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州守将莫洛有一脸夸张的络腮胡,他伸手扒拉了一下,说道:「大王的意思,只要乾州能坚守十日,后面的大军就集结的越多。」
副将张霄说道:「雨季不利于进攻一方,这也算是天助大王。」
「是啊!」莫洛是异族人,笑的得意,「大王兵败后,许多人都有些沮丧。可大雨一下,啧啧!那些人马上就换了一张脸。本来不乐意让自己部族的勇士来应募,大雨一来,都恨不能把家都搬到清河去。」张霄微微一笑。
「我不是。」莫洛看了他一眼。「下官不敢。」张霄笑道。
「我是大王的人。」莫洛淡淡的道:「大王倒台,我也没个好。」「如今不少人都在等着这一战的结果,方旭可能稳得住?」
「他可以不稳。」莫洛冷笑道:「他刚纳的妾室便会沦为营妓。」张霄心中一颤,「应当的。」
「我们都是大王的人!」莫洛看着他,眼中有告诫之意,「谁若是背叛了大王,我便亲手弄死他!」「是!」张霄心中一凛。
「我回去歇歇。」莫洛说道:「让斥候小心些,及时把战报送来。」「是!」
莫洛回到了家中。「来人!」随从进来。
莫洛坐下,问道:「都准备好了?」随从点头,「都准备好了。」
「大王要乾州坚守十日,可十日后呢?」莫洛摩挲着案几上的木匣子,缓缓打开。一排金锭在木匣子中闪闪发光。
「这年头,谁亲?」
莫洛拿起一枚金锭问道。随从低着头。
莫洛自问自答:「当然是,钱亲!」......
「我不担心坚守不住十日我只担心那边把我当做是死人。」
方旭最爱那个小妾,想到小妾一个弱女子孤零零的在清河,也不知那些异族人会不会兽性大发,就心痛如绞。
「哎!」
他拍拍城头,看着渐渐远去的北疆军,吩咐道:「十五日!」廖达愕然:「什么十五日?」
「坚守十五日!」方旭说道。
石忠唐令他坚守时日,那他坚守十五日,难道石忠唐还敢不护着他的女人?若是如此,谁愿意为他效命?
想通了这一点,方旭心中一松。回到城中,他开始写信。
—晴儿,北疆军兵临城下,我看到了秦王,很是威武。
—你一人居住,要小心那些异族人,少出门,有事令仆役处置。—我若是去了,你记得每年祭祀。
—我留下的钱财足够你一生所需,不可再从了别的男人,否则·····我化为厉鬼也不会放过你。方旭抬头,眼中有些茫然,再度落笔。
—晴儿,我离开清河前,你曾问过,跟随石忠唐可曾后悔,我说,不悔。-此刻,我,悔了!
......
「老夫看了,只能蚁附攻城。」
「是啊!可乾州城高大,木梯都得打造的老高,不好打啊!」「敢死营怎么说?」
众将在裴俭的主持下商议战事。
索云脸上的刀疤跳了一下,「只要殿下吩咐,我敢死营便勇往直前。谁敢退缩,老夫便弄死谁!」「好汉子!」
众人赞道。
随着敢死营的不断出彩,军中对他们的接纳度越来越高。
「可死伤不会少啊!」江存中蹙眉,「若是这般打下去,咱们有多少人填?」「殿下呢?」老贼问道。
装俭说道:「殿下在外面做饭。」呃!
大战在前啊!
这一战的艰苦大伙儿都想到了,可老板您却不当回事。瞬间,所有的压力都消散了
。
李老板不知晓自己的好吃让磨下心神一松,他正在炖羊肉。
篝火舔着罐底,罐子里的羊肉在汤汁里翻滚着。「菜干丢进去。」
「哦!」
帮厨姜鹤儿抓了一把菜干丢进去。
「咱没那个功夫等它发起来,丢进去熬煮就是。」李玄搅动了一下汤汁,闻了一下,「美!」姜鹤儿跟着闻了一下,摇头晃脑的赞道:「美!」
「跟着孤出征家中可有看法?」李玄问道。姜鹤儿看似娇滴滴的,可这一路却从不叫苦。
「阿娘说不去最好,阿耶说不去······」姜鹤儿的小脸儿突然红了。
「不去怎么了?」李玄搅动了一下汤汁,看着菜干在汤汁里翻滚,很是心旷神怡。人啊!
