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左>第1161章 教友
  “参座,这军装……丑。”

  左梦庚悉心拿出来的军装,被新任第四师师长左永给了如许评价。

  这让左梦庚气不打一处来。

  “哪儿丑了?”

  这可是历史上被证明了的军装,真是不识货。

  左永十分嫌弃。

  “这军装松松垮垮的,穿都不威风。”

  不光是他,王秀芹等人纷纷点头,竟然都是一样的想法。

  左梦庚愕然,随即明白了过来。

  军装的发展,有一个持续的过程。

  冷兵器时代的军装,都追求盔甲鲜明、颜色艳丽。因为这样从视觉效果上看去,会显得军容威武,慑人心神,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而这种思路持续到了热兵器的早期。

  排队枪毙的年代,世界各国军队的军服都漂亮规整的和孔雀一样。

  一直到布尔战争时,英军在布尔人手中吃了大亏。

  他们注意到,布尔人穿的土色衣服很难被发现,因此开始抛弃鲜红色的军服,转而研制出草绿色军服。

  和英国人同一文化渊源的美国,也是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其独特的军服文化,并且更进一步。

  尤其是在战场上,美军军服摒弃了制服款式,而是改为松快的野战款式,结果大受欢迎。

  左永等作为这个时代的人,看到左梦庚设计的军服颜色不够鲜亮也就算了,款式还不够整洁,当然不太满意。

  这方面左梦庚当然知道什么才是合理的。

  “这是作战服。你们想想,在野外、壕沟、城墙、泥土当中,你们更愿意穿着什么样的衣服打仗?”

  只一句话,就让左永等人陷入了沉思。

  他们都是战场的亲历者,自然对军服的感受最深刻。

  明军的军服说起来,除了颜色鲜亮外,其实就比较松垮。

  但明军军服的松垮并非是故意设计的,而是布料质量导致。

  可不管怎么说,宽松的军服才能让各种战术动作顺利施展,这一点是所有人都明白的。

  左梦庚又道:“还有,你们射击的时候,是颜色鲜明的敌人好瞄准,还是隐藏的敌人好瞄准?”

  又是一个答案显而易见的问题。

  至此,左永等人终于明白了左梦庚的深意,对于新式军服再无异议。

  当然,左梦庚也知道,军队有的时候确实需要通过华丽的外表来彰显地位和气势。于是,他又拿出了常服、礼服等样式。

  常服的面料,与作战服差不多,但作为日常穿着的军服,就要帅气的多了。

  左永等人一眼都就看了出来,这种帅气的常服和左梦庚穿过的礼服、中山装十分相似。

  “这个好,穿戴方便,样式威武,方有我新军风采。”

  左永就有一套中山装,平日在家中时很喜欢穿。见军队常服采用了这样的样式,最高兴的就是他了。

  左梦庚将作战服和常服的设计图纸交给王秀芹,吩咐道:“你们要尽快吃透,并且建成生产线。我的要求是,最迟明年夏天,第一批军服能够列装部队。”….王秀芹领命,没有叫苦叫累。

  和从前生不如死的日子比起来,现在做的这些,简直是神仙般的日子。

  左梦庚又提点了一句。

  “布料上,你回去之后和徐尔斗沟通一下,看看松江府那边能否织造出斜纹面料。如果不能的话,你们就自己成立研究小组,进行攻克。”

  现在的布料,基本上都是平纹布料。看着左梦庚画出来的斜纹面料样式,王秀芹十分好学。

  “参座,这种纹路有何妙处?”

  左梦庚又在纸上画了人字形纹路格式,才道:“这种斜的编织格式,会让面料更加结实,增加耐用度。这里面涉及到力学,你回去之后可以去科研院请教邓玉函先生。”

  王秀芹连忙记下,这次胶州湾之行又让她学到了许多东西。

  同时她也有东西交给左梦庚。

  “参座,您看,这是我们服装厂弄出来的棉裤和手套,还有棉大衣。”

  冬季作战,天气始终都是大敌。

  带兵三年,左梦庚对于这个时代的冬季作战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因此早在夏天时,他就和服装厂打过招呼,让他们试制冬季服饰。

  想着未来要在军服上进行大改,所以在冬季服饰上,左梦庚就提出了一些简单的构想。

  首先是避免手部冻伤的手套。

  左梦庚设计了分出五指的薄棉手套。

  有多薄呢?

