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鸯坐下,双手抚膝。
这本不是个用力的动作,但十指曲起,关节绷紧,袍襟被按出了十个小坑。
心情激荡,强自抑制。
何天的称许,他当然不敢、不能接受——不论台面上还是私下底,都不敢、都不能。
虽不敢、不能,可要说心无所动,却也是自欺自人了!
内心深处,不能不油然而生“知己”之感!
倾盖如故啊!
文鸯本是委屈的——委屈了十多年了!
大破河西鲜卑,非但未加官进爵,反因微过免官闲废,意气难平!
但彼时已不是少年人,深知自己履历尴尬而天威难测,一丁点不满也不敢露,闭门谢客,摆出一个“读书悔过”的姿态来。
这个姿态一摆,就是十二年。
文鸯以为,自己的心,已经古井不波了,虽然,金戈铁马还是时入梦来,但是,梦醒之后,不还是一场梦吗?
少年、盛年之种种,就将之当做一场又一场梦吧!
孰料,何天每一句话,都像一块石头,扔进心井,石头愈来愈大,心井再也不能平静,终于波澜激荡,如涌如潮!
过了半晌,文鸯沉声说道,“俶何敢贪天之功?莫说不敢望张、王、杜诸公之项背,就便河西鲜乱——”
“俶不能斩草除根,秃发树机能死灰复燃——请云鹤先生留意,真正敉平大乱、最终底定局面者,马孝兴也!”
“张、王、杜诸公”,灭吴几大功臣:张华、王浚、王浑、杜预。
何天笑,“君何谦之甚?”
“次骞,你确实未将秃发树机能斩草除根,但致鲜乱再起者,是杨远迩的举止失措——生生将人家再次逼反!干君底事?”
“更何况,你对阵的秃发树机能,是极盛的秃发树机能!”
“秃虏为君大败,所部四分五裂,再也不能重新捏在一起,有的还降了朝廷,对秃虏倒戈相向!”
“鲜乱再起,马孝兴所对阵者,是部落星散、元气大伤的秃发树机能!”
“我没说错吧?”
“这……”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马孝兴能成最终之功,实实在在,受你荫蔽!文、马前后辉映,何分轩轾?”
文鸯只觉酸热之气弥漫心胸!
一时无语。
过了片刻,何天微微一笑:
“军事上,小子其实懵懂——连‘纸上谈兵’都算不上。”
“我真正好奇者——”
“河西鲜乱起于泰始六年,太康元年伐吴,泰始六年距太康元年,还有整整十年光景。”
“彼时,武皇帝还算励精图治,本朝的国势,还算蒸蒸日上——河西鲜卑何以会在这种时候扯起反旗呢?”
泰始六年,公元270年;太康元年,公元280年。
太康元年是个转折点——
灭吴之后,武皇帝就再无“励精图治”可言了。
默然半晌,文鸯终于开口:
“泰始四年、五年,一连两年,河西、陇西大旱,几至颗粒无收,当地黎庶,数十万人……嗷嗷待哺。”
何天目光微微一跳。
文鸯声音干涩,“每到这种时候,就容易出乱子——”
“其实不独河西、陇西为然,即便中国,也是一样的;只不过,河西、陇西华夷混杂,情形更加复杂,朝廷更加紧张。”
中国,指的是中原。
“若是中国,朝廷必定着意抚慰,或开仓放赈,或以工代振,并贷以耕牛种粮……等等。”
“可是……朝廷派任秦州刺史的,是胡玄武。”
“胡玄武长于阵战,勇于荡决,却不是办这种差使的合适人选!”
“若朝廷派的是张茂先一类人物,绝不会有后来连绵近十年的大乱子!”
“胡玄武到任之后,非但不做任何‘抚慰’,反而严军以待。”
“先屯兵于高平川,后又进据麦田一带——这两处,皆为河西鲜卑之聚落所在。”
“胡玄武的本意,还不是怕鲜卑造反——他以为自己威名素著,鲜卑没有这个胆子;他的本意,是阻止饥民向东流动——向关中三辅京畿一带流动。”
“可是,当地没吃的,不向东走,难道向西?——走入戈壁荒漠之中?”
“这是将人家最后一条生路也堵上了!”
声音微微发颤,打住。
何天缓缓点头,“官逼民反!”
文鸯不接口。
过了一会儿,“不错,彼时,本朝国势确实蒸蒸日上,然天恩浩荡,不及于蛮夷呀!”
“其实,就算没有这场大旱,早晚也要出事——区别只在出大事、出小事而已!”
“当地官吏,从未将鲜卑诸夷当做子民看待——这班人,若在中国做官,或者可谓‘牧民’;对待诸夷,也就比‘牧牛’‘牧马’稍好一点罢了!”
何天心头一颤。m.χIùmЬ.CǒM
文鸯眼中,寒光闪烁,“秃发树机能一开乱阶,非但鲜卑,氐、羌、匈奴,亦群起响应!就连不少华人都卷了进来——都是人生父母养,没吃的,你华人就不饿肚子了?”
“多少夷落,多少年来,相互抢掠厮杀?这一回,皆解仇诅盟,同聚于秃发树机能麾下——再大的仇,也大不过饿肚子!”
“秃虏的势力,雪球一般,愈滚愈大,终于席卷整个秦、凉之地!”
“一方面,胡人本就强悍,死中求活,更是拼命!另一方面,秃虏颇擅统御,麾下夷落纷杂,却被他拧成了一股绳——两相叠加,就锐不可当了!”
