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股海生涯>第一千四百一十四章 第二天上班
  年轻人开口道:“好了妈,你放心,我没事,我这不是已经到了吗?我路上很安全,我都到了这边了,你放心,不用担心。

  之前我不是说了吗,我在单位受人排挤,是被人坑了,是被我一大学同学给坑了。

  他不知道跟公司的风控说了什么,公司的。就是查,我虽然确实没有查出什么问题,但是这么一查,领导同事们都知道风控那面我已经挂上号了,所以都开始排挤我,领导也不再重用我。

  时间一长,我不是才落得这么一个尴尬的境地吗?现在来交易园小镇这边散散心,之后或者重新找一份工作。没问题的,不用担心我。

  放心,我跟人相处都会很愉快,表舅这边不是他自己开的店吗?所以没关系的,你放心吧,我会和表舅的合伙人搞好关系,也会和他店里的店员相处好的。

  我是那种仗势欺人的人吗?绝对不会借着和表舅的关系,借着表舅的身份,在他的店里胡搞瞎搞的。你放心吧,不用担心我,到时你和我爸可以想一想,等我从表舅这儿回去,要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你们看看要不要给我安排一个好一点的工作。

  我要求也不高,相对轻松一些的,工资高一些的最好。工作环境中有很多漂亮的单身美女的最好。

  想得美,怎么会呢?咱家的条件太好的工作安排不了,但是我这种简单条件的工作应该还是能够安排的,对吧?

  好了妈,行了,差不多了,时间也不早了,你和我爸早点休息吧,我这边待会儿要该睡了,明天一早还要去表舅的店里报到呢,第一天上班,我可不想迟到呀。

  嗯,好,我知道,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放心,你们也要好好照顾自己。有什么事我会第一时间给你打电话的。”

  说完之后,年轻人已经挂断了电话,挂断了电话之后,他整个人也长出了一口气,好像也受不了自己母亲的唠叨,如果有外人在,从年轻人的话语里不难听出,这是一个被父母养大宠坏了的孩子。

  而且这个人的家庭条件也都不错,父母能给他安排一个相对很不错的工作,这在很多普通人的家庭中是不可能做到的。

  如果此时林修然在这里看到这张脸,他一定能够认得出来,这就是自己的老同学,这就是当初在首都和李虎一起吃日料时见的那个人,也是自己在首都设局坑的那个人——胡浩康。

  世界很大,圈子很小,很多时候很多行业都是差不多的,资本市场尤其如此,如果林修然一直是之前行侠一样的情况,不太和人接触,确实不太可能遇见熟人。Χiυmъ.cοΜ

  但是如今的林修然和之前不同,逐渐开始和同行接触,尤其是来到交易员小镇之后,这里可以说的上是信息的集散地。

  在这里遇到熟人的概率也会比以往高得多,多得多。胡浩康仅仅只是一个开始,甚至,如果林修然敢在这里报出自己的师承,他会发现这里绝大多数人都和自己的师傅或直接或间接的认识,多多少少都能攀上点关系。

  但这些事情,目前的林修然不知道,炸鸡店的老板不清楚,尚未到炸鸡店报道的胡浩康同样不知道,当林修然收拾好店里所有的东西,已经接近了凌晨3点。林修然伸了个懒腰,拖着疲惫的身子往家走。

  林修然现在就期待之后要到来的领导能够为自己分担一些,哪怕分担一部分、一小部分也可以,实在不行也别给自己添麻烦就好。他不敢想象,这样的日子如果过上一周,他自己将会累到什么程度。

  此时,马路对面的小区里,那个亮着灯的窗户依旧亮着灯。炸鸡店的4位股东一边吃着炸鸡,一边看着球。没错,这几天晚上有球赛。

  他们从最初的时候话题只在林修然身上转,到后来实在无聊,就开始打开电视看球,如果不是有球赛,如果不是这几位都是球迷的话,估计他们早就熬不住要回家睡觉了。

  此时就听一个人说:“店门关了。那个林小子要回家了。”其他几个人听到这话,精神一震,连忙走到窗边查看,发现林修然果然正在关店门,看样子是忙完了。

  所幸炸鸡店距离家里不远,林修然走了不到10分钟就已经到家了。回到家的林修然已经没有精力,没有心思再去收拾了,衣服一脱,躺到床上直接就累的睡着了。

  林修然之前可是一个标准的脑力劳动者,虽然说每天也有健身,但仅停留在强身健体、陶冶情操的程度。现在突然让他打扫了一天的卫生,做了近乎一天无休息的工作,林修然的身体当然是受不了的,回到家里就直接累倒了。

  时间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的过去。当第二天,林修然的手机闹钟响起的时候。林修然睡眼惺忪地伸手去摸手机,他十分想要关掉闹钟,再睡一会儿。

  但是当林修然把手机拿到眼前的时候,手机闹钟备注上两个大字“上班”赫然映入眼帘。他才想起来自己现在是要上班的人。

  无奈,林修然只能用双臂支撑着身体,慢慢悠悠的从床上爬了起来。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这一周里,林修然比正常上班是要累的多的,因为正常上班是可以请假的。但是林修然很清楚的知道,现在这一周,是对方在帮助他。

  如果他在这一周里选择了请假,虽然对方也不会说什么,但是这就相当于浪费了别人的帮助。无奈,林修然只能撑起身子爬了起来。看着闹钟上显示的8:30的时间,林修然叹了口气。

  虽然确实是睡了几个小时,但是林修然觉得比睡前还要疲惫,林修然拖着疲惫的身子,慢慢悠悠的洗漱,穿衣服。最后下楼的时候,在楼下的早餐店里,简单的买了个早餐就前往了工作的地点。

  其实,林修然还算幸运的,他工作的地点距离住的地方不远,节省了大量的通勤时间,否则他要起得更早,睡得更晚,整个人会更加的难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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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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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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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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