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左>第100章 成军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

  左营迎来了两件大事。

  其一是最后一批在钞关码头劳作的士兵归来,充实到了军营当中。

  至此,左营三千人马悉数到齐。

  左梦庚将原有的编制彻底打散,老兵和新兵混编重组。

  如此一来,先期接受过训练的老兵就可以传帮带新兵,极大地减轻了作训压力。

  前期接受训练的老兵,经过训练和考核,相应授予了不同的军衔,开始在军中充当中下级军官和士官。

  接受过训练三个多月的老兵有一千多人,彻彻底底的新兵也有一千多人。

  如此一来,基本上一个老兵就可以带两个新兵。

  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让全军尽快拥有战斗力。

  每日的校场上,老兵喝骂捶打新兵的场面屡见不鲜,也成为了新兵们进步的必经之路。

  这个时候是左营最重要的时期。

  左梦庚哪里都没去,就泡在军营里,和所有官兵同吃同住同训练,一切都以身作则。

  在他的表率下,所有的军官都跟着示范,也让新兵们很快安稳了下来,接受军营的锤炼,一步一步变成合格的战士。

  造枪所那边第一批的四百支火帽枪已经交付,废品率非常喜人,仅仅为百分之一。

  这四百支火枪,左梦庚平均分配给了四个步兵大队。先让老兵掌握,然后再教给新兵。

  左营的校场上,终于响起了火枪的轰鸣。

  新兵们在一旁看着火枪的威势,竟然有人被吓尿了。但一想到不久的将来,他们也可以拥有这样的武器,训练的热情又空前高涨。

  “记住哨声,千万不要听错。一声哨子为列队,两声哨子为举枪,三声哨子为开火。听明白了吗?”

  开始的射击训练课,是左梦庚亲自主持的。

  一个中队的老兵排成一列,每人一支火枪,全都跃跃欲试。

  关于左营的指挥方式,左梦庚思虑良久,采取了喇叭和哨子相结合的方式。再大方面的指挥,则用旗语。

  以鼓为号令的方式被他取消了。

  中国的大鼓声音沉闷,如果是冷兵器战场上还好。可一旦枪炮齐鸣,士兵们很可能听不到。

  他也没打算弄西式的军鼓,于是就让工匠们做出了哨子。

  这玩意儿不要太简单,用铁片即可。

  哨子的声音尖利,再复杂的环境里也清晰可闻。

  军官们拿到试用后,纷纷叫好。

  至此,哨子就成为了左营基层指挥的工具。

  比如阵列射击时,中队正以哨子指挥。一声、两声、三声和长声各有不同意义,足够士兵明白照做了。

  更大规模的行动,则用喇叭,也就是冲锋号。

  所谓滴哒哒滴滴滴滴、滴答答滴滴滴滴一响,什么敌人不闻风丧胆?

  战场规模再大的话,声音作为指挥就有所不足了。

  这个时候需要的是旗号。

  左梦庚没有骚包地弄什么旗语。

  战场上乱糟糟的,情况多变,没有谁能始终盯着指挥中枢的旗语。

  万一错过了一个动作,那乐子可就大了。

  因此后营的旗语,是以颜色来区分的。

  这种方式最简单直接,也不会让下面的部队错过信息。

  另一件大事,则是在左庄那边。

  也就是春耕。

  民以食为天,耕作大事,谁也不敢轻忽。

  山东的农业,为两年三熟,混种为主。琇書網

  左庄这边的地里,本来已有作物。

  那是前任庄主冯员外时种下的大麦和小麦。

  经过一个冬天,麦苗窜了一大截,日渐开始成熟。

  二月的时候,老秦头就找过左梦庚,提及灌溉问题。左梦庚亲自做主,给左庄批了两架水车。

  如今这水车可派上了大用场,从河里提了水上来,顺着蜿蜒的水渠流入一块块麦田,极大地缓解了旱情。

  庄里不忙的人也被动员起来,开始将空闲的土地翻耕,准备下种。

  此时种下的,多为高粱、谷子和大豆,还有黍稷等庄稼。

  “不要种这么杂,反而不利于管理。咱们就只种一种,那就是大豆。”

