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左>第11章 少爷当家(2)
  “今年大旱,数月不曾降雨,田里颗粒无收。老奴便想着,不如免了庄户的租子,好歹捱过这一阵子。不曾想,夏天的时候收到了老爷来信,催要钱粮。天大地大,老爷最大。无论如何,也得可着老爷不是?所以老奴便想着,和庄户们商量商量,好歹挤出些来,满足老爷花用。”

  左严娓娓述说,关于左良玉催要钱粮一事,左梦庚是知道的。

  其中还牵扯到一段辽东的公案。

  天启年间,帝师孙承宗主政辽东。

  鉴于辽东的压力越来越大,为了挽救局势,孙承宗编练了车营。

  左良玉得到超擢,成为了右营都司。

  而这件事,在辽东诸军中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因为之前左良玉名不见经传,只是区区一个把总,虽有战功,但这样的提拔实在骇人。

  孙承宗为何如此青睐左良玉,左梦庚融合了两世灵魂,也不知其所以然。

  左良玉可没有什么深厚背景。

  他出身贫寒,自幼父母双亡,连母亲叫什么都不知道,是叔父将他养大的。

  可后来叔父有了自己的孩子,便对左良玉横眉冷对,嫌弃厌烦。

  左良玉心高气傲,不愿寄居人下,发誓要闯荡出一片天地来。留下了黄氏和年岁尚小的左梦庚,去了辽东投军。

  左梦庚的记忆里,幼时的生活还是蛮苦的,有时甚至会挨饿。

  一直到左良玉做了都司,左家才渐渐起势。添置了宅邸、田地,招了不少奴仆,有了过得去的门面。

  但左良玉的处境,并没有好过。

  阉党掌权之后,孙承宗离职,负责辽东的人变成了袁崇焕。

  按理说,袁崇焕作为钱龙锡的门生,身上刻着东林党的烙印。有共同对抗阉党的情谊在,袁崇焕本该对孙承宗的爱将左良玉照拂有加才对。

  然而事实截然相反。

  袁崇焕的麾下,左良玉的日子颇为艰难,屡遭针对,可谓是朝不保夕。

  为何如此,左梦庚看不透,这也是先前他对袁崇焕恨之入骨的原因之一。

  后来辽东督抚闹翻,有阉党背景的王之臣挤走了袁崇焕,左良玉的处境更加艰难。

  彼时的左良玉,几欲辞官归乡,不受鸟气了。

  幸好天启皇帝驾崩,崇祯即位,王之臣被赶走,辽东巡抚换成了毕自肃。

  终于缓过气来的左良玉后怕不已,就想着无论如何,都要巩固自己的地位。

  他打算花一笔钱财,让自己的职位名正言顺。

  左良玉的官职,全称是辽东车右营加衔都司。

  明代官员,加衔乃是殊荣。

  比如什么“太子太保、太子少傅”之类的,非人臣之极而不可得。但到了左良玉这里,加衔二字就成为了催命符。

  他这个加衔都司,就跟什么代县长、代军长一样,属于临时性质,随时都能被免职。

  之所以会如此,就是当初孙承宗提拔他的时候,因为悬殊太大,为了应付争议而做的缓和之举。

  左良玉便想要趁着辽东头面换人,弄一笔钱财贿赂上官,把这“加衔”二字去了。

  此事发生在六月间,不想一个月后,宁远兵变,毕自肃自杀,袁崇焕上演王者归来。不但漂亮地平息了兵变,还手起刀落,斩杀、罢黜了一大堆官员。

  也就是左良玉在其中罪责不大,罢官免职,否则的话,脑袋都要不保了。

  奈何辽东和临清相距千里,左严并不知道左良玉丢了官,就想要趁着秋收之后,把租子收上来变现,然后给左良玉送去。

  “那日老奴去了庄子,路上有事耽搁了些。待到了地方,不成想王三几个混账居然大打出手,还踢死了梁越老爹。那梁越发了狂,当场打死了王三。老奴本想平息事端,奈何梁越杀红了眼……”

  剩下的事不须说,左梦庚也知道。

  左严因此而受伤,左府上下乱成一团。

  一出豪奴仗势欺人,导致农民家破人亡的惨剧,竟然发生在了自己家里。

  左梦庚拍拍脑袋,实在是气闷的很。

  “严叔便好好休息,此事交给我处理。”

  安抚了左严,左梦庚回到正院,问道:“那些打人的在哪里?”