  几乎只有一层面料,也就比徐若琳戴过的淑女纱织手套厚一点。

  虽然是小冰河时期,山东气温很低,但也不过是零度左右。因此手套并不需要制作的太厚,就可以很好地保暖。

  同时轻薄的手套还不妨碍士兵们操作火枪,不耽搁作战。

  而且因为用料不多,制造简单,成本也比较低廉。

  拿过样品,左梦庚亲自戴上,分别进行了射击和刺杀体验,手套的舒适度让他非常满意。

  “这种手套,军部先期采购五万双,一个月内能够交货吗?”

  王秀芹痛快答应。

  “保证按时交货。”

  手套的织造又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即使用人工堆都能堆出来。

  如今东昌府的妇人们都已经习惯了走出家门赚钱,服装厂这种全是女工的地方,更是大受欢迎。wWW.ΧìǔΜЬ.CǒΜ

  随着军方需求量的增加,如今服装厂的规模已经扩大到了五万人,分成七个分厂,再组建一个车间并非难事。

  除了手套,棉大衣和棉裤更是简单。

  明军的盔甲大部分都是棉甲,这就给制作棉大衣和棉裤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服装厂制作的棉大衣和棉裤,和棉甲一样,都是先将棉花压制成片,区别只在于没有压制的如同棉甲那么紧实。

  将棉花放在两层布料中间,然后采用左梦庚教授的方法,用缝纫机分格成排扎线,用以固定,极大地提高了棉花的稳定性,避免了棉花掉落,在下摆处形成堆积,上部的棉花又因为流失,失去了保暖的作用。….还是山东较为温暖的气候决定了,棉大衣和棉裤都不需要制作的太过于厚重,绝对不影响士兵们的作战。

  左梦庚对于军队的一切事务都不容许出现差池,因此试穿后,才给服装厂下了订单。

  ……………………………………

  刚刚被投入天牢严刑拷打没几天的高起潜,又出现在了崇祯的面前。

  虽然差点没命,身体也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可高起潜却格外振奋。

  能见着崇祯,这说明他有活过来了。

  这是为什么呢?

  韩川的调查结果摆在了崇祯的案头。

  韩川弄到了沙河之战的详细情况,证实了朱大典、高起潜等人在行军布阵方面,并无任何过错。

  此战之败,确实是因为叛军使用了一种阴险的毒弹导致的。

  崇祯本来就不想杀高起潜。

  用起来顺手的奴才很多,但顺手又知兵的奴才就只有高起潜一个。

  既然非战之罪,饶恕高起潜也就顺理成章了,内廷、外朝都说不出什么来。

  “都是奴婢无能,累了皇爷圣明。恳请皇爷治了奴婢的罪,好教天下人知晓皇爷之威德。”

  做奴才的,别的不行,心思肯定乖觉。

  高起潜抢先请罪,实在是以进为退的高招。

  崇祯没心思跟他玩算计,而是百般纠结。

  耗了十余日,实在是耗不下去了。

  如今朝野内外全都在等着看,朝廷如何面对山东乱局?

  本来朝中主战派和主和派互相攻讦,互不相让,颇有势同水火之烈。

  可是事到如今,无论是主战派还是主和派,全都销声匿迹,没人出头。

  只因两边都知道,朝廷已经没办法了。

  唯一能做的,只有同叛军议和,才能保住山东。

  讽刺的是,主战派知道这一点,因此顺势龟缩。

  而原本主和的主和派此时也退避三舍,并不觉得可以趁机邀功。

  说白了,什么主战、主和?

  都不过是争权夺利的幌子罢了。

  真的要议和,丧权辱国时,又无人愿意承担骂名了。

  崇祯这些时日又是装病,又是暗示,奈何朝堂上都是老狐狸,谁也不肯背锅。

  没奈何,崇祯又想到了废物利用。

  看着痛哭流涕的高起潜,崇祯状似无意地道:“朕有一事,要你去做。做的好了,功过相抵;做的差了,再要你项上人头不迟。”

  高起潜磕头如捣蒜。

  “奴婢早已身许皇爷,风里来、火里去,在所不辞。”

  崇祯终于有了少许欣慰。

  “你去一次山东,见见李九成、孔有德等逆贼,问问他们,可还知晓忠义之道、人臣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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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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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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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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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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