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晋砺>第一二五章 真名士,自风流
  早前,何天已想到了自己会因杀荣晦而于士林获名誉,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个“名誉”,高到了这种程度:

  “羊稚舒和成文鲜没做成的事情,何云鹤做成了——魏晋以来,天下一人耳!”ωωω.χΙυΜЬ.Cǒm

  羊稚舒,羊琇;成文鲜,成粲。前文已说过不止一次——齐王攸事件中,羊琇与成粲谋见始作俑者的杨珧,欲手刃杀之。

  杀荣晦和杀杨珧,都是为一个同自己没有直接干系的人出头;荣晦的分量,虽不能同杨珧相提并论,但何天杀荣晦的难度和风险,却远在羊琇和成粲的计划之上——毕竟,羊、成对杨珧,是二对一,而且是“携刃”。

  另外,杀荣、杀杨,得手后,行事者,都将同样面临着重大的、不可测的政治、法律风险。

  真正是“不为身计”!

  好!好!

  值得拍烂手掌!值得“士林仰望”!

  要强调的是,此时代的“士”,同南朝的、以及两宋之后的“士”,是很不一样的。

  此时代的“士”,先秦两汉遗烈犹在,允文允武,文官、武官,更多的只是职责的划分,单论“武力值”,文、武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区隔,武官尽有文质彬彬的,文官也尽有打架杀人一把好手的。

  何天杀荣后的一系列举动,更是对足了“士”们的胃口。

  其一,以荣晦首级献祭于卫瓘灵前,一路鲜血淋漓,招摇过市——太他阿母的帅了!

  矫诏?矫诏才酷呢!

  其二,闯宫上书——还是一身的血衣!听说,他的奏疏,也被鲜血浸染!诸君,书记以来,见过如此之帅、如此之酷的人、事吗?

  以前,这一类事情,都是发生在江湖之远,如今,庙堂之高居然得见!真正叫……“活久见”了!

  以前,这一类事情,行事之人,若身手矫捷,未被当场擒杀,多立即远遁,岂如何云鹤者,从容血祭卫瓘之后,掉过头,直投那个……虎口?

  且“投”归“投”,他并不是“投案”,而是得手不饶人——彼时,暂不好叫“得理不饶人”,到底还不晓得朝廷认不认他的“理”?——要求朝廷诛荣晦而奖卫瓘!

  就好像他——

  啧啧!真不晓得该怎样形容了!

  真帅!真酷!

  其三,也是更帅、更酷的,闯宫之后,他立即回家,狂歌痛饮,大醉三日,“中大人”两度登门传谕,他都“天子呼来不上船!”

  太他阿母的帅了!太他阿母的酷了!

  当然,此时代,杜工部还来不及吹捧李太白“天子呼来不上船”,“帅”啊“酷”啊“活久见”啊的也不是此时代的词儿,不过,就是那个意思啦!

  在这里,有一点,犹须明辨:

  何天之陷溺于杯中物,在二十一世纪人看来,自然是“自我麻醉”“颓废”,但此时代的观感,却完全不同——饮酒以及醉酒,是“名士”之“标配”,不饮酒、不醉酒,怎好自称“名士”?

  喝的愈多、醉的愈狠,世人眼中,愈有“名士”范儿!

  想当年,文皇帝欲为武皇帝求婚于阮籍,阮籍为避婚,连醉六十日,文皇帝终不得言而止。

  诸君,连醉六十日啊!真真我“名士”之极峰也!我辈……“实不能至而心向往之”!

  醉酒醉成了“名士”,这一点,大大出乎何天的意料。

  而且,何云鹤之醉酒,同阮嗣宗连醉六十日一样,不同于普通醉酒,其中有一个“悲愤慷慨”的意思在——

  帅毙!酷炫!

  何云鹤之醉酒,有的细节,如“狂歌”者,为时人之想象,但“中大人”两度登门而不得见,却是事实——“中大人”者,陈才人嘛!

  第三度——皇后亲自出马,这才“得见”!

  皇后“临幸”何府,既令人感叹“君臣际遇”,同时,也普遍被视为对何天的屈服,于是——

  其四,真正是——不惜一身而终回天意!

  何云鹤伟光正的形象,在此得到了升华,光芒耀目!

  还没完,还有“其五”。

  何云鹤的“三不”——不上朝、不进宫、不与士大夫交往,在绝大多数朝士,都理解为:功成身退、韬晦避世。

  此范少伯、张子房故事也!

  何云鹤,实乃我大晋的范少伯、张子房!

  郭猗讲的高兴,何天听的头晕,心里不由冒出一个念头:会不会有一天,人民群众齐声呐喊,“何云鹤不出,奈苍生何?”

  哈。

  但,酒,是真不能再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那种方式喝了,毕竟,肝受不了啊。

  老子还想多活两年呢。

  不过数日,郭猗再次来访——这一次,不是何天召请,而是郭猗主动登门。

  郭黄门一脸兴奋,“云鹤!你的大作已经传遍京师了!不得了!真不得了!”

  何天一头雾水:大作?啥大作?

  除了杀荣那天的上书,我何曾有过啥“大作”?

  哦,我还给握瑜娘子写过一封长信,情真意切,握瑜娘子没看,我自己先感动到了,不过,这封信,封缄之后就再未开封,目下,正躺在我的……

  “嗐!就是你的那首《留别》呀!尤其是那几句……嗯,‘寒波淡淡起,白鸟悠悠下’‘回首亭中人,平林淡如画’……目下,整个洛阳城,都传疯了!”

  WHAT?

  何天先是愕然,随即反应过来——

  所谓《留别》,是他上一次“游山逛水”、一时兴起念的一首诗:

  故人重分携,临流驻归驾。

  乾坤展清眺,万景若相借。

  北风三日雪,太素秉元化。

  九山郁峥嵘,了不受陵跨。

  寒波淡淡起,白鸟悠悠下。

  怀归人自急,物态本闲暇。

  壶觞负吟啸,尘土足悲咤。

  回首亭中人,平林淡如画。

  念这首诗的时候,云英、雨娥都随侍在旁,雨娥虽然也识字,但仅是蒙童水准,对家主的吟啸,没有太大的反应;云英的程度好的多,不仅留意倾听,还主动向家主请问,家主也很耐心、很有兴致的为她解释。

  不消说,一定是云英将此诗记了下来,然后拿到外头,有意、无意的炫耀:看,这是俺家郎君的大作!

  可是,小妞,这其实不是你家郎君的“大作”呀!

  唉!我也就是没同你说明白此诗的作者是谁……也没法子说明白呀!此诗之作者,还要过九百年才出生呀!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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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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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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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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