  左荣带人出去,不大一会儿,提了几个捆的结实的奴仆扔在了左梦庚面前。

  这些家伙早就吓坏了,一个个佝偻在地上,因为嘴巴被堵上说不出话,只能拼命朝左梦庚磕头。

  左梦庚在他们面前来回踱步,话音清澈,人人都听的清楚。

  “我左氏起于微末,骤富贵而不忘本,历来持家和善,不敢败坏家风。”

  周围一圈下人听的面色古怪。

  左大少爷你当初遛鸟跨街、打架斗殴的时候,可没什么家风啊。

  只是如今左梦庚截然不同,昂扬而立宛如天尊,一身凛然霸气令人不敢直视,惹得下人们都小心翼翼,不敢乱来。

  “你等贱奴自作主张,坏我门风,其罪难恕。不过首恶王三已死,尔等却活罪难逃。”

  他令左荣拔去恶奴口中的布条,问道:“说吧,你们是要受家法,还是开革出府?”

  这些仆人脸色大变,磕头如捣蒜。

  “我等愿意受罚。”

  “只求少爷慈悲,便是打死我等也无怨。”

  如今这世道乱糟糟的,留在左府衣食无忧。要是被赶出了门,他们只怕要曝尸荒野。

  左梦庚其实早就料到这些人会作何选择,但不得不做出样子来。

  明末民众的思想意识其实已经到了蜕变的边缘,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到处爆发的奴变。

  许多奴仆不满于现状,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抗争。

  左梦庚也怕家里出现这种状况,所以今日既是惩罚,也是预防。

  倘若仆人有所不满,那干脆就撵出府去,也好过于家中藏了爆雷。

  既然这些人不想走,那就惩罚,以示公道。

  惩罚并不重,每人十棍。打的皮开肉绽、哀号流涕是不假,但也打不死人,过几日又能活蹦乱跳。

  其余的仆人见到此情此景,全都心底悚然,不敢再懈怠了。

  处置了府里,庄子上那边更加棘手。m.χIùmЬ.CǒM

  左梦庚想了想,对左荣道:“明日你们八个和我出城。”

  左荣等人凛然称是,自去准备了。

  左梦庚回了后院,宴席早已备好,黄氏、徐若琳、左羡梅都在等着他。

  “母亲先吃便是,这般枯等,岂不置孩儿不孝?”

  黄氏只是摇头,慈祥地看着他。

  “你这一家之主不在,我等妇道人家哪有享乐的道理?”

  徐若琳在一旁吐舌头,觉着这一家子规矩真多。

  她还做了一个捧腹的动作,明显是在告诉左梦庚,她饿坏了。

  左梦庚莞尔,也不耽搁。

  “那开饭吧。”

  为了迎接左梦庚回府,厨子颇为用心,准备了一桌好菜。

  黄氏却有些担心。

  “徐小姐打从江南来,也不知道吃不吃得惯?”

  徐若琳平时有些大大咧咧的骄纵,可到了饭桌上,大富大贵的修养就出来了。吃的那叫一个端庄典雅,惹得左羡梅边看边学。

  “鲁地饮食颇有独到之处,在江南是万万吃不到的。今日有此口福,也是一番阅历。”

  黄氏便放心了。

  “那就好,你们这一路上净遭罪了,不好好补补,怎么成?”

  左梦庚去前院时,徐若琳陪着黄氏,已经把路上的情形说了,可把黄氏吓的不轻。

  不过听得徐若琳和左梦庚共乘一马,朝夕相处那么多天,黄氏的脑筋不免多想了一些。

  “我吃好了。”

  “呃……”

  “啊……”

  左梦庚放下碗筷,在黄氏等人愕然的目光中,自己也挺诧异的。

  以前他吃饭可不快,慢条斯理的,虽然算不上细嚼慢咽,但也颇耗时辰。

  哪像现在,不过眨眼功夫,一顿饭就结束了。

  想想梦里那些军人似乎就是这么吃饭的,难道自己也被传染了?

  黄氏关心道:“怎吃的这么快?好歹多吃些。你受了伤,不吃好一点,怎么能好的快?”

  左羡梅在一旁幽幽地道:“哥哥已经吃了五碗米饭。”

  她看的一清二楚,巴掌大的饭碗,装的满满的米饭,到了左梦庚手里,就好似倒进嘴巴一样。

  再看看自己碗中尚有许多的饭粒,左羡梅简直怀疑人生。

  听到左梦庚三两句话的功夫就吃了五碗饭,黄氏和徐若琳也不禁看过来。

  这人的肚子是无底洞吗?

  左梦庚也闹了个大红脸。

  “呵呵,你们慢慢吃,不用管我。”

  看三个女人慢条斯理地数着米粒吃,他坐的也是煎熬,干脆告辞,回了自己的小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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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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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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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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