活在世间不就是吃喝吗?
吃饱喝足,衣裳能保暖,那就够了啊!其它的,可有可无。
这一刻,李老板觉得自己领悟了人生真谛,却不知自己的小秘书小脸儿绯红的想到了父亲的话。—不去,不去怎么勾搭殿下?
—错了错了,阿耶不该说勾搭,是······是如何能令殿下喜欢鹤儿。勾搭啊!
我哪会这个。姜鹤儿在发呆。
「添火!」厨子看着她,「发什么呆呢?」「勾搭殿下!」
姜鹤儿脱口而出,然后呆呆的看着李玄。李玄:「......」
「我······我······我错了,我说错了,我没说错······」.····.
晚饭时,赫连燕好奇的看着脸红红的姜鹤儿,端着碗过来,「这是······被殿下收用了?」「别胡说!」姜鹤儿板着脸儿。
「迟早的事。」赫连燕笑眯眯的道。「哪有。」姜鹤儿心中有些乱。
父亲的交代浮上心头。
—这男人啊!就没有不喜女人的。你跟着殿下,记着要展露女人的·······啊!可懂?妩媚啊!鹤儿!
哎!
老父亲那痛心疾首的模样在姜鹤儿的脑海中闪过。
「若是殿下不准备收拾你,怎会让你一直在身边?北疆那么大,难道殿下就寻不到一个文书?」赫连燕拍拍她的肩膀,「安心吧!」
「吃饭!」
姜鹤儿满腹心事,李玄却格外轻松。
吃完饭,他趁着晚霞,带着磨下文武靠近乾州城观察。「很高!」
老贼说道。「很大!」王老二舔舔嘴唇。
老贼问道:「什么大?」
「老贼你不要这般猥琐好不好?」王老二鄙夷的道:「什么话你都能想歪了。」两个棒槌!
李玄指着城头说道:「三日破城,可有信心?」三日?
众人看着高大的城头,心中发愁。
别说三日,十日内能攻破就算是不错了。当然,还有一种手法,那就是不顾伤亡。可这不是北疆军的风格啊!
「怎地,没把握?」李玄看到麾下的模样,笑道。江存中说道:「殿下,少说······五六日吧!」
「就三日!」
李玄侧转马头,「回了。」「三日?」
老贼砸吧着嘴,「老夫看啊!殿下这是急了。」
「胡说,殿下何时急切过。」王老二对李玄有着近乎于盲目的信心,「三日定然能下。」「你看索云。」老贼指指前方,索云皱着眉,看着苦大仇深的模样。
这多半是担心三日内无法攻破乾州城。
「可怜的人。」王老二转瞬就忘记了这事儿,「老贼,我这里有新弄的肉干,吃不吃?」大军在外,肉干可是宝贝,老贼
伸手,「当然要吃。」
肉干很香,却不是牛羊肉的味道,老贼咽下去,「什么肉?」「马肉。」
回到大营后,李玄叫来了随军工匠。
「孤令太平弄的那些钻机有多少?」
眼前的可是秦王······工匠心中激动,有些手足无措,「多,多秦王见他激动,莞尔道:「孤又不吃人,这般紧张作甚?」
工匠脱口而出,「小人觉着殿下是神灵呢!」
泰
有些飘飘然啊!淡定!淡定!
