点,得了三招半。
那位高人曾经说过:遇羽则逃,遇梅立避。
田光使用前面三招,跟随赵王张扬建功立业,得了个外号:田三刀。
即就是在战场之上,田光一般只用三刀,就可以分出胜负。
如今在长垣城外遇上了曹昂,田光在情急之下使出了那救命的半招。
人之将死,智慧大开。
田光终于认出了梅花枪的来历。
原来“遇梅立避”中的梅,并不是指名字中含有“梅”字的武将,而是一位使用梅花枪的少年。
田光想通了——沙场扬名,不如活着重要。
田家十三英之首的田光,放弃了手足兄弟,转而逃之夭夭了。
曹昂有些奇怪,那个挡住了梅花枪致命的一击的敌将,居然不要脸皮的逃走了。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打到一半就不打了,真不知道做了田光的对手之后,还会被这样的吊胃口。
曹昂已经没有功夫去理会田光的逃跑了。
剩下的田家兄弟,似乎也没有发现——他们中间有人临阵脱逃了。
曹昂长啸一声,梅花枪似乎凝气成冰,冻结了对手的热血。
一枪刺出,数道寒光之后,田家兄弟团灭了。
魏王曹操先是看见了田家军的主将田光逃出生天,又是看见了曹昂连斩数将。
曹操在高兴之余,立即拔出了倚天剑,大吼一声:“全军出击,攻占长垣!”
五万魏军气势如虹,鼓躁前进,全部压向了群龙无首的田家军。
曹操命令曹纯带着三千人进驻长垣,剩下的大军追着田家军一路向北。
在经过曹昂身边的时候,曹操说:“子脩,好样儿的。”
曹昂说:“父王,兵贵神速。”
田家军暂时的废了,必须要立即出击,乘胜追击,彻底的打掉赵王张扬在兖州的根基。
曹操听了之后,认真的叮嘱说:“子脩,一切小心。”
曹昂点了点头,驱动爪黄飞电,直接朝着田光所在的位置冲杀。
田光见魏军居然一改常态死命的追杀,立即招呼一声,纵马狂奔。
曹昂一马当先,杀得田家军哭爹喊娘。
眼看韦乡就在眼前,田光有些纠结了。
曹昂阴魂不散的跟在后面,这让田光很为难。
进入韦乡就得直面曹昂的攻城。
放弃韦乡,就会让魏军,切断白马城与濮阳城田家之间的联系。
田光想要活命,可是田家也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想了很久,终于在靠近韦乡的时候,家族至上的思想彻底的占了上风。
田家再也不愿意做赵王张扬的马前卒了。
田光带着一万残兵,逃向了濮阳城方向。
魏军主力进驻了韦乡,正式拉开了白马战役。
韦乡城中,曹操坐在主位上,召军师戏志才单独奏对。
毕竟曹昂的事情,可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以曹操的聪明才智,自然知道陈留城中的暗流涌动,自己的几个儿子,都被动的成了豪强的代言人。
难怪兴汉王刘正,对于延续子嗣并不是特别的上心。
即便是有了长子刘立,也只让嫡母甄宓扶养。
曹操问:“志才,是不是封赏有功将士一番,大军也好休整一下嘛?”
戏志才回答说:“主公,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大公子初次出战,就能扬名四海,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
要是再加官进爵,厚赏于他。
总让人感觉是在捧杀呀。
陈留郡中,那些不安分的豪强们又在蠢蠢欲动了。
听说二公子曹丕得了世家商会的效忠。
四公子曹植更是成了儒门弟子追捧的对象。
陈留三贤,好厉害的手段呀。
豪强为了吹捧四公子曹植,居然拿主公做了挡箭牌,又搞出二公子曹丕,转移天下人的注意力。
还搞出什么天下文章计一石,曹子建独得八斗。
才高八斗曹子建,文坛盛事曲流觞。
对于文韬武略的大公子曹昂,以及有万夫不挡之勇的三公子曹彰,却是只字不提。
豪强世家的用意,可是路人皆知了。
主公子嗣旺盛,本来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然而豪强世家兴风作浪,主公要是再推波助澜,兄弟阋于墙的故事,只怕就要发生在曹家了。
四公子曹植,年仅四岁,居然成了儒林士子的风向标,这不是故意的刺激前面几个哥哥吗?
如今大公子阵上显摆,未尝没有与几个弟弟争宠的意思哪?
这豪强挑拨离间的手段,已经出神入化了。
据说二公子曹丕,似乎有意与四公子曹植争夺文坛的地位。
三公子曹彰更是日以继夜的练武,想要另辟蹊径参与争宠。
好在大公子在年龄方面有着绝对的优势,倒也不至于像几位公子那样表现得特别的明显。
然而大公子阅历不足,又是少年心性,要是突然登上了高位,只怕是祸非福呀。
自古王者无私情,儿子多了祸患也就多了。
曹操问:“志才,难道以子脩的能力,压不住几位弟弟吗?”
戏志才反问:“主公,你能让一世家商会和天下儒林的利益保持一致吗?”
曹操摇了摇头,儒林以耕读传家,世家商会却是一身铜臭味。
更为离谱的是——儒林士子喝着范阳烧酒,还能吟诗作对,嘲笑并讽刺一番——贩卖范阳烧酒的世家商人,全部都是奸商。
世家商会和儒林的尖锐对立,直接导致了清谈和务实的区别。
然而双方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不惜一切代价的打压功勋武将。
凡是军功将领,在世家商会的成员眼中就是刽子手。
到了儒林的眼中,那就是空有一身蛮力的匹夫。
武将的屈辱,从儒林空谈开始。
很多人手无缚鸡之力,却高喊口号——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然而对于真正沙场搏杀的勇士,又觉得那是——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从来都没有文人认为武将是为了天下大义而战,似乎武将成了君王手中的工具一般。
想当初冠军侯封狼居胥,天下义士自主奔赴五原郡,为了天下大义而不惜身。
然而国贼董卓祸乱朝纲之后,天下世家居然罔顾天下大义,为了一己之私,弄得汉室天下狼烟遍地。
如今儒林和士家商会内斗不休,可曾见过有人自主北上替汉人戍边的吗?
世家已经开始堕落了,家文化的兴起,让起源于三皇五帝,崛起于秦皇汉武时期的国文化,渐渐的成为了过去。
儒林掌握了土地,就会拿天下大义当武器,肆意的搅乱天下。
家为大的理念,直接将传统的仁义道德通通的抛弃了。
再也没有人会为了天下大义而奋斗,只会为了家族的荣光而坚持。
戏志才才说到这里,已经热泪盈眶了。
他似乎可以看到,千百年之后的世家,为了一己之私可以出卖国家利益,甚至是与敌人串通,谋害国家栋梁。
戏志才哭了。
曹操沉默了很久,才突然盯着戏志才,用冰冷的声音说:“志才,你其心可诛!”
戏志才傲然而立,与曹操对视,直言不讳的说:“主公,你不如兴汉王!”
兴汉王为了树立国为大的根基,可以强势驱逐青州的千年世家管家,直接导致了以耕读传家的儒林主力,彻彻底底的放弃了兴汉国。
而主公为了曹家,居然可以与虎谋皮。
不仅接纳了私欲横流的世家商会,还给了“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儒林士子,生根发芽的土壤。
曹操听了之后怒火中烧,随即拔出了倚天剑,架在了戏志才的肩膀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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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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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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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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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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