铫子里,水开了,文鸯替何天续茶。
“听君一席话,”何天缓缓说道,“胜读十年书!”
“不敢!”
“就是说,其一,无论如何,不能将人家逼到‘拼命’的地步;其二,不能叫他们‘拧成一股绳’?”
“不错!”
“有一件故事,我要向君求证——道路传言,或有冒犯,苍天先行谢罪了。”
说罢一揖。
“不敢。”文鸯还礼,“如先生所言,‘百无禁忌’。”
“有这样一个说法,贤兄弟平鲜之时,‘姻招西凉’——”
话未说完,文鸯已重重点头,“确有此事!”
如此痛快?
“那是舍弟虎——他娶了鲜卑没骨能部的女儿。”
“没骨能部——我若没记错的话,同马孝兴并力破斩秃发树机能者,就是没骨能吧?”
“不错!”
“没骨能原为秃发麾下悍将,我亦不要求他对秃发倒戈相向,只要他按兵不动、坐观胜败就好。”
“如此一来,秃发的防线就出现了一个大漏洞,我由之锲入,左右荡决,秃发再想变阵,已来不及了,血战终日,终于撑不住,就此崩溃!”
何天肃然颔首,“原来如此!”
“秃发气不过,再起之时,先去找没骨能的麻烦——这是他的失策。”
“本来,没骨能摆出的,只是个无所左右的姿态,如此一来,便彻底倒向朝廷了!”
“次骞,我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有错?”
文鸯一笑。
何天感叹,“果然是不能叫他们‘拧成一股绳’!”
笑,“不晓得有没有委屈了文阳长?”
文虎,字阳长。
文鸯一哂,“他有什么委屈?没骨能氏女容颜姣好,风格爽俊——”
叹口气,“委屈的,是我那位弟妹!”
“两位正妻?”
“是,不分大小。”
过了片刻,何天沉吟说道:
“汉、魏以来,羌、胡、鲜卑降者,多处之塞内诸郡,其后……数因忿恨,杀害长吏,渐为民患,不合遇到什么特别的事件,便激成大乱——东汉的羌乱、本朝的鲜乱,其实情形仿佛。”
“不晓得,有没有什么釜底抽薪的法子呢?”
“釜底抽薪?”
“太康元年,一俟吴平,侍御史西河郭钦上疏,建议‘渐徙内郡杂胡于边地’——此疏,次骞,你晓得吗?”
“晓得。”
“郭慕迟之议,君以为然否?”
文鸯不说话,半响,缓慢而坚定的摇了摇头。
“哦?何以不可行?次骞,不吝教我!”
文鸯微微苦笑:“徙?如何徙?”
“百十年下来,人家早将居所当做自己家了!而若从两汉算起,其实还不止‘百十年’!”
“徙,若从荒蛮之地向繁庶之地徙,还好说些;倒转了过来,人家还不同你拼命?”
“云鹤先生方才也说了,其一,无论如何,不能将人家逼到‘拼命’的地步!”
何天默然。
“胡人若无罪而逼徙,必群相耸动,到时候,就不是秦凉一隅出乱子了!整个北垂,由西至东,都要出乱子!”
“其二,不能叫他们‘拧成一股绳’——到时候,若不合出了一个冒顿一类人物,整个北垂,由西而东,所有胡人聚于其麾下,那是一个什么局面?”
何天悚然。
“太康元年,河西鲜乱不过平息两年,天下虽然一统,可是,朝廷到底有多少力量,可以应对规模数倍于河西鲜乱的大乱子?”
“郭慕迟忠诚谋国,这道奏疏,本意是极好的,可是——”
“办不到啊!”
何天抬手为揖,“次骞,我再说一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辞出文府之时,何天心情复杂。
拜访文鸯的目的,应该说已经达到了,而且,所获之丰,超乎预料。
其一,文鸯身体、精神都好,并未因十二年闲废而颓废。
甚至可以确定,拳脚刀枪弓马,也没有搁下过。
建功立业的心思,也未完全消失。
其二,虽然还不能就说已经将文鸯收为己用了,但实实在在,文鸯已经在他面前打开心防,视他为知己了。
临别之时,何天非常恳切的说道:
“诗曰:‘进厥虎臣,阚如虓虎。’将军原该为国爪牙,望珍重有为之身,待阚虓林谷之时!”
文鸯眼中精光大盛,长揖到地。
而何天心情复杂,也是因为“所获之丰,超乎预料”。
这个“超乎预料”,主要是指文鸯坚决反对郭钦“徙内郡杂胡于边地,峻四夷出入之防”的主张。
郭钦不是唯一一个以胡人深入中国(中原)为忧的人,如无意外,不久之后,还会出现一篇史上更加著名的《徙戎论》,作者已经出过场了——江统。
但文鸯才是此时代对“徙戎”可行与否最有发言权的人——至少之一,这方面,郭钦也好、江统也好,都不能同他相提并论。
而他反对“徙戎”的理由,也确实足够坚实强大。
郭钦的主张,司马炎“不听”。
江统的主张——若自己真有左右朝政的一天,“听”吗?
何天摇摇头。
我的路数,还是“分而治之——加速归化——编户齐民”!
今天幸好出门够早,不然,拜访文鸯,依旧不能成行——回府的路上,何天被中宫出来寻他的宦者截住了。
派往荆州游说楚王玮的李肈回来了。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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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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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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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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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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