李玄说道:「把那些钻机都弄来。」「是!」
工匠告退。「来人!」
「殿下!」乌达进来。
「召集一批力气大的军士。」「是!」
数百膀大腰圆的军士集结起来。
乌达去请示秦王,「殿下,他们来了。」正在烛光下看书的秦王抬头,「好。」
他走出去,工匠们在一侧,军士们在一侧。后面有一溜大车。
「把钻机拿来。」
粗杆的钻机不轻,得两个人操作。
秦王令一个工匠配合,自己握住钻机的手柄,把尖锐的顶部对着地面,转动手柄。杆子旋转······
钻机不断深入。
姜鹤儿张开小嘴儿,「天神,殿下弄出了个宝贝!」晚上,躺在床上的秦王拉上被子,说道:
「雨才是宝贝。」......第二日。方旭早早上了城头。
守军正在轮换吃早饭。
有人说道:「将军,城墙下面有些凸起。」
「数年内不会有问题。」方旭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工匠说,这是城墙在多年雨水浸润下,以及重压之下导致的。再延续十年,估摸着有垮塌的危险。
十年!尚早!
方旭只需要十五日!
「北疆军可有异动?」方旭问道。
「除去监视咱们的骑兵之外,再无异动。」廖达说道。
「奇怪了。」方旭说道:「秦王最擅长的便是奇兵,面对我乾州坚城,他竟然没用手段?」廖达也觉得好奇,「估摸着是无计可施吧?」
「正是如此。」方旭信心倍增,「若是能坚守时日长一些,北疆军疲惫之下,战机便有了。大王不会放过这等机会。如此······」
「咱们能活!」没有人愿意赴死!
特别是在南疆叛军兵败的大背景下。
若非秦王杀俘,估摸着不少人愿意归降。「将军说咱们能活!」
方旭的话传递了下去。
守军大喜,精气神提升了不止一个级别。「我有些迫不及待了。」
方旭想到小妾,恨不能北疆军赶紧来攻城,也好试探一番。二十日!
他给自己再度施压。而动力就是小妾。「北疆军来了。」
一队队骑兵从城下迂回而过,随即是步卒赶到。「殿下千岁!」
欢呼声中秦王策马到了前方。
「他这是要作甚?」方旭不解,「勘察城头······也勘察了数次,难道还有什么漏洞?」廖达说道:「就是因为没把握,故而才会屡次勘察城头。」
着啊!
方旭心中一松,就冲着城下叫骂,「李狗,可敢来试试耶耶的横刀!」
秦王淡定的看着城墙,「都湿透了。」
城墙不但湿透了,而且下面有些往外鼓起。「是啊!」裴俭不知秦王说这个干啥。
「湿透了,才好干活!」
秦王指着城头上的方旭,「此人嘴巴太臭。」杨略说道
:「臣知晓了。」
哦豁!
老贼幸灾乐祸的道:「这人要倒霉了。」李玄回去,淡淡的道:「开始吧!」
三日啊!
麾下的文武官员心中发愁,但老板命令一下,不得不尽力而为。索云咆哮道:「三日,三日不下,老夫便死在城头!」
「杀!」
敢死营的红着眼珠子,扛着木梯上了。一开战,双方就杀的难解难分。
敢死营在三日破城的压力之下疯狂冲杀,而叛军在坚守二十日就有生路的鼓舞下奋力反击。「乱了!」
老贼说道。「孤正要他乱!」
秦王摆摆手,「拆迁队!」
一个工匠带头,数百军士上前。「在!」
秦王指着城墙,「给孤,拆了它!」「领命!」
殿下果真是神人也!工匠对秦王投以崇拜的一誉,喊道:「跟着老夫来。」数百军士扛着钻机冲了上去。
「那是什么?」赫连燕问道。「狼牙棍?」
秦王点头,「对,狼牙棍!」
城头杀的难解难分,方旭见了欢喜,「首功是老夫的了!」二十日之后,援军不至,石忠唐的用兵能力就会被质疑。所以,生路来了。
就在方旭欢喜时那些军士到了城下。
一人扶着钻机,一人转动杆子······尖锐的顶部旋转着钻进了城墙中。
秦王看着发愁的麾下,淡淡的道:「在孤看来,用不着三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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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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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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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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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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