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缕晨曦浮现,克莉丝汀合上了某本记录疑难杂症的古籍,随即先是瞥了眼万年如一日呆望天空的布姆,而后起身向睡眼惺忪的六花踱去。
如果说格洛莉娅因为讨厌阳光而选择了日夜颠倒,那克莉丝汀则是性格使然,只因她更享受夜晚的宁静,以及耳畔不时响起的虫鸣声。
只不过克莉丝汀尽早的情绪却显得有些低落,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完全是她的另一个毛病,或者说是许多精灵族的毛病。
克莉丝汀唯一的爱好便是阅读,确切的说是喜欢纠错。无论是歌剧台本亦或者是古籍,咬文嚼字是她最大的乐趣,并且还显得乐此不疲。
有些巅峰强者喜欢权力,有些则更青睐自由。而克莉丝汀只对书籍感兴趣,准确说是反驳那些被世人所默认的理论。在她眼中,学者所谓的“传承”,不过就是对古魔法时代的盲目崇拜,而自己所做的一切,或许才是正确的......
错字好似芒刺,无论出现在什么场合,总是最惹眼的存在,它们就像万年不开的纱窗,偶然打开条窄缝,便让苦等多时的蚊蝇闯入。
无心之人不曾发现、心细之人一笑而过、纠结之人则难以忍受。克莉丝汀便是如此,父母的罹难没有让她堕落或放纵,也没有如那些歌剧中出现的励志桥段。她只是单纯纠结,纠结到字与字的间隔。
有人看书费蜡烛、有人看书费麦酒、有人看书费墨汁。但无论费什么,都不过是情绪的一种宣泄,就像那些不削一顾或幻想自己是主角的白痴,代入感才是一本书最成功的体现。
可往往陪伴我们最久的,却是那本放在枕头旁,每晚睡前翻几页的魔法期刊,或者是可以一目十行的爽文小说。
它们就好似歌剧与吟游诗人即兴表演的区别,前者需要耗费心神揣摩,而后者只是在充当着打破寂静的角色。锦袍再拉风也不过是君王们出席庆典的装饰品,纯棉的贴身之物才是相拥入眠的不二选择。
没人会在打发时间的东西上浪费时间,尤其是面对越来越多吟游诗人胡乱编写的奇幻小说,加之总有人喜欢有事没事出来碰个瓷什么的,倒不如伸伸腿来得痛快。
可当我们躺在床上,扒拉着自己正追的小说,但更新的章节却像屎一样拖沓,还没来得及觉察到倦意,便有种痔疮发作的错觉。
要知道,大多数人在看书时虽然并非一目十行,但也不是在做阅读理解,多半是看了什么就是什么。毕竟我们不是写书的,没那个闲工夫去承上启下。
“骑士与公主”,“养父与后母”,这些词藻已然泛滥成灾。但在克莉丝汀想来,如果骑士最终没有被公主活活玩死,养父最终没与后母手拉手共赴英灵殿,那她是绝没继续看下去的可能。只因那些套路看几年就行了,炒冷饭不可怕,可怕的是冷饭粘锅了还视而不见。
除了看书时的矫情,克莉丝汀也会偶尔写点东西,相比较于看书时,这时的她更显纠结。
从用词到段落,从语气到标点,或许她写出的东西不是最好的,但可能是最用心的。斟字酌句早已成为一种习惯,还好她不以码字谋生,不然早就饿死了。
时间一晃来到了午后,只见克莉丝汀一边吃着东西,一边望着夜空,恍惚中仿佛有流星划破天空,从夜幕到远方再到心中,沾染着月色的气息,如恩宠,更似解脱。
又或许只是夏夜中的假象,在我们转身之际便乔装换样,把痕迹镌刻在某本日记里,然后仿佛从未来过。
一本书籍应该是对精彩内容进行精彩处理之后的精彩呈现,它无关雅俗,只因文字总是冰冷的,读它的人与文字本身并无瓜葛。正如看过《霍乱时期的爱情》不能说就多愁善感,翻过《百年孤独》的人也可能轻浮气躁。
更何况每个人的断句习惯皆是不同,同样的一段文字在不同人的眼中,皆有不同的解读。而克莉丝汀更是其中的极端者,喜欢咬文嚼字的她,喜欢灵感的逝一而过,就像我们小时候用手指捻过的书角,沾染上黑色的墨迹,但终究会被清洗干净。
那些落在纸上的文字便是我们的人生,两个字是彼此,一句话是想念,通篇则是那道不尽的迷茫。文字总是反反复复的消失又重现,或许是为了著成一部优秀的典藉,也可能到最后依旧空无一笔。
我们总是在琢磨着人生的诗篇该如何拼写,但最后印在羊皮卷上的还是那些或解脱、或压抑、或刻骨、或摒弃的世俗。
可能我们永远无法扭改命运,又或许是什么左右了心情。没有任何一种文字能准确的表达一种情绪,只因我们的思维是无限的,而语言却是狭隘的。
绞刑树树屋外的阳光令人沉静,但又有几个人会去欣赏,在漆黑的房间中,她小心翼翼的摆弄着羽毛笔,正如她可悲的人生,总是重复着无用的事情。
一张记录心情的牛皮纸,随境遇而书写才更显难能可贵,刻意咬文嚼字形成的文章,总感觉在其旁杵着些许矫情的牌坊,做作且淡然无味。文字不需要太多色彩,惊鸿一笔永远要比一地鸡毛更来得讨喜。
字里行间中的落寞,灯火阑珊下的仿徨,让心无时无刻不在焦灼中冷却,又在沉寂时沸腾。本想笑看人生,终日与星月花草惺惺相惜,但奈何在阴错阳差间化为了笔墨丹青,恋字成痴,融字成脉。
时间缓缓拉长,寂寥的思潮在笔尖翻滚,一句一字皆谱写着心音,如清洗掉满身污泥后的清爽,还带着淡雅的幽香。
但克莉丝汀的脑海中依旧在歇斯底里的挣扎着,那种能随风翱翔,却总也飞不到彼岸的无奈;那种随波逐流的游荡,却总也遇不见海洋的迷茫。这一切都令她对文字寄予疯狂,孤身一人在时光的缝隙间窥探着。
精神洁癖让她在记录文字时变成了强迫症患者,极端的咬文嚼字使文章陷入了无限押韵的怪圈中。虽然每个字都是精心打磨过的美玉,可拼凑在一起后就显得有些矫情,就像那些不入流的歌剧唱词,还是适可而止吧。
月朗星疏夜已深,晚灯皆灭夏虫忙;言良好似推心腹,文丑皆因偏执狂。
优秀的文章从来都不是一剂猛药,而应该是那本在枕头旁,供我们打发无聊时光的陪伴。执拗冗长的文章只是在炫耀作者的写作技法,就像再金碧堂皇的酒店也远不如自己的狗窝舒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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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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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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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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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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