  左梦庚在老秦头和陈芷的陪同下,视察耕地情况,也提出了想法。

  老秦头有些犹豫,但事关肚子的大事,不得不说。

  “少爷,田地是可以混种的。只种大豆的话,太浪费地了。到了秋儿,怕是要少收不少。”

  左梦庚却不这么看。

  “咱们的地本来就少,如果啥都种的话,反而样样收成都少。不如专精专种,提升单一庄稼的产量更好。”

  他又指着麦田道:“明年的话,大麦也不要种了,专种小麦。”

  虽然大麦的成熟期在五月,比小麦的夏至收割早了不少,可以提前将耕地他用,但大麦的营养成分、产量、口感等,全都不足,远不如小麦实用。

  见他连这个都要改,老秦头大急。

  “少爷,可不能呀。咱们庄子的田本就不多,再这么干,不少人都要饿肚子呢。”

  左梦庚哈哈大笑。

  “老秦叔,你不会觉着咱们这一万多人,都要靠这点地养活吧?”

  “这……”

  老秦头被问住了。

  一辈子的庄户人家,最舍不得的就是田地浪费了,恨不得每一寸地都种上庄稼才满足。

  可左梦庚说的情况也是事实。

  整个左庄也就千亩来地,就是再精耕细作,也不可能供应的了一万多人的口粮。而且还有一个军营,更是耗粮大户。

  老秦头急了,不停跺脚。

  “那可咋整?”

  左梦庚宽慰他。

  “还能咋整,买粮呗。”

  事实上左庄现在的口粮,大部分都是外购的。

  虽然花费不少,但也没有别的办法。

  所幸有临清各大家族支持,左梦庚想要买粮的话,倒也方便。

  老秦头却对这个情况很不满意。

  “一直买粮哪成啊?少爷,听说你赚了不少钱。要不……咱们多买点地不成吗?俺们庄户人家有的是力气,再多的地咱们也能种。”

  左梦庚满头黑线。

  “如今地不好买,再说钱财还有大用,日后再说吧。”

  买地怎么成?

  有多少钱都不够啊。

  哪有抢地来的痛快。

  左梦庚来此,除了规划庄稼种植之外,还有一件大事。

  他取过包袱,交给陈芷。

  “这些都是西洋作物,据闻亩产惊人,而且耐旱,不需要太多的水灌溉。你在庄子里寻找几块空地,进行试种,看看效果如何。倘若可以,明年咱们就推广种植。”

  听说是新作物,陈芷不禁小心了些。

  “可有种法?”

  左梦庚将徐光启的书稿交给他。

  “此乃徐玄扈公亲笔手书的作物种植方法,你拿过去仔细研究,教给大家。”

  听到是徐光启的手稿,陈芷双眼冒光,如奉珍宝。

  “我回去之后抄写一份,玄扈公的手书,还得千座亲自保管才成。”

  左梦庚本来没当回事,觉着不过是一份农书罢了。此时被陈芷提醒才察觉到,徐光启的亲笔手稿意味着什么。

  这要是拿到几百年后,《农政全书》的原本,价值连城啊。

  再想想熟悉的人里还有谁历史价值比较高的,到时候一人弄份书稿收藏,将来后代们即使靠这些都不愁吃喝了。

  对于西洋作物的试种,左梦庚吩咐的很仔细。

  “伺弄这些庄稼的时候,必须要详细记录,心得也必须写下来。即使这次失败了,也能成为经验。”

  古代的农民们因为没有文化,许多宝贵的经验都无法传承下去。

  这也是农业发展缓慢的原因。

  偏偏农业领域又是左梦庚的弱项,唯一知道的就是土豆、玉米可以有效缓解粮食危机。

  至于怎么让这些美洲来的物种适应中华的土地和气候,就只能交给本土的农民了。

  庄子里的读书人虽不懂种植,但可以协助记载,获取第一手珍贵资料。

  等日后更多的掌握了知识的人投身农业,才是大发展的时机。

  对于种植精简后的空地,左梦庚也有想法。

  “可以组织大家多多种植蔬菜,成长快,收获快,能有效丰富大家的餐桌,也能弥补一部分的粮食消耗。”

  古代的农业,比较偏重主粮,而疏于菜蔬的培育。

  南方地区气候温润还好说,菜蔬自然生产就很丰富。但到了北方,百姓们的饮食就单调多了。

  左梦庚觉着,应该改变这种情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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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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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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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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