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在我。
如果在国防军的武器装备当中选择一样叶臣最讨厌的。
那毫无疑问,肯定是铁丝网。
叶臣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缺德带冒烟的家伙,发明了这种恶心的东西。
看起来平平无奇,可是处理起来无比麻烦。
想他们八旗勇士无往不前,面对任何强敌都敢于浴血拼杀。
偏偏就是这个铁丝网横在面前,让他们前进不得、绕路不得、处理不得,裹足不前。
而那些懦弱的汉人,就舒舒服服的站在铁丝网后面,利用手中射程更长的火枪,将英勇的八旗将士活活打死。
叶臣发誓,一旦被他抓到发明了铁丝网的家伙,绝对要在此人身上戳出三千六百个洞,然后一一抹上蜂蜜。
现在当面的国防军居然没有布设铁丝网,这岂不是任由八旗骑兵纵横驰骋?wWW.ΧìǔΜЬ.CǒΜ
他又哪里知道,不是顾志奇不想布设铁丝网,实在是兼程赶路已经到了极限,来不及携带更多的物资。
看到八旗骑兵冲锋而来,第13团只能用简易的办法来应对。
五百米!
距离还相当远,但是顾志奇已经下令开火。
第13团都是新兵,火枪的装填速度、火枪阵的轮转速度绝对不能跟野战部队相比。那么就只有拉长距离,多增加射击轮数。
第一排的士兵笨拙的预估高度,将枪膛里的子弹发射出去。然后赶紧后退,把位置让给第二排。
等第二排上前的时候,清军骑兵已经奔驰到了四百米的距离。
在国防军士兵的眼中,敌人稍微清晰了一些。不过他们的射击,依旧还是采取大差不差的漫射。
第一轮的射击当中,只有寥寥无几的几颗子弹打中了人,对清军骑兵的阵型没有造成任何冲击。
第二轮的射击战果稍微大了一些,但也影响有限。
等到第三排上前的时候,清军骑兵冲近到了三百米。
而在这个时候,第13团的布置终于发挥了作用。
就只见跑在最前面的骑兵突然一阵混乱,战马发出痛苦的嘶鸣,庞大的身躯不受控制的朝前翻滚、倒在地上之后,再也没有起来。
马背上的骑兵因为毫无思想准备,自然也反应不及。随着战马掼在地上,身子还被压住,口腔、鼻腔、耳朵里鲜血迸流。
这一变故吓了所有清军一跳。
因为他们完全没有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
当然看不清了。
第13团虽然来不及携带铁丝网布阵,但是却在阵前用最细的铁丝拉起了足足十道防线。
铁丝的粗细跟棉线差不多,加上泛着青光的颜色,在阳光底下肉眼非常难以察觉。
….这种铁丝平常的时候很难对人和战马造成什么伤害,但是此时被拉紧绷直之后,战马冲撞上来却变得比刀子还要锋利。
战马的马蹄撞在铁丝上面,立刻就被割断,自然人仰马翻。
这种看不见的危险更加吓人,奈何清军骑兵的冲势已经起来了,根本停不下来。
他们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前进。
结果每前进十米,就有一批骑兵和战马倒在铁丝的切割之下。
就连叶臣也不例外。
他被战马甩脱出去,半空中一个翻滚。等落地之后,借着厚厚的盔甲消减了惯性,随即站起。
后面一匹无主的战马上来,他借步跑了两下重新上马,毫发无损。
清军人仰马翻,令第13团的士兵们士气大振,火枪射击的准头开始提升。
随着距离的拉近,清军的伤亡越来越大。
好不容易冲破了十道铁丝,正前方一片开阔,应该到了清军肆意冲杀的时候吧?
结果他们胯下的战马再次胡乱摔倒,又制造了大片的混乱。
原来脚下的土地早已被13团挖出了一个又一个海碗大小的小坑。
这种小坑虽然不起眼,但是马蹄子陷在其中,尤其是在快速奔跑时肯定会被撅断。
大沟深壕挖掘起来肯定来不及,但是这种小坑,士兵们只需要用铁锹随便弄弄就可以了。
然后在上面洒满细腻的碎土,乍看起来和土路一般无二,却对骑兵造成了严重的杀伤。
如果是以往,这种布置不会起到什么效果。因为清军在进攻的时候,从来都是步兵在前,肯定会将这些布置试探出来。
但是现在阿济格时间有限,没有办法慢慢进攻。一开始就将骑兵投入了战斗,却大批的折损在了这些小花招上。
幸好第13团力量有限,做出的布置也到此为止。
清军骑兵在付出了上千骑伤亡的代价之后,终于冲了过去。
此时双方的距离已经两百米都不到了。
第13团的火枪变得更加密集,枪声越发急促。
“不要打人,打马!”
看到有士兵还在慢慢瞄准着清军,军官立刻进行提醒。
对付骑兵,打马比打人效果要更好。
毕竟唐朝人都知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相比起躲在马背上、身形飘忽的清军士兵,战马的目标可就太大了。
得到提醒,第13团士兵们纷纷放低了枪口。
枪林弹雨之下,清军的战马可就遭了罪。
哪怕战马再高大,中了弹也会疼痛。疼痛就会发疯,发疯就会乱来,乱来就会搅乱阵型。
山道本来就很狭窄,随着战马的疯狂,清军的冲势为之一顿。
顾志奇看在眼中,连忙让两侧山坡上的士兵也投入攻击,尽最大可能的投入火力。
不过这个部署并没有坚持太多时间,两侧山坡上的士兵就顾不得清军骑兵了。
因为鳌拜率领的清军步兵已经摸了上来,两侧山顶上必须先对付眼前的敌人。
看到第13团的火力为之一弱,叶臣在人群当中举刀高呼。
“冲过去,搅乱他们的队形。”
立刻有二十来个巴牙喇当先冲了出去,随后其他骑兵跟上,以风驰电掣的速度撞入了第13团的阵列当中。
血肉搏杀,瞬间开始。
第13团的士兵们没有和骑兵战斗的经验,第一次面对近在迟尺的骑兵,全都有些慌乱。
许多人都情不自禁地想要后退,导致阵型出现松动。
顾志奇抬手一枪,将一个巴牙喇打落下马,算是先声夺人。
“先开枪,然后组成刺刀阵,按照操典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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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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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